书城社科陈力丹自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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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关于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评估标准的几点意见(1)

2002年10月提交“创新时代的哲学社会科学”高层论坛的论文,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2年第6期。

我们这个会议讨论的是哲学社会科学,首先我对“哲学社会科学”这个概念提出修正。这是根据毛泽东延安整风时的报告《整顿党的作风》中讲的意思确定的,有当时的具体背景。

现在我们都清楚,没有凌驾于其他科学之上的科学,哲学只是人类对自然和社会认识的一种抽象的思维;同时,人文科学应该具有与社会科学同等的地位,仅有一般的社会科学而无人文科学的社会,其发展会失衡。尤其在目前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们追逐利益的心态很重,人文精神是社会的必要精神支柱。所以,我的意见是使用“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这样的概念(哪个在前在后是无所谓的)。

一、人文、社会科学与大众文化、自然科学产品的区别

在我们谈论人文、社会科学如何发展的时候,我认为需要划清两个界线:

第一,人文、社会科学作为科学,它的产品完全不同于工业流程的文化产品,它是人类从各个不同角度对自身和社会、自然的理性思考。即使是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应用研究项目,也属于理论层面,不能像政策研究室的研究那样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当然,人文、社会科学可以被运用于具体的目的,我们也需要为国家的发展做一些这类的政策研究。但是,如果把这类较为特殊的研究作为一种对人文、社会科学的基本认识,赋予整个人文、社会科学以这种任务,等于毁灭这种科学。

江泽民在“7.16”讲话中提出社会科学要“认识真理、服从真理、发展真理”,这个说法很好。人文、社会科学的目的是认识真理,作为一类认识,它对社会的影响是间接的、渐进的和长远的。“立竿见影”的思想在任何时候对人文、社会科学都是有害的。

但是,现在这种“立竿见影”思想随处可以显现。例如,北大去年开展的“树立北大文科精品意识”的活动,浸透着明显的学术功利性,不乏浮躁气息,与北大良好的人文传统相悖。这个活动提出所谓“春种秋收”理论,而且收获的还必须是“最前沿的科研成果”,真的把学术当成了工业生产的流水线。

黑格尔说:“科学,作为服从其他部门的思考,也是可以用来实现特殊目的的,作为偶然手段的;在这种场合,就不是从它本身而是从对其他事物的关系得到它的定性。从另一方面看,科学也可以脱离它的从属地位,上升到自由的独立的地位,达到真理,在这种地位,它就无所依赖,只实现它自己所特有的目的。”黑格尔谈到科学的两种作用,一种是服从于其他部门的要求,但这只能是偶然的和为了实现特殊的目的;只有当科学不再从属其他部门而独立思考时,它才可能真正发展自身。

人们除了在经济、政治利益驱动下无休止地开展各种功利性活动外,也需要没有功利目的地思考一些非功利意义的问题,实现一种对世界的精神上的把握。如果一个社会容不下极少数的人文、社会科学家的思考,这个社会不是政治动物的社会就是经济动物的社会,无论如何不会是人的社会。

第二,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虽然都是科学,但是在对其成果进行鉴定时,自然科学通常有精确的衡量标准,社会效果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量化。人文、社会科学无法提供像自然科学那样明确的鉴定依据,即使存在社会效果,也难以用数字来显示。因此,在评估人文、社会科学成果方面,不能简单地把工程计量方法搬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来。现在人文、社会科学的量化管理几乎无孔不入,助长了学风浮躁,造成不少鉴定通过、便成垃圾的所谓“成果”。

二、科研管理中的若干问题

鉴于以上谈到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特点,以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目前的“国情”,现在不少学校和研究机关衡量人文、社会科学成果的价值评估标准是成问题的,不是鼓励研究人员认真研究学术,真正在学术上有所创新,给社会留下深刻的思考和精神财富,而是追求某个级别的课题来源、获得某个奖项、在所谓“核心期刊”上发表了多少文章。这种人文、社会科学的体制如果不做根本的改革,繁荣人文、社会科学就是一句空话。

另外,科研管理本身应该也是一门科学,但是现在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管理,在相当多的学校和研究机关,只需要管理人员识字,会加减法,加上工作认真,就完全可以胜任。因为他们的工作就是催促各个部门和个人每个季度和每年填一堆表格,统计谁、哪个部门发表了多少篇文章、获得了什么奖、争取到什么级别的课题和拿到多少课题费,根据这些统计数字,通过一定的程序提升某人的职称,给予某部门更多的经费。在这种体制下,我们还是免谈什么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为好。

在这些属于体制性的要求中,只有一项是国家方面的,即全国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建立这一基金的目的既是鼓励发展人文、社会科学,同时也想通过基金制度要求人文、社会科学为国家政策进行一些应景的研究。它的建立标志着我国人文、社会科学体制的一种变化,是积极的。但是,这个给全国作出榜样的制度目前存在着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所有的项目均要求两三年内完成。如果立项内容属于政策研究性质,两三年是适合的;如果立项内容属于学科基础理论的,那么两三年内完成立项是自欺欺人,没有前期积累,出来的成果几乎可以肯定是拼凑的。

