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说,催眠关系——如果这一表述是许可的话——是具有两个成员的群体形式。把催眠与一种群体形式相比较并不是一个好对象,因为它与一种群体形式是等同的,这样说确实是真的。从该群体的复杂构造当中,它为我们分离出一种因素——个人对领袖的行为。催眠通过它的数量限制与群体形式区分开来,正像它通过缺乏直接的性倾向而与爱本身区分开来一样。在这方面,它处于群体形式和爱这二者的中间地位。
正是那些其目的被抑制的性冲动才在人们之间取得如此持久的联系,看到这一点是有趣的。但这从如下事实中容易得到理解:它们不能得到完全的满足,而其目的未被抑制的性冲动,则通过能量的释放——每当性目的被达到时——而受到格外的降低。当性感的爱被满足时,其命运是消失。因为对这种爱来说,要能持续存在,它必须从一开始就与纯粹情感的成分——即与其目的受抑制的情感成分——相混合,或者它本身必须经历这样转变。
要不是催眠本身显示出理性解释还不能令人满意的某些特征,那么它就会为我们直接解决群体的力比多成分之谜了。迄今为止我们把催眠解释为排除了直接性倾向的一种爱的状态。在催眠中仍然存在着许多我们必须承认是未得到解释的神秘的东西。它包含着麻痹的额外因素,这种因素源自某个强者和某个无力无助者之间的关系——可能提供向动物中出现的惊恐性催眠的转变。它得以产生的方式及其与睡眠的关系尚不清楚。某人服从于催眠的令人困惑的方面,而其他人又完全抵抗催眠,这使人注意到仍然未知的某种因素,这种因素在催眠中得到了实现,也许只是使得催眠显示的纯粹力比多倾向成为可能。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其他方面出现完全暗示性的顺从,被催眠者的道德良心也可能显示出抵抗。但这可以归咎于如下事实:在通常实施的催眠中,可能仍然保留着某种认识:所发生的东西仅仅是一种游戏,是对生活更为重要的另一情境非真实的再现。
通过上述讨论,我们完全能够为群体——或者至少是我们迄今所考虑到的那种群体——的力比多构成提出一个公式。也就是这样的群体:有一个领袖且未能通过太过“组织化”而次生地获得个人特征的群体。这种原始群体是一些这样的个人:他把完全相同的对象置于他们自我理想的位置上,结果在他们的自我中使他们自己彼此认同。这种状况可图示如下:
(第九章)群居本能
我们不能长久陶醉在这样的错觉中:我们用上述公式已解决了群体之谜。我们不可能回避此刻的令人不安的回忆,即我们实际所做的一切已经把问题转换到催眠之谜上。关于催眠还有如此之多的问题有待澄清。现在,另一种反驳意见给我们展示了进一步的思路。
人们可能认为,我们在群体中观察到的强烈的情绪联系,完全足以解释它们的特征之一——其成员缺乏独立性和创造性,它们所有成员的反应具有相似性,可以说,它们降低到群体个人(group individuals)的水平。但是如果我们看待作为一个整体的群体,那么一个群体向我们显示的比这还要多。它的某些特征,如智力能力的微弱、缺乏情绪约束,不能节制和延迟,在表达情绪时倾向于越出每一限度,以及用动作把情绪完全发泄出来。这些以及相似的特征——我们在勒邦那里看到了如此给人印象深刻的描述,无误地展示出这样一幅图画:心理活动退行到正如我们毫不奇怪地在野蛮人或儿童那里发现的那种早期阶段。这种退行尤其是普通群体的本质特征,而正如我们所知,在组织化的和人为的群体中,在很大程度上能制止这种退行。
这样,个人隐秘的情绪冲动和智力行为太微弱以致靠它们本身则一事无成,就此要完全依赖于通过该群体的其他成员以相似方式进行重复而得到的强化,我们对这样的状态印象深刻。我们记起的是,这些依赖现象有多少是人类社会的正常组成部分,在这种社会中会发现创造性和个人勇气是多么的小,每个人是多么地被像种族特性、阶级偏见、公共舆论等形式显示出来的群体心理态度所支配。当我们承认暗示的影响不是仅仅被领袖而且也被每个人对其他人所施加的时候,对我们来说,这一影响就成为更大的谜了。我们必须指责自己曾不公正地强调了与领袖的关系,以及太多地把相互暗示的其他因素置于次要地位。
在这种谦虚精神的鼓舞之后,我们将倾向于听取另一种意见,它给我们允诺以更简单的理由为基础的解释。在特罗特关于群居本能的一本富有见地的书中可以看到这样一种解释(1916)。就我这本书而言,我唯一感到遗憾的是,它没有完全摆脱由最近的大战所发泄的反感情绪。
