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文明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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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隋朝

北周大象二年(580),刚登基不久的北周宣帝宇文赟突然病危,不久死去。继立的静帝年仅八岁,北周的军政大权尽落入宣帝的岳父外戚杨坚手中。杨坚祖上是北周的开国功臣,被封为隋国公。杨坚继承了其父的爵位,历任北周朝中的重要职务,逐步掌握了朝中大权。宣帝去世,静帝年幼,杨坚受遗诏辅政,以大丞相的身份节制朝中内外一切军事事务,逐步掌控国家大权。同时杨坚身边又有一批汉化的鲜卑贵族和关陇士族的支持,如刘昉、郑译、李德林等,这些官僚贵族集中在杨坚周围,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政治集团,为杨坚发动政变提供了有力支持。

隋朝的建立

581年,杨坚废周静帝自立,改国号为隋,建元开皇,定都长安,杨坚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隋文帝。隋文帝即位后先是整顿朝中内部事务,平定北周旧臣的叛乱,尽杀宇文氏部族,消灭叛乱的因素,然后平息北部边患。另外,隋文帝即位以来实行的改革也促进了北方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使得北方的隋朝在政治、军事和经济等方面已经大大超过南方的陈。经过长期的准备,隋文帝于开皇八年(588)派其子杨广率八路大军,南下伐陈。次年,隋朝大将贺若弼、韩擒虎率军渡江直取建康,俘虏了陈后主,陈朝灭亡。至此,自西晋末年以来中国近三百年的分裂动荡局面结束,国家再次实现了统一。

开皇之治

隋文帝即位后采取了一系列旨在维护和促进社会发展的改革措施。在政治上,他改革官制,裁汰冗吏,废九品中正制,创立科举制。颁布新法《开皇律》。经济上,招抚流亡,推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军事方面,隋文帝继续推行西魏、北周以来的府兵制并加以完善。经过隋文帝的种种改革举措,隋朝初年的社会逐步稳定,经济繁荣,人口增加。整个开皇年间,“君子闲乎其生,人各安其业”,“二十年间,天下无事,区宇之内,晏如也”史称“开皇之治”。尽管隋文帝在位时期励精图治,但其性格多变,晚年喜怒无常,疑心甚重,对许多开国元勋和重臣杀戮,甚至经常滥杀无辜,刑罚严峻。“盗一钱以上皆弃市……三人共盗一瓜,事发即时行决”正如后来唐朝贞观年间君臣们总结隋文帝时期的教训时所说的一样,“其君自专,其法日乱”可见,隋朝危机在隋文帝末年已经开始显现。

隋炀帝的统治

隋文帝本立长子杨勇为太子,但杨勇好奢侈,多内宠,逐渐为隋文帝和皇后独孤氏所不容。杨广虽为次子,但在灭陈战争中军功显赫,麾下有一批强兵猛将,又和重臣杨素联合,向文帝揭露太子杨勇的种种过错。最终文帝听信谗言,废掉长子杨勇,立次子杨广为太子。文帝晚年病重,太子杨广弑父篡位,登上皇帝宝座,是为隋炀帝。炀帝即位后,派兵镇压了其弟汉王杨谆的造反,巩固了自身的帝位。隋炀帝是一位很有作为的帝王,即位后不久就下令营建东都洛阳,开凿大运河,修驰道,筑长城,改革科举制。从其本身出发点看,这些举措无疑是有着积极的进步意义的。营建东都和开凿运河,可以加强对关东和江南地区的统治,沟通南北,加快南北物资的调配。修驰道、筑长城可以防御北方少数民族的入侵。改革科举制,增设进士科,标志着科举制的正式形成。但是炀帝个人好大喜功,不恤民力,征发无度。他的一些统治举措逐步转化成了暴政,百姓深受其害,隋朝社会矛盾迅速激化。除了这些暴政之外,隋炀帝还穷兵黩武,频繁对外发动不义战争。连续三次发动对高丽的战争,妄图征服高丽。这些不义之战征发了大量的兵役和劳役,百姓苦不堪言。最后,隋炀帝还连年巡游,曾三下江都,大巡塞北。炀帝在位期间常年在外,其居京时间竟不足一年。每次出巡,炀帝都要求各地供奉美食、珍奇异兽等供其享乐,许多当地百姓纷纷破产。这一系列暴政使得隋朝社会矛盾十分尖锐,远征高丽的失败大大激化了本来就存在的社会危机,最终引发了隋末农民大起义。

政治军事制度的变革

隋文帝即位后,开始革新朝政,废除了许多北周的落后制度,采用了一些汉魏以来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制度。主要有三省六部制和州县制以及改革兵制和创立新律等。

