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培根信誓旦旦地告诉世人“知识就是力量”时,他没有保证这种力量可以用于何处。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一知半解的文化则更是可怕。
希特勒(Adolf Hitler)无疑是有文化的,他不但演讲极具煽动性,而且诗歌散文写得都不错,更懂得一些自然知识。他曾面无表情地对追随者们表达其对自然选择的认识:上天造丰饶万物赐给人类,但他们必须自己不断努力进取,上天并没有将食物放进他们手里。一切都非常公正、非常正确,因为正是生存竞争导致适者生存。
在抨击希特勒犯下的罪行时,有些人也曾注意到,他的一言一行都有着坚实的心理基础。他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一个主要原因或者说是借口,就直接源于臭名昭著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他提倡严格的优生学,也是以生存竞争作为所谓科学依据的。这个极具领袖气质的狂人相信,不断的战争可以使人类更加壮大,用整齐对仗的中国文字表达就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在达尔文系统阐述自然选择的进化论之前,“社会达尔文主义”就已存在,只不过没有被正式冠名而已。马尔萨斯从人口学研究的视角审查了自然定律对社会的影响,吹响了“社会达尔文主义”出发的号角;斯宾塞在1851写成的《社会静力学》则以生物科学的名义对社会现象进行了大量分析。次年发表论文《进化的假说》,首次提出社会进化论思想,而此时达尔文还没有开始写他的《物种起源》。
其实达尔文本人也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创始人之一,他的《人类起源与性选择》一书明确地把生存竞争和自然选择运用到人类身上,成为这一理论的标志性事件。他明白地告诉读者:“不应采用任何手段来大幅度减少人类增长的自然比例,尽管这种增长会带来许多痛苦;应当让大家公开竞争,而且应当消除所有会阻碍最能获得成功与最能养育孩子的成功者的种种法则和习俗。”
这话说白了就是,不要计划生育,不要在出生前就消灭弱者,而应当让他们出生下来然后被残酷的竞争所消灭。这虽然让人感到痛苦,但权且让他们作为成功者的陪练吧。最后一句话则更是埋有优生学的种子。
只不过人们实在不好意思把“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罪名加到尊敬的达尔文身上,与他同时代的斯宾塞只好成了替罪羊。
斯宾塞是一个博学而长寿的学者,胡子很乱,脑袋很光。与达尔文类似,他也继承了一大笔遗产而保证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可以广泛阅读并胡思乱想,有什么想法就写下来,就这样成了思想家。因为活的时间长,所以写的作品也多,他真正做到了著作等身。在教育、科学、铁路工业等几乎所有领域都插上了一脚,他出版了《心理学原理》、《第一原理》、《社会学原理》、《伦理学原理》、《人与国家》等一大堆皇皇巨著,弄了很多博士院士的头衔,甚至被誉为“维多利亚时代的亚里士多德”。因为文笔优美,他在1902年还被提名竞逐诺贝尔文学奖,结果败给了受到铁血宰相俾斯麦力挺的历史巨著《罗马史》的作者蒙森(Theodor Mommsen)。对于一个博物学家和哲学家,还有对铁路工程师来说,这可算是虽败犹荣了。
斯宾塞很欣赏达尔文的理论,与达尔文的忠实追随者赫胥黎也是终身好友。达尔文去世时,他不惜打破惯例,专门去教堂出席了达尔文的葬礼。自然选择的进化论对他的影响自不待言。他把社会看成是一种自然及生物现象,当然完全可以用进化论来加以考察。
很多年以后人们提起斯宾塞时,往往把他当做是“社会达尔文主义之父”。“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名声臭掉以后,斯宾塞当然也受到了影响。至今人们对斯宾塞的看法仍有很大差距,有人把他捧上天,有人把他踩下地。一种观点认为,斯宾塞是一个和平主义者,他以社会正义的名义对抗帝国主义和军国主义,相信人类最终可以走向自由和平等,直至到达理想的彼岸。而反对者则把他看成一个残忍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指责他倡导暴力斗争,对社会弱者毫无怜悯之意和同情之心。
为分辨这些问题,有必要先观察一下“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本质主张。
