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对话与20世纪中国文学
9249300000041

第41章 存在、语言与现代反思(14)

何以如此?我认为与既有的现代诗歌研究思路、模式等有着直接的关系。现代诗歌研究的一个突出特征是注重史的梳理、论析,努力探寻新诗的演变规律,这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有价值的角度,因为新诗发展确实需要来自自身的经验。然而,对史的梳理、考察与论析所形成的几种述史思路、模式,却不同程度地忽略乃至几乎湮没了诗人创作时的真实心境和作品的真实内容,使诗人个性的死亡之思几乎成为研究盲区。现有的述史思路、模式主要有三:一是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分析现代诗歌,将其纳入政治革命历史中,揭示诗人及其作品的政治革命性,外在于诗的社会革命标准成为评判诗人、诗作重要的价值尺度,这种诗歌史学原则中贯穿着对诗人社会责任感、使命感的强烈要求,所以看到的主要是诗人意识中倾向于社会革命的因素,是那些社会革命意识与责任感强烈的诗人与作品,于是与社会变革距离较远、指向诗人自我的死亡之思自然被抑制,边缘化,以至于被诗歌史所排除;二是以思想启蒙立场审视新诗,人的觉醒主题、反封建主题、批判国民性主题等成为取舍与解读诗歌、构建新诗史的基本维度,而死亡之思在唯科学主义人学视野里则往往被认为是唯心主义的,被贴上封建迷信的标签,这样,诗人对于生命存在的死亡之思便被悬置起来。三是从流派和创作方法角度写史,而流派往往与创作方法不可分,于是诗歌史被分割成以流派和创作方法为单元的历史,新诗史基本上是由早期白话诗派、人生派、艺术派、新月派、象征派、中国诗歌会、现代派、七月派、九叶诗派等构成。他们被指认为要么属于浪漫主义,要么是现实主义,要么为象征主义,要么是现代主义等。这种述史模式中,诗人及其作品所具有的流派共同性遮蔽了个体的差异性,抽象的创作方法遮蔽了诗人真实的心境与生命冲动,这样,死亡这个本应纳入流派研究的问题便被研究者所排除。与这种流派研究框架相关的一个重要倾向是将新诗史书写成诗歌艺术技巧的探索史、演变史,于是研究便落实在这样一些问题上:胡适为代表的早期白话诗人如何探索以白话为诗,如何证明白话能为诗;郭沫若如何在形式上彻底解放从而创作出真正的自由诗;李金发诗歌文白夹杂现象;闻一多如何倡导新格律诗以规范新诗艺术;戴望舒在形式上如何整合、超越前辈诗人,等等,且中西艺术融合成为贯通始终的一个核心问题。对形式艺术的聚焦、探索自然是应该的,但其漏洞太大,过于聚焦形式艺术相当程度上疏漏了诗人、诗作的情感维度,势必放逐诗人的死亡之思。

这些述史模式中还有一个共同的思想立足点———进化论,研究者挖掘、找寻的是新诗中不断发展、进步的新因素,将新诗史书写成后浪推前浪的历史,而死亡现象在他们看来似乎是一个与进化、进步无关甚至相反的问题,所以自然被他们所撰写的不断进化的诗歌史所排除。

有些研究者虽然不以述史为己任,而是注重于个体诗人研究,但往往热衷于从某种“时尚”思想(多为西方思想)出发论述诗人、诗作,这些思想如存在主义将他们引向对诗人死亡之思的考察、思索,但由于关注的重心是思想,所以常常以抽象的思想为框架论述问题,诗人、诗作在他们那里不再是有生命的存在,而是被掌控的例子,思想压倒了真实的诗人,这样,他们对于死亡之诗的研究往往成为脱离诗人真实生命存在的抽象论辩。

总之,死亡之思几乎被新诗研究所湮没,这一状况使不少的“诗人论”常常给人以隔靴搔痒之感,一些诗歌史也因内在生命气息的匮乏而显得苍白无力,这警示我们应对长期以来的新诗研究思路、模式进行认真的反思,避免以逻辑严密完整的新诗史或研究者的思想遮蔽诗人的真实存在,努力回到诗和诗人那里,将诗歌史书写成为真正灌注诗人生命气息的历史。

〈五〉文学史编纂的结构性陷阱

文学史编纂的基本结构由编纂者与“文学史”构成。而“文学史”与其他“历史”不同,“文学”是他的基本定格,它的独特性为文学史写作带来了特殊性,所以文学史编纂的基本结构实际上是由编纂者、史与文学三者构成的。编纂者以多大程度的主体意识进入文学史现场,这种主体意识的基本构造是什么,也就是他以什么样的立场、角度编纂文学史?他对待文学与史的态度是怎样的?文学第一位?史第一位?还是编纂者自己的思想意识第一位?编纂者、文学与史三者关系似乎无论怎样处理,都会带来相应的问题,他们之间存在着一种难以克服的结构性矛盾,或者说陷阱。这种结构性矛盾或陷阱,主要有二。

