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看了看王世郡:“那你给本相爷说说,这大毛笔有什么典故啊?”
王世郡说:“相爷有所不知,我是书圣王羲之的后人,这支大毛笔就是他老人家曾经练臂力用的。如果相爷不信,可以看我的家谱。”说着,从怀里掏出一本旧书。
秦桧没有看家谱,而是走到大毛笔跟前,让人把红布掀开,仔细打量着这支大毛笔,又用手掂掂,回头对王世郡说:“这么说,你也会写字了?”王世郡说:“小人自小研习书法,虽不精湛,但也能涂鸦几笔。”
“来人,拿绢来!”
家人赶紧进屋,抬出一匹绢来。秦桧吩咐家人将绢截成一丈长,又用针将几块绢缝起来,做成一丈见方;又吩咐抬出十几块最大的砚台,让十几个家丁开始研墨。一时间,院里鸦雀无声,只有墨香和酒香飘在空中。
半个时辰后,秦桧命令家人将研好的墨倒进一个木桶里,对王世郡说:“让老夫看看你的本事。”
王世郡也不说话,凝神静气,弯腰将大毛笔拿起来,将笔毫伸进木桶里。然后看看地上的绢,突然大吼一声,抡起大毛笔冲过去,闪转腾挪,笔走龙蛇,人们再看时,一个大大的“寿”字已经跃然绢上。
秦桧也禁不住拍手叫好,吩咐家人赏了王世郡很多银子。
王世郡谢过秦桧,将笔在另一个木桶的清水里里涮好,又用红布包上,双手呈给秦桧。
从此以后,秦桧就让人做了一个支架,把“笔王”放在寝室里,想沾书圣一点灵气。
转眼到了春天。这天晚上,秦桧做了一个梦。梦中,死去的岳飞骑着马追他,要他偿还血债。他跑啊跑啊,但终究还是没有马快,那马一跳,正好压到他身上,压得他喘不上气来。一着急,秦桧醒了,还没睁开眼,就觉得脖子像被什么凉凉的东西箍住了,有点喘不过气来。用手一摸,凉凉的滑滑的。秦桧就是一激灵,赶紧睁开眼,吓得魂都没了。只见一条胳膊粗细的蟒蛇,正趴在自己身上,尾巴一绕,正好缠在他的脖子上。
秦桧大叫一声昏了过去。
家人听到秦桧的叫声,连忙冲进屋里,一个个都傻了眼。一个家人说:“赶紧去找‘老烟袋’,让他拿着烟袋过来。”不一会儿,一个老者气喘吁吁地赶来,把烟袋往蟒蛇头边一伸,蟒蛇的头摆了几摆,好像很讨厌烟油子味,“哧溜”一下钻床底下去了。
家人们赶紧请来医生,给秦桧医治;又拿了铁锨、木棍,把蟒蛇赶出屋,但谁也不敢杀死那条蟒蛇。
过了半个时辰,秦桧醒了,他坐起来,指着管家的鼻子大骂:“没用的东西,这么一条大蟒蛇,是怎么进屋的?”管家被骂得张口结舌。
突然,一个家丁说:“快看,这个大毛笔的后塞没有了,里面是空的,莫非?”管家过去一看,可不是,大毛笔的后塞子掉在地上,闻闻空空的笔筒,还有一股腥气。
秦桧恍然大悟,大声说:“快,把王世郡和梁忠申给我抓来!”
几天以后,出去的人回来报告,梁忠申和王世郡不见了,只找到一封信。
秦桧气呼呼地将信抓过来,打开一看,浑身颤抖起来。只见信上写着:
“老贼,你串通金国,谋害忠臣良将,将不得好死!怎奈,我身单力孤,不能手刃老贼,只能出此下策。为了达到目的,我搭上了最喜欢的龙凤砚。现在你应该明白了,那个‘笔王’其实是假的,我在里面装了一条冬眠的蟒蛇。我知道,你小时候被蛇咬过,最怕蛇了,现在好了,就让那条蟒蛇给你作伴吧!当然,为了把戏演得跟真的一样,我请来了王世郡,王世郡虽然是一个隐士,但听说要为岳元帅报仇,毫无怨言地下了山。你也不用费心找我们了,我们已经到了八百里秦岭的腹地,你死后,我俩再出山给你送丧!”
