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犯罪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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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他为什么杀人—精神疾病与犯罪 (1)

他杀死了亲生女儿——精神分裂症

虽然世界充满苦难,但是苦难总是可以战胜的。

——海伦·凯勒

2005年某日凌晨,在某市,30多岁的屠夫陈某把自己的亲生女儿杀害了。惨案发生后震惊了四邻。陈某十年前与刘某结婚后生一女儿。前不久刘离开家乡到广东打工,其间偶尔给家里打过电话,但一直没有回来过。从那以后,陈某一度变得心情抑郁,迷上赌博,最多时曾输掉过上千元钱。而维持家里生存的唯一经济来源是陈某在屠宰场给猪开膛破肚。今年年初陈某的父亲及岳父相继去世,由于经济能力有限,在办理完老人后事时他遭到了两边家人的指责。同年9月女儿上学,需交纳学费,陈某倾其所有还欠了学校十几元钱,这些事明显加重了他的内心压力。之后,许多人都看出了他的变化:经常发呆,神态异常。

出事前一天,邻居都发现他的举止异常,于是他打工的屠宰场负责人专门花15元钱作为工钱,请一村民当晚住在屠宰场,陪父女俩过夜。果然,凌晨2时许,陈某出现躁狂情绪,拿起匕首,杀气腾腾,要出门杀人。负责照顾父女俩的村民不敢上前制止,只是紧紧抓住孩子。可是孩子看到爸爸身影消失在夜色中,连续三次推开该村民,跑出去找爸爸,最后一次竟然把该村民推倒在地!该村民琢磨,毕竟是他自己的孩子,就没有追上去。可是,小女孩后来却死在了自己父亲的屠刀下,再也没有回来。当警方把陈某制服后,押上警车那一刻,陈某竟然左顾右盼:“女儿!快跟爸爸走了!回家睡觉了!”后来,经精神病鉴定,陈某患有严重人格分裂症,需要进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这是一起典型精神病杀人案件。案中杀人犯陈某亲手把自己女儿残忍杀害,但是并没有杀人动机。事实上,平时就陈某自己带女儿。妻子出外打工数月没有音信,他对待女儿倍加呵护,即使家里困难,但女儿出门在外,从来衣着整洁,孩子想吃什么就买什么,从没有亏待过孩子。但他最终因为生活压力大,患上了人格分裂症,并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用极其残忍手段杀害了自己的女儿。事后,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却不能再认。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精神疾病患者的变态心理特征主要有以下表现:第一,缺乏自制力。情绪不稳定,易于兴奋激动而产生激情发作和冲动行为常导致伤害他人、毁坏财物等犯罪。如案例中陈某情绪躁狂,不能自制,出现过激性杀人行为。第二,认识判断能力差。精神疾病患者由于精神异常,智力受到严重影响,对事物缺乏辨别能力,又没有自知之明,对自己行为和精神状况无法辨认,容易不顾社会规范和法律的约束而做出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

由于我国新刑法有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医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所以这里我们介绍有关精神病的知识,是希望大家在以后的生活与工作中,对这一特定人群有所认识,提高警惕,保护自己免于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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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症状主要有以下4类:

1.联想障碍

精神分裂特征初期表现,思维松弛(思维散漫)、破裂性思维、逻辑倒错性思维、思维中断、思维涌现(强制性思维)或思维内容贫乏及病理性象征性思维。

2.情感障碍

情感淡漠、迟钝、情感不协调(不恰当)及情感倒错或自笑(痴笑)。

3.意志活动减退

少动、孤僻、被动、退缩;社会适应能力差与社会功能下降;行为离奇,内向性;意向倒错等。

4.其他常见症状

妄想是精神分裂特征的明显表现,特点多为不系统、泛化、荒谬离奇;原发性妄想(妄想知觉);幻觉,以言语性幻听多见,评论性、命令性幻听,其他精神自动症等一级症状及紧张症等。

幻听过后杀死她——感知障碍

被理智抛弃的幻想,制造出不存在的怪兽。

——弗朗西斯哥·戈雅

2006年,某省一所中学的历史老师李某,因为“听到”年仅11岁的女学生章某骂它是疯子、癫子、神经病,所以在课堂上不仅用钢筋殴打该女生,还猛踩该女生的头部,最后甚至亲手把该女生从学校的四楼扔了下去,导致该女生身亡。

事情的经过到底是怎样的呢?又是什么令李某变得如此疯狂呢?

