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道士朱法满的《要修科仪戒律钞》中说“法由圣显,道寄人弘”。这就是说,道经、道法都是由神明降授的,而道教在社会上的传播还需要依靠道门中人自身的积极努力。道教要发挥它的社会功能,是需要弘扬、传播的。道教要在社会上活动,也需要在弘扬、传播中,扩大信仰道教的人的队伍之中,从信徒中获得赖以生存的供养。
这一点对于一个新的宗教派别来说,显得更为重要。道教的全真教派是在金元时期创立和发展起来的新道派。全真教派在创立以后,能够迅速地在中国北方地区站住脚跟,传播开来,时隔不久就同有千年历史的道教的天师派平分秋色,并且,一直延续到当今社会,成为中国道教两大派之一。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到多,从一地一市到传遍全国,这样一个过程无不同全真道派从创立起,就重视弘道、传播有关。
概括全真道派弘传的历史,可以看到全真道派在弘传中有一些很重要的历史启示,值得重视。本文将其概括为三,以就正于道教界和学术界的朋友们。
异迹论
德国古典哲学家费尔巴哈在他的《基督教的本质》一书中,曾经说过:“信仰所特有的客体,就是奇迹;信仰就是奇迹信仰,信仰与奇迹是绝对不可分割的。”这里说到的奇迹,就是“跟自然之规律与理性之规律相矛盾”的事物和行为,是“自然与理性所不允的事情”。这样的奇迹,在各种宗教中,既表现为宗教信奉的神灵的奇迹,也表现为信奉这些神灵的宗教徒的异迹,特别是专职的神职教徒的异迹。这些宗教徒的异迹正是神灵奇迹的具体体现,而且活现在普通信徒的耳闻目睹之中,更加具有吸引信徒的力量。
费尔巴哈所说关于神迹的话,揭示了一个宗教的普遍规律。对于道教全真教派而言,这样一个规律,显得特别重要。因为,当时的社会并不知道有个全真教派,人们也并不认同这个新的全真教派。要让社会知道、人们认同只有一条途径,用今天的俗语说,就是要引起社会和人们的关注。而要引起关注,弘传奇迹和异迹则是最方便、最有效的途径。
所谓异迹,就是“跟自然之规律与理性之规律相矛盾”,用今天的俗语说,就是超乎伦常,出乎理性。对于一个新创立的教派来说,还有一个同原有的教派相区别的问题,用今天的俗语说,就是不带有贬义的“标新立异”,独树一帜。检讨全真教派的创始人王重阳创教的全过程,以及北七真后来弘传全真教派的过程,就可以发现,他们用异迹作为弘传全真的事迹,比比皆是。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一是异人传授。据记载,王重阳在创教的时候曾经二次遇见过异人,一次就是金正隆四年(1159)的“甘河遇仙”,王重阳在甘河桥上,遇见二位道者,“各披白毡,忽从南方修然而来,烟霞态度,霄汉精神,观厥眉宇,大抵相类”。这二位道者,对王重阳“相与语言,皆出世语,涤尘濣垢,蠲膏剔盲,如醉而醒,如喑而鸣。密授真诀,更名曰嚞,字曰知明,号曰重阳子”。在二名道者指明东方将有“七朵金莲”,续有“万朵玉莲”后,“忽失所在”。这两名道者,一般就认为是汉钟离和吕洞宾。正是在第一次遇见异人以后,王重阳的名字才得以确定,并且得到了内修的“密授真诀”。另外一次是在金正隆五年(1160),王重阳又遇见“一道者,同宿月中,乃言曰:吾居西北大山之中,彼间有人,善于谈演,阴符道德,尤所精通”。道者邀请王重阳同去,王重阳“踌躇未之能决,道者忽起,抛拄杖,乘风而去。异人传授,对于一个新教派的形成是有关键作用的。它不仅显示新教派具有道教正统的地位,而且也显示新教派的创教人具有沟通人仙的能力,容易得到信徒的承认。
