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参政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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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协商民主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9)

(三)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民主政治形式,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根本政治原则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从历史上来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客观形成的。与西方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先有民主制度、后产生政党的历史不同,中国是先有中国共产党,继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了新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从而产生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制度,为当代中国政治发展道路奠定了政治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使社会主义民主有了很大的发展,形成了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制度载体的社会主义选举民主和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要制度载体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共同存在、互相促进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局面。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客观要求。目前,中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过程中。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但是改革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它不可能不触及社会深层次的矛盾。在社会转型的历史背景下,中国社会各种矛盾层出不穷,社会问题比比皆是,一旦处理不慎,就可能会造成社会动荡的不稳定局面。稳定的政治局面是中国改革、发展的保障,一旦出现不稳定局面,不仅经济社会发展停滞不前,还会葬送改革开放既定成果。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都面临错综复杂的情况,需要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这个核心,就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离开了中国共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人民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地进行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就不可能顺利地发展。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是当代中国社会实际的客观要求。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成熟的民主状态有利于社会稳定,但发展民主的过程却非常敏感和复杂。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活动中,人民内部不同的各个阶层、各个团体和各种群体都有着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政治要求,这些诉求和要求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和冲突。如何化解这些矛盾和冲突、凝聚共识,如何将这些来自不同阶层、团体和群体的诉求汇聚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推动力量,既是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正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优势之所在。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寓领导于协商之中。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党要“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协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同时,协商的过程,既是党广泛听取各种不同声音、充分吸收有益意见建议的过程,也是让社会各方面了解和接受党的政治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现了执政党对人民意愿和人民权利的尊重,有利于密切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改进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经过了三十多年的艰辛探索,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创造出了一种新的民主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社会主义制度为政治基础,依托相关法律和制度,已经形成了一个现实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它推进了人民民主、增强了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坚持和加强了党的领导,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广泛性和包容性。

二、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要特点

民主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就其普遍性而言,民主具有共同的要素和形式,如对自由、平等、公正的追求,法治的程序,投票民主、协商民主的形式等。就其特殊性而言,民主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国情的国家和地区,必然表现出不同的形式和不同的内容。当代中国的民主有自己的特点,不仅在本质上与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民主不同,在民主的具体形式和具体内容上也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同样地,协商民主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既具有协商民主的一般特征,如多元性、包容性、公共性,强调协商与共识等,又具有自身独有的特点。

(一)从协商环境看,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产生、发展的历史背景与时代环境有很强的独特性,与西方国家协商民主的产生背景明显不同

西方协商民主产生于代议制民主积弊重重、文化多元主义引发种种社会冲突,社会日趋复杂和不平等现象大规模出现的后现代化社会,资本主义私有制、民主选举制度、自由主义思想、多元文化社会是其产生的母体;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产生,于改革开放的历史背景下发展,在中国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正处于深刻社会转型期的时代环境中完善的。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方面,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与世界经济体系联系日益紧密,经济发展水平快速提高,中国社会出现了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社会新阶层不断出现并在数量上不断增长,社会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多元化是现代社会共有的特征,它既有利于社会活力的增长,也不可避免地在社会中产生分化与冲突。在经济不断增长,社会建设不断进步的同时,社会矛盾也明显增多。如何在坚持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同时,妥善协调好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的利益需求?如何抓住中国面临的机遇,降低可能的风险,把全国各族、各阶层人民团结在党的周围,增强合力,共谋发展?

文化方面,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和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文化产业加速发展,文化创作生产更加繁荣,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与此同时,在广大人民当中也产生了不同的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的多元化,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受全球化浪潮影响的结果。如何在价值取向日益多元的当代中国,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让各阶层人民的价值取向在多元化中取得一致,凝聚共识,巩固改革开放取得的伟大成就,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继续前进?