三省六部制隋朝周以后,隋文帝立即宣布废除北周模仿《周官》所制的六官制度,创立了以三省六部为核心的中央行政体制。三省分别是尚书省、内史省和门下省。内史省是决策机关,长官为监和令;门下省是审议机关,长官为纳言;尚书省是行政机关,长官为尚书令。尚书省下设吏部、民部、礼部、兵部、刑部和工部等六部。三省之名在魏晋时期早已存在,但直到隋朝三省六部才正式被确立为中央行政体制。它同秦汉时期的三公九卿制度一样,对中国后来历朝历代的官僚行政体制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是中国官僚制度史上的一大变革。三省的设立,分割了宰相的权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在三省六部之外,隋还设立了御史台掌管监察,另外还有太常、鸿胪、大理、司农等十一寺,作为掌管国家具体事务的机构,它们同三省六部制一道构成隋朝中央行政体系。

州县制隋初沿用北朝齐、周时期的州、郡、县三级制。开皇三年 (583),隋文帝采纳大臣杨尚希的建议,将州郡县三级制改为州县两级制,并合并了许多州县。这样的改革有利于提高地方行政效率,节约行政开支,解决了“民少官多,十羊九牧”2的弊端。除此之外,隋朝还对地方官吏自辟僚属的做法进行改革,所有地方上大小官员的任免权收归尚书省的吏部管辖,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炀帝时期,改州为郡,仍为郡、县二级制。

府兵制隋朝沿用西魏、北周以来的府兵制。开皇十年(590),隋文帝下诏:“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账,一与民同。”这样一来,逐步改变了兵民分治的情况,顺应了西魏、北周以来府兵制的发展趋势,完成了“兵农合一”的历史进程。在府兵统帅方面,设置了十二卫,每卫置大将军,总隶属于皇帝。每个卫之下又设有若干兵府,称鹰扬府,是府兵的基层组织单位。隋朝府兵制的发展是与均田制紧密结合的,均田制的发展进一步巩固了府兵制。

科举制南北朝后期,门阀士族日益走向衰落,庶族势力上升,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已无法继续推行。隋文帝即位后,宣布废除九品中正制,实行科举考试选拔官员。开皇十八年(598),隋文帝下诏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的科举来选拔五品以上的中央和地方官员,到了炀帝时期始设进士科,标志着科举制的正式形成。科举制是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重大变革,同以往的选官制度相比,科举制扩大了招揽人才的门路,一批德才兼备的庶族可以跻身上流社会,适应了他们在政治上的需求,同时也提高了官员的素质和办事效率,对后世的影响极为深远。

制定《开皇律》隋朝法律制度承袭了秦汉以来的法律发展之大成,并为后代制定法律法规奠定了基础。隋文帝杨坚早在北周时期以丞相身份入主朝政时就曾对北周的严刑峻法做了局部的修改,他废除了北周时期的枭首、鞭刑等严刑峻法,定死刑为绞与斩。隋朝周后,针对北周以来刑法繁杂苛刻的局面,隋文帝在开皇年间组织了一批大臣在原有的基础之上制定新的律法,也就是著名的《开皇律》。新律规定:“除死罪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四条,徙、杖等千余条,定留五百条,凡十二卷。”史称该律“刑网简要,疏而不失”。《开皇律》的颁布适应了当时社会人们思平求稳的政治需要,同时也为后来的唐朝律法制定提供了借鉴。

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均田制均田制创立于北魏时期,隋统一全国后继续推行。隋文帝和隋炀帝都曾大力推广过均田制。均田制是指在不触动地主私有土地的同时,将政府掌控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均田制规定每丁(18岁以上)受露田八十亩,桑田或麻田二十亩,妇人受露田四十亩。露田在受田人死后要归还国家,桑田或麻田为永业田,可以传给子孙,可以买卖。奴婢受田与平民相同,但对受田人数有限制,亲王之家限三百人,平民之家限六十人。丁牛(壮牛)一头受田六十亩,一家限四牛。亲王至都督皆给永业田,从百顷递减至四十亩(一说三十顷)。京官皆给职分田,一品为五顷,每低一品,减少五十亩。至九品递减至一顷。外官除职分田外,还有一定数量的公廨田。职分田的收入是官吏俸禄的一部分。公廨田的收入则为官署的办公费用。这两种田在新旧官吏交接时,要随之交接,不得出卖。均田制的推行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扩大了耕地面积,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因而对当时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广大农民被固定在土地之上,成为政府的佃农,有利于国家收入的增加。

租庸调制隋朝沿袭了北朝的租调赋役制度,丁男向国家上交一定的粮食(租)和布帛(调),同时还得为国家服役(劳役)一段时间。开皇十年(590),隋文帝下令,允许50岁以上的百姓纳布或绢来代替力役。为确保赋役制度的顺利推行和实施,隋文帝还曾推行过“大索貌阅”和“输籍定样”法(亦称“输籍法”)。大索貌阅是指各地官吏根据户籍簿上所载的年龄来核实百姓本人的相貌,防止以老或小逃避赋役,因这一政策是在隋文帝大索年间推行,故称“大索貌阅”。“输籍定样”是根据一定的标准来划分户等,从轻制定税额,并将各户所纳税额写成定簿。经过这两项措施,政府掌握的户口快速增加,税收收入也随之上升,同时打击了士族势力,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史书记载“高颎设轻税之法,浮客悉自归于编户,隋朝之盛,实由于斯”。