二是行为异迹。人生通常的行为就是吃饭、睡觉、成家、立业。可是异迹就是反其道而行之。不吃、不睡、毀家、弃业,有这样反乎伦常行为的人无疑必然引起社会关注,人们重视。《广宁通玄太古真人郝宗师道行碑》记载,北七真之一郝大通在大定“十五年(1175),坐于沃州石桥之下,缄口不语,河水泛滥,身不少移,水亦弗及人,馈之食则食,无则已。虽奇寒盛暑,兀然无变,身槁木而心死灰。如是者,六年”。郝大通这样的行为,无疑就是不同于伦常的异迹。郝大通的异迹不是短期行为,而是坚持有六年之久。也正因为他长期的异迹,引起了社会和人们的关注。“昌邑君之季女嫁为真定郭长倩之夫人,长倩夫妇过沃州,知师在桥下,驻车拜谒,赠之衣物,所以存慰者甚厚,师藐然若不相识,一无所受”。在郝大通不吃不喝、不亢不卑的异迹的感召下,全真教派在当地迅速传播,当他“至镇阳居观,升堂演道,远近来听者,常数百人。已而阐化诸方,专以利物度人为务,由是郝太古之名闻天下”。
至于全真祖师王重阳的异迹,更是贯穿其创教的全部过程之中。众所周知的,王重阳在金正隆四年(1159年)前后,“辞官解印,黜妻屏子,拂衣尘外,类楚狂之放荡”,“落魄不羁,乞食于市,短蓑破瓢,眠冰臥雪”有官位而不做,有妻儿而不恋,有吃的却宁愿要饭,有穿的却宁愿破衣烂衫,这就是反乎伦常,反乎社会和一般人的思维的行为。后来王重阳又在南时村,“起封高数尺,圹深丈余,以活死人目之,又号曰行菆。以方牌挂其上,书曰:王害风灵位。又于庵四隅各植海棠梨一株”。明明是个活人却给自己起个活死人的名字,明明有室可居却给自己挖个坟墓,还树个灵位,这也是反乎伦常,反乎社会和一般人的思维行为。在金大定七年,王重阳“自焚其庵,村里惊救之,师方舞跃而歌”。烧了自己的房子,人家来救,却还在大火旁边,边舞蹈,边唱歌,这就更加反乎伦常,引起众人的惊奇了。《七真赞》的《重阳王真人》赞称,“出应道运,豪雄绝伦。甘河得遇,兀若狂人”,就是赞颂他的异常的事迹。
三是语言异迹。弘传全真教派,当然必然要使用语言文字。《要修科仪戒律钞》开卷就说,“夫圣人应物,必资经教。不立真宝,成济何由”。朱法满这里说的“经教”,指的是道教的经文,而经文要发挥教化的作用,必然要依靠道士对经文的解释和发挥。这里就有个使用什么样的语言和文字的问题。传统的天师道派,文书和语言一直沿用当时的官府文书语言文字。全真教派在弘传阶段,一反道教语言和文字的传统,标新立异地使用了通俗的语言和文体,以接近广大信徒,为民众喜闻乐见。王重阳留下的许多弘传的诗歌作品,都是非常口语化的,例如:他在焚烧修道之庵以后,题诗称:“茅庵烧了事休休,决有人人却要修。便做惺惺成猛烈,怎生学得我风波”。他在宁海街市上行乞弘传时,有诗《宁海乞化书纸旗上》,诗称“害风人问有何凭,术法俱无总不能。每日作为只此是,上头吃饭下头登”。这样直白的语言,这样通俗的内容,正是为了用语言的异迹来吸引信众的注意,注意王重阳在“上头吃饭下头登”以外的弘传活动。在宁海弘传活动中,王重阳以语言弘传的最为人称道的事,当数分梨了。《重阳分梨十化集》记载了王重阳和马钰在分梨十化过程中的全部应答诗词。“梨”是隐喻离的意思。“芋”是隐喻遇的意思。王重阳用分梨而食隐喻人生无常,夫妻终将别离,暗示只有皈依全真,才能跳出世俗的烦笼,获得自由。王重阳的《赠丹阳夫妇芋栗》诗称,“栗子前来看芋頭,二人共食过重楼。三三便得三三味,六六须知六六由。用剑能挥身仆影,将针会捉水中沤。饶君做尽千般计,怎免荒郊一土丘”。这些通俗而隐晦的语言,正是在启发马钰早日摆脱尘网的羁绊,皈依全真。用这样通俗的语言弘传全真教派,就同原来的天师道使用的官方语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而容易获得下层民众的理解、同情和支援。
