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罗以澄自选集:新闻求索录
9398400000009

第9章 新闻报道中的感情共鸣点(2)

“不着一字,尽得风流”,是文学作品中常用的一种表现手法,它能给人以很广的回旋余地,“真正懂诗的人会把作者诗句中透露一星半点的东西拿到自己心中去发展”①。由感情因素帮助带来的新闻报道的暗示性作用,同文学作品的这一特性尽管在理解上有相似之处,但其内容是截然不同的。它留给受众的不是什么缥缈的意念,而是某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广泛的、合乎情理的预感。新闻报道是传播新鲜事实或信息的,但绝不是“有闻必报”。有些新闻的“背后信息”是不能见之笔端的,或者是属于主题以外的东西,不便写入报道中去。同时,新闻报道主要是靠事实说话,不允许有过多的议论色彩。这就得借助感情因素的“暗示性”,去引起受众的思考和联想,以达到“不可言传却可意会”的效果。比如,前段时期,人们对社会上的不正之风极为不满,对党风的好转也存在着忧虑。这时,中央和地方的新闻传播媒介一方面接连播发了一批严惩党内高级干部和干部子弟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报道;一方面着力宣传《冲不垮的精神大坝——从辽宁抗洪抢险看党心军心民心》等正面典型,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好的反响。人们从这些报道的“背后”,觉察到“共产党动真格的”,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有希望了。再如,1984年9月到11月,《解放军报》上连续刊登了《某师参谋长工作平庸被降职》、《干部工作上的有识之举》、《某军政委勉励苏成春做能上能下的典型》等报道。这些报道传播的是受众欲知而未知(或未详知)、且极为关注的新鲜事。它不仅让受众从中得知,我军干部制度上难以解决的问题已经被突破这一重要信息,并且让受众由此及彼产生联想和思索,进而得到我军干部制度上,乃至全国党政干部制度上将会出现一场重大改革的暗示。

这样,受众的新闻欲便得到了充分满足。

感情共鸣点在新闻报道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作为记者,应该在采写新闻报道的整个过程中,着意寻求并巧妙运用与受众的感情共鸣点,以使新闻报道达到最佳的境地,产生最佳的效果。

首先,记者对所报道的对象一定要有真感情。清代文学家袁枚在《随园诗话》中说:作者情生文,斯读者文生情。记者只有深入采访,对所报道的人物和事件有了真情实感,有了强烈的感情,写出的新闻报道才能热情洋溢,动人心弦,“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①,从而引起受众的共鸣。否则,“繁采寡情,味之必厌”②,自然得不到受众的喜好与认同。

古人云:文贵情真。讲的就是这个道理。纵观国内外一些优秀的新闻作品,之所以有良好的社会效应,很重要的一条原因就在于“笔端储满了情感”。以情见长、心入情溢的通讯名篇《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的作者,在介绍经验时说,随着对焦裕禄了解的一步步深入,越来越强烈地产生了热爱焦裕禄的感情,而且这种感情越来越深。夜深人静,他们摊开稿纸,噙着热泪写下了焦裕禄的光辉事迹。这篇通讯是他们“用笔蘸着感情写成的”。正由于此,作者的感情自然流露在新闻报道的字字句句之中,也流入到受众的心田里,激发起受众的情感。通讯发表后,人们争相阅读,奔走传告。不少人读着读着,便不由自主地流出了泪水,“有些地方竟让人读了泣不成声”。

其次,选择新闻题材和确定报道角度,一定要时时处处事事想到受众,想到受众普遍感兴趣的是什么。受众普遍感兴趣之所在,往往便是新闻报道中的感情共鸣点的“热点”。早在1956年5月28日,新华社编委会在向中央汇报新华社工作情况时,便把“新闻应该有普遍兴趣,能引起共同注意”,列为新闻稿的基本要求的第一条。这一意见,曾经得到中央和刘少奇同志的充分肯定。新闻应该有普遍兴趣,就是指新闻报道所选取的题材和角度,应与大多数受众有关,能引起受众的普遍关注。

某件事实,关心的人越多,关心的程度越大,它就越具有普遍兴趣。再现这件事实的新闻报道,也就越能为受众所普遍接受,从而产生心理上的“感应”与“共鸣”。比如,有个时期,上海地区天气反常,连降暴雨,市场上蔬菜供应奇缺,影响了市民生活。广大市民迫切想了解天气反常的原因何在,市场上蔬菜供应状况何时能改善,并希望市委、市政府领导能注意这个问题,关心群众生活,切实抓好蔬菜的生产与供应工作。这时,上海《解放日报》就这些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派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并从读者的角度迅速地作了连续报道。新闻报道与市民想到一块儿了,感情相通,报道自然受到了广大读者的欢迎。

