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耽美淌过青春河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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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昨夜星辰(下)

第98节昨夜星辰(下)

听说,母亲卖完冰棍返家时,所搭的汽车行至一段陡峭的山路,不慎坠下山崖。同乘四人,别人只是受伤,只有母亲不幸遇难。母亲就这么走了,离开了她所眷恋的世界,离开了她心爱的儿女,离开了所有爱她和她所爱的亲人,也许是上天觉得她太辛苦,不忍让她继续辛苦,才毅然决然领着她去了一个不用如此辛苦的世界。听到这个晴天霹雳,我顿时大脑一片空白,像个傻子一样立在那里,不知所措,肝肠寸断却又欲哭无泪。愣了一会,那种生离死别的感觉逐渐漫无边际地向我袭来,渐渐把我包裹,直至完全吞没。我的脑海中只有几个字,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老天如此不公,生生剥夺了一个贫穷家庭仅有的这点享受幸福的权利!

我机械地跟着父亲和大舅去了车主的单位。那天晚上,被痛苦击得麻木的我、弟弟,还有父亲,被安置在值班室,等待事故的处理结果。泪流满面的父亲,突然对我和弟弟说:“娃们,要不咱一块找妈妈去吧,你俩愿不愿意?”弟弟不懂事,只是傻傻地望着他。我忙说:“愿意呀,只要能找到妈妈,能和妈妈在一起,为什么不愿意呢?”但父亲又不言语了,他好像是在糊里糊涂、不知所云地说话。

就这样,残缺不全的一家人,在那个地方度日如年地呆了几天。期间,这家单位有个好心的不知名的叔叔多次去看望我们,他同情我们,安慰之后,还给过我5元钱。放到现在,不要说5元钱,即便50、500元也算不得钱,但在当时,却是我这个穷人家的孩子从未见过的天文数字啊。直到现在,每每想起,心里都非常感激那位叔叔,但愿他这个好人一生平安,幸福安康!事故处理后,半家人回去给母亲置办后事,14岁的我,正是刚懂事的时候,我亲眼目睹了姥姥、姥爷痛失爱女,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惨状,亲眼看到了父亲中年丧妻的痛苦与悲凉,亲身体验到了什么叫生离死别、阴阳两隔,什么叫失去母爱。置办丧事的那几天,整个家庭都笼罩在浓浓的悲凉与悲痛中,每个人都在焦虑、郁闷与心痛中煎熬着。

母亲灵柩运回的那天,是个晴朗的日子。灵柩抬入堂屋后,刚一落地,屋里就响起一声拉灯的声音,随即灯绳坠落在地。我看看灯绳掉处的墙角,并无别人,觉得非常惊奇,于是忙跑出去,把亲眼目睹的怪事告诉了父亲。父亲说:“一定是你妈妈在那个黑暗的地方呆的太久,害怕了,想亮亮堂堂地呆着。”也许父亲说得对,因为他是最了解母亲的。听了父亲的解释,几天来的悲痛顿时化作汹涌的泪水,像暴雨一样从我眼里飞泻下来。我知道,母亲是个胆小的人,平时晚上上厕所都非常害怕,可现在却……

此后,一直到出殡,屋里的灯就如妈妈之愿,终日亮着,终日伴随着她。等到第六天时,又一件怪事发生了,一只只大大小小的绿色蝴蝶成群结队地从四面八方飞来,落满了我家的窗户。这些蝴蝶大同小异,甚是漂亮,来烧纸钱祭奠的人们目睹到这个奇观之后,都觉得不可思议。连上了岁数的老年人也一个个直摇头,说从未见过这样和这么多蝴蝶。一只都没见过,别说这一大群了。惊异于这种场面的人们,一个个不由得啧啧叹息。更奇怪的是,母亲出殡后的第二天,这一大群不知从何而来的绿蝴蝶又开始纷纷离去。仅留下的几只,直到母亲过了百日后才完全消失,不知何往。这些终生难得一见的奇异景象,至今都记忆犹新,但始终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成为一个永久的谜。

守着母亲的灵柩,我天真地感觉到母亲并没有离开我,我们还没有生离死别,我多想让时间凝固,让这样的时刻一直不动,那怕一辈就这样下去也好。虽为养女,但母亲从小对我疼爱有加,小时候每次留下我去姥姥家时,最多只留一个晚上。如果第二天不回来,准会打发舅舅来接我,说实在想得不行,留一个晚上都难受。是啊,母亲生孩子迟,缺孩子,就抱了我,从小视我为掌上明珠,甚至到了娇惯溺爱的程度。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大部分人家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而我家尤其如此,但母亲在吃这方面从不亏待我,她和父亲吃糠咽菜,也要把那点来之不易的大米留给我。每天蒸上一小缸,就够我吃一天。我当时又贪吃,又不懂事,只顾自己美美地享受,从未让父母吃过一点点。但他们不想这些,看着我狼吞虎咽的样子,每次都笑逐颜开。

