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我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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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隐私不保的年代(3)

《全民书写运动》(The Uses of Digital Literacy)试图继承这样一个传统,考察我们这个时代受众的新角色。作者约翰·哈特利也是文化研究领域一个重要人物,1978年曾与约翰·费斯克[6]合著《解读电视》。这本书在当年引起很大反响,但坦白讲,我对他们的观点有所保留。《解读电视》告诉我们,千万别小看在商业文化下成长起来的年轻人,他们其实很有主动性,会在牛仔裤上面剪洞、画花纹、贴东西来表现个性。但我认为,如果把年轻人这些举动叫作反抗的话,这种反抗有什么意义吗?某个牌子的牛仔裤明明是大量复制的工业产品,穿上去怎么能表现自我?约翰·哈特利在《全民书写运动》中强调时代变了。“Digital Literacy”翻译成中文是“数字素养”,就是我们在数字时代应该有的一些素养,比如使用电脑等各种电子沟通工具。约翰·哈特利认为,今天每一个受众既不是被动的信息接收者,也不是主动的信息诠释者,而是信息生产者。我们可能会拍一段视频放到YouTube,可能会在接收媒体信息之后重新剪辑恶搞,甚至发布很多意见和评论。现在有多少人只看而不发微博呢?有多少人只看Facebook的留言而什么都不谈呢?不,我们接收信息的同时也生产信息。在这个时代,我们变得更主动了。然后,约翰·哈特利提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19世纪、20世纪我们在学校教育上投入很多资金,希望每个人起码能看懂文字。今天学校还在教人识字吗?没有啊。现在的高中生看起来像是新人种,完全不把电脑当成一种科技,好像与生俱来就拥有了传简讯、玩iPad、打电子游戏的能力。他们在YouTube上相互取悦,在博客空间里沉思哲学,在维基百科中贡献智慧,很娴熟地操作多重平台。约翰·哈特利认为,这会改变我们对整个媒体产业的认识。

传统搞媒体研究、媒体政策的人,常常把产业视为不证自明、真实存在的东西,甚至附加道德判断,认为所有产业都是巨无霸,很坏很混蛋,要来压迫我们。约翰·哈特利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认为,产业这个观念其实是不存在的,存在的是主体、价格、商品、交易行为、市场组织等。产业是个衍生词,不是一个自然概念。在互联网时代,媒体产业不再是巨无霸,每个人都是信息生产者,可以通过网络自由沟通;每个人都会有更蓬勃的创意、更好的作品出现。但他也承认,现在还看不到这个美景,大概是因为Digital Literacy的教育做得还不够。

(主讲梁文道)

我们的防火墙

网络时代的表达与监管

李永刚(1972-),政治学博士,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互联网政治、政治学基础理论、地方公共政策等。

在中国,互联网监管不只是政府行为,而是一个全民参与的运动。

尽管我们天天跟中国式网络管理制度打交道,但市面上与此有关的客观研究少之又少,不知是否大家都觉得这个话题太过敏感。《我们的防火墙:网络时代的表达与监管》早在2009年就已出版,作者李永刚是中国较早一批研究网络政治的人。他并没有猛烈批判国家防火墙制度,也不是要帮中国政府说话,而是以学者的视角试图客观理解中国当前的互联网监管现状。我觉得这本书相当有价值,能够从互联网管理窥见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互动关系,有助于理解政策运作的方式。

这几年互联网似乎主导了民间舆论的走向。2008年至2009年,曾经有三个名词红遍全中国——“打酱油”“俯卧撑”“躲猫猫”,被网民誉为“中国武林三大顶尖绝学”。李永刚认为,除非有权力跟资本的强力推动,否则单纯的意见表达很容易在互联网的海量内容中被湮没,网民只有依托爆炸性事件上演一次次人民舆论战争,才有可能触动既有的威权体系。

为什么是与这三个词有关的故事而不是别的故事会被网民选择来进行大规模传播?李永刚的分析结论是弥漫在民间社会的怨恨情结。“群体的怨恨是一种特殊情感体验,它因无法或无力跨越因比较产生的差异鸿沟,一般只能在隐忍中持续积蓄怨意,或心怀不甘,或忍气吞声、自怨自艾。无权无势的网民,要释放道德紧张,舒缓怨恨情绪,一种廉价的精神胜利法就是聚焦于此类事件,完成一次‘想象的报复’。”这类网络事件会让大家置身其中且情绪高涨。

