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我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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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隐私不保的年代(1)

我爱偷窥

过度分享成时尚

霍尔·尼兹维奇(Hal Niedzviecki),美国社会评论家,现居加拿大。出版过多部评论小书,如《哈啰,我很特别:个人性如何成为新的服从性》《我们也想分杯羹:大众文化的底层渴望与再创》。

我们想方设法让别人认识自己,即使是以浅薄、淫荡、放浪的面貌出现也在所不惜。

这个时代的关键词是“分享”。我们在网上分享所有的东西:今天天气怎么样,我去过哪里旅游,我在哪儿吃晚饭,我最近遇到什么趣事,我坐公交车迟到了,我家的厕所坏了……我们详细记录从早到晚干过的事,不仅有文字记录,还有图像。但这些东西真的值得分享吗?别人爱看吗?奇怪的是,我们还真的爱看。到底怎么回事?

《我爱偷窥》英文版叫The Peep Diaries(《偷窥日记》)。作者霍尔·尼兹维奇是一个美国社会评论家,根据此书主题拍过一部纪录片Peep Culture:The Documentary,里面有一段旁白:“小时候,父母总告诉我,不要偷窥别人的窗户,他们也叫我把窗帘关上,别被邻居一览无遗。接着,网络出现了……我们花越来越多的时间观赏数百万陌生人的生活,我们还邀请陌生人研究我们生活中的私密细节,我称此现象为‘偷窥文化’。简单说来,我们是一群痴迷的名人崇拜者,设法吸引人们注意,但我认为不止如此,让自己被大众消费,目的是让我们开心,让我们与大众接轨,得到归属感。”

霍尔·尼兹维奇说得没错,不光美国人,中国人现在也热衷上演各种“真人秀”。《非诚勿扰》魅力大到潜逃多年的通缉犯宁愿冒着被逮捕的危险也要跑上去相一趟亲,公务员冒着被人揭发贪污的风险公然说自己私下其实挣了不少钱。把自己秀出去的诱惑太大了,以致出现这种荒唐场面。早在2008年,美国著名的《韦氏新世界词典》就票选出一个年度风云词——overshare(过度分享),描述这种自我揭露过多个人资讯的现象。

在这样一个时代,我们是不是真的想成为明星?霍尔·尼兹维奇认为,大多数人并非想成为超级巨星,只是想满足一种需求,一种现代社会似乎已经无法提供的东西。这东西过去由实体的社区来提供,现在没有了。什么东西呢?对我们作为人存在的认可。有些学者发现,写博客的人可能比较不满意自己的交友情况,觉得无法融入社会,归属某一社区的程度较低;通过写博客,他们觉得自己不像以前那么孤单了,有了归属感,对网络世界的交友情况感到更快乐。快乐就爽了,爽了就好了。微博、Twitter(推特)、Facebook(脸谱)也一样,我们会上瘾是因为它提供了很低期望值的人际联结。过去我们要融入社群,通过社交获得自我存在感,那是一个时间成本很高的方式。现在不同了,我们想认识一个朋友,只要联系上他,关注他,他就是我的朋友。如果不喜欢他了,一秒钟之内就按下按钮跟他绝交,而且不用付任何代价。

在今天这个高度组织化、严格受控制的社会,我们从哪里找回自我存在的感觉呢?怎么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呢?霍尔·尼兹维奇认为是通过“Peep Culture”(窥视文化)。讽刺的是,我们企图秀出的不是自己有多么特别、多么优秀,而是我们有多么普通、多么平凡,多么需要日常生活的人际互动。我们想方设法让别人认识自己,即使是以浅薄、淫荡、放浪的面貌出现也在所不惜。我们在身上穿孔,污名化自己,绝望地希冀别人注意到我们是罪犯,是帮派分子,是社会放逐者。我们无法再依靠过去不超过150个人的传统人际圈子来告诉我们:你是谁?你该信任谁?你该怎么过日子?现在我们需要更大的集体来帮助我们。

为什么中国这几年出现这么多网络红人?大家都觉得好笑,难道他们自己不知道在镜头前搔首弄姿是在献丑吗?难道他们不觉得自己可悲吗?不,他们宁愿用这种方法让别人注意到他们的存在。在他们眼里,你不被注意,你就不存在。

芬兰有个年轻人在YouTube上传一段背景音乐为《流弹》的视频,预言某所中学将有大屠杀事件,然后就真的制造了校园枪击案[1]。最近几年,很多疯狂连环杀人案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元素是,杀人犯在动手之前先给自己拍片,甚至在作案的同时拍片。在他们眼里,如果不拍片,别人看不到,杀人就白杀了。

(主讲梁文道)

隐私不保的年代

侵犯隐私无所谓?

