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刀尖上的道德:透过文本看中国侠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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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侠客与刺客(3)

郭解遇到一件为难事,他的外甥借舅的名声强梁霸道,一次与人喝酒时,对方不能喝了,他抓住人家往嘴里硬罐,那人恼怒,拔刀杀了他,亡命天涯。郭解的姐姐怒气冲天,说:以我弟弟的声名权势,竟然有人敢杀我的儿子,而且,还让凶手逃走了?这女人的办法很绝,她将儿子的尸体不予安葬,而是扔在大路边,目的在于,让大伙都看看,你们心目中的大侠,我的亲弟弟,多大的能耐!郭解见状,自己不出面,让人侦察到了凶手的下落。凶手吓坏了,急忙向郭解投案自首,说明了事情的真相。郭解说,你杀得没错,错在我外甥。他放走了凶手,将已经死了的外甥数落了一通,然后安葬。人们看见他恩怨分明的行事方式,更加崇拜他了。

声名显赫的郭解,每逢他出入,人都回避一旁。但有一人不把他放在眼里,看见他来了,神情倨傲,不答理他。郭解派人去问那人姓甚名谁,他手下的人要杀了那人,郭解说,生活在一个城市,不受尊敬,说明是我的德行有问题,不怨别人。他暗中给政府官员说,这个人,是我铁哥们,该他服的劳役,你给免了。几次轮到那人服劳役时,却没人派遣他。那人觉得奇怪,一问,才知道原委,顿时诚惶诚恐,无地自容,光着膀子,向郭解登门谢罪。年轻人听到,通过这件事情,对郭解更崇拜了。

又有一件事情颇为棘手。洛阳地方某人有一仇家,积怨一直不能化解,地方德高望重者数十人纷纷出面解劝,还是无济于事。有人请郭解出面,郭解趁夜登门造访那个仇家,仇家虽然心中十分不愿意,还是给了郭解面子,答应释怨合好。郭解对仇家说,你在洛阳地面生活,我听说那么多有身份地位的人做过你的工作,你一概不听,承蒙你听了我的话,但这将置地方贤达于何地?于是,他悄悄离开仇家,又让地方人士出面,把化解矛盾的功劳归于地方人士。虽然,郭解有如此大的权威,却仍然谦抑自守,不事张扬。他的影响已越出本地,外郡县有人求他办事,能办,他才出面,不能办,说明情况,对当事人善加安抚。时间一长,各界人士更加敬重他,争相为他效力。郭解的家中藏匿了许多犯法避仇的亡命之人,本城及外地很多崇拜郭解的人,故意在夜间赶车从他家门前经过,借以帮他疏散这些人,经常一夜间,从门前过往的多达十余车次。

郭解有如此大的势力,可他家却并不富裕,家产满打满算还不到三百万钱,在当时,属于穷人。朝廷有令,必须将各地富豪迁往长安近郊的茂陵一带定居,以便控制。郭解也在被迁之列。可他的家产实际上达不到迁居要求,负责这件事的地方官吏非常害怕,既怕朝廷开罪,又怕郭解报复。大将军卫青听说这件事后,对汉武帝说,郭解是穷人,达不到迁居要求。汉武帝说,一介平民,连你这大将军都替他说话,他还算穷人吗?郭解搬家时,当地有钱人给他赠送的路费多达一千多万钱。负责迁送郭解一家的是时任本县县掾的杨季主的儿子,郭解的侄子一刀将这位迁送官的头砍了。从此,郭杨两家结了死仇。

到了关中,当地贤豪无论先前与郭解认识与否,都闻名而来,争相结交。郭解个头小,不喝酒,出入也不骑马。过了几天,杨季主又被人杀了。杨家人向朝廷告状,告状者却被人杀死在朝堂外。汉武帝大怒,下令逮捕郭解。郭解闻讯而逃,将他母亲安置在夏阳,自己躲在临晋。临晋的籍少公不知道郭解的底细,就放他出关,逃往太原,凡经过之地都亮明身份。朝廷官员跟踪追到籍少公那里,少公自杀,线索断了。过了很久,郭解还是被抓住了。可经过审查,郭解所犯罪行都在朝廷大赦前,无法给他定罪。他的家乡有一位儒生陪同朝廷使者时,有一个宾客赞美郭解,儒生反驳说,这种人专门以作奸犯科为能事,哪能算得上好人?郭解手下听说后,立即将该儒生干掉,并割了舌头。官府以这件事追究郭解的罪责,可郭解确实不知道这事是谁干的,凶手也息踪灭迹,成了一桩悬案。查办此事的官员只好上奏,要求判郭解无罪。御史大夫公孙弘却上奏说,郭解身为布衣,任侠行权,以小事屡屡杀人夺命,有些事他虽然并不知情,可这罪行比他亲手杀人还严重呀,应该以大逆不道罪论处。郭解于是被满门抄斩。