接纳民意与控制舆论一并呈现,是转型时期政府行为的常见选择。在互联网发展之初,政府一度被“虚拟”和“数字化”所迷惑,耗费不少精力去追踪飘忽不定的网站和网民,结果发现效果不佳。当政府明白“虚拟”是幻象而“真实”才是本质时,互联网监管思路大开。原来是匿名者在暗,政府在明,既然政府不能变暗,那就想办法让匿名者变明。从BBS的IP地址登记备份制度,到网吧的凭身份证上网制度,从删帖过滤制度到实名上网制度,监管果然越来越有效。

现在中国互联网内容监管技术已经很成熟了,通过国家级网关的IP地址阻断、主干路由器的内容监测、域名过滤、监控软件、内容发布过滤等功能,将大多数网民能接触到的信息控制在政府能接受的水平。政府的互联网管理也慢慢形成了一套规章制度,但仍存在很多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多数国家的网络审查采取事后追惩模式,中国则采取普遍过滤的预审查。在预审查情况下,我们会发现有的网页打不开,但并不清楚原因。

像阿联酋进行互联网审查时会给你解释,比如你点击色情网站或反伊斯兰网站,会看到阿拉伯文和英文的信息:“很抱歉,你试图访问的网站由于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在宗教、文化、政治或是道德方面的价值观不一致而被屏蔽。”在中国遇到这种情况,没有任何解释。

第二个问题是当下中国法律、法规禁止的网络内容和网络行为共计14条,但可操作的标准相当模糊。比如散布一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论是不对的,问题是这种言论要到什么程度才认定为有害?什么叫“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批评政府机关算不算“损害国家机关信誉”?向多数人表达自己的主张是否会构成“煽动行为”?对这些问题,各类法律条文中都没有细致规定。因此,对于禁区,要么自我审查,要么监管部门不断发公文敦促或提醒,增加了行政成本。

第三个问题是我们很难预测某一网站会不会在某一天被列入屏蔽范围。这与互联网管理部门众多和暗箱操作模式有关。有哪些部门介入互联网管理呢?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机构都担负了职能。所以,某个网站被关了,到底是谁关的?为什么关?可不可以去投诉?这些都不清楚。

从经济学解释腐败的成因来看,政府的管制偏好与监管政策的寻租可能,成为各部门腐败的另一种行动逻辑。当政府有权设定互联网运营市场和互联网信息发布的准入门槛时,可能诱导企业向权力抛媚眼以便实施不正当竞争;当监管系统大规模技术升级带来数量可观的硬件与软件购买需求时,被经济利益驱动的软硬件厂商可能通过贿赂来获取订单;对违规企业和个人施以经济处罚时,因为有一部分财政返还的诱惑,可能会加大处罚力度而加深腐败。仔细想想,当2008年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丑闻爆发后,百度存不存在屏蔽三鹿负面信息的可能性呢?

学者提醒我们,要警惕搜索引擎的霸权扩张威胁:由技术权力的合理追求转向经济权力的贪婪追求,继而转向社会控制力的越界追求。另外,我们也不要忘了,网民通常很自律,会互相举报。所以在中国,互联网监管不只是政府行为,而是一个全民参与的运动。

(主讲梁文道)

[1]2007年11月7日,芬兰发生“约凯拉校园枪击事件”,导致包括凶手在内9人死亡。佩卡-埃里克·奥维宁(Pekka-Eric Auvinen)是约凯拉中学一名18岁男生,事发前几个小时将一段名为“约凯拉高中大屠杀”的视频上传至YouTube,以德国摇滚乐队KMFDM的《流弹》作为背景音乐。

[2]汤米·希尔费格(Tommy Hilfiger,1952-),时装设计师。1985年推出以自己名字命名的男装,如今成为美国著名休闲时装品牌。

[3]1811年,以内德·卢德(Ned Ludd)为首的英国失业纺织工人捣毁纺织机,认为这些大机器导致他们失业。卢德主义者用来指那些对新技术持质疑乃至抗拒态度的人。

[4]开源运动提倡开放源代码、信息共享和自由使用,认为如果跟随Windows或者任何一种封闭式专有系统的脚步,计算机人士就永远无法掌控自己的发展方向和技术路线。

[5]理查德·霍加特(Richard Hoggart),英国学者,1964年创立伯明翰大学当代文化研究中心。The Uses of Literacy:Aspectsof WorkingClass Life被认为是英国文化研究的奠基之作。

[6]约翰·费斯克(John Fiske,1939-),生于英格兰,毕业于剑桥大学,西方当代大众文化研究的代表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