那时的供销社,最吸引我的食品莫过于蜜枣了,嘴馋的时候,不管白天,不管黑夜,都会哭着闹着向妈妈要。而疼爱我的妈妈,就是再生气,也要满足我的要求。我记得有好几次,妈妈半夜三更起来,跑到村里的供销社,敲开人家的门,给我买来吃。我那个村子,沟壑纵横,大白天走路都需格外小心,而胆小的妈妈摸黑走路,则得克服多少困难啊,而这里面又包含了她多少无私和无微不至的爱啊!现在想来,那时的我是多么的不尽人情呀。小时候,娇惯的我非常难缠,一不顺心就大哭大闹,哄都哄不住,但父亲从来都舍不得打一下。他唱红脸,母亲只好唱黑脸,实在忍无可忍的时候,就会给我一巴掌。挨打之后,我会闹得更厉害,哭得更凶,惹遇上晚上,还会赌气不吃饭,哭着哭着就睡着了。父母不忍心让我饿肚子,很快就凑上前来,一个扶起睡梦中的我,一个一勺一勺地把饭喂到我嘴里。第二天起来,我对吃饭的事隐隐约约,便问他们昨晚我是否吃饭?他们马上就微笑着说:“吃了呀,红豆饭,你忘了?”我仔细一想,确有此事。

父亲是个好人,老好人,事对事错都不管我,只是一味地对我好,所有的言谈举止,为人处世,都由母亲一点一滴地教导我。我很感谢母亲给我的一切,她虽然没给我生命,但给予我的无私的爱让我终生难忘,她高尚的品德会影响我一生一世,让我终生受益。然而,母亲就那样不明不白地离开我,去了另一个世界,从此母女将不得再见,这种生离死别、肝肠寸断、刻骨铭心的疼痛只有设身处地,才能深深体验。

办完母亲的丧事,日子恢复如常。父亲依旧教书,只是上边的领导同情他,把他调回村里,让他在教书的同时,顾及这个残缺不全的家。这年秋天,弟弟上了小学。失去母亲之后,爷爷奶奶就搬了过来,一来给做点饭,照看一下我们,二来也算跟我们这两个没娘的孩子作个伴。但从此以后,家里人都失去了往日的欢乐,日复一日过着这种痛失亲人的郁闷日子。生活呀,什么名,什么利,什么钱财,与亲人相比,都一钱不值。如果让我重新选择,我宁愿一生贫穷,穷得揭不开锅盖,也要选择活着的母亲。有母亲、有亲人平安健康地活在身边,其它东西都算得了什么?母亲的异外,对父亲打击很大,那种天塌下来的感觉也不过如此。从此,他一蹶不振,不时借酒浇愁,直至饮成慢性胃炎,成天手按着肚子揉个不停。

也许,时间是抚平创伤的良药。慢慢地,父亲有了一些生活的勇气,看着自己心爱的儿女一天天长大,他心里逐渐有了新的安慰与希望。有一天,他忽然恍然大悟:是啊!我虽然失去了妻子,但还有一双儿女,他们是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呀!从那一刻起,父亲终于彻底振作起来,化悲痛为力量,把自己的全部精力无私地奉献给了自己爱着的教育事业。到退休时,桃李遍天下,光荣誉证书就积下两大包。也许,这是他多少年来辛勤工作的见证,也是对他所付出的心血的肯定和回报!父亲没有再娶,一直把我们姐弟俩拉扯大。母亲去世时,我正是开始懂事的时候,巨大的打击不仅没有击垮我,相反,却给了我化悲痛为力量的学习动力,我暗暗发誓,一定要努力学习,以实际行动报答她的厚爱与大恩,以告慰她的在天之灵。

一九九O年,我不负众望,考上了一所中专学校,之后抱上了铁饭碗,吃上了国家饭,也算实现了母亲在世时的愿望,同时也了却了她去世后父亲的一桩心愿。我考上学校,又有了好工作,父亲非常高兴,就像获得了新生一样,然而他老人家,此时仍是一位民办教师,满头黑发染成了白发,还仍然挣着那点微薄的收入。

