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重生之11神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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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这话很鸟

这顿酒真喝了个天昏地暗,直到天都黑了,俩人才在女服务员的白眼中买了单,脚下如驾了云一样的从饭馆里晃悠了出来,边踩着棉花步朝学校方向走,边扯着嗓子唱起了《友谊天长地久》。

也多亏王朋的酒量稍微好点,虽然有点高,但是还没糊涂,否则的话俩人保不齐连学校的门朝哪边开的都给忘了,可他俩这醉醺醺的模样在学校里依然显得非常醒目,回头率还是相当高的。

万幸的是看守宿舍楼的门卫老头并没有为难他们,只不过是多打量了他俩几眼,说了句:“以后少喝点,对身体没坏处!”就抬手放行了,搞得原本还有点惴惴不安的王朋差点扑上去亲他一口,高喊两声:“理解万岁!”

边风是喝的烂醉如泥,王朋比他也好不了多少,可算是苦了在宿舍里留守的支伟,一会儿给这个倒水,一会儿给那个盖上踢开的被子,好不容易等俩人都睡踏实了,一看手表都十点多了,而明天要讲的课都没预习呢,也只得叹息了一声遇人不淑后,上chuang睡觉。

“老边,快起床,要不就迟到了!”正当边风正睡得迷糊时,猛然感觉到被人拽了起来,耳朵更是被王朋急迫的喊叫声震得嗡嗡直响。

“着什么急呀?!”边风睁开惺忪的睡眼,瞥了已经距离自己不足半尺的王朋,划拉开他的手又倒在了床上,把身子往被窝里面缩了缩,含糊着问道:“上午有什么课呀!”

“解剖还有毛概!”

“就这些呀,没劲,我还是接着睡觉吧!出去的时候记得把门给我关上。”

“靠,你丫的居然旷课。”王朋骂了他一句,见他赖在床上死活不肯起来也就不强求了,出去一会儿后端着饭盆回来,把边风叫醒道:“早饭放桌子上了,睡醒了记得吃,娘的,吃了你顿饭,我都快成你家保姆了!”边嘟囔边关门走人了。

边风应了一声,继续呼呼大睡。等他从梦中惊醒后,看了看床上的闹钟发现已经快十一点钟了,揉了揉还有点疼的太阳穴,暗骂昨天饭馆里的酒太次,慢悠悠得从床上爬了起来,刷牙洗脸,又把王朋买回来的油条和冰凉的豆浆给喝了,扯了个马扎坐在阳台上看着窗外瓦蓝的天走神。

“老边,你今天没去上课肯定特遗憾,咱们的讲师可是教授级人物,据说还在RB留过学,那课讲的叫一透彻!”钥匙一响,王朋边替边风惋惜边把一个本子扔到了他怀里,微笑道:“哥们儿我可是为了你把所有的板书都抄了下来,连标点符号都没落下,够意思吧!”

“其实是够意思呀,那是相当够哥们儿!”尽管边风对这些笔记还真有点不屑一顾,可毕竟是人家王朋的一片心意,他得领情,因此微笑着接了过来,翻了翻,笔记条理分明,字迹清晰,看来王朋是真下了功夫。

找个合适的机会,哥们儿我也得投桃报李,好好的扶你一把。边风感动之余暗下决心。

“下午上什么课?”边风问道。

“万恶的英语,老天保佑千万赏赐咱们一美女讲师,要不然我学英语的热情就更低迷了!”