政治方面,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基层民主不断发展;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深化;爱国统一战线巩固壮大。与此同时,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仍然有待进一步完善,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有待更好地维护,人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有待更好地保障,公民政治参与的热情也有待更好地支持和引导。在这一背景下,如何更好地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以上诸方面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问题,正是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发展与完善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环境。它既是中国共产党所面临的挑战,也正是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必须回应和正在回应的问题。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正是在对这些历史难题的思考和回应中发展与完善的。中国共产党一向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在社会主义改革与建设的历史进程中,探索出了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制度依托的社会主义选举民主与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要制度依托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相结合的民主政治形式,从而更好地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

(二)从协商主体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比西方协商民主的协商主体范围更广,代表性更强

协商民主的协商主体就是参与协商民主过程的成员。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产生的一个重要推动力就是为了突破代议制民主精英化、人民主权地位虚化的困境,因此西方协商民主在理论探索中格外注重凸显普通公民的广泛的政治参与,刻意弱化乃至忽视政党这一代表性更强的政治活动主体在协商民主中的地位和作用。从当前经验来看,西方协商民主实践主要集中在社区基层的公共生活领域,协商主体以普通公民、社会组织为主。政党因素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来看,在西方协商民主中的地位都显得十分模糊。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个矛盾:政党本是现代民主政治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的集中代表,是政治决策的推动者和决定者;政党的主体地位在西方协商民主中的弱化乃至虚化,导致西方协商民主在理论上将协商主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对立起来,在实践中于公共协商与政治决策之间划下了一条鸿沟,无法将公民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的成果有效地转化为政治决策,使西方协商民主的实践难以取得大范围的进展。

目前西方国家对政党协商也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但由于政党是其竞争性民主最重要的主体,政党活动始终贯彻着其代表的阶级、阶层和利益集团的意志和利益诉求,使得西方国家的政党协商更多地体现着党派与党派、党派与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交换和利益博弈,尽管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协商形式,但很难说体现了多少协商民主精神,而且这类政党协商形式缺乏制度和法律保障,显得十分脆弱。

与注重基层制度设计的西方协商民主不同,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最初是从对上层建筑的探索起步的,历经多年的实践,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广范围的较为完备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这个协商民主体系的主体,既包括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又包括了国家政权机关、各人民团体、各种社会组织和社会各阶层人民。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这个表述,基本上把中国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都纳入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体范畴。

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核心主体。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中国民主政治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实践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党和执政党,既是多党合作的领导者,又是政协的重要参加单位;中共各级党委既是协商的领导者,又是最重要、最核心的协商主体。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协商民主,而不是偏离、更不是脱离这个领导核心的协商民主,也不是在协商民主主体中形成多个核心并由多个核心之间互相博弈的“多头协商民主”。

各民主党派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主体。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的参政党,是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战友。各民主党派既是多党合作的主要成员,也是政协的重要参加单位,其主要职能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高度重视各民主党派的作用,通过加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充分发挥与之相联系的那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作用。

人大和政府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主体。人大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有关重要法律法规、重大决策和人事任免都要经过人大的批准,这些本身就是必须在审议通过前要在政协进行协商的“重要问题”。要增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就必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要更好地促进民主政治发展,使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相得益彰,人大就必须是重要的协商主体。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决策的执行和实施,也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主体。

社会组织是当前正在培育和发展的新的重要协商主体。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社会组织层面的协商民主纳入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并提出要鼓励、培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健全、管理和引导,推动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协商主体的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使社会组织成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新的重要协商主体。

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根本主体理所当然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无论是中国共产党还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种社会组织,其成员都是人民的一分子,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进行的民主协商都是作为人民代表的集体主体之间的协商。在长期的实践探索中,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创造出了多种多样的协商方式,使得人民充分展现了自身的协商主体地位,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发挥着日益活跃的作用。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协商主体基本上覆盖了中国社会的各方面、各层次,不但实现了最广范围内的政治参与和公共协商,而且其协商主体也具有很强的代表性,能够通过制度化渠道迅速有效地将协商意见转化为公共决策,充分展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优势。

(三)从协商客体看,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主要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进行协商,协商内容既广泛,又重要,涉及到人民群众社会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

协商客体是协商主体参与协商过程所指的对象,简而言之,协商客体就是协商过程中的协商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