与母亲去世前相比,父亲对我和弟弟的爱,不知翻了多少番,增了多少倍。这种爱,对我来说,完全能够感受,也能够理解,但对弟弟来说,却未必,因为当时他还不足七岁,还是懵懵懂懂、不知是非的年龄。就这样,弟弟在亲人们的百般呵护下,稀里糊涂地长大,可年龄的增长并没有使他的心智随之成熟,他的年龄与所应拥有的见识严重失衡,不相匹配。我心里明白,弟弟缺少的课程太多了,可谓先前不足,后天缺补。

一个人的品行,是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反映。弟弟从小没了母亲点点滴滴润物无声的爱和教育,没了良好的幼儿教育,可以说人生最至关重要的第一步就没有走好。之后,进入学校,又不好好读书,念书念到初一,跟老师吵了架,扔下一句“爷爷不念了”的话,就再也没进过教室。在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理想和抱负的时候,他却离开了学校。对这一切,身为教师的父亲虽也管过、教育过,但他教育也好,管理也好,做得始终很勉强,很不坚定,因为他心疼这个从小没了娘的可怜的儿子,有时管着管着就不忍心了。

父亲在教子上的虎头蛇尾和前后不一贯,让不懂事的弟弟看扁了他。尤其是在吃这方面,更是如此,自己舍不得吃,也要满足弟弟的胃口,这让弟弟从小养成了大手大脚、大吃二喝的坏习惯,有钱用钱买,没钱去赊账。但父亲却常去小卖店给他结账,这无疑更助长了弟弟的坏习。我理解父亲,多次就这个问题跟他辩论过,父亲也明白这一点,但就是不忍心,且犹犹豫豫,下不了决心。跟他老人家说的时候,嘴里答应的好好的,但临到实施就又没了立场。

从父亲自身的经历来看,他小时候吃尽苦头,便不想让儿女再吃,只要他自己能顶着,就决不让儿女们吃。弟弟缺乏教育,当然不会感恩,不要说感恩了,连知恩都未必做到,他只会得寸进尺,觉得父亲对他再好,也是理所当然的。但弟弟也有优点,那就是憨厚,思想简单,太相信别人,不懂得防人,不了解这个社会的深浅,不会交朋友,分不清好人歹人。他的优点没放对地方,但致命的缺点却全放在了致命的地方,直至酿成大错,毁了自己。值得欣慰的是,听说弟弟在里边表现还行,有可能提前出来,若是这样,就太好了,但愿弟弟能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但这谈何容易,听说,一次吸毒,终身戒毒,98%的吸毒者还会重吸,只有2%的,会彻底戒掉,但愿弟弟能成为那难得而幸运的2%。

弟弟有错,有家庭教育缺失的错,有学校教育缺失的错,但谁还有错?难道这个社会就没错?那些既不缺家庭教育,又不少学校教育的人,不也成批成批地走上吸食毒品这条路吗?此该如何解释?假使这个社会干净得一尘不染,毒品无处可买,弟弟就是再有毛病,会走到这一步吗?为什么他十几岁、二十几岁时,都没出问题,三十岁却出了问题?是不是人的思想随着年龄的增长,会变得越来越简单,越来越缺乏免疫力?是不是人一出生就是个老头、老太太,然后再逐渐变成中年人、青年人、少年人,到死的时候,再变成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从目前来看,弟弟已被毁了,但还有多少像弟弟这样的人,正在或即将被毁着?父亲已让坑了,害了,但普天之下,还有多少个父亲,正在或即便被坑被害?这个本已不幸的家已更加不幸了,但还有多少家庭此时正走向不幸?谁该对此负责,谁该管一管这事?难道仅靠自律就能解决问题?难道竟靠发一纸空文就算了事?究竟是管还是不管啊?是不是再经历一次鸦片战争,再经历一次百年魔怪舞翩跹,人民五亿不团圆,才会真正当回事呢?

在风雨如磐的旧中国,鲁迅先生曾大声疾呼“救救孩子!”在阳光明媚的新中国,我不妨也呼吁一声:救救父亲!