四是组织异迹。在王重阳的弘传过程中,先后建立了一系列的传教组织。例如:金大定八年(1168)的“三教七宝会”,大定九年(1169)的“三教金莲会”、“三教三光会”、“三教玉华会”、“三教平等会”等。这些弘传全真教派的组织都出现在山东地区。在全真教派的历史上,也只有在这样两年中才出现这样的组织,因此,出现这样的弘传全真教派的组织,本身就是一个异迹。在中国历史上,朝廷历来不愿意看到有聚众的行为。这些组织的出现表明王重阳正是利用朝廷还没有注意全真教派迅速发展,利用山东民众向往“平等”和升仙的社会心态,用组织教徒的方法集结信徒力量的组织家的目光、胆略和智慧。《金莲正宗记》卷二《重阳王真人》称,由于有了这些组织“普化三州,同归五会”。对于五会的名称含义,传称“窃以平等者,为道德之祖,清净之源,乃金莲玉华之本,三光七宝之宗。普济群生,遍超庶俗,银焰充盈于八极,彩霞蒸满于十方。人人愿吐于黄芽,比比不游于黑路。玉华者气之宗,金莲者神之祖,气神相结,谓之神仙”。历史赋予王重阳组织“五会”的时机是十分短暂的。《玉虚观记》就说道,王重阳的弟子王玉阳在金承安戊午(1198)前后,为修建道观,“众以邦有常禁,不可聚众为辞而退”。也正因为如此,像王重阳在山东建立的这类组织,在后来全真教派弘传的历史上,再也没有出现过。弘传方法改变的历史重任,由王重阳的弟子邱处机承担了下来,那就是后来的“立观度人”。
立观论
元太祖成吉思汗十五年(1220),全真祖师邱处机以七十二岁的高龄,带领十八名弟子,从山东的莱州北上,经过蒙古军队控制的燕京,再向西整整走了一年,到达塔什干和撒马尔汗,再向南,抵达在阿富汗境内的成吉思汗的军营。在同成吉思汗的多次谈话中,获得了信任和重用。在1223年,邱处机经过多次请求,才得以按原路回燕京。据《甘水仙源录》的记载,在1224年的回京路上,“南归,至盖里泊,夜宣教,语谓众说:今大兵之后,人民涂炭,居无室、行无食者,皆是也。立观度人,时不可失。此修行之先务,人人当铭诸心”。
邱处机不愧是一个外交家、政治家,全真教派的一代宗师。“立观度人,时不可失”的判断,足以说明邱处机看到了弘传全真的时机。这个时机就是邱处机说到的“人民涂炭,居无室,行无食”。《元史·释老传》对此有过比较详细的记载称,“时国兵践踏中原,河南、北尤甚,民罹俘戮,无所逃命。处机还燕,使其徒持牒招求于战伐之余,由是为人奴者得复为良,与滨死而得更生者,毋虑二三万人”。邱处机回到燕京以后,利用他有敇赐掌天下道教的权力,有大天长观居住的优势,广泛发放度牒,从“为奴者”和“滨死者”中间招募了两三万人,成为全真教徒。
“立观度人,时不可失”,也是邱处机为大规模弘传全真教派对自己的弟子们发出的一个动员令。为了贯彻这一动员令,他的弟子们在回到燕京以后,并不是厮守在邱处机的周围,享受特权,而是一个个离开了邱处机奔赴华北平原,直至关东和长江北岸。因为,邱处机已经明确地告诉自己的弟子们,“立观度人”是“修行之先务”。正是在邱处机的动员令的号召下,依靠他的最得力的弟子们的努力,全真教派大建宫观,大收弟子的活动广泛地开展起来。其规模在中国道教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根据陈兵教授的研究,全真教派在鼎盛时期,在今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和甘肃等地区至少立观达六百余所。尽管其立观的范围似乎还没有到长江以南的南宋朝廷管辖的范围,但是,对于一个刚刚创立的道教新教派而言,这无疑表明,全真教派的弘传工作已经具有了很大的规模,做了历史上的天师道派几百年才做成的工作。
那么,全真教派为什么如此重视立观呢?
