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刀尖上的道德:透过文本看中国侠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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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复仇的女人们(1)

一、谁制造了复仇的女人

漫漫人世,社会大秩序失范的时日总是不期而至,这种不幸一旦来临,别说平民百姓沦为鱼肉,任人宰割,即便原来处在强势阶层的人,婉转丘壑,朝不虑夕的命运也会光降自身。所谓宁为太平犬,不做乱离人,实乃痛彻肺腑之论。即使在大社会秩序稳定的时日,或者由于强势阶层的恃强凌弱,或由于公共权力的失位,或由于私仇私报更能满足挟愤含冤者的快意恩仇心理,复仇者便代代不绝。而复仇者大多是对强权或强势的现行挑战,人们总是同情弱者,人们总是一边为自己谋求特权,一边幻想使眼下处在特权位置的人莫名其妙地,或有一双有力的手将其扯降下来,与大家平起平坐,或处于下风,而复仇者正好满足了人们的这种现实需求和心理渴望。由于复仇者与复仇对象往往不是处在一个量级上,在复仇者的身上,人们便以先人为主的方式,赋予其许多美丽的光环,比如:正义、道德、除暴安良、大无畏等等。

人们都在谋求秩序,使自身成为秩序的受益者,但又期盼有一种逸出或超越秩序的力量来制约,来完善秩序本身,使自身在秩序中获利更多。如果说法律是秩序的象征,耶么正如保罗在《致罗马人的信》中说:“所有没有法律而犯罪的人,也将没有法律地走向毁灭;而所有在法律下犯罪的人,也将通过法律而被判决。并不是听到法律的人在上帝而前就是公正的,而是上帝把履行法律的人订布为公正的。”

如此一来,问题就出来了,既然履行法律的人拥有先验的公正身份,那么,他的执法行为便是公正的对象。对于执法犯法行为,我们暂置不论,即使模范的执法行为,由于执法水平对法律条款的运周尺度,以及当事人从自身出发对法律的诉求等等,在事实上,也难保法律的完全公正,至少在不能完全满足当事人对法律的期望时,被认为是不公正的。

这样就为私仇私报私怨私结行为留下了实施空间。其实,侠,或者匪,正是在法律以外,在公权以外,在佚序以外,诞生的一种挑战或补充法律,破坏或完善公权,摧毁或建立秩序的力量,它的两面性,它的可塑性,它的直接性,它的实用性,使其获得生生不息的社会基础。行侠仗义、复仇,实际上是强者与更强者的对话,即使行动失败,也不失为强者或好汉,同样能赢得人们的尊敬,也可给更强者以震慑;而行动成功,便是比强者更强的强者,这便是英雄了。这些角色一般都由男子里面的真男子担当,真男子往往是在为空有男儿身而无男儿力或无男儿志的男儿才出手的,而妇女是弱者中的弱者,社会和家庭地位的弱者,生理的弱者,心理的弱者,作为男人,为她们伸张正义,为她们提供保护,为她们复仇,乃天经地义。假如反过来,妇女成为复仇者,做出了男子做不出的事情,失败了,则天地为之动容;成功了,则令鬼神色变,起而成为复仇女性的呵护者。

任何女性的复仇行为,因其与复仇对象强弱之间的差距更大,因此,其复仇的成功与不成功,都格外惊心动魄,都格外惊天地、泣鬼神,并且让所有的男人,强梁横霸者,善良仁义者,在对待她们时,都不可随心所欲。中国文人在着力打造复仇男性神话时,也没忘了给复仇女性留出一排安放神位的空地,而复仇女性则往往被人间当作复仇女神敬仰。

二、感天动地谢小娥

在十四岁那年,谢小娥经历了一场天翻地覆的人生大变故:她的丈夫、父亲,以及所有的亲族婢仆都让强盗杀了,巨额财产被劫掠一空,她也在伤胸折足后,被拋于江中。在滔滔江水中,她凭着最后一线生命之光,漂流许久后,被江中过往船只救起,经过抢救,她活过来了。她从小生于商人家庭,八岁丧母后,随父亲辗转江湖,颇多见识。长大后,她嫁给了段居贞,此人负气重义,与其交游的也都是些豪侠之士。耳濡目染,虽年仅十四岁,在经历了如此重大的人生惨变后,谢小娥并没有向噩运低头,她毅然祭起复仇的大旗,向命运讨还公道,给在天冤魂以交代。而她所掌握的凶手的线索,仅仅是父、夫给她托梦的两句语焉不详的话,父在梦中给她说:“杀我者,车中猴,门东草”;夫在梦中对她说:“杀我者,禾中走,一日夫。”