据当时在场的其他学生说,女学生章某坐在教室的第一排,当时李某拿她的头往桌子上使劲撞,撞了五六下,又往桌子后面撞了五六下,然后她倒在地上,李某又用脚踩她的头,踩了两三脚,然后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根钢筋使劲打她,打她的头,流了很多血,但是李某接下来的举动更是令人震惊。章某后来被打得不动了,李老师把她抱起来,说了一句送医务室,然后走到窗子边,打开窗户,就把她丢下去了。班里的学生被李某的行为吓得魂飞魄散,全部跑出了教室。

在审讯的过程中,李某向警方交代,当天他发现该女生拨弄手指甲,并把指甲里的东西弹到他身上,他敲打她,她却骂他“神经病”,他受到刺激痛下杀手。他说:“我打学生是为了维持好课堂秩序。”

此时,李某的同事向警方反映。李某曾有过精神病史,曾经拿着菜刀在大街上喊杀人,后来被警察抓进看守所后被强制送入了精神病院。

李某到底有没有精神病呢?司法机关对李某进行了司法精神病学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肇事教师李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后来,根据调查取证,警方也得知被摔死的女生根本没有骂他,李某所说的听到受害人骂他完全属于幻听。

通过上述案例中的描述,我们可以看出,李某当时就处于发病期,他所谓的“听到”就属于幻听。幻听是幻觉的一种。幻觉是一种没有外界刺激而出现的虚幻知觉,是精神疾病的典型症状。对于精神病患者来说,幻觉是“真实的”,所以患者的思维、情绪等都会受幻觉的支配,患者的判断能力也会因此受到影响,从而导致异常行为的发生。

幻觉是感知障碍的一种,所谓的感知障碍是指感觉和知觉发生异常变化或明显失常。除了幻觉以外,错觉属于另一种感知障碍。当然,正常人出现错觉也是有的,不过这属于生理性错觉,而精神病患者的错觉则属于病理性错觉,多出现意识障碍而难以纠正。其中以视错觉最为典型。常见的错觉多为危险性的、离奇的,如把晾晒的衣服看成吊死人,将医生视为“鬼怪”,由于错觉的存在,精神病患者常对视错对象产生攻击行为。例如:某一女精神病患者,把其丈夫人头视为“西瓜”砍过去。由于精神疾病患者的错觉是病理性的,所以只有疾病消除,才能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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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知发生异常变化或明显失常时,统称为感知障碍。正常人由于上述的生理心理原因可出现各种感知障碍,甚至出现明显感知错误,这是不奇怪的。但一般说来,感觉障碍减退、消失或感觉过敏,常是一些疾病的症状,尤以神经系统疾病多见。知觉障碍主要为错觉、幻觉和知觉综合障碍,是常见的心理现象。这类知觉障碍对个体的情绪和行为有很大影响,可引起惊恐、拒食、出走、自杀或伤人。其形成原因除了某些心理异常外,常见于感染中毒性精神病、癫痫和精神分裂症等疾病。

嫉妒妄想杀人——思维障碍

人的思想如一只钟,容易停摆,需要经常上发条。

——威廉·赫兹里特

在某机关会议室里发生了一起血案:27岁的机关干部唐某手持射钉枪,突然闯入会议室,向正在开会的领导程某头上开了一枪。“子弹”射穿头颅,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唐某被当场抓获。

案情看起来非常简单,行凶者唐某智商良好,意识清楚,平静地供述了自己的杀人动机。原来唐某一直怀疑同在一个单位工作的妻子王某与程某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让自己戴了绿帽子。王某在刚调入该单位时,程某对她有过帮助,每逢节假日王某都会登门拜访。因此,唐某觉得妻子与程某之间一定有不正当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