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恭亲王奕诉政海沉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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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谏阻修园添嫌怨(1)

在紫禁城的黄瓦红墙内住久了,人难免生腻烦之感,于是清代自雍正时便开始修皇家园林圆明园,集各地山水名胜、文物珍奇于一园。雍正帝以后,移居圆明园几乎成为宫廷风尚。每年正月皇室郊祭礼毕,直至冬至大祀前夕,一年之中皇室人员有一半的时间就住在圆明园内。咸丰帝更是流连此地,常年居住,移园为宫。西太后慈禧自听政以后,也一直念念不忘圆明园,只因内乱未平,国事繁重,加之园子又刚被英法联军劫掠焚毁,慈禧也只好强忍着居于宫中。内乱平定之初,慈禧已开始悄悄地着手修园一事了。

1865年,修圆明园北路春两轩、紫碧山房值房;

1866年,修圆明园围墙和绮春园值房;

1867年,修圆明园闸口、围墙、值房和黑龙潭等处。

慈禧修园的心思,被善迎奉之人摸透了。待全国农民起义被镇压下去、满朝上下欢庆之机,在慈禧宠监安德海的授意下,1868年满洲御史德泰根据内务府库守贵祥按户亩鳞次纳捐的建议,首次上奏请修圆明园。

奕訢等人听之此事,上折表示强烈的反对,认为加派捐饷,必致民怨沸腾,摇动国本,前明因此加速了亡国的进程,今天不能不引以为鉴!在众人的极力反对下,慈禧只得下令不再谈修园一事,并将德泰革职查办,贵祥发往黑龙江为奴,以儆效尤。

话虽这么说,但慈禧修园享乐之心并未休止。内务府官员也积极策划,投慈禧之所好,更重要的是他们可借机赚取私利。

内务府相当于宫廷的账房,过账一般都有折扣,有花账,内务府更是倚仗“亲而要”的地位,处处借端要挟,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从中渔利。就拿宫廷的兴修大役来讲,凡此类工程,都是由内务府会同工部承担,工部营缮司负责施工,内务府营造司负责监修,检查用材和施工。由于这种牵制关系,工部营缮司必须打通内务府关节,否则即使材良工巧,内务府营造司也会投否定票。对内务府借修缮兴造之机大肆勒索、侵吞、受贿的行为,工部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予声张。所以,内务府当然希望宫中大兴土木!当他们摸清了慈禧修复圆明园的意图之后,就积极怂恿,促成此事。

1872年,同治帝载淳已经17岁,慈安和慈禧两宫太后正酝酿着给他完婚,之后撤掉垂帘、完成归政。在选择后妃的问题上,慈禧和载淳母子俩发生了重大分歧,同治帝载淳选了翰林院侍讲崇绮的女儿,举止端雅、能诗善画、聪敏多艺的阿鲁特氏,西太后慈禧却看中了员外郎凤秀的女儿,资性聪慧、容仪婉丽的姑娘富察氏。最终慈禧虽然还是依了儿子的选择,但心中却留下了不快。

这年的九月十五日(10月16日),同治帝大婚告成。婚后,同治帝和皇后感情甚笃,恩恩爱爱,幸福和睦。慈禧见了很不是滋味,对儿子的婚姻生活多加干涉,以种种理由阻止同治帝与皇后亲近,从而造成了同治帝一生的不幸福。

次年,同治帝18岁,该举行亲政大典了。选定的日子是这一年的正月二十六日(1873年2月23日),这一天,同治帝率王以下大学士、六部、九卿诣慈宁宫门行庆贺礼。然后同治帝御太和殿,王以下文武大臣官员行朝贺礼,同治帝发布亲政上谕,表达对两宫太后的感激之情,同时表示不辜负两宫厚望的决心。

内务府无孔不入,他们早就瞅准了“不喜读书,狭近宦臣”的同治帝,希望能以同治帝明发上谕的形式复修圆明园。于是同治帝一亲政,内务府堂郎中贵宝、文锡和侍读学士王庆祺等,便不断地向皇帝灌输修园的思想。同治帝果然心动,忘了亲政诏书中“勤求吏治,乂安民生”的誓言,关心起复修圆明园的事来。