特罗特把上面描述的在群体中出现的心理现象追溯到一种群居本能(“群聚性”),这种群居本能就像其他动物种族中一样,也为人类先天所拥有。他说,这种群聚性从生物学上说类似于多细胞结构,并且仿佛是后者的延续(按照力比多理论,它是源自力比多的倾向的进一步表现,通过所有同类生物以愈益复杂的单位结合起来而得以体现)。如果个人独处,他会感到不安全。幼儿显示出来的恐怖似乎已是这种群居本能的表现。与人群对立事实上就等于与它分离,因而人们忧虑地避免这种对立。但人群轻蔑任何新的或不寻常的东西。群居本能似乎是某种原始的东西——某种不能被分解的东西。
特罗特提供了他认为是原始本能的清单,如自我保存本能、营养本能、性本能和群居本能。群居本能常常与其他本能相对立。罪恶感和责任感是群聚性动物的特有方面,特罗特也把精神分析揭示的、存在于自我中的压抑力追溯到群居本能,并相应地把医生在精神分析治疗中遇到的抵抗也追溯到这同样的根源。言语的重要性就在于人群中相互理解的自然倾向。个人彼此之间的认同主要依赖于这种倾向。
勒邦主要关心的是典型的短暂群体形式,麦独孤关心稳定的群体联系,而特罗特则选择最一般化的群体形式——“政治动物”的人在这种群体中度过一生——作为他兴趣的中心,他为我们提供了这种群体形式的心理学根据。但是特罗特没有必要去追踪群居本能,因为他把它的特征描述为原始的和不可进一步还原的。他提到波里斯·赛迪斯(Boris Sidis)试图把群居本能追溯到暗示感受性,就他而言幸好是多余的。这是种熟悉而又不令人满意的解释类型,而相反的命题——暗示感受性源出于群居本能——似乎在我看来则更进一步阐明了这一主题。
特罗特的叙述即使比其他人的更公正,但仍然面临这样的反驳:它几乎没有说明群体中领袖的作用,而我们反而倾向于相反的判断:如果忽视了领袖,则不可能把握住群体的性质。群居本能对于领袖全然不留有余地;他几乎纯粹是偶然被扔进人群中的。也由此得出,不存在从这种本能到需要上帝的通路;这个牧群是没有牧人的。但除此之外,还可以从心理学上削弱特罗特观点的基础。这就是说,无论如何,可能的是,群居本能不是不可还原的。它不像自我保存本能和性本能那样原始的本能。
追溯群居本能的个体发生自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当幼儿独处时所表现出的恐惧(特罗特宣称这已经是这种本能的显现),仍然更易于提出另一种解释。这种恐惧与儿童的母亲有关,往后则与其他熟悉的人有关,它是未满足的愿望的表达——儿童尚不知道除去把它转变成焦虑之外怎样以任何方式进行处理。当儿童独处而感到恐惧时,看到任何任意的“人群成员”也不会感到安全,恰恰相反,这类“陌生人”的接近则会产生这种恐惧。于是,在儿童那里长时间没有什么群居本能或群体感情的性质会被观察到。在容纳许多儿童的幼儿园中,这类东西起初是在儿童与他们父母的关系之外产生的,它的产生也是作为大儿童对小儿童的最初忌妒做出的反应。大儿童肯定是忌妒地想把他的弟妹撇开,使其离开父母,并剥夺其所有特权;但在面临着这个小儿童(像后来出生的所有儿童)像他本人一样被父母所爱,结果是不可能在不损害他本人的情况下保持他的敌意态度时,他不得不把自己与其他儿童相认同。所以,在儿童群中就产生了共同的或群体的感情,然后在学校进一步发展。由这种反相形成所做出的第一个要求是为了公正,为了同样对待所有人。我们都知道,这种要求在学校里表现得多么强烈和不能改变。如果一个人自己不能成为受宠者,那么无论如何也没有别人会成为受宠者。这种转变即在幼儿园和教室里群体感情取代忌妒心可能被认为是不大可能发生的——如果同样的过程往后在其他环境中不能再次被观察到的话。我们只需想到这样一群妇女和女孩,她们都以痴迷的方式爱着一位歌星或钢琴演奏家,当他表演结束后她们紧紧围着他。她们每人肯定容易忌妒其他的人;但是当面对她们的成员以及结果不可能达到她们爱的目的时,她们放弃了这种忌妒,不是去撕扯彼此的头发,而是以联合的群体去行动,用她们共同的行动对她们崇拜的英雄表示敬意,还有可能高兴地分享他的几丝飘垂的头发。原先她们是竞争的对手,现在通过对同一对象相似的爱而成功把自己与其他人认同。当一种本能的情境像通常一样能达到各种结果时,我们会毫不奇怪:实际的结果是这样的结果;使这种结果产生某种程度的满足的可能性,而某种其他的结果——本身是更明显的,则由于生活环境阻止达到任何这样的满足而被放过了。
