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参政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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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加强参政党协商能力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2)

根据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协商的主要形式有:一是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直接协商,如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邀请各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的代表举行民主协商会;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根据形势需要,不定期地邀请民主党派主要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的代表举行高层次、小范围的谈心活动;中共中央召开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座谈会,等等。二是在政协进行的政治协商,主要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当代中国政党关系良性互动就是通过协商政治的形式来实现的。协商政治不仅搭建一个谋求政治认识趋同的平台,而且开辟一个畅通政治诉求的渠道。实际上,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和谐关系主要是通过协商的方式实现的,这种方式包括互通信息、充分研讨、求同存异、共同发展。经过充分的政治协商,既尊重了多数人的意愿,又照顾了少数人的合理要求,保障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民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直接协商,内容不断充实,程序逐步规范。近年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一些重大战略决策的出台,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等许多重要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和全国政协领导人选,宪法修改以及《反分裂国家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物权法》、《立法法》、《监督法》等多部法律文件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金融体制改革、教育和卫生体制改革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中共中央都要召开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加的协商会、座谈会等,认真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其中许多意见建议被采纳。同时,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代表人士积极向中共中央提出重大建议,内容涵盖了经济、政治、社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国防、外交、港澳台侨等诸多方面,如长江三角洲地区、环渤海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北部湾地区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三江(长江、黄河、澜沧江)源地区、欠发达地区资源开发补偿机制改革等问题,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农村改革发展、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等问题。这些意见建议得到中共中央的重视和采纳,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中国共产党各级地方党委就地方重大问题同地方各级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进行协商,也已形成制度。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同民主党派广泛的协商,有力地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人民政协作为政党协商的重要渠道,是我国多党合作的重要舞台及其制度表现形式,是各党派和社会各界人士参政、表达、提议并取得共识的重要平台,是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合作的主要场所,体现了党派合作性质特征。近五年来,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通过人民政协的平台,共提出提案1347件,反映社情民意信息19992篇,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重要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发挥。249民政协为民主党派提供的政治协商平台,使各党派在履行自身职能时相互学习,彼此交流,为民主党派扩大影响提供了窗口。同时政协也为民主党派提供学习机会,提高履职水平,促进各民主党派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从而推进了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目前,民主党派代表人士中专家学者比较多,复合型人才比较少,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更少。有的在担任党派领导职务前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和学术研究工作,缺乏实践锻炼,政治经验欠缺,政治鉴别力、政治把握能力和个人威信都有待提高;面临由专家学者到民主党派领导人,从专业领域工作到从事领域广泛的参政党的领导工作的转变问题。在开展政党协商活动过程中,存在着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需要增强的问题。所以,增强参政党成员的合作共事能力对于参政党来说是一个比较迫切和重要的问题。

四、在长期共存中相互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在中国,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在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长期共存中相互监督提供了法律保障。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中积累起来的对中国政党关系的认识,是中国的独创和特色。马克思、恩格斯强调的多党合作,主要是指在工人阶级内部不同政治派别之间的合作,而工人阶级政党与非工人阶级政党的合作只是可能的、必要的、暂时的。而中国共产党在建立新中国初期就提出人民民主专政的新概念,明确表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是由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但不仅仅是工农,还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在内的阶级联盟性质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政权。这种阶级联盟的政权形式实际上也就规定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党制度的政治格局。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国共产党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出发,立足中国社会不同阶级、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之间利益差异性矛盾客观长期存在的历史现实,客观分析了中国社会阶级关系发生重大调整之后各民主党派性质也发生转变的现实状况,在深刻总结我国实行多党合作现实国情和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将长期共同存在。这就为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与民主党派长期团结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长期共存这一方针,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关系学说,体现了中国的特色。

长期共存的价值在于互相监督,政党之间通过互相监督可以达到互相促进的目的。在我国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中,政党之间互相监督是政党政治重要的理念设计和制度安排,其中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监督是我国政党监督的核心部分。1956年,中国共产党八大正式确立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党际关系八字方针,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讲话中,对“互相监督”作了进一步阐述,“各党派互相监督的事实,也早已存在,就是各党派互相提意见,作批评。所谓互相监督,当然不是单方面的,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改革开放后,八字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其中根本内容还是“互相监督”,1989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7年的《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都继续强调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点还是在于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民主监督。