一、文学与史的冲突,构成了文学史写作中一对结构性矛盾。文学与史必须统一,这是文学史的基本要求与独特品格。要做到这一点,写作者就应始终有一种强烈的文学意识,时时不忘记自己面对的是文学,是文学的历史,所以应将文学性的生成、表现形态及其演变作为思考、书写中心,应不断地扣问什么是文学这一根本性问题,将文学史真正书写成文学艺术展开的历史。然而,文学与史在性质上完全不同,一个重形象思维,是主观情感的编码、演绎,另一个追求的是客观性,尽可能的避免主观意愿。这种矛盾对于文学史编纂者来说,就是一个陷阱,使他们必须正视而又难以找到理想的解决方式。在已有的文学史著作中,我们不难看到这种矛盾将书写者置于两难境地的普遍现象,而其结果往往是文学史叙述放逐了对文学性的探究、扣问,文学性没有充分地显现出来,文学史与其他历史文本没有多大的区别。

二、编纂者的主体意识是文学史编纂、抒写的基本陷阱,它具有隐秘性与派生性,文学史中的许多问题往往与之相关。所有的文学史编纂者都有自己的文学史观,都是从自己对于文学的独特理解出发编写文学史的。他们习惯于借助文学史书写、展示自己的主体意识与思想,并由此使自己的文学史著作具有独特的个性。这当然值得肯定。然而,他们对此大都只有津津乐道,很少有人意识到自己的主体思想、倾向所带来的问题,很少去反思其独特性的负面意义,陷入一种无法自拔的矛盾之中而全然不觉。中国百年来文学史研究、书写走过了一条不断更新的历程,每一代都有自己的兴奋点与兴趣中心,有自己阐释文学史的基本思路与言说框架,都描绘出了文学史的某些风貌,揭示出了文学发展的外在形态与内在特征,但编纂者的主体意识、思想所带来的问题却难以回避。

以现代文学史为例,1950年代的书写者,主要是以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理论为依据审视现代中国文学,民主革命政治话语成为编纂文学史的主要依据,文学被拉入革命叙事之中,这样文学性在文学史书写中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强调。文革时的情况更不用说。1980年代至1990年代,在思想解放潮流影响下,文学史编纂者的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思想启蒙成为叙述文学史的内在逻辑,一部现代中国文学史被叙述成为思想启蒙的历史,并由此开掘出许多新的论题,使原来在民主革命理论视野中被遮蔽的许多现象、问题揭示出来了,文学史研究呈现出繁荣的局面。然而,思想启蒙显然是无法完全概括现代中国文学史的。沿着思想启蒙的思路,有的研究者希望从对人的认识角度去讲述现代中国文学史,就是将中国现代文学发展史阐释为对人的不同理解的历史。这种研究,我以为最大的功绩是深化了对于左翼革命文学的理解,给人的启发不小。但如果换一个角度看,这样一种论述框架也难以令人完全信服。因为现代中国历史太复杂,左翼革命文学、战争文学的主题是无法用启蒙时代“人”的文学去概括。我以为现代文学既有“人”的文学,更有民族国家文学,而且在根本上现代文学史是一部民族国家文学史。“人”的文学只是民族国家文学的一个重要主题,一个理想化的境界,如果相反地用“人”的文学去囊括民族国家文学,则明显地与历史事实不符。

文学史编纂的结构性矛盾或者说陷阱,是无法根本解决或避免的,这应是我们的一种清醒的意识,面对矛盾或者陷阱而写作是文学史编纂者的宿命。这一宿命也意味着编写多种风格的文学史是非常必要的,是面对宿命最好的一种姿态。

1.[美]哈罗德·布鲁姆:《影响的焦虑》,徐文博译,三联书店1989年版。

2.[美]怀特:《文化科学———人和文明的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3.[美]史景迁:《天安门:知识分子与中国革命》,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

4.[美]鲁思·本尼迪克特:《菊与刀》,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

5.[美]费正清等编:《剑桥中国晚清史(1800-1911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

6.[美]爱德华·萨丕尔:《语言论》,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7.[美]W.C.布斯:《小说修辞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8.[美]安敏成:《现实主义的限制》,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9.[美]爱德华·W.萨义德:《文化与帝国主义》,三联书店2003年版。

10.[美]爱德华·W.萨义德:《东方学》,三联书店1999年版。

11.[美]华莱士·马丁:《当代叙事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12.[美]艾恺:《世界范围内的反现代化思潮》,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13.[美]艾恺:《最后的儒家》,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14.[美]刘禾:《跨语际实践》,三联书店2002年版。

15.[美]吉尔伯特·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