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工作不满意你该如何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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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用人单位没有提供离职证明怎么办?

刘明的表妹刘佳被前一家公司辞退后,她又找到了一家新的用人单位。在入职时,这家单位要求刘佳出示前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争议。刘佳这才想起之前的单位没有提供离职证明。面对这种情况,她应该怎么办呢?

专家提示

TIP1离职证明的必要性

随着用人单位法律意识的增强,查看应聘员工的离职证明已成为用人单位在员工招聘和员工入职工作中的必要环节,甚至有些用人单位还要进行员工的职业背景调查,以确保员工应聘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用人单位不给员工提供离职证明,势必会对员工的下一步求职,乃至今后的职业生涯产生不利的影响。

TIP2

出具时间和内容

离职证明,实际上就是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而且这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TIP3

造成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没有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时,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个损失,应由员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得出。如新单位已经同意录用该员工,并约定了工资待遇,但因没有离职证明,不能办理入职手续,致使员工无法得到新工作,只能回原单位索取离职证明。那么,由此耽误的时间,根据员工新工作的工资标准,就可以计算出员工的实际损失,员工可据此要求原单位赔偿此金额。又如,我国《失

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因此,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可能会给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造成障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