后来在社会中以“群体精神”(group spirit)等形式出现的东西,与它从原先的忌妒衍生出来并不相背。没有人一定想要名列前茅,人人必定是同样的,并拥有同样的东西。社会公正意味着,我们自己否认了许多东西,以致别人也同这些东西无关,或者也许不能要求这些东西——这都是一回事。这种对平等的要求是社会良心和责任感的根源。它也在梅毒患者担心传染给他人中出乎意料地显示出来。对此精神分析已教给我们怎样理解。这些可怜的不幸者表现出来的担心,与他们强烈抵抗要传染给他人的潜意识愿望是相一致的;因为,为什么单单他们被感染并如此这样地被隔离?为什么其他人不被感染这种病?在所罗门公正的有关故事中可发现这同样的萌芽。如果一个妇人的孩子死了,那么其他妇人的孩子也活不成。这个丧子的妇人显然具有这种愿望。
这样,社会感情的基础是,起初是敌意的感情反转成为认同性质的肯定色彩的联系。在迄今我们能追踪到的各种事件的过程中,这种反转似乎在与群体外的一个人有共同的情感联系的影响下出现。我们自己并不认为我们对认同作用的分析是周全的,但就我们此刻的目的来说,我们只要回想这样一个特征就够了,即一致实行平等这一要求。我们在讨论两种人为的群体——教会和军队——中已经得知,它们必要的先决条件是,它们所有成员应该得到一个人即领袖的同样的爱。然而,我们不要忘记:群体中平等的要求只是适用于其成员,而不适用于领袖。所有成员必须是彼此平等的,但他们都想到被一个人所统治。许多平等的人能使他们自己彼此认同,一个单个的人优越于他们所有的人——这就是我们在能持续存在的群体中所发现的境况。现在,让我们大胆地纠正特罗特的这一断言:人是群居动物,而坚持认为,人不过是个部落动物——由一个首领支配的部落中的个体动物。
(第十章)群体和原始部落
1912年,我采纳了达尔文的一个猜想,其大意是:人类社会的原始形式是被一个强有力的男性专横地统治着的部落。我试图表明,这种部落的命运对人类的由来史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特别是,图腾制度的发展——它本身包括宗教、道德和社会组织的开端——是与暴力杀死头领以及把家长制部落转变成兄弟团体相联系的。可以肯定,这仅仅是一个假设,就像考古学家努力探索史前时代之谜的许多其他假设一样。正像一位善意的英国批评家有趣地指出的那样,这种假设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故事”。但我认为,这一假设如果证明是可以把连贯性和理解引入越来越新的领域,那么它就是可信的。
人类群体再次展示了在平等伙伴中占优势力量的个人的熟悉图画——一幅也包含在我们对原始部落的看法中的图画。正如我们从我们如此经常地做出的描述中所知的那样,这种群体的心理,如个人有意识人格的退化,把思想和感情集中在一种共同的方向上,精神和潜意识心理生活的情感方面占优势,以及对刚生起的意向直接付诸行动的倾向等等,所有这些都符合于退行至原始心理活动的状态——正像我们往往归之于原始部落的那样一类状态。
这样,这种群体似乎在我们看来是作为原始部落的复兴。正像原始人潜在地存活于每个人体中一样,原始部落可能会从任何随机集聚中再次形成。在人们习惯上受群体形成支配的范围内,我们从中认识到原始部落的续存。我们必须得出结论:群体心理是最古老的人类心理;我们通过忽视群体的所有痕迹而分离出来的个体心理,只是通过一个渐进的、也许仍然描述得不完全的过程,而从古老的群体心理中突现出来。我们后面将大胆地尝试一下具体说明这一发展的出发点[见第135页以下]。
进一步的思考将使我们看到,这种观点的哪一方面需要纠正。恰恰相反,个体心理正是像群体心理一样古老,因为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两种心理,即群体中个体成员的心理和父亲、首领或领袖的心理。正像我们今天所看到的那样,群体成员受情感联系的支配,但原始部落的父亲是自由的,他的智力活动即使在独处时也是有力而独立自主的,他的意志不需要来自其他人的强化。理论的连贯性致使我们假定:他的自我几乎没有力比多联系;他除了爱自己不爱任何人,或者只是在其他人能满足他的需要范围内爱他们。他的自我仅仅在十分必要情况下才让位于对象。
这种人,在人类历史的开端是“超人”——尼采唯一期待未来产生的人。甚至今天,一个群体的各个成员仍需要持有这样的幻想:他们受到他们领袖平等而公正的爱;但领袖本人不必爱别人,他可能是属于专横的本性、绝对的自恋、自信且独立自主。我们知道,爱使自恋受阻,并有可能表明爱是怎样使自恋受阻而成为文明的一个因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