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耽美淌过青春河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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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昨夜星辰(中)

第97节昨夜星辰(中)

天啊,生这样的儿子还有何用?人们常说,不孝子孙要遭天打五雷轰,为什么不将这样的儿子轰了!难道是时代变了,连老天也不识好歹了?还有一位来看儿子的母亲,看上去家里很富裕,我问她时,她说,上个月花6万块赎出去后,没过一个月就二进宫了,现在再也不想赎了,不过每个月还是来看的,每次给他500元零花钱。她说,不光外面吸,里面也能吸上,看守们就卖,名为戒毒所,实为吸毒所,给的钱越多,吸得越厉害。唉,你看看,这社会成了啥了,警匪一家了。还有一个女孩,说是来看弟弟的,每个月都来……

是啊!我理解亲人们这种连筋带骨、血浓于水的亲情,但我不会这样做,只看他一次,仅此一次,下不为例!我曾告诫过弟弟,如果不痛下决心,痛改前非,将与他断绝姐弟关系。因为我深知毒品对一个人的诱惑力远远超过了亲情,我也终于明白父亲为什么会那样痛苦。

不光父亲如此,他作为一个丈夫、一个有两个女儿的父亲,给妻子及孩子所带来的伤害与痛苦,都是难以用语言来说的。奶奶去世时,给他留下十几块银元,那是奶奶一辈子的心血啊!但他为了吸毒,竟从媳妇手里骗走,换了毒品。结婚时,给媳妇买的婚戒、项链、耳环之类的东西,也全偷去换了毒品。问父亲要钱要不上时,就偷存折,五千元的存折,一夜之间全换了毒品。毒瘾发作,又满足不了时,一边暴跳如雷,一边把媳妇新洗的被、褥全扔在地上,然后再从灶里铲上炭灰,扬上去,不停地用脚踩踏,吓得两个小女儿抱着妈妈嚎都不敢大声嚎。

这就是吸毒者的所作所为,如此丧心病狂、惨绝人寰,丧失人性,而不能自控!但还远不止这些。人这一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失去希望。自从那次看完弟弟后,我再也没去过,一来路远不方便,二来也不想再去见他,更不想见到那个吸毒者云集的罪恶与肮脏之地。我憎恶那样的环境,憎恨那些没心没肺的败类,但我更深恶痛绝那些贩毒分子,还有那些身穿制服、头顶国徽,却昧着良心把黑恶之手伸向那些无辜人们,发着不义之财的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大小警察们,称他们为帮凶,不仅不冤,甚至还有点太轻!我慨叹他们还能心安理得的去花这种钱!他们不是坑害了一个人、两个人、一个家庭、两个家庭,而是将整个社会空气毒害成了人间地狱!

老家玉水县,自古就是一个民风纯朴之地,勤劳、善良、本分,是这块土地上人们共有的习性。然而,近几年,却让毒品祸害得乌烟瘴气,不见天日。贩毒者固然可恨,该遭天杀,该遭报应,但那些与贩毒者狼狈为奸、沆瀣一气、称兄道弟、从中渔利,为其提供保护伞的警察们呢?还有那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父母官们呢?难道社会风气败坏到如此地步,他们就一无所知?难道他们每天呼吸的空气是泊来品?是啊,他们洁身自好,子女又身居海外,而以裸官自居,永远可以置身事外,但摸摸自己那颗良心,对得起党的培养吗?对得起在镰刀斧头旗下高举拳头时发过的誓言吗?弟弟的错,有自身的,但也不全是自身的,如果社会上没有毒品,他怎能得到?弟弟第一次在外面吸毒时,刚回到家里,就被闻讯而来的警察逮了。

是不是警察神通广大、明察秋毫?显然不是!是什么呢?警察说,有人举报了他。弟弟问,是谁举报的?警察说,这是秘密,不能说,公安局得保护举报人。只要头脑正常的人,马上就会想到,一定是卖毒品的举报了他。弟弟让逮走后,痛心疾首的父亲,立即用颤抖的手,拿出省吃俭用攒下的存款,交给弟媳,取了1万,赎回了他。因为公安临走时,已明确地告诉父亲,两日内交清赎金,可以释放;超过两日,就要送到市里的戒毒所,要么劳教两年,要么就得交6万赎金。父亲生怕弟弟一走之后,妻离子散,就只好忍痛这么做了。