下面是梁忠申的签名。
秦桧气地咬牙切齿,把信撕地粉碎,又命令侍卫打死那条蟒蛇,但找来找去,那条蟒蛇却不见了踪影。
这一吓不要紧,秦桧生了一场大病,经常梦见蛇缠着自己的脖子。那条蟒蛇不知犯了哪门子邪,晚上经常溜到秦桧的床上,待家丁打它时,又飞快地藏进一棵大树的树洞里。秦桧命人将大树浇上油,想把蟒蛇烧死。但树烧死了,蟒蛇却跑了。
从此,秦桧落下了一个毛病,经常半夜被噩梦吓醒。这样过了一段时间,秦桧的身体迅速衰老,不久,就在极度的惶恐中一命呜呼了。
【发表于《古今故事报》】
京城玩鹰人
清末,北京城玩鹰之风大胜。虽然时局动荡,但仍有很多人舍不得放飞多年精心驯化的宝贝。这年腊八,北京同仁堂的乐家,又要在大红门外的南苑举行“腊八围”了。同仁堂之所以举办一年一度的玩鹰大赛,为的是用腊八这天之前的兔脑做一种叫“兔脑丸”的中药。而那些玩鹰的高手,也想露两手,于是都早早来到比赛现场,报到登记后等待比赛开始。这些人都踌躇满志,认为下午拎着兔子回来,喝酒吃肉、大谈放鹰过程的人就是自己。这可以说是玩鹰人最大的荣耀了。
这时,只听有人说:“快看啊,‘哈巴狗’也来了!”大家寻声望去,只见一行十几人,骑着高头大马卷尘而来,为首的那人尖嘴猴腮,肩膀上立着一只“海东青”。这人叫高贵森,原来是一个要饭的,但有一天却在城外捡到一只受伤的鹰,就设法医治好了,送给了守城的副将林浩春。林浩春一看大喜,这只鹰竟是名贵鹰种海东青。他赏了林浩春几两碎银子,就把鹰留在身边。不知是鹰和高贵森混熟了还是别的原因,高贵森走后,那只鹰不吃不喝,眼看着羽毛都失去了光泽。没办法,林浩春只好派人把高贵森找回来,做他的专职养鹰人。时间一长,这高贵森凭借聪明的脑袋,竟然和林浩春称兄道弟起来。有了这层关系,高贵森从一个乞丐一跃成为林浩春的副手,帮着林浩春干了不少坏事。所以,人们就送他一个绰号“哈巴狗”。
高贵森下的马来,把手里的缰绳扔给手下,抬手拍了一下肩膀上的鹰。那只鹰好像明白主人的心思,双翅展开,昂首叫了一声。旁边的鹰有的赶紧收拢羽毛,立在主人手臂上一动不动。
高贵森哈哈大笑,走到登记的桌子跟前签上名字,然后站在高处,昂首望天,那样子真是不可一世。
见人来的差不多了,同仁堂的管家宣布比赛正式开始。
“且慢,我还没报名呢!”大家扭头一看,一块巨石后面转出一个人来,头顶站着一只体型硕大的鹰。
高贵森肩头的海东青见状,脖子上的羽毛都竖了起来。显然,它没有料到还有比自己威武的同类。那只大鹰根本没把海东青放在眼里,头都没抬一下。高贵森拍拍自己的鹰,示意它安静,然后目不转睛地看着那人到桌子旁签上姓名,站到一边。
比赛开始了,一时间,天上群鹰乱舞,好不热闹。这些鹰的主人也都跟着跑开了,桌子旁边除了同仁堂的人,就只剩下高贵森和后来的这个人。高贵森见那人傻呵呵地望着天空中上下盘旋的鹰,走上前问道:“敢问兄台大名。”那人笑着说:“不敢不敢,你就叫我大憨就行。”高贵森心里说:“真是人如其名!”
很快到了下午,陆续有人拎着兔子兴高采烈地回来了。那只海东青果然不含糊,竟然一只爪子抓着一只兔子落到主人面前。人们都大吃一惊,想不明白一只鹰怎么能同时抓到两只兔子。
看看大憨那只大鹰还没飞回来,高贵森笑着说:“你那憨鹰跑回家睡觉去了吧?”大憨并不生气,指着远处说:“没有,你看,在前面那个山头上。”高贵森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那里倒是真有几只鹰在盘旋,但看不清哪是大憨的鹰。
天就要黑了,大憨的鹰还没回来。同仁堂的管家不想等了,就招呼抓到兔子的人一起去酒楼喝酒。高贵森正想走,突然听到大憨高兴地说:“洋鬼子回来了。洋鬼子回来了!”人们回头一看,一个黑点由远而近,随着“扑踏”一声,大鹰将猎物扔到地上,人们一看,大惊失色。这只鹰竟抓回一只狼来。那只狼还没有咽气,嘴巴一张一翕的,满脸血污。那只鹰得意地站在大憨头上,扑闪着翅膀。大憨伸手打了一下头顶的鹰,生气地说:“今天是抓兔子的日子,你它妈……算了,老子想喝壶酒就不行!”说着,大憨摇着头转身就走。
“憨兄莫走,今天这酒我请了。”“”
大憨回头一看,说话的是高贵森。
“你……请我喝酒?”大憨指着自己的鼻子,皱着眉头问。
“没错。我们去京城最好的酒楼。”说着,高贵森做了个请的姿势。
酒席上,高贵森再三追问这只鹰的来历,大憨说,这是一只洋鹰,是他跟随货轮出海时带回来的。这种鹰生活在南美洲安第斯山脉的悬崖绝壁之间,叫安第斯兀鹰,体长可达1.2米,两翅展开达3米。它有一个坚强而钩曲的“铁嘴”和尖锐的利爪,专吃活的动物,不仅吃鹿、羊、兔等中小型动物,甚至还捕食美洲狮等大型兽类,因此又有“吃狮之鸟”和“百鸟之王”的称呼。
“哦。”高贵森来了兴趣,“憨兄,你能不能把这只鹰转让给我?”