在司马迁眼里,郭解之后,虽自称侠客者众多,可真正的侠却不多了。

把郭解的行状作为从头到尾展示出来,要说明什么问题呢?在秦以前,诸侯割据,华夏大地被分割为一个个利益集团,每个集团中,又政出多门,大山并峙,大山中又小山头、攒集,侠,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和异己的力量,穿梭于各集团之间,为知己者用,为出资者用,为民间无助者用。这个阶层,有着广泛的社会需求,也有着广阔的生存空间。可秦汉以降,天下复归一统,以皇权为核心的国家公权,便成为天下唯一的、不容置疑和挑战的权力,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一定民间权利诉求的侠,便成为代表国家权利的皇权之死敌。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皇权凭借着强大的国家公权,以国家的名义、以法律和秩序相号召,以国家武装力量为后盾,一齐向散落于民间的侠碾压过来。侠的生存空间的日益萎缩,乃至消失,在某种程度上,则标志着民众的利益诉求,只剩下以维护皇权为根本目标的公权之一途,从此,当民众利益被无限剥夺,民众生存不下去时,只能借助暴力抗衡,而在日常生活中,民众在得到任何公权所应该给予的待遇时,都是皇家的恩赐。这恩,是要记在皇上头上的。有恩,就得报恩,报恩的形式是没有底线的,或者无偿奉献物力,或者,甘愿付出生命。

四、侠客与刺客的边界

侠客是代表个人行权的,他们干预社会的动机更多地体现了个人的自由意志,一个侠客,就是带有自足色彩的组织和行动单位,侠的山头字号,既是组织的名称,也是行动的纲领。他只为自己负责,自己的名声,便是对自己最大的约束力量。儒家文化鼓吹个人可以通过克己,通过修身,通过养气,而实现个人道德的完善,但,实践下来,往往变成了一种美丽的说法,一句带有蛊惑企图的标语口号,一片遮羞布,越是大奸元恶,越善于把辉煌的措辞搬来,作为自己的行动掩体。

侠不是这样。侠是行动者,说得少,做得多,如何说的,不是最重要的,如何做的,才是关键。而侠所做的,往往是具体的事情,也往往与个人有关,做了,还是没做,做得好还是坏,是可以量化考察的。这与儒者构成了区别。儒者开展人生行动,是要把自己融入群体中,更多的是融到政体中,如此一来,个人首先得化人群体或政体中,以丧失个人的自由为代价,换取行动的权利和自由。但,当行动的权利和自由到手时,原来的人生理想大抵也损失殆尽了,甚或会走向反面:以既得利益者的身份为自己和他人主张利益,而当自己和他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则会毫不犹豫地主张自己的利益。

刺客的行动过程是自由的,即以什么手段实现行动的目标是自由的,这与侠可以等量齐观。可是,刺客行动的动机却是他者授予的,行动的目标也是他者指定的,刺客事实上是以雇员的身份开展行动的。如果说,侠实施行动是为了惩恶扬善——至少出自自己的善恶观——的话,那么,刺客的行动便带有受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无理性。行动时,善恶观念,道义律条,这些在侠看来无比重要的,对行动有质的规定性的概念是缺席的,剩下的,只是行动。也就是说,行动的主体是被架空了的,行动者并非行动者自身,他者是行动的主体,行动者沦落为行动的工具,他们只是失去个人主张的行动者。专诸刺吴王僚,豫让刺赵襄子,聂政刺侠累,荆轲刺秦王,在行动之初,他们对他们的行动目标是陌生的,与他们的行动目标是无关的。当他者处心积虑,让他们与他们的行动目标建立联系后,当他们开始行动后,他们的身上才逐渐展露出了可敬的品质,主要是:为兑现承诺不计生死荣辱一往无前的精神。司马迁说得好:、“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然而,我们不可忽视刺客的多面性,当他与善结盟时,他有可能成为善的助推器;当他与恶联袂时,受伤的一定是善;当刺客为野心家阴谋家利用时,受伤的一定不是某个单纯的对象,而是一种社会运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