为什么交了赎金,就能免于处罚,就能以钱代罚?公安局不是以此发财,是什么?之后,父亲气不过,经过一番走访,很快就找到了那个卖毒品的,并立即向公安局进行了举报。但公安却说,那个卖毒品的,全身瘫痪,躺在床上,不能捉,捉来也是个麻烦。父亲说,这个我知道,卖毒的不能捉,为他提供毒品的、操纵他售毒的,难道也不能捉?公安说,知道了,我们会想办法去捉的。捉什么呢?吸毒的继续被捉,售毒的继续售毒,却从不被捉。

果然,不出二十天,弟弟毒瘾再犯、再吸,再被公安逮走,但父亲再也无力赎他了,赎也没用,赎得越快,吸得越厉害,进去得也更快。

试问,如果贩毒、售毒与警察之间不存在肮脏的利益纠葛,会置之不理吗?为这事,父亲还给各级党委、政府及新闻媒体写信反映过。县里写过,市里写过,省里写过,中央也写过,但封封信件都石沉大海,无人问津,毒品却仍在当地大肆泛滥。尤其是当地的父母官——玉水县委、县政府,父亲都不止一次写信反映过,但怎么写都没有回音。我就不信,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会收不住信。放任自流才是真的,因为这事根本伤不及领导的左左右右,自然也引不起他们的重视。

领导们所关心的,是如何用每年20个亿的财政收入或建一个对老百姓毫无意义而自己却可中饱私囊的湿地公园;如何为应付上级检查一夜之间在县城与北庄工业园区间不足20里地的公路两边,挥霍7000万元栽十几排仅仅存活一个礼拜就彻底死亡的松树;如何在县城街道改造时,让代表自己利益的施工队揽得项目。几年前,在政府路改造项目中,众常委们因利益分隔不均,一夜之间竟各派羽翼,用挖掘机将此条街道全部挖烂,先发制人地跑马圈地,然后整整半年无人问津。父亲跟我说,这几年,我那个村子,还有附近的北庄镇、黄花城及方圆二十里之内的十几个村子,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年轻人全成了吸毒人员。警察们发财发得按都按不住,公了是公了的收入,私了是私了的收入。面对这种形势,一些家长,很小就把孩子送到另一个县的学校,说又能学东西,又能免于毒品祸害。父亲生气地说,为什么会出现如此现象,不是警察包庇、纵容,是什么?

难怪说,现在某些地方的公安们,真是胆大包天!去年,我村有位与弟弟同龄的年轻人,因吸毒杀了母女两人。公安局提审时,问他,为什么杀人?他回答说,因为那个贱女人诱我吸毒,害得我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公安又问,你杀大人,为什么连人家十岁的小女孩也一并杀掉?他回答,斩草除根!在这种家庭长大的孩子,以后也是个贩毒的,还会危害更多的人,我杀她省得别人杀了!公安说,你就不相信,社会风气会变好吗?他说,凭什么相信,你给我找点让我相信的理由。公安无言以对,又问,你知不知道,杀人是要偿命的?他说,我知道,挨枪子不疼,但毒瘾犯了,比疼还难受。

弟弟的犯错,究其原因,有社会风气极度败坏的因素,也与他从小缺失教育分不开。我出生于70年代初,从我记事起,父母就对我非常疼爱。在村里,姓夏的就我们一户,我们一家是在爷爷这辈从城里迁来的。爷爷作为县城大户人家的孩子,很早就结婚了。十四岁就嫁给爷爷的奶奶,从小没有母亲,跟着她父亲一块长大,没念过书,大字不识两个,也没见过什么世面,凡事都由着性子,但爷爷宽宏大量,心地善良,很包容她。旧社会的婚嫁,非常讲究门当户对,所以奶奶根本不为爷爷一家人高看,再加上她自身缺教少养,所以过门没几天,就与公婆关系恶化,搞得一团糟。爷爷没办法,只好随她倒插门,来到岳父门上,也就是我们这个村。

爷爷生性要强,非要争回这口气不可,有了父亲之后,就开始大下功夫,严格要求并培养父亲。父亲天资聪颖,遗传了爷爷的高智商,从小就学习不错。只是生活拮据,经常吃不饱,穿不暖,跟上爷爷奶奶吃了很多苦。父亲告诉我,从记事起,就跟着爷爷奶奶成天搬家,搬来搬去,居无定所。搬家的原因是,爷爷没有自己的住处,只能靠租房度日,而性格孤僻、脾气暴躁的奶奶,又老是跟邻居吵架,一吵就吵个天翻地覆、你死我活。吵架后,就不得不搬家,但又不汲取教训,自然是再吵再搬。父亲多次说,他还没有扁担高的时候,就挑着扁担摇摇晃晃地帮着搬东搬西。村里有道又宽又深的沟,崎岖难行,父亲体小力薄,摇摇晃晃中,不是碰碎了盘,就是砸烂了碗,要不就是弄脏了你奶奶洗的干干净净但满是补丁的衣服。这样,回去以后就免不了挨一顿打。