父亲和丈夫为什么托梦给她呢?不用说,他们知道她没有死,要求她为他们报仇。那又为什么不明话明说呢?大概是阴阳两隔,对话渠道不甚畅通,或者还有天机不可泄露,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等等意思在里面。不论怎么说,这是一份责任,一份无法拒绝的责任,一份必须无条件执行的绝对命令,因为执行者无法与施令者讨价还价,陈述执行的种种困难。在中国人的传统中,行将就死的人托付的事情必须格外得到重视,因为这是死者最后的事情,活着的人已经没法跟他再沟通了,而对于已经死了的人的托付,那便带着神谕的意味了。何况,这件事与谢小娥本人有关,她也是受害者,她是家中唯一的生还者,从某种意义上说,死者长已矣,生者何以堪。她便是唯一的受害者了。

谢小娥踏上了复仇之路。从这条路上走下去,是她活着的唯一理由。

要走这条路,首先得破译路标,就是父亲和丈夫给她梦中所说的两句话,这是通达仇人的必由之路。谢小娥已经失去了生活来源,而要复仇,前提是让自己活着。一个还是花季少女年龄的少女寡妇,不得不抛头露面、走村串巷,一边乞食谋生,一边寻找高人解读梦中隐语。她来到了妙果寺,女尼净悟收留了她。在这地方有几个方便处:一者,出家人可以合法地得到他人的资助,或向他人求助,吃住问题解决了;二者,寺庙是一个披着神圣光环的组织或单位,个人人身安全问题有了保障;这三者呢,天下名山僧占多,寺庙往往是逆旅之入的临时栖身之地,又是达官显贵文人雅士的遣兴之地,这里面高入多多,破解梦中隐语的机会自然也多一些。

果然,高人来了。

谢小娥花了一年时间没找到破译者,但消息却不胫而走。现在已不是她一个人在寻找了,她有了众多的“助者”,一桩个人事件演变为公共事件。这一年,陇西李公佐先生从江西从事任上罢官,一叶扁舟顺长江而下,到南京后,游山玩水,流连忘返。一日,他乘兴登上瓦官寺。寺僧齐物重贤好学,与著名作家李公佐先生很快成为好朋友。他给他讲了谢小娥的谜语。一个高明的“助者”应运而生。李公佐凭栏远眺,浩浩江水洋洋东去,天地灵感冉冉升起,他将十二个字的笔画用手指在空中反复比划着,同座的友人还在谈兴正浓时,两个人的名字已清晰地展现在他面前。他很兴奋,忙令在寺中打杂的童子去找谢小娥。一见面,谢小娥泣不成声,也许是终于有了能帮助她找到仇人的人,她喜极而泣;也许悲愤仍郁结于心,她悲不自胜;也许,她要以一个女人的眼泪告诉眼前这个人,我不是跟你闹着玩的,你一定不要当成普通的文字游戏。反正,她哭了。哭够了,她向他讲述了她的不幸。李公佐告诉她:杀你父者,名叫申兰;杀你夫者,名叫申春。

汉字真是太奇妙了,它已经不是普通的担负交流工具的符号了,一个字便是一个完整的句子,每一个字里面,不仅有表层义,还有深层义、引申义、歧义、喻义、神鬼难测之义,应有尽有。解开了,恍然大悟;解不开,便成千古之谜。所谓“车中猴”,便是繁体“车”字,去掉上下一横,为“申”,十二生肖中,申属猴,“门东草”,草下有门,门中有东,乃繁体“兰”也,合起来,不就是申兰么;所谓“禾中走”,乃穿田过也,不就是“申”字么,“一日夫”者,“夫”上添一画,下有日,乃“春”字,申春便无法藏形了。

