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中叶,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前夜。在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中,有一个为了唤起民众,不惜牺牲自己的贵族仕途从事着书立说、寻求革新法国社会之路的人。他的名字叫孟德斯鸠。
孟德斯鸠原名叫夏尔·特·塞孔达,1689年1月18日出生于法国西南部波尔多市拉布雷特庄园一个贵族世家。在当时等级森严的法国社会里,贵族拥有特权。波尔多法院院长是其家族的世袭官职,祖父离任后,由夏尔的伯父继任。夏尔从小用功读书,成绩优异。1714年,25岁的夏尔便出任波尔多法院顾问。两年后,他又继承了伯父的法院院长职务,获得孟德斯鸠男爵的称号,正式启用孟德斯鸠这一名字。
孟德斯鸠生活的年代,正是法国封建专制统治由盛而衰的时期。在法院供职的12年中,孟德斯鸠看够了封建制度的残暴和腐朽,逐渐对法院院长的职务也产生了厌恶。1726年,孟德斯鸠终于下决心卸下了法院院长的职务,离开仕途,专门从事学术研究和着述,以寻求法国社会的革新之路。
孟德斯鸠离开仕途后,先是迁居巴黎,并被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1728年,他开始周游欧洲,先后去了奥地利、匈牙利、意大利、荷兰、瑞士和英国,考察了各国的政治、法律、习俗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状况。在伦敦,孟德斯鸠居住了两年,详细考察了英国的国家制度、立法、宪法和议会,听取了两党在议会中的辩论,探讨了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洛克的哲学思想。4年的旅欧考察,使孟德斯鸠开阔了眼界,获得了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材料,对他一生的思想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作为法国启蒙运动的重要代表人物,孟德斯鸠一生着述颇丰。1721年,他在法院院长任上,就使用化名出版了第一部讽刺性哲理小说《波斯人信札》。该书以两个波斯人通信的方式,通过他们的旅行见闻,对法国封建君主和上层社会的暴政弊端。平庸无能和荒淫腐朽的生活,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和无情的揭露。孟德斯鸠借用书中人物之口,指责封建专制统治下的法国,是一个极不合理、极不平等的社会。书中写道:“如果君主不能给自己的臣民创造幸福的生活,反而压迫和毁灭他们,那么,服从的理由就没有了。”1734年,孟德斯鸠完成了历史巨着《罗马盛衰原因论》。该书以翔实的资料,论证了国家的兴衰是由它自身政治制度的优劣和风俗的善恶所决定的,从而驳斥了长期占统治地位的陈腐的宗教历史观。这本书在丹麦的阿姆斯特丹匿名出版后,受到欧洲学术界的普遍关注。
孟德斯鸠最突出的贡献,就是提出了“三权分立”的学说。1748年,他发表了用23年心血写成的巨着《论法的精神》。该书一面世,立即引起了轰动。伏尔泰称它是“理性和自由的法典”而赞赏不已。巴黎大学和主教会议则一致要求把它列为禁书,耶稣会教士更是对它发起了围攻。但广大读者对此书却情有独钟。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运用资产阶级的革命观点论述了国家的本质和起源。他把国家的政体分为共和、君主和专制三种,并阐明了各种政体不同的原则。他指出:“共和国需要品德,君主国需要荣誉,而专制政体则需要恐怖。”孟德斯鸠还具体论证了各种政体的目的:共和政体是“德行”,但做不到;专制政体是“恐怖”,必须坚决反对;只有君主政体是一种最理想的政体,只要有法可循,君主依法行事就可以达到“政治自由”。他得出的结论是: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是最理想的制度。
孟德斯鸠在书中还介绍了英国君主立宪制“三权分立”的一些具体做法。如:英国国王个人无权决定王位的继承问题;国王必须是国教徒;国王没有中止法律的权力;未经议会同意,国王无权征税,和平时期亦无权招募和维持常备军;议会选举必须自由;臣民有权向国王请愿;议员在议会中的言论,在会外不受任何机关的弹劾和质问;必须经常召开议会等等。
孟德斯鸠认为:要实现君主立宪政体就必须要做到“三权分立”,才保证英国国王王位的继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