“呵呵,但愿吧!”边风微笑着道。

兴许学校领导考虑到专科班的两年的时间要完成所有的医学课程,课业压力过大,因此并没有硬性规定大专生英语必须过四级,否则就不发给毕业证。尽管如此,也没有谁胆敢不去上课,因为期末时英语也有考试,而且不及格的还得重修。

原本边风也对英语也是兴趣缺缺,可他身为小班班长,素来都是英语老师的重点关注对象,因此想旷课都不成,于是乎在宿舍里磨磨蹭蹭,快要上课时才挪近了英语教室——也就是他参加老乡会的地点。

这次来可就没有先前那么浮想联翩,感慨无限了,随便找了一地儿坐下后,才发现身边的哥们居然是自己未来的结拜兄弟——刘园。

前世的边风有些独,特别是上辈子上大学时,交朋友格外挑剔,因此朋友圈子很狭窄,可就是眼前这人和他极投脾气。

这倒不是因为刘园的学习成绩多么好,恰好相反,刘园学习是一塌糊涂,而且终日流连于各大网吧之中,通宵玩游戏那都是平常事,甚至于边风第一次通宵上网就是受了他的蛊惑。

边风之所以认可了刘园,并且在大二离校实习前和他拜了把子,所在乎的也恰恰是他身上这股子放浪不羁,自由自在的劲头。可惜的是大三那年,下医院实习时俩人没能分到一个城市,毕业后也都为生计而奔忙,少有见面的时候,可边风却从来都不曾忘却过这个兄弟。

“我说哥们,你丫够猛的,这才来几天呀,就把我们小班的班花给摘走了,强!”刘园那特有唐山腔打断了边风的回忆。

英语课没有办法和专业课那样在整个大班一起上,因此边风所在的二大班一分为三,相邻的两个小班为一组,于是边风的8小班和刘园所在的7小班也就成了患难与共的兄弟班。至于刘园所说的班花则是7小班的女班长西贝。

刘园的声音不大,可是在乱糟糟的教室里却显得格外刺耳,于是乎,唰唰唰,又是几道目光袭来,一个是7小班张骞,他就坐在刘园正面一排,而另外一个是木子,目光很是复杂,让边风琢磨不透,只有坐在最前面的西贝却好像没有听到一样,连头都没扭一下。

“刘园,闭上你的鸟嘴,胡说什么呢?注意点影响!”张骞和刘园就住在边风的宿舍对门,倒是颇有官威,把个刘园呵斥得跟个三孙子一样,干笑了一声,讪讪得不言语了。

边风朝张骞一笑,点了一下头,算是领了他这个情,正想跟刘园扯上两句闲淡话活跃一下气氛呢,教室的门一开,风风火火得走进一人来,身上还背着一背包,个子不高但是很粗壮,留着淡淡的胡须,戴着个黑边的小框眼睛,看上去很精明强干。

这位跟驴友似的家伙就是边风的首任英语老师,中文名字叫王建,虽然就教了他们小半年,但是给学生们的印象很好,即便是讲课也跟朋友聊天一样,亲和而不失威严,风趣幽默,甚至还曾经请过来一个他的外国朋友陪同学们白话。

隔了这么多年再见到王建,边风倒是觉得新奇无比,琢磨着什么时候跟这个有趣的家伙交个朋友。

王建放下背包,一张嘴教室里的学生就懵了一大半,因为他嘴里冒出来的那是纯正的美国英语,即快且溜,试想一下,这帮子刚刚从应试教育的牢笼里挣脱出来的大一新生,以往接受的听力训练都是慢悠悠的伦敦英,哪里听到过这动静,不傻眼才叫希罕呢。

但是这课堂里倒是还有几个人保持着清醒,其中之一就是边风。

说起来边风的英语水平原本就不差,虽然到大学毕业,四级考试一次都没通过,可是受这个王建的影响,毕业后喜欢上了看英文原声的电影,长达十多年的潜移默化,耳濡目染,无论是口语还是听力基础都很扎实。

再加上他从医时参加了不少国际医疗会议,英语太烂的话去了也是白瞎,因此在这方面又下了一番苦功,以他现在的水平就算比不上专业翻译也差不太多,所以他听的倒是津津有味。

“老边,这丫的叨咕什么呢?”刘园耷拉着脑袋,缩在后面,似乎生怕老师看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