首先是为了安身立命。王重阳祖师的《立教十五论》中,第一论就是“住庵”。他说:“凡出家者,先须投庵。庵者,舍也,一身依倚。身有依倚,心渐得安,气神和畅,入真道矣。”历史上的全真教派的道士都是出家的,既然出家了,在天地之间当然要有个栖身之处。这个处所只能是道观。有了道观,从事弘传活动的道士才有了一个生存和活动的天地。
其次是创造弘传场所。《三洞奉道科戒营私》卷二的“度人品”还说道,“夫道以人弘,教因师得。若不度人,则法桥路断。所以,弘教先在度人”。宫观正是度人的最好场所。因为有了道观就有了道士同一般信徒交流接触的地方。据《终南山楼观宗圣宫同尘真人李尊师道行碑》的记载,元泰和癸未(1223)八月,“长春奉诏南下,师(指李志柔)复迓于宣德之朝元观。长春以师,硕德宿望,赐号同尘子,教以立观度人,将迎往来道众为务”。这里的往来道众,既指已经度化的全真道士,也指一般信仰全真教派的普通信徒。正是有了这样一个活动的据点,在邱处机羽化的时候,李志柔活动的地区,“其门弟诸方,起建大小庵观二百余区”。
历代道教金石碑文记载过当时许多全真道士都有不辞辛劳、刻意立观的事迹。例如:《渊静观记》记载了重显子陈志益营建恒山渊静观的事迹。据说,陈志益从武川路过恒山,将遍游南方。当地人“倾心事之”,供养丰厚,但是,陈志益认为,“吾得一把茅、一盂饭足矣,何苦以胶胶羡物为哉。所慊者,圣真无象设之宇,门弟子无以揭香火之处”。这席话道破了陈志益孜孜以求的就是以自我牺牲的精神创建观舍的决心和愿望。当地信众明白了陈志益的愿望以后,“玮割世业膏腴田三十亩始基之,输币入粟者道路不绝,乃庀工董役,火西流而载旬三浃而成,其用简,其功速,若有神阴阳相之者”。陈志益的修道生活中的物质要求实在是极低的,唯其如此,当他提出要为圣像设宇,为弟子谋香火的时候,就得到了全真信徒的全力支援。
《玉虚观记》记载了王重阳弟子北七真之一王玉阳建玉虚观的事迹。据称,王玉阳曾奉金世宗和金章宗之诏,多次进京面圣,恩宠异常。一名内侍擅自将佛教的崇福院改名为永寿观,供王玉阳在京居处。王玉阳得知后,不肯入住称,“至道之人,旁日月而挟宇宙,官天地而府万物,尚何以居处累耶?况乎易菴为观,不几于昔以我为牛,而今以我为马也。且我之素风,乞子耳,两朝恩赐名观,退托尚不欲受,直以山林云霞而为乐地,若之何为甚无谓也”。王玉阳不愿意接受两朝恩赐的居处,更不愿意侵吞佛教原来的寺庙,于是,“善众门人,远近坌集,有山者献木,有田者献谷,富者赐财,巧者出技,人皆自劝,又非智辩牢笼曲诱之也”。正是在无数信徒的自动捐助下,经过几年,玉虚观建成了,王玉阳遂在此驻足修真。王玉阳建玉虚观的事实说明,全真派的立观并非依靠朝廷的资助,开始也并不抢占佛教的寺庙,只是依靠自身在信徒中的威望,而由信徒们共同努力,才得以形成华北平原上大规模兴建全真道观的历史事实。
正是有了这样规模的全真道观,“使游礼之人,瞻像以生敬,学道之士,因寂以悟玄”。这就是说,全真道派才有了安心学道、弘传的地方,也使得全真道派同一般信徒有了建立联系和沟通的场所。
放戒论
全真教派经过明代较为沉寂的历史阶段以后,到了清代又得到了较大的发展,特别是全真龙门派。这同全真龙门派一代宗师王常月采取了放戒的弘传方法有很大的关系。
在全真派的史料里,早就有邱处机传戒的说法。戒就是戒律。据清代全真派高道王常月《钵鉴》称,邱处机采集道门传统戒律,仿效佛教沙弥、比丘、菩萨等三戒制度,订立了“三坛大戒”,即:初真戒、中极戒和天仙大戒。只是从金元到明末,按照邱处机制订的传戒仪范都采用单传密授的形式。弟子得之于师父,而旁人无从得知。邱处机建立传戒的制度,显然是为了适应大规模“立观度人”以后,随着全真道士迅速增加,在全真道士内部建立比较健全的选拔领袖和骨干人才的制度。这一传戒制度正是在全真道派初创时期依靠收徒弘传的方法的合理发展。只是传戒是秘密进行的,其中常情,外人无从得知。不过,这一传戒方法仍然是植根于师徒关系的基础上。传统的师父带徒弟的方式有许多局限,用道教中人的说法,徒弟要找一个好师父难,师父要鉴别一个好徒弟也很难。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全真教派的弘传。