斯宾塞首先从发育生物学中借用了“进化”一词,从此慢慢替代了达尔文所用的“演变”。“进化论”这一名词的广泛传播,也给人带来一种错觉,以为生物的演变是有方向的,是向着所谓更“高级”的方向“进化”的。不过,这种错觉造成的问题并不严重,相反,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读者对这一学科的理解,虽然是略带有偏差的理解。
但斯宾塞创造的另一些词如“适者生存”和“优胜劣汰”却出了点问题。这些词很漂亮,简洁得让人听起来后背发凉,似乎也一语道出了自然选择的真谛,但应用于社会现象时,得出的结论也是极度无情的。斯宾塞明确指出:社会中的无能者必然贫困,做事轻率的人肯定会受到更多的挫折,而那些懒惰的家伙则注定要挨饿,勤奋的人当然会占有更多的资源,愚蠢的笨蛋明显是可以用来嘲笑的。这些现象正是“适者生存”。
因此,斯宾塞不认为政府简单的救济政策对穷人会有什么本质上的用处,虽然他真正想表达的似乎是:“适者生存”引发的自由竞争会激发人们的潜能,会催促人们不断奋斗。在此基础上,人类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变得更加勤勉自律、善良理性,并充满了正义感,成为更高意义上的人。
可见斯宾塞的理论是一把双刃剑。
赫胥黎的评论可以让人更好地理解斯宾塞的观点,丰富的生物学知识明显使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高于斯宾塞。赫胥黎坚持认为,进化过程不为美学或伦理学提供理论基础,进化本身并不在乎所谓道德,也不承担责任。没有谋生能力的诗人之死或许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但这并不表明自然选择是“恶”势力。所以,赫胥黎相信,进化并不会设置重重艰险以阻挡人类最终走向光明。
也就是说,当时斯宾塞在表达这些思想时,其用心并不是别人想象的那么阴暗与险恶。
“社会达尔文主义”一词并非斯宾塞首创,那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这个提法最早出现在1944年初美国出版的著作《社会达尔文主义与美国思维》中。这本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尝试把自然科学原理运用于社会生活中,研究者用类比的方法把社会和自然挂上钩。然而,当真要把社会现象用自然科学特别是生物科学的视角加以处理时,所有的问题都一齐涌了出来。自然科学的客观性和社会科学的不确定性在这里发生了剧烈的碰撞。争吵是必不可少的,就像所有人都会被误解一样,斯宾塞和他的理论在一片争吵之中也掉进了被误读的深渊。“庸俗进化论”的恶名,当然也就随之而来。
“社会达尔文主义”其实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内涵与外沿,各色人等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任意理解自然选择的含义。这里不得不再次提到马克思,他的观点代表了其中的一个经典的流派。马克思相信阶级斗争是推进历史进步的动力,这与生存竞争作为大自然的前进动力有着极微妙的相似性,但马克思并不是因为这一点而喜欢达尔文的。他更看重的是达尔文理论中表达出来的唯物主义思想。自然选择提倡的自由竞争是马克思所不愿意听到的,共产主义者正要着手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一人类难题。正基于此,十月革命之后的苏联更喜欢拉马克,而不太在乎达尔文。拉马克主义倾向于国家干涉而不是自由竞争,因为他们相信,国家干涉而产生的优良性状是可以遗传的,国民素质会不断走向极致。在此“科学理论”的指导下,苏联的所作所为就更容易理解了,国家的过度干涉必然走向强权独裁体制。想当初苏美两国在每次奥运会上可都是拼出了一地鸡毛。
19世纪末,严复为中国引进了赫胥黎和斯宾塞的生物进化论与社会进化论思想。他腰斩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而成《天演论》,并在翻译过程中加进了许多自己的看法,再取一点其他学者的观点,合成了一本中国人能看懂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著作。在《天演论》中,严复的目的很清楚,就是想让国人了解“物竞天择”这一残酷的自然法则,然后提醒国人应该奋发图强,不能老是天天抽大烟打麻将然后活该挨打受气。这在当时的中国确实产生了巨大的反响,引发了“中国近代思想界的第一大潮”,成为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以前最重要的思想风潮。梁启超、鲁迅等一干牛人都深受影响,大声疾呼着要“自强保种”。