课题指南的侧重点是政策研究性质的,这在指导思想上等于不鼓励研究学科基础理论。如果钱钟书在世,申请写作“管锥篇”

的研究项目,为期20年;或者陈寅恪在世,申请“柳如是研究”,为期10年,完全不可能被理会。这意味着,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在这种体制下,以后出不了这样的学术大家和立得起来的学术着作。

还有,这个基金像对待工业流程生产东西那样管理精神生产,申报时填写的内容具体到章节和年月,要求从立项开始就必须把意向、意义、过程和最终成果讲得清清楚楚,这是违反科研思维规律的。被批准后还要三个月一汇报,半年一小结,一年一总结。经费也不是一次到位。即使是政策性研究,这种申报和检查方式也过于繁琐,更不要说学术性很强的项目了。现在只有流行的大众文化可以采取这种方法生产,它们的价值类似快餐盒饭。如果我国人文、社会科学也如此炮制,那真没救了,会出现经济界曾经有过的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真正搞学术研究的得不到鼓励,追逐“短平快”反而名利双收。

这类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各个单位和大学的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报和检查几乎完全按仿造全国社会科学基金的模式,日常的学术研究工作的检查也是如此,而且通常在完成数量、时间上的要求更为精确。所有的项目后面是钱,就是为了生存也得去争取项目。老一辈“坐十年冷板凳”的教诲在这种体制下变成了“短平快”,不仅教学和科研机关,就是一些党政机关、企业在评定级定岗时也要求承担个什么级别的学术项目和发表了什么论文。一旦全民搞学术,这种学术是个什么东西,可想而知。全民搞学术就像1958年我国全民大炼钢铁造成一堆堆废铁渣一样,现在已经产生了不少学术垃圾。如果潜心研究得不到精神和物质方面足够的鼓励,而短期效应的做法总能名利双收,那么“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建设”口号难以落实到实处。

其实,除了社会科学基金外,其他的各种做法,基本上都是各个单位的土政策。以争取到某个以行政级别为外表的社会科学基金、在所谓核心刊物上发表了多少文章、获得了什么级别(也是行政级别)的奖等等,作为晋级和物质鼓励的依据。这些标准并没有国家明文规定的依据,大多是各个单位自行颁布、单位间相互模仿的结果。我希望哪个学校或科研单位能够带个头,废除这类没有科学依据的土政策,创造出一套符合科研特点的学术研究管理办法来。

另外,还有出版社的商机考虑对人文社会科学的影响。现在许多出版社把学者当明星推出,鼓励出大路货;而学者在量化管理的要求下又把学术普及书当作专着,这种循环实在危险,会毁了学术。

各大学热衷于争形式主义的“一流”也无形中促动着人文社会科学的浮躁。上海大学教授朱学勤说:全是一流,全是博点,等于全不是。现在的高校校长有些像高中毕业班的班主任,既是催问者,又是被催问者。普通教师让数字、表格逼着走,人心浮动,恶性竞争。这样的氛围下,学术评估体制能正常吗?有些青年教授一年一本书,哪有学术研究一年出一本的,这又不是写小说。

三、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成果评估体系

这里我想讲一下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估体系。1995年新闻与传播研究所通过院内招标承担了这个项目,在对数百位专家的多次调查的基础上,1998年完成了这套评估体系。现在已经出版了关于这套评估体系的书和光盘。这个评估体系,只以论着本身作为评估对象,不考虑其他外在因素。

这些外在因素主要指以下几点:

(1)不以课题来源评成果。这个评估体系的研究者认为,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的课题来源不完全来自科学共同体(指本学科最具权威的专家组)的判断和决定,不能作为对研究成果评估高低的依据。课题来源和级别只反映政府管理机构对社会科学的需求和导向,难以证明其学术价值。

(2)不考虑媒体的报道和评价。有的学校和研究机关很看重媒体对某个成果的评价和报道。这个评估体系不考虑媒体的评价,因为媒体记者不是学科的专业工作者,新闻炒作仅是某种政治或商业宣传的需要而无学术意义。

(3)不承认所谓“核心期刊”。这本来只用于图书系统的分类,这种分类是否科学暂且不论,把它作为要求发表刊物的外在标准是荒谬的。自然科学在世界上尚有一些公认的学术权威期刊,也许可以作为一种衡量研究成果的依据。但人文、社会科学由于意识形态的差异,国外一些权威期刊我们是不承认的。

国内各个学科的科学共同体从来就没有确定过学术期刊的级别和核心不核心,这些由图书系统的人员加上个别学科研究者确定的所谓核心期刊,是以发行量、适当的学术性和照顾地区分布等综合因素作为标准的,不能反映期刊真正的学术价值。而且话说回来,即使是某学科科学共同体认可的期刊,也不能保证上面的每篇文章都是优秀的。一些不知名的小期刊未必就没有水平高的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