丹尼尔·沙勒夫(Daniel J.Solove),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隐私法专家。著有《数字人:在信息时代中的科技与隐私》《完全曝光:隐私与安全的虚假交易》等。

没有隐私,我们就没办法畅快说出坦白的话,言论自由可能也就不存在。

名声这个东西,在我们这个年代越来越难保住。尤其是微博时代,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飞短流长层出不穷。这些谣言,你能够去证实吗?你能够去澄清吗?你甚至不知道它们从何而来,要往哪儿去。

《隐私不保的年代》英文版叫The Future of Reputation,原意是“名誉的未来”。在人的声誉或名誉问题里,隐私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内容。作者丹尼尔·沙勒夫引用一位法学教授的话说,名声是一种财产,有时可以兑换成直接可见的利润。例如明星用他们的公信力、公众认知度押宝在某个商品上,就是利用名声在投资。作者还引用另一位法学家的话说,诽谤法所保护的尊严是全体成员的尊重与自尊。也就是说,我们把名声不只看成财产,甚至看成尊严,我们愿意保护自己的尊严,也愿意尊重他人的尊严。这就是为什么从前欧洲人觉得名誉受损时要跟人决斗,他们认为这是保存自己名誉的一种最光荣的办法。

我们这个时代的名誉出现了什么问题?我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1996年,有一个关于美国很有名的时装设计师汤米·希尔费格[2]的谣言在网上流传。谣言说他曾经说,如果我早知道非裔美国人、西班牙裔人、亚裔人会购买我的衣服,我不会把它们做得这么好。谣言还说,他在奥普拉脱口秀说了这番话,当时奥普拉生气了,要求他离开。这个谣言使希尔费格公司立刻陷入困境。事实上呢,他不仅没这么说过,甚至根本没上过奥普拉的节目。可是这个谣言直到今天还在网上流传。

在互联网时代,谣言散布的范围和强度永远大过你对谣言的澄清。这是人性阴暗的一面,我们都喜欢听谣言,宁愿听一个明星的性丑闻,也不愿相信原来它是假的。过去人际交往的圈子有限,我们长期跟某个人相处,对他的人格有比较完整的认识,可以判断哪些传闻是真的,哪些是谣言或八卦。但在今天互联网资讯发达的时代,我们阅读某位陌生人的网上报道,很难知道完整的故事,只有片断资讯,然后就去嘲弄和责备他。

有些法官认为,一个人隐藏不光彩的私人隐私,无异于商人隐藏商品的瑕疵。但是,问题出在哪儿呢?网络上大量流言蜚语真真假假,我们愿意下功夫去核实吗?通常我们不会去追究真相,甚至认为就算有些东西是假的,那又如何呢?米兰·昆德拉说,任何男人如果在公开场合与私下生活是一样的,八成是个怪物,他在私人生活中将没有自发性,在公共生活中则没有责任感。也就是说,你今天就算被人拍到某些私生活,或者被人知道你私下满口粗话,那又如何?难道我们要求一个人在家里也正儿八经,或者夫妻在床上说“我们来敦伦一下好吗”?

以前人们做错事,受到的处罚是一种名誉上的摧毁。比如一个女人是妓女,人们可能会在她身上烙印,让她走到哪里都被人耻笑,甚至拿石头砸她。现在看,这种做法太不文明了。以前罪犯不但要坐牢,脸上还要被刺字做标记。今天我们也知道这样做不人道。可是,我们难道没见过新时代羞辱人格的方法吗?2005年,韩国有个女孩带着小狗搭地铁,小狗在车厢里拉屎,女孩不清理狗屎就扬长而去。这一幕被网友拍下来,通过网络传遍世界。上千万人谴责、辱骂这个女孩,还有人进行人肉搜索,逼得她躲在家里不敢出门,后来患上抑郁症。所有从事这些攻击行为的人,大概都觉得自己是正义的。丹尼尔·沙勒夫说,这些人叫作“规范警察”。

我们需要规范警察去强制人们执行社会规范,比如有人不排队,你不斥责他,不叫他好好排队,那排队这个社会规范就没用了。但是,问题出在这个规范该由谁来执行,该怎么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才叫合理。像“狗屎女”做错了一件事,人们对她大肆攻击,毁掉她的心理,在我看来,这更像是你把我的门牙打掉,我不只以牙还牙,还要干掉你全家。

历史上,刺青、烙印、标记这些羞辱性惩罚,是以做记号的方式来降低人的身份,而且是终身的。现代人在网上遭受的羞辱,也类似于生命被做了记号,而且是一个永远的记号。至于这个人将来会不会赎罪,会不会改过自新,我们并不关心。所以现在有人说,将来我们不可能去选总统,因为我们所有的言行都被记录在案。一个总统候选人如果中学时代交女朋友脚踏两只船,或者抽过大麻,或者偷瞄过别人的考卷,这些都可能成为政敌攻击的武器。至于后来你是不是改过了、忏悔了、完全不一样了,已经不重要了,那个印记永远留在那里了。

所以这是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年代,以前古人犯错之后可以改名换姓,搬到别的地方住,现在不可能了。可是,一个连小学生都不能犯错的世界又是什么样的世界呢?丹尼尔·沙勒夫是隐私法领域的专家,他试图从法律角度解决这个问题。不过这是一个矛盾,用法律或政府强制的方式来清理网络不良现象,是不是对言论自由的侵害?