大憨摇摇头:“不行。鹰是我的命。你不知道,我这次是回来探亲,顺便参加了这次比赛。明天我就要回乌鲁木齐了。”大憨说完,打了个饱嗝,起身就走。高贵森见软的不行,一拍桌子,五六个手持刀剑的人冲进来,把大憨围在中间。
“实话告诉你,我看上的鹰,就是林大人的鹰。你想,你不答应,能活着走出这个酒楼吗!”
大憨拍拍鹰的腿,想让它从窗口逃走,鹰扑闪扑闪翅膀,怪叫了一声,但并没有飞起来。大憨看着寒光闪闪的刀剑,颓然做到凳子上。
高贵森笑着走过去,放低声音说:“只要你听我的,让林大人接手这只鹰,你就会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走吧,我带你去见林大人。”
大憨只好跟在这伙人后面,来到林府。
林浩春听说还有比“海东青”好的鹰,立即来到前堂,围着大憨转了几圈,盯着大憨头上硕大的鹰啧啧称道。
“好鹰啊!好鹰!不过,说它能抓到狼,我还是很怀疑!”
一个随从讨好地说:“林大人,让这只鹰和海东青比一下不就知道谁厉害了?”高贵森瞪了那个人一眼,意思是说:“就你多嘴!”因为他知道这只洋鹰的厉害。
林浩春一听来了精神。虽然海东青名义上是他的鹰,但一直都是高贵森看管饲养。
“好啊,就让两只鹰比试一下,看看到底谁是王者!”
既然林浩春说了,高贵森不敢怠慢,连忙吩咐手下把那个一人多高的铁笼子抬到院里。这个笼子是专为海东青打造的,在这个笼子里,海东青曾无数次让对手发出凄惨的叫声。
但这次海东青却没有那么幸运了。只几个回合,这只洋鹰尖利的喙啄进海东青的背部,让这个平日里耀武扬威的“贵鹰”彻底失去了战斗力。
林浩春坐在屋檐下的太师椅上,不住地拍巴掌,全然不顾高贵森变得难看的脸。
高贵森连忙讨好说:“大人,明天我们就去西山,让大憨带着‘洋鬼子’去表演。然后,再让他教给您训鹰的秘诀。以后,这只鹰就是您的了!嘿嘿嘿……”
林浩春点点头,吩咐看好大憨和洋鹰,不让他们出林府半步。
第二天,林浩春带着十几名随从,出城来到西山。这里虽然不是崇山峻岭,但打猎还是不错的选择。为了以防大憨逃跑,高贵森让两个手下站在他两边,吩咐说,如果大憨试图逃跑,杀无赦!
大憨倒没有跑的意思。他嘴里念念有词,一指远处黑黝黝的山谷,那只鹰一声嘶鸣,腾空而起。林浩春暗暗点头,捻着胡须,眼睛随着盘旋的鹰滴溜溜乱转。很显然,他太满意这只鹰了。
大约半个时辰,鹰飞了回来,把一只狐狸扔在大憨跟前。
“好好好,真不赖啊!”林浩春一挥手,高贵森走到大憨跟前,从袖口里掏出一张银票,撇着嘴说:“你让这只鹰老老实实站在林大人头顶,从此听他调遣,这一千两白银就是你的了。”大憨哪里见过这么多银子,点头如捣蒜。
大憨抬手抚摸着鹰的双腿,嘴里嘟囔着,一指林浩春的头。鹰似乎不愿意,展了展翅膀,没动。大喊继续“说服”头顶的鹰,直到它悲鸣一声,飞到林浩春头顶。