案犯的名字知道了,谢小娥踏上了漫漫复仇之旅,她要在茫茫人海中揪出这伙歹徒。本是公权要承担的社会责任,现在落在一个弱女子身上了。也许只有将主人公置于强弱如此悬殊的对抗层面,方可最大可能地调动人们对结果的期望,也只有这样,才可显示出侠的力量和弱者的不可漠视。公权为何此时失位,作者没有交代,但有一点,对于复仇者而言,最能安慰个人感情的莫过于亲手复仇了。谢小娥知道了凶手名字,帮她揭开谜底的人无异于恩同再造,可她眼下无力报恩,只有以中国入传统的报恩方式:恸哭再拜了。她将仇家的名字写于衣服上,“誓将访杀二贼,以复此冤。当然,她也没忘记询问恩人的名姓闾里,话没明说,却暗含着报仇成功后报恩的意思。

报仇和报恩向来是一个人的两条腿,寡恩之人不配寻仇,寻仇之人必须记恩,一是恩怨分明,一是无恩人做“助者”,寻仇的难度就大了。一个人如果立志要寻仇,舍生忘死寻仇,那么这个人是可怕的,是有力量的;人之软骨,不在于本身条件的欠缺,而在于他身上存有诸多顾虑,对生之留恋,过现有名誉地位的眷念,对困难的畏怯,等等人如果把这些都拋开了,那他无论多么弱小便会成为一个强大的人,甚至是不可战胜之人。所以,作为对手,尤其是强大的对手,必须要给对手留出活路,若连活路都断绝了,那就意味着同时也断绝了自己的活路。申兰、申春断绝了谢小娥的活路,他们的死期注定到了。为了行动方便,谢小娥女扮男装,专门寻找大户人家当佣工,她的活动范围一直圈定在凶案发生的长江与洞庭湖一带。流浪了一年多,她到了浔阳郡,看到招工告示,她去应聘了。雇主便是申兰。话说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可谢小娥不是这种沉不住气的人,她要将贼人一锅端。于是,“兰引归,娥心愤貌顺,在兰左右,甚见亲爱。金帛出入之数,无不委娥。”她成了申兰的心腹。三年多时间过去了,申兰竟不知这个身边人是女儿身,可见她是多么的机警,而支撑她机警的是血海深仇。在申兰家,每时每刻都在考验着谢小娥的意志,因为当年她家的、她个人的体己物都在申兰家,“小娥每执旧物,未尝不暗泣移时”。一个“暗泣”,让我们体会到了谢小娥此时心灵的那种绞痛和震颤,也为她超人的意志力而折服。“暗泣”过后,擦干眼泪,对仇人还要笑语温言,兢兢业业,这不是一天半月,而是三年多!申春住在大江北独树浦,与兰来往鬼祟,这次出去一个月,又满载而归,显然,又有不知多少人,几个家庭与谢小娥同命运了。申兰出去作案时,留下谢小娥与他的妻子守家,并给她丰厚的衣食供给。他显然将她当作铁杆了,把妻子和家也放心托付她了。要知道,她是男子装束。

谢小娥为何忍耐三年多而不发作呢,她在等申春的出现。这一天,申春终于露面了,他带着鲜鱼和酒,还有整个匪伙来申兰家聚会。众匪徒开怀酣饮,谢小娥一一记住他们的名字相貌。离开后,申春醉卧内室,申兰也醉了,露寝于庭。时机到了,谢小娥先将申兰倒锁于内室,抽出佩刀,这时,才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只一刀,申兰身首分离,接着便大呼邻人擒贼,梦中的申春束手就缚,起获赃物多达千万,而那些同伙则由官府按图索骥,一一逮捕归案。这些杀人越货的匪徒该死,可惩罚他们应是公权的责任,他们作恶时,公权失位了,惩恶时,公权又归位了。无论怎么说,谢小娥都是故意杀人,此时,又一个“助者”闪亮登场,他便是守土有责的、让公权失位的浔阳太守张公。他“善娥节行,为具其事,上旌表,乃得免死”。