清代初年,王常月主持北京白云观以后,将单传密授改变为公开传戒,在白云观设立戒坛,广度弟子,弘扬律宗,使得全真龙门派出现了中兴的局面。据完颜崇实的《昆阳王真人道行碑》记载,王常月曾访师于赵复阳,得天仙大戒秘传。王常月对赵复阳说:“君子穷于道之谓穷,通于道之谓通。道俻吾身,何患宗风之不振耶”。正是在他以道俻身,重振宗风的思想指导下,一时间,经过传戒的弟子,在中国大地上,从北至南,到处在“立观度人”,弘道传法。
按照全真丛林制度,除了白云观可以设坛传戒以外,其他有条件的丛林亦可设戒坛传戒,例如,沈阳的太清宫,成都的二仙庵等等。在20世纪40年代住进北京白云观的日本学者吉冈义丰并没有见到过全真派道士的传戒仪礼,不过,他知道传戒仪礼对于全真派道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根据别人的转述,对于传戒仪礼也作了记载和描述。他说:“对道士来说,受戒是宗教生活中极其重要的事件。过去传戒时间长达一百天,以后减少到五十三天。传戒仪式在三座戒坛举行,三坛大戒的内容是:1.公布要目。2.半夜在‘密坛’授法。3.授全真大戒一百余条。传戒时期,受戒人生活费自理,衣钵、戒牒和规也都要自费购买。每次传戒由方丈当传戒律师,另外精选一些有道行和经验的大道士协助传戒。除了引礼师不止一个以外,其他职务每职一人。引礼师的数目依受戒人的多少而定,多时可达十个至二十个。按《登真录》记载:1927年白云观传戒349人,有六位引礼师,方丈是陈至霖,直隶人。戒坛上供着道教神团中的主神三清像。受戒人必需年满十六岁,一般应在普通小庙里至少住满一年。受戒人的姓名印在《登真录》上,按照千字文的顺序排列。头四名受戒人有资格成为十方丛林的方丈。第一、二位受戒人授予法简,注明他们的道派和师承。全体受戒人都领取道袍、度牒、饭钵和规。只有全真教的十方丛林才能传戒,但天师道道士可以自由参加。自从张天师不发度牒以后,许多天师道道士开始参加全真教的传戒大典;不过即使他们精于传戒仪范,也无权当十方丛林的住持,这一点似乎是默契。”
从清代以来,一个全真派道士,能不能参加一次传戒仪礼,得到在戒坛上颁发的戒牒,就是他毕生宗教事业的象征、认可和标的。通过戒坛,系统学习道教的戒律和道教的知识,一个全真道士得到了颁发的戒牒,才算是达到自我修炼的一个阶段,成为一个真正的全真道士。
另外,也正是采用了开放式的放戒方式,使得全真弟子的水平和能力得到了一次公开的鉴定,便于从中选拔比较优秀的全真道士,及时补充进全真领袖的培养队伍中间去,提高全真道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活动能力。
当然,开放式的放戒方式,也从人力资源上进一步支援了全真道派的弘传。民国初年的《白云观陈毓坤方丈传戒碑记》称:“天明教于一方,不若广教于天下;传道于数百人,不若饷道于千万人。迺布训辞,揭明秘蕴,俾道众功行完满,还山授受。各本道德五千言之大旨,唤起觉世牖民观念,蓄志慈和,自息争端,而归清靜,妄情利欲,自平骄气而保虚无。劝一人得一人之益,劝一乡收一乡之效。教化普及,志愿固大且宏也。”多一个道士受戒,就多一份弘传全真教派的力量,使得“教化普及”,这不得不让人对于王常月适应时代的放戒弘传方式,产生由衷的钦佩。
结束语
任何一种宗教,都有弘扬和传播自己的愿望。“道不言道,道不外传”这样的习惯,过去并没有主导过道教两千年的历史,今天也已经被越来越多的道教中人所扬弃。
回顾全真教派弘传的历史特点,目的只是为了从中得到一些有价值的经验和教训。当今时代的物质文明已经高度发展,精神领域的多元现象是历史上任何时代无法比拟的。这就对当今世界的道教弘传,提出了一系列的新问题和新要求。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道教如何弘传,还有待于各地各派道教中人,及时的探索和尝试,不断总结经验,大胆地融入现代社会生活,大胆地采用新的现代化的方式和方法,使得道教极其灿烂而悠久的文化,继续抚育中华大地上的子民,为中华的崛起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