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策的术语中,“目标”是决策的重要因素,也是决策所要明确完成的事项和细节,同时也是衡量决策实施效果的首要标准。只有牢牢掌握清楚这一衡量标准,我们才能作出合理的决策。
一般情况下,我们会将目标分成两组进行考察:“必要”和“需要”。“必要”的目标,是保障成功决策所必须要有的东西。当我们根据目标评估选择方案时,任何不能符合“必要”目标的方案,都将立刻被刷掉。这一类的目标必须是可衡量的,因为他们的作用,是事先过滤容易失败的选择方案。我们必须知道,什么样的方案绝对无法符合目标。因为它不符合必备的要求条件。举例来说,在一项有关雇用人才决策中,典型的“必要”目标是“在这一行业具有两年领班的经验”。如果一定要求应征者,具有这么久的经验,那么考虑任何经验不足两年的应征者,都是没有意义的。这类的目标是可以衡量的,应征者必须具备此项条件,至于他们的其他优良条件都是无关紧要的。
“必要”目标以外的其他目标,属于“需要”目标的范畴。我们对于所作出的选择方案,是以“需要”目标来比较绩效,而非根据其是否能符合这些目标而决定。目的在让我们对于各项选择方案,有一个比较性的认识,让我们了解各项方案彼此相较之下,其表现情形如何。有些“需要”类的目标可能也是必然而却不能归类为“必要”。理由有二:首先,它们可能是无法衡量的,因此我们不能对一项选择方案的表现绩效,作出判断。其次,我们所需要的,可能不是“可否”的判断,我们比较需要的,可能是将这些目标用来作为表现绩效的相对标准。
有些目标常常先被归类于“必要”之后再重新归为“需要”,以便使其具有两者的功能。举例来说,“在本行业具有两年经验”(必要),可能会被重新叙述为“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现在,如果我们要来评估这些选择方案的话,我们可以作出两种不同的判断:那些经验不到两年的应征者将被刷掉;其余的应征者则依据各自的相对经验而加以评判。
有人曾经言简意赅地形容这两种目标:“‘必要’的目标决定谁上场玩球,‘需要’的目标则决定谁该赢球。”
作为决策者对于“必要”和“需要”两个不同的目标一定要分清,不可混淆。
准确把握决策目标的方法是:
①弄清自己到底要干什么;
②弄清妨碍自己去干的因素;
③用排除法摈弃其中的细枝末节;
④集中“火力”猛攻自己的决策目标;
⑤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判断,调正航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