在新的历史时期,参政党在民主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功能优势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一些民主党派成员存在怕越位、怕添乱、怕冒风险的心理,担心民主监督会影响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亲密友党关系;同时,由于民主党派组织和成员知情渠道有限,导致民主监督容易浮于表面;加之民主监督的具体操作规程和权利保障机制等不够健全,也制约了其功能的充分发挥。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就必须畅通监督途径,通过完善监督运行过程的知情环节、政治信息沟通渠道、反馈和采纳环节,健全监督机制,创造有利于监督的民主氛围。对于执政党而言,中国共产党要进一步完善民主领导、依法领导和科学领导,为参政党的民主监督提供更加宽广的政治空间;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参政党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实现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对参政党而言,各民主党派要加强民主监督意识,提高民主监督的主体水平,摆脱怕越位、怕添乱、怕冒风险的心理束缚,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真正成为中国共产党的诤友,从而不断开创民主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五、在相互促进中实现长期和谐

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是当代中国政党关系的发展动力。胡锦涛在2005年中共中央、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迎春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坚持执政党建设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中国共产党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不断加强自身的全面建设,特别是要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履行执政使命。各民主党派要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开创多党合作事业的新局面。”在2006年第二十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强调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中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五大关系,即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胡锦涛就如何实现政党关系和谐提出了“四个既要又要”,明确了相互促进的内容和方式。他说:“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实现我国政党关系长期和谐,根本在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在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既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要促进多党派团结合作;既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又要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作用;既要重视做好民主党派的思想引导工作,又要真诚接受他们的民主监督;既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又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使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更好地统一于多党合作、共创伟业的历史进程中。”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团结、建设、进步”,到社会主义初期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再到21世纪的“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思想,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政党关系认识的发展,体现了对民主政治进程中建立平等党际关系的认可,也体现了共产党对民主政治理念在现代党际关系中的运用。坚持执政党建设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必须着眼于提高执政党的领导水平和参政党的参政能力。在新世纪新阶段,要实现政党关系相互促进,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必须加强各自党的建设,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既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又要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既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又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对于执政党而言,与参政党互相促进首先要保持先进性。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是中国共产党居于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根本要求,是民主党派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主要原因,也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基础。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保持先进性,首先要不断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推进党内民主制度的发展和建设。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和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逐步实现党内生活的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按照民主、科学、法治的精神改革并完善党内工作机制和领导体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决策机制,实现科学、民主、规范、严格的内部管理,在执政党内运转协调、工作高效、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和谐关系;其次,要正确配置政治资源。政治资源配置不当是政治冲突的根源。合理配置政治资源,关键要明确各政党在权力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和遵循的政治原则等。只有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参政党的参政能力与配置的政治资源处于相对平衡的状态,政党关系才能达到和谐。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其实现形式是:一是民主党派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发挥作用;二是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各级政府所属部门的领导职务;三是对政府机关实行民主监督;四是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发挥作用。用宪法和法律保障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中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历程中最终确立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最具优势的政治资源整合。中共中央颁布了2005年和2006年两个5号文件,对政治资源在现实条件下按照合作型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和内在规定而进行的相对均衡的配置,它对于执政党提高执政能力、特别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对于参政党提高参政能力,更加充分地发挥好参政议政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巨大的推动作用。只有实现了政党与履职能力相对平衡的政治资源配置,和谐的政党关系才能经得住历史的考验。在党际互动的实践中,要进一步提高执政党各级地方组织对参政党作用的认识。在中国政党制度框架下,参政党的功能实现程度取决于执政党的重视程度,这是毋庸讳言的事实。因此,执政党各级组织需要有更加包容的心态来看待各民主党派的表达功能,特别是不同意见、观点的表达。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群众基础不同,所代表的群众的利益诉求不可能和执政党完全一样,分析问题的视角也不一样,认识上有差异是正常现象,表达不同意见也是其政党功能的正常体现。在当前社会变革时期,更需要有不同利益群体的声音参与到对话协商和决策过程中,否则,利益多元、社会分化只能导致社会产生更大裂痕而无法增进互信,更使合作型政党制度的优势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