国际普遍认为,关于公众事务的言论应该享有言论自由。比如我们批评一个官员或一项政策,这关乎公众事务,应该享有言论自由,保障我们可以说这样的话;但假如我们说某个人私生活不检点,而这个人又不是公众人物,就不能这么随便说话了。当然也不是说捂着别人嘴不准人说话。问题是,假如个人的自由伤害到别人的隐私或名誉,而且是不合理的伤害,怎么办呢?丹尼尔·沙勒夫指出,隐私并不只是保护人们从事不合常规的性生活而已,隐私还可以让人们对可信任的人透露不受欢迎的意见而不用担心社会评价或遭受攻击;如果没有隐私,我们是很难诚实表达意见的。

设想一种情况:有人在公开场合乖乖的,但私下跟三两好友聚会时言论很反动,如果好友把他的话记录下来公布到网上,会有什么后果?结果就是对他言论自由的打击。不保护隐私,有时候就是不保护言论自由。没有隐私,我们就没办法畅快地说出坦白的话,言论自由可能也就不存在。

今天中国常常出现这种画面,比如拍到某快餐店的服务员或某列车上的车长,然后发布到网上,冠以“全国最美女服务员”“全国最美女列车长”。一般而言,我们会觉得这是赞美之举,被赞的人会很高兴。可是把她的资料全部公开,你怎么知道人家愿不愿意呢?她想不想让别人觉得她是全国最美的,这点都有疑问。有人说,她在工作场合被我拍到,我又没跑到她家去偷拍,而且她的资料是从公共网站上搜集来的,不是去偷去抢来的。问题是,隐私跟公共的区别真的只是场合吗?有时候你在公共场合做一些事,但你并不想在网上散布,弄得所有人都知道。比如你每天上下班的路线都是在公共场合,但你的路线被人查出来公布到网上,你会不会觉得隐私被侵犯呢?

(主讲梁文道)

搜索引擎没告诉你的事

总是撞见你自己

伊莱·帕理泽(Eli Pariser,1980-),网络政治先锋。与人合作创办Avaaz.org,乃全球规模最大的公民社团之一。评论经常刊登在《华盛顿邮报》《华尔街日报》的民意论坛版。

大家来来去去看到的东西,都是跟自己想法差不多的人说的话。

互联网给我们带来很多好处,让我们在手指跳动之间就能迅速掌握世界各地的资讯和知识。理论上讲,我们会比父辈更准确、更全面地认知世界。可是,真实情况未必如此。

在流行写博客、上论坛吵架的年代,我就观察到一个现象,上特定网站、论坛、博客的也就那么几个,大家去那些地方是因为志趣相投或者政治立场相似。比如有的人喜欢乌有之乡,有人喜欢凯迪,而喜欢凯迪的人绝少去乌有之乡,喜欢乌有之乡的人也不会去凯迪。于是,大家来来去去看到的东西,都是跟自己想法差不多的人说的话。那些跟我们不一样的人,他们的意见很难进入我们的视野。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割裂得越来越严重,可能会在自己的小圈子里越来越激进。今天有一个网友说,某某人不像话,我们要怎么怎么做;第二个网友说,对,我们明天就上街吧;后面的网友接着说,上什么街,干掉他!我们就这样变得越来越梦幻,到最后不可收拾。

看了《搜索引擎没告诉你的事》,我发现如今的情况比几年前还糟糕!作者伊莱·帕理泽在前言中指出一个改变世界的重要事件,这件事当时大家都没太注意。2009年12月4日,Google(谷歌)官方博客出现一篇文章,宣称今后大家都享有个人化的搜索服务。从那天早上开始,Google运用57种信号,根据你登录网站的地理方位、使用的浏览器、用过的搜索词等信息来猜测你的身份,揣摩你喜欢的网站,预测你的需求,从而调整搜索结果。

这意味着什么?你和家人、朋友输入同一个搜索词,搜索结果显示的条目却不一样,甚至条目数量也不一样。怎么会这样?难道搜索引擎不是按照点击率来排名吗?不,它现在按照你过去使用网络的习惯和爱好来推测你想看到的信息,这就叫个人化服务!本来这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境界,不用再跟几亿人看同样的电视节目,而是考虑你的需要、口味、偏好,量身定做一个专属于你的电视台。互联网的发展逐步实现了这个梦想。

可是,这会导致什么状况?比如在香港用Face book的人比较多,我发现越来越多的人不看报纸、不看电视,他们的新闻来自Face book上面的朋友。这些提供、分享信息的朋友,背景相近,兴趣爱好也相近。换句话说,这样一群朋友提供的东西都差不多,他们永远不知道圈子以外的世界是什么样的。

伊莱·帕理泽说,他的政治主张偏向左派,但他也喜欢听听保守派的想法,甚至设法结交了一些保守派,列入他的Face book朋友行列,想通过网页链接阅读他们的见解。但他注意到,保守派的链接从未出现在他的头条动态消息,为什么?Face book聪明的人工智能搜索引擎为他量身定做了一个世界。伊莱·帕理泽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每个人都像过滤罩一样,来来去去关注的是你自己那个世界,整个网络世界里就你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