梁启超写下大量作品介绍进化论,他的目的自然不在科学方面,而是纯粹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在中国的表现。他认为:“所谓天然淘汰,优胜劣败之理,实行于一切邦国、种族、宗教、学术、人事之中,不分大小,而一皆为此天演大例之所范围,不优则劣,不存则亡,其机间不容发。”
梁启超还进一步评论说,社会之所以能应运而生,可以说全部都建设在生物学基础之上。凡有关于人事之学科,如法律学、经济学、政治学、宗教学、历史学,都受他的刺激,一齐把研究方向挪移。这种看法,已超出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领域,有了后来社会生物学的影子。可惜梁启超没有自然科学的基础,只能发一发心中的宏论罢了。
不断有人从各个角度总结“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思想核心,每个人的解释都与其他人有所不同,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点:生存竞争所造成的自然淘汰虽然是悲剧性的事件,但却在人类的进化和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限的资源和无情的竞争导致杀人战争不可避免,在竞争中产生的阶级划分是合理的存在;优秀人种在这场竞争中必将占据主导地位,落后的劣等人种不值得同情与怜悯;在竞争中失败的穷人也应听任自然的力量将他们无情地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中。整个人类将在这种无情的清扫中保持健康与活力。斯宾塞所说的“适者生存”正是这些现象的最简洁的总结。穷人就是不适者,财富正是成功的象征。大自然就是通过不断的财富洗牌而更新人类社会。
这种说法受到了“强盗式资本家”的欢迎,他们因此不必对自己的剥削行为而内疚,并理直气壮地寻求最大利润。
“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一个简洁的表述就是,自然选择是不是意味着人类社会的自由竞争?他们在大部分场合下给出的答案是:是的!
所有这些让人们对“社会达尔文主义”产生了极不友好的印象。它对彻底的自由竞争的过多兴趣,使国家的力量只是袖手旁观,任由芸芸众生在社会竞争中生死沉浮。这样,最强者才能有拼搏进取的动力并最终取得压倒性胜利,社会也因此而取得了“进步”。自由竞争在经济领域表现为自由经济,国家的力量最好不要插手调控。直到2009年的金融危机才让美国政府认识到,这种想法是要付出代价的。
追随“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人很容易变得冷漠无情,他们对失败者根本不付出任何同情,相信失败正是自然对他作出的惩罚。著名的石油大王洛克菲勒(John Rockefeller)虽然是一个名声在外的慈善家,但他在工作中也用“适者生存”来为自由竞争大声辩护。可惜经济上的自由竞争是为了达到垄断,然后所谓自由自然就不复存在了。
既然人与人之间可以如此无情,那么种族与种族之间、阶级与阶级之间,直至国家与国家之间,当然更是不必再讲究什么礼数和虚假的客套。强者为王的理念横行全球,帝国主义情结与军国主义的强硬做法大行其道。有些人相信,国民之间的相互竞争会耗尽自己的热情,成为自相残杀的前奏。要弱化这种可能,一个首要的措施就是不断地发动对外战争。在这些理论的笼罩下,这个世界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前所末有的水深火热之中。第二次世界大战打出的火药比人类社会出现以来使用的所有烟花数量都要多得多。
许多好心人士对斯宾塞也提出了善意的理解,他们从来不认为斯宾塞是个坏人,相反,还是一个不错的好人。他所提倡的自由竞争其实并不是要从肉体上消灭不适者,而是要放手鼓励人们通过自身不断的奋斗去最大程度地改善自己的现状。他们把斯宾塞比作一个严厉的父亲,虽然打骂孩子,但出发点却是为孩子更好地成长。他在著作中表达的思想,其实是想起到励志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