一个人的品行,是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反映。弟弟从小没了母亲点点滴滴润物无声的爱和教育,没了良好的幼儿教育,可以说人生最至关重要的第一步就没有走好。之后,进入学校,又不好好读书,念书念到初一,跟老师吵了架,扔下一句“爷爷不念了”的话,就再也没进过教室。在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树立远大理想和抱负的时候,他却离开了学校。对这一切,身为教师的父亲虽也管过、教育过,但他教育也好,管理也好,做得始终很勉强,很不坚定,因为他心疼这个从小没了娘的可怜的儿子,有时管着管着就不忍心了。

父亲在教子上的虎头蛇尾和前后不一贯,让不懂事的弟弟看扁了他。尤其是在吃这方面,更是如此,自己舍不得吃,也要满足弟弟的胃口,这让弟弟从小养成了大手大脚、大吃二喝的坏习惯,有钱用钱买,没钱去赊账。但父亲却常去小卖店给他结账,这无疑更助长了弟弟的坏习。我理解父亲,多次就这个问题跟他辩论过,父亲也明白这一点,但就是不忍心,且犹犹豫豫,下不了决心。跟他老人家说的时候,嘴里答应的好好的,但临到实施就又没了立场。

从父亲自身的经历来看,他小时候吃尽苦头,便不想让儿女再吃,只要他自己能顶着,就决不让儿女们吃。弟弟缺乏教育,当然不会感恩,不要说感恩了,连知恩都未必做到,他只会得寸进尺,觉得父亲对他再好,也是理所当然的。但弟弟也有优点,那就是憨厚,思想简单,太相信别人,不懂得防人,不了解这个社会的深浅,不会交朋友,分不清好人歹人。他的优点没放对地方,但致命的缺点却全放在了致命的地方,直至酿成大错,毁了自己。值得欣慰的是,听说弟弟在里边表现还行,有可能提前出来,若是这样,就太好了,但愿弟弟能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但这谈何容易,听说,一次吸毒,终身戒毒,98%的吸毒者还会重吸,只有2%的,会彻底戒掉,但愿弟弟能成为那难得而幸运的2%。

弟弟有错,有家庭教育缺失的错,有学校教育缺失的错,但谁还有错?难道这个社会就没错?那些既不缺家庭教育,又不少学校教育的人,不也成批成批地走上吸食毒品这条路吗?此该如何解释?假使这个社会干净得一尘不染,毒品无处可买,弟弟就是再有毛病,会走到这一步吗?为什么他十几岁、二十几岁时,都没出问题,三十岁却出了问题?是不是人的思想随着年龄的增长,会变得越来越简单,越来越缺乏免疫力?是不是人一出生就是个老头、老太太,然后再逐渐变成中年人、青年人、少年人,到死的时候,再变成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从目前来看,弟弟已被毁了,但还有多少像弟弟这样的人,正在或即将被毁着?父亲已让坑了,害了,但普天之下,还有多少个父亲,正在或即便被坑被害?这个本已不幸的家已更加不幸了,但还有多少家庭此时正走向不幸?谁该对此负责,谁该管一管这事?难道仅靠自律就能解决问题?难道竟靠发一纸空文就算了事?究竟是管还是不管啊?是不是再经历一次鸦片战争,再经历一次百年魔怪舞翩跹,人民五亿不团圆,才会真正当回事呢?

在风雨如磐的旧中国,鲁迅先生曾大声疾呼“救救孩子!”在阳光明媚的新中国,我不妨也呼吁一声:救救父亲!

读这篇文章,我中断了多次,因泪流满面,泣不成声。文中所述的一件件事情,一个个细节,我再熟悉不过,我的痛苦和眼泪不仅出于对这个不幸家庭及其成员的深切同情,也是出于自己始终缺乏对其应尽职责而深感自责。对“妻”,我曾经、现在都深爱不疑,却并未真正为她做过多少事情,且还与她成了这个样子。从文章和落款日期,可以清晰地推断出这么两层意思:第一,“妻”的弟弟吸毒确有其事,这使得她这个本已残缺的家又遭受了新的更大打击。第二,她弟弟已离开戒毒所,且为躲避当地日渐恶化的社会风气,举家搬到了北京。