营建东都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开始在洛阳营建东都,每月征调民夫两百万人,历时十个月。东都规模宏大,周长五十余里,分为宫城、皇城、外郭城等三部分。宫城是宫殿所在地,皇城是官衙所在地,外郭城是官吏私宅和百姓居处所在地。隋炀帝常住洛阳,东都也成为隋中央政府统治东方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中心。

修建大运河隋炀帝在营建东都的同时,又下令开凿大运河。大运河以洛阳为中心,分为三大段,北段名永济渠,南起洛阳,北通涿郡(今属北京);中段包括通济渠与邗沟;南段名江南河,北起长江南岸之京口(今属江苏),南通余杭(今属浙江)。大运河修建前后历时五年,全长两千多公里。大运河的开通加强了中央对东方和南方的统治,同时也是为了从南方漕运粮食和便利对东北用兵。大运河对中国南北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巩固国家的统一都起了巨大的作用。此外,隋朝还兴修了一批水利工程。如陕西武功的永丰渠、普济渠,沁水的利民渠等。这些农田水利设施为农业的恢复和发展都起到重要的作用。

农业的恢复和发展隋的统一结束了南北长期对立的局面,为经济恢复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隋朝初期,政府采取劝课农桑、轻徭薄赋的政策,有利于社会的安定,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的恢复和发展。隋朝初年,全国垦田仅为一千九百四十万顷。到隋末,增至五千五百八十五万余顷。尽管数据里面包含了许多过去隐匿的田地,但也包括大量新开垦的田地。而在人口方面,隋初仅三千余万口。至大业二年(606)户口已增至八百九十万余户,四千六百余万口。户数增长了一倍,口数增长了三分之一。除去隐漏的户口,隋朝人口得到了大量的增加。此外,由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国家的赋税收入不断增加。政府在各地修造了许多官仓,较著名的有黎阳仓、河阳仓、常平仓、回洛仓等。这些粮仓规模巨大,储粮多者可达数千万石,少者也有数百万石。各地府库中储存的布帛也很多,如京都和并州(今属山西)府库的布帛就各有数千万匹。由于收入远超过支出,至隋文帝末年,“天下储积,得供五六十年”。

手工业和商业的进步隋朝的手工业有较迅速的发展,当时主要的手工业有纺织业、制瓷业和造船业等。纺织业包括丝织业和麻布业。丝织业主要分布在今天的河南、河北、山东、四川等地,这些地方所产的绫、绢、锦等都很精美。在今安徽、江苏、浙江、江西等地,麻布的产量很大。隋朝的制瓷业有较大的发展,已出现了白瓷器,其造型美观,色泽晶莹,质地坚硬。青瓷技术也有所发展,其胎厚重,釉透明,硬度胜于前代。隋朝造船业也有很大发展。隋文帝准备伐陈时,大造战船,其中的大船可以载战士八百人。炀帝即位后,造龙舟等各种船数万艘。他游江都时所乘龙舟高四十五尺,阔五十尺,长二百尺,上有四层楼,上层有正殿、内殿、东西朝堂,中间两层有房一百二十间,下层为内侍居处。此外,在吴、越、闽等地,由于濒临大海,民间百姓也善于造大船。隋朝的长安是全国最大的商业中心,同时也是国际贸易的重要城市。长安分为东、西两市,国内外商贾众多。此外,东都洛阳的商业也很发达。有东、南、北等三市。除去两都外,江都(今属江苏)、丹阳(今属江苏)、成都、太原、余杭(今属浙江)、南海(今属广东)、宣城等地的商业也很发达。

隋朝的灭亡

隋末农民起义与隋朝灭亡隋大业七年(611),邹平(今属山东)人王薄在长白山地区(今属山东)率众起义,并作《无向辽东浪死歌》号召人民起兵反抗隋的暴政,揭开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序幕。山东地区是隋对高丽战争的前线,隋朝政府在山东地区征调了大量的兵役和劳役,当地百姓走投无路,被迫起义。但此时的农民起义主要集中在山东地区,起义军主要是一些逃避征役的农民,队伍分散,未能给隋朝统治带来威胁。大业九年(613),隋将杨玄感起兵反隋,隋统治者内部出现了裂痕。虽然杨玄感的起义被迅速平定,但随后的全国性农民起义已经是风起云涌,一些地主官僚也相继起事,隋朝统治开始土崩瓦解。遍布全国的农民起义军汇聚成几支强大的武装力量,比较著名的有河南地区的翟让、李密领导的瓦岗军,河北地区的窦建德起义军,江南地区杜伏威领导的起义军。隋炀帝在风雨飘摇的统治下依旧荒淫无度,沉湎酒色,依旧巡游江都,巡行中“所经州县,并令供顿,献食丰办者加官爵,阙乏者谴至死”。大业十四年(618),隋炀帝被部将宇文化及等人杀死。与此同时,北边的原太原留守,唐国公李渊在西京长安称帝建唐。隋自581年建国至618年灭亡,仅存在了37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