如同治帝自己所言,“自御极以来,未奉两宫皇太后在园居住,于心实有未安”,为感戴慈恩,略尽孝心,决心修园。他对两宫太后的感激之情真诚恳切,溢于言表。他修园还有另一层深意,那就是摆脱慈禧,独揽皇权。亲政以来,虽然名义上两宫已经归政于同治帝,慈安太后是乐得颐养天年、消遥自在了,但权欲极强的慈禧仍处处干涉朝政,有时甚至调折来看。同治帝想借修园之机,给慈禧找一个休闲娱乐的场所,转移她的注意力,使她少过问政治。

当时掌管内务府的户部侍郎桂清得知复修圆明园之事后,力言不可。同治帝龙颜大怒,严厉责问桂清,还撤了他的职。之后,同治帝便以颐养太后为名,发布朱谕,言及修园一事。此前,他已派内务府司员到四代承办园工的工程设计师雷思起家索取三园全图,并谕称要官员自认捐款“择要兴修”。

御史沈淮立即上疏请求缓修圆明园,同治帝以大孝养志之义当面斥责了他。并于次日再颁修园上谕,重申值此物力艰难时机,一切可以从俭,但圆明园为两宫太后息歇养老居住之地,可以不必华靡奢侈,但一定要加以修葺,勿需再言。

两道上谕刚一颁布,内务府司员便督雇民工,迅速拆除安佑宫、天地一家春、清夏堂、正大光明殿等两千余间殿宇的断壁残垣,清理工程正式开始。同时通令湘、鄂、粤、川、浙、闽等省各采办大件木材三千件,限于同治十三年三月(1874年4月)内报明数字,迅速运往京城。慈禧更是对修园表现出特别的热情,积极赶制图纸。修园的阵势越拉越大。

五年前的第一次修园计划曾被奕訢等人阻拦了回去,五年后再次提起时,奕訢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呢?

一开始,奕訢表示反对。19世纪60年代的大清朝,暂时平息了内外纷争,国际国内危机、隐患却依然存在。国际上,倭逼于东、俄伺于西、法国侵犯西南的局面让朝臣们甚感担忧;国内,新疆阿古柏叛乱又起,左宗棠率兵西征,用兵关外,需要大量军饷;洋务运动的开展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大兴土木,对财政本就紧张的清政府来讲,无异于雪上又加霜。但后来眼见李鸿藻以帝师身份苦谏无用,其他诸臣也纷纷因提议缓修而遭革职,奕訢感到此次圆明园复修来势汹涌,于是首先捐款工银二万两表明报效心迹,这无异于对慈禧表示屈服。

但是真修园又谈何容易!说的是择要兴修,其实不然。当时重修的部分包括圆明园、万春园、长春园三大部分共计六大工程的3000多间房屋。此外还有圆明园和万春园之间的道路、桥梁、船只、河道、码头、围墙、门楼等附属工程。算下来,不花上一两千万银子是办不下来的。清政府的财政难以支付这笔巨款,只得想法让内外大臣捐修。奕訢率先捐资后,内务府贵宝紧跟其后,捐了一万五千两。起而效尤者汉族官员寥寥无几,满族官员即使捐献,数量也甚微。至同治十三年(1874年)四月二日,捐款总数不到三十万;至停工时,连带其他方面的捐献折合起来总共不过四十五万五千余两。以此修园,是杯水车薪,更何况还有很多人想借机从中渔利。之后发生的李光昭诈骗案便使反对修园的呼声占了上风,直到同治帝等最终放弃修园计划。

李光昭,广东嘉应州人,后寄居湖北汉阳县,原以贩卖茶叶、木材为生,此人素行无赖,同治元年在临淮军捐了一个没有部照的知府衔,同治十二年进京贩卖木材,与内务府大臣诚明、堂郎中贵宝、笔贴式成麟等人搭上了干系。他得知清政府因修圆明园急需木材的信息后,认为有利可图,于是谎称自己在湖北、四川等地购得楠、柏、梓树巨木,价值 10余万金存于当地,愿意报效朝廷。内务府奏请之后,随即派成麟前往,与李光昭一起办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