但有几件事情,我无法搞清楚。之一,“妻”弃掉旧手机号后,为什么不将新的告诉别人,应该说,老家这边不可能一个人也不知道她的号。难道是她故意如此,以彻底与过去决裂,或想为保持某种新的宁静。说得直白准确一点,难道是为——为了躲避我?!之二,较难判断“妻”是否再婚,这篇文章,她通篇都对我只字不提,是不是有了新的选择而根本没必要提。之三,若没有新的选择,她如何养活得了那么一大家子人,她弟弟、弟媳一家三口,加上她、她父亲,还有我女儿,总共六口人啊。

依我乐观估计,她的家庭收入不过万把元,她父亲的退休工资顶多一月2500元,她一月至多挣5000元,她弟弟没念过书,要么找不到工作,即便找到,也是个普通的体力活,一月挣上两到三千撑死了。不过,有一点好像可以确定,“妻”有房了。只是她弟弟一家没房,与她和女儿挤在一起,非常不便。若是这样,目前的她,应该非常需要一套房子——如果她仍孑然一身的话。当然,若乐观一点估计,嫁了一个财大气粗、出手阔绰的大款,自然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基于上述这些真假难料的判断,我觉得当务之急更应该知道她的现实情况。如果她需要我的话,我当全力效劳,不管她是否接受我,因为是我欠了她;如果她不需要的话,那就算了。于是,我开始按图索骥,寻找“妻”的联系方式。经过一番周折,终于与登载这篇文章的网站取得了联系,并有幸获得了她的手机号。让我激动的是,这个号不仅是新的,且还是北京的。但遗憾的是,却是一个空号。这让我纳闷了,她为什么要频频换号?难道真是为了躲避我?

想了半天,我终于明白了,也失望了,也许她真是为了躲我。躲的原因是,心有所向,不再需要我。唉,既然这样,那就别找了,且不说找不到,即便找到,也早已物是人非、万事成空。想想也是,一个弱女子,照顾那么一大家人,谈何容易!既然如此,那就别找了,我天生就是光棍儿的命,有个好老婆也福不住,正如十几年前在面粉厂上班时,有个姓张的大嘴女人嘲笑我和老郭大爷时所说的那样“一个老麻烦,一个小麻烦,配应了,配应了。”当时我还生气,还委曲,还不服气,想不到事情越过千山万水最终还是应了。

这就是人生,这就是命运!既然如此,那就踏踏实实地做我的光棍儿吧。况且,“妻”若真有了一个更好的停靠港湾,岂不比跟着我受穷受罪更好!

不久,我再次做出了一件背离初衷的事情:决定卖掉这套刚买不久的北京房子,原因是即便来到北京,也因与“妻”近在咫尺却生离死别而感到不舒服;再就是,我一个光棍,为一套无用的房子欠一屁股债,有什么意思。所以,想来想去,我觉得,还是一卖了之的好,这样可以让自己在夜深人静时升起的那半缕希望彻底破灭,免去一些毫无必要的空想。

此时,已是六月初,我上网查了一下自己那套房子的价格。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我惊奇地发现,三月份一平米一万四的那个楼盘已涨到了一平米两万多。也就是说,我的房子已至少增值四十万。同时,网上还疯传着北京人恐慌性购房,房价一天一涨、一天一价的言论。我想,要么再等一等,多涨几个再卖,这样可以多赚几个,自己辛辛苦苦这么多年,手里也没攒下几个钱,而一套房子不到三个月就净赚四十万,世上还有比此更好获利的买卖吗?

时间过得并不快,但北京的房价却在我有意无意的关注下以一日千里的速度,再次一路狂彪,到七月下旬的时候,那套房子每平米竟涨到了两万八,整整翻了一番,总价达到了168万,如果卖掉的话,可赚到84万,且还不需交纳税费。房子贵了,供不应求,什么费用都由购房人买单。真想不到,北京的房子能涨成个这,看来三月份真捡了一个天大的便宜。房子增值84万,加上自己当初的本金14万,说明我的净资产已达98万,与百万富翁无异,且这些钱都是合法所得,国家法律允许,政策认可,无须承担任何风险,不像SW局那些发不义之财的头头脑脑们整天提心吊胆地活着,今天防这个,明天防那个,惶惶不可终日,哈哈哈!

所以,稽查局郭主任受门局长之托,打电话试探我,让我再去写材料,岂不是太不识相?这愚蠢的伎俩,除给我增添一点笑料之外,还能做什么?我说,我有一百万,难道是吹牛吗?虽还没有变现,但与变现何异?!况且,我要变现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