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零距离:与政府面对面
7292800000005

第5章 户籍篇(3)

2、子女投靠: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无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1名未婚、无业成年子女来本地市投靠(在职职工按调动办理)。

3、父母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且在本地市子女驻本地有固定住所,允许父母双方或一方来投靠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在本地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

4、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5、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被收养人员,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儿和孤儿。

符合申报范围第1、2、3、4项所需手续:(1)被投靠人(驻本地一方)申请;(2)被投靠人、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婚姻状况的《户籍证明》;(4)投靠人(仅限非农业户口)常住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辞职、辞退、开除的单位正式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正式在职干部职工和退休干部应符合调动、安置类落户条件,由组织、人事、民政或劳动部门办理调动、安置手续);(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仅限于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的);(2)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于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及夫妻投靠随迁子女);(3)再婚夫妻投靠的随迁未成年子女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抚养证明;(4)父母双亡证明、祖孙或外祖孙关系证明(仅限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5)《独生子女证》》(仅限独生子女投靠父母)。

符合申报范围第5项所需手续:(1)县(市)区民政局颁发的《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收养儿童证明》;(2)收养人申请;(3)收养人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捡拾地派出所出具的弃婴或儿童报案证明第三联或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关系证明或公证书;(5)收养人单位出具的《收养人有关情况证明》;(6)被收养人员户籍证明(仅限有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员);(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外来人员投资纳税落户

外地人员在本地市合法经商,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和具体规定投资纳税几年以上,即可享受落户待遇。这既是对当地经商者的保护,又能体现当地政府对外来人员的包容性,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魏女士是潍坊人,在青岛经商5年了,有自己的店面和几家分店,这几年期间诚信守法,照章纳税,不偷税漏税,有自己的住房,请问能否在青岛落户?专家支招:一些大中型城市针对经商者能够连续几年投资纳税,各城市规定了相关的纳税额和时间。各地经商者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标准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落户的条件。个体私营企业在本地市当年纳税3万元或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且拥有固定住所,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所需资料:1、入户人申请;2、入户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暂住证;3、入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4、《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足额纳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5、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驻本地居住证明信》;6、入户人(仅限非农业人口)常住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辞职的单位正式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有正式工作的应符合调动类落户条件,由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办理调动手续);7、养老保险费缴纳凭证;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市外人员购房落户

外地人通过买房获得落户待遇,各地对购房落户有不同的规定。买房者可以根据房产所在地规定的落户标准办理落户手续。义乌的陈先生是衢州人,是非农户口,目前在义乌做生意。最近在义乌城区购买了商品房,房产证和土地证都已办好。想让5岁的儿子以后在义乌上学,所以准备把自己和儿子的户口从衢州迁过来,应该办什么手续?专家支招:陈先生可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迁户手续,所需材料:户籍证明、身份证、婚育证明(计生办出具)、房产证或土地证、务工或经商三年以上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和户口迁出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下岗证。另外,孩子可随父亲的户口一同迁入。如果您在本地区购置建一定面积(根据各地情况而定)的成套商品住房、取得房产证、足额付款并实际居住、有合法职业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未付完全款的抵押按揭房、自建房,购房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车库面积,可以申请落户。

申请人购房地所在公安分局受理并上报,市局批结。到调入或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到市公安局户籍科审核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凭《准予迁入证明》分别到迁出地和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和落户手续。市外迁入凭准迁证明办理,市内户口迁移由派出所直接办理。

所需资料:1、入户人申请;2、入户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暂住户口证》;3、入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4、入户人(仅限非农业人口)常住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辞职的单位正式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有正式工作的应符合调动类落户条件,由组织人事或劳动部门办理调动手续);5、《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的原件、复印件;6、入户人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信》;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干部、工人调动落户

企业员工当工作出现变动时,需要保留干部身份,保存人事档案,以免档案丢失,如何按照干部身份办理调动手续、档案转递手续、落户手续是非常重要的问题。王子明大学本科毕业,属于干部身份,档案关系一直放在本市人才市场中心代理,现在与广东的一家大型公司正式签订了用工合同,办理落户问题便摆在了日程。专家支招:调动录用的干部、工人入户,要先到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加具意见后,再到治安警察支队户政科办理。凭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签发的《调动人员花名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招调通知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户政科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和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或在《户口迁移证》背面加具的接收意见)到治安警察支队户政科办理户口迁入审核手续;持经治安警察支队户政科加具意见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办理机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办理程序:持材料到公安局审批,再到户籍科办理手续,然后到接收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申报范围:1、经省、市组织、人事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调入(含录用、选调、聘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为解决夫妻分居批准调入人员(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调入);2、经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符合市政府《本地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规定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工人技师调入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配偶、未成年子女。

所需资料:1、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调动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2、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3、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信》4、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或职务任命文件的原件、复印件;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1)居民户口簿(仅限于夫妻一方已驻本地落户的);(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夫妻一方已驻本地落户或夫、妻随迁的);(3)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明家庭成员关系的《户籍证明》(仅限于带随迁家属、子女的);(4)常住户口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无业证明或辞职的单位正式文件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仅限于随迁夫或妻)。

死亡注销

死亡有公民死亡、居民死亡、暂住人口死亡类型,户口所有人因自然死亡或意外死亡,家人应为死者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死亡注销手续,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办理。李某外出经商,因发生交通意外而丧命,身后事需要解决,需要注销死者的户口。居民正常死亡的,其亲属须凭医院或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居民在异地死亡并已火化的,须凭异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医院证明及殡葬证明予以注销户口。非正常死亡的,须凭公安有关部门的证明办理注销户口,办理《殡葬证》。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居民死亡,在其死亡后十五天之内由死亡人员的户主或其家属、监护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持《户口簿》、死者《居民身份证》、本地市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死亡注销户口手续。派出所受理后,签发《殡葬证》,收缴死者《居民身份证》。

暂住人口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的户主持死者《居民身份证》、本地市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本地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到暂住地派出所报告。暂住地派出所受理后,签发《殡葬证》,并及时通知死亡者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根据暂住地派出所的通知和死者家属的申报,办理死亡注销户口手续,同时收缴死者《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