事情还没完,谢小娥的闪光点将在另一场合展示。复仇结束,她回到老家,她不是衣锦荣归,而是英雄凯旋。推算下来,她当时还不满二十岁,虽是嬬妇,却还是青春年少,又有如此惊天动地业绩在身,还是当朝皇上旌表过的,里中豪杰便争相求婚,但谢小娥作为一个复仇者,她的人生使命已经完成,更重要的是,她是段家的媳妇,为父复仇,在于孝,为夫复仇,见于贞,不避强梁,是其烈,此时再嫁他人,算怎么回事呢,不符合文化传统对妇女的要求呀,所以,她“誓心不嫁”。为表决心,她索性“剪发披褐”,彻底抛弃了世俗女人的外在标志,一头扎进了牛头山寺院,拜大士尼将为师。她以复仇时的意志,一心弃绝红尘,“志坚行苫,霜春雨薪,不倦筋力”。通过一年的苦心修行,终于受具戒,成为开元寺的正式尼姑,而她所取的法号却是小娥,以志不忘本。她的肉身遁入空门,是为了将自己与尘世隔绝开来,她的不忘本名,是她在尘世间的事情还未彻底了断。过7几个月,当年的恩人李公佐来了。李公佐不是为谢小娥而來,他并不知道她的下落,也忘了他当年解谜的事,他只是來寺院拜访一位大德尼。大德尼将新具戒的几十名尼姑召集起来,欢迎贵客。一位尼姑问师父来者莫非某人,得到肯定回答后,她顿时泪如雨下,百感交集,说:使我获报家仇,得雪冤耻是判官恩德也。”但,这位李判官却忘了眼前这位尼姑是谁,一问才知是当年他给解字的女丐。谢小娥详细叙述了她的复仇经过,但她当年是答应过报恩的,如今却身在空门,眼见得是空有报恩之心而无报恩之力了。不过,报恩的方式有多种,有物报,有情报,有现世报,有来世报,谢小娥表示:“报判官恩,当有日矣。岂徒然哉!”此时,在李判官眼中的谢小娥是这样的:“厚貌深辞,聪明端特,炼指跛足,誓求真如。爰自人道,衣无絮帛,斋无盐酪,非律仪禅理,口无所言”,真正地断绝了红尘之念。而李大人数日别后,扁舟泛淮,云游南国,两人再没见过面。

大家都知道,以上是唐传奇的名篇《谢小娥传》,作者李公佐在结尾仍不忘了交代他的写作意图,他写道:

“君子曰:誓志不舍,复父、夫之仇,节也。佣保杂处,不知女人,贞也。女子之行,唯贞与节能终始全之而已。如小娥,足以儆天下逆道乱常之心,足以观天下贞夫孝妇之节。余备详前事厂发明隐文,暗与冥会,符于人心。知善不录,非《春秋》之义也。故作传以旌美之。”

谢小娥的事迹就这样借李公佐之笔传之后世。同样在唐朝,另一传奇作家李复言据此创作了《尼妙寂》,《新唐书》为宋代的官修正史,也据此将谢小娥事迹列入《列女传》,到明代凌蒙初则以此为蓝本,写出了拟话本小说《李公佐巧解梦中言,谢小娥智擒船上盗》。只不过,凌氏把谢小娥说成是身体壮硕如男子。其实,这大可不必,谢小娥复仇之力在心,不在身,如其身如关公张飞者流,足以与强盗抗衡,便显示不出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铁血侠肠了;又说谢小娥在为申兰理财时,如何把钱财散于邻里,以小恩小惠缔结同盟,最终一呼百应,合力抓住歹徒,这又让谢小娥身居龙潭虎穴不畏强敌的英雄气概逊色不少;倒是结尾的诗还不离谱,其中一首写道:“匕首如霜铁作心,精灵万载不消沉;西山木石填东海,女子衔仇分外深。”到了清朝,大学士王夫子也在前人的基础上,创作了杂剧《龙舟会》但真可谓,黄鼠狼生儿子,一窝不如一窝。李公佐之谢小娥是完成态的谢小娥,是最后的谢小娥,在李氏之谢小娥那里,后面的多个谢小娥都相形失色矣。

三、归神的商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