还有,新闻报道写作时,要善于运用形象描绘这一表现手法。这是因为,运用形象描绘来叙述事实符合人们认识事物的客观规律。一般说来,人们对于外界客观事物的认识,总是先由具体的形象映入视觉器官,然后经过大脑的分析、判断,得出自身的感受,并进而产生情感。形象描绘是新闻报道传递感情的枢纽。新闻作品越是形象具体,就越能使平面化、概念化的事物变得丰满、充实而立体化。立体化的事物较为直观,也易为受众所动情、所接受。要使新闻报道中的形象描绘逼真,富有吸引力,新闻写作时应着力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得具备“点睛”的功底,即用最“经济”的、且能诉诸受众多种感官的文字,多侧面地描绘出报道对象的征象和标志,让人身临其境,如见其人、其物。比如,前辈记者邓拓的通讯《访“葡萄常”》(见1956年7月28日《人民日报》),便是用十分简洁的文字,对常氏玩具葡萄作了这样一番形象描绘:“……做成一串串的葡萄,比那园子里新摘下来的也差不多,深紫色的薄皮上覆着一层轻霜,柔软的枝干衬着几片绿叶,叫人望见它们嘴里就有酸甜的感觉。”这里,既有诉诸读者视觉器官的“深紫色的薄皮上覆着一层轻霜”——让人看罢,眼前就闪现出那新采摘的葡萄的样儿;又有诉诸读者味觉器官的“叫人望见它们嘴里就有酸甜的感觉”——让人看罢,就想起了以往吃鲜葡萄的味道。通过这种描绘,读者宛如见到了、尝到了“色艳味美”的常氏葡萄,对报道的情感自然不一样。难怪有的读者说,读到这里,便不自然地流下了口水。

第二,得会用比喻的方法,把抽象的概念具体化,把远处的东西近处化,把深奥的事理浅显化。新闻报道中那些较难理解或较难掌握的概念和事理,通过比喻显现在受众面前,就能使人产生实感,引起共鸣。全国获奖好通讯《“飞天”凌空》(见1982年11月25日《光明日报》),在描述跳水姑娘吕伟夺魁的一刹那镜头时,这样写道:“只见吕伟轻轻一蹬就向空中飞去。有一瞬间,她那修长美妙的身体犹如被空气托住了,衬着蓝天白云,酷似敦煌壁画中凌空翔舞的‘飞天’”。笔墨集中,语言优美,比喻丰富。本来跳水的动作只有几秒钟,运动员的精彩动作很难描绘,这里用读者熟悉的“飞天”作喻体,实在是妙笔!它对读者的感染力是一般叙述所无法代替的。

第三,得慎用形容词,多用白描的手法写出报道对象的“动态”。西方新闻界人士说:“形象词是动词的死敌,是新闻的死敌。”①此话虽嫌绝对,却不无道理。郭沫若先生生前也说过:

“要使文章生动,我想,少用形容词是一个秘诀。”②用事实说话,这是新闻写作的一条基本要求。新闻报道取信受众、感染受众的并不是滥用空泛的形容词,而是凭借实实在在的字眼展开叙述、描写,让报道对象在受众面前“动”起来,“立”起来。1982年6月10日,黄石人民广播电台播发的消息《蒋绪章老汉卖菜》,文字稿中写道:6号早晨,记者在市郊新下陆农贸市场,看到一位老汉挑着一担鲜红鲜红的西红柿,正不紧不慢地朝着“市场”

方向走来。手提竹篮的顾客追着老汉询问:“西红柿卖不卖?

多少钱一斤?”老汉并不回头,只把手一指,说:“到菜市场里去买!”这一生动活泼的特写镜头,靠的是朴实无华的描述,以及“顾客追着老汉询问”、“只把手一指”等一连串的动作,活灵活现地勾勒出了一位普通农民的可敬可爱的形象。这里,新闻报道奉献给受众的已不再是摸不着、看不见的干巴巴的文字,而是一幅充满着生活气息的色彩斑斓的画面。随着报道内容的展开,受众仿佛也置身于那个热闹的农贸市场之中,并且亲自感受到了蒋绪章老汉的脉搏的跳动。这种图文并济、动静结合的表现手法,增强了新闻报道的形象感和立体感,能迅速引起受众的感情共鸣,是十分值得提倡和借鉴的。

(198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