读这篇文章,我中断了多次,因泪流满面,泣不成声。文中所述的一件件事情,一个个细节,我再熟悉不过,我的痛苦和眼泪不仅出于对这个不幸家庭及其成员的深切同情,也是出于自己始终缺乏对其应尽职责而深感自责。对“妻”,我曾经、现在都深爱不疑,却并未真正为她做过多少事情,且还与她成了这个样子。从文章和落款日期,可以清晰地推断出这么两层意思:第一,“妻”的弟弟吸毒确有其事,这使得她这个本已残缺的家又遭受了新的更大打击。第二,她弟弟已离开戒毒所,且为躲避当地日渐恶化的社会风气,举家搬到了北京。

但有几件事情,我无法搞清楚。之一,“妻”弃掉旧手机号后,为什么不将新的告诉别人,应该说,老家这边不可能一个人也不知道她的号。难道是她故意如此,以彻底与过去决裂,或想为保持某种新的宁静。说得直白准确一点,难道是为——为了躲避我?!之二,较难判断“妻”是否再婚,这篇文章,她通篇都对我只字不提,是不是有了新的选择而根本没必要提。之三,若没有新的选择,她如何养活得了那么一大家子人,她弟弟、弟媳一家三口,加上她、她父亲,还有我女儿,总共六口人啊。

依我乐观估计,她的家庭收入不过万把元,她父亲的退休工资顶多一月2500元,她一月至多挣5000元,她弟弟没念过书,要么找不到工作,即便找到,也是个普通的体力活,一月挣上两到三千撑死了。不过,有一点好像可以确定,“妻”有房了。只是她弟弟一家没房,与她和女儿挤在一起,非常不便。若是这样,目前的她,应该非常需要一套房子——如果她仍孑然一身的话。当然,若乐观一点估计,嫁了一个财大气粗、出手阔绰的大款,自然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基于上述这些真假难料的判断,我觉得当务之急更应该知道她的现实情况。如果她需要我的话,我当全力效劳,不管她是否接受我,因为是我欠了她;如果她不需要的话,那就算了。于是,我开始按图索骥,寻找“妻”的联系方式。经过一番周折,终于与登载这篇文章的网站取得了联系,并有幸获得了她的手机号。让我激动的是,这个号不仅是新的,且还是北京的。但遗憾的是,却是一个空号。这让我纳闷了,她为什么要频频换号?难道真是为了躲避我?

想了半天,我终于明白了,也失望了,也许她真是为了躲我。躲的原因是,心有所向,不再需要我。唉,既然这样,那就别找了,且不说找不到,即便找到,也早已物是人非、万事成空。想想也是,一个弱女子,照顾那么一大家人,谈何容易!既然如此,那就别找了,我天生就是光棍儿的命,有个好老婆也福不住,正如十几年前在面粉厂上班时,有个姓张的大嘴女人嘲笑我和老郭大爷时所说的那样“一个老麻烦,一个小麻烦,配应了,配应了。”当时我还生气,还委曲,还不服气,想不到事情越过千山万水最终还是应了。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命运!既然如此,那就踏踏实实地做我的光棍儿吧。况且,“妻”若真有了一个更好的停靠港湾,岂不比跟着我受穷受罪更好!

不久,我再次做出了一件背离初衷的事情:决定卖掉这套刚买不久的北京房子,原因是即便来到北京,也因与“妻”近在咫尺却生离死别而感到不舒服;再就是,我一个光棍,为一套无用的房子欠一屁股债,有什么意思。所以,想来想去,我觉得,还是一卖了之的好,这样可以让自己在夜深人静时升起的那半缕希望彻底破灭,免去一些毫无必要的空想。

此时,已是六月初,我上网查了一下自己那套房子的价格。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我惊奇地发现,三月份一平米一万四的那个楼盘已涨到了一平米两万多。也就是说,我的房子已至少增值四十万。同时,网上还疯传着北京人恐慌性购房,房价一天一涨、一天一价的言论。我想,要么再等一等,多涨几个再卖,这样可以多赚几个,自己辛辛苦苦这么多年,手里也没攒下几个钱,而一套房子不到三个月就净赚四十万,世上还有比此更好获利的买卖吗?

时间过得并不快,但北京的房价却在我有意无意的关注下以一日千里的速度,再次一路狂彪,到七月下旬的时候,那套房子每平米竟涨到了两万八,整整翻了一番,总价达到了168万,如果卖掉的话,可赚到84万,且还不需交纳税费。房子贵了,供不应求,什么费用都由购房人买单。真想不到,北京的房子能涨成个这,看来三月份真捡了一个天大的便宜。房子增值84万,加上自己当初的本金14万,说明我的净资产已达98万,与百万富翁无异,且这些钱都是合法所得,国家法律允许,政策认可,无须承担任何风险,不像SW局那些发不义之财的头头脑脑们整天提心吊胆地活着,今天防这个,明天防那个,惶惶不可终日,哈哈哈!

所以,稽查局郭主任受门局长之托,打电话试探我,让我再去写材料,岂不是太不识相?这愚蠢的伎俩,除给我增添一点笑料之外,还能做什么?我说,我有一百万,难道是吹牛吗?虽还没有变现,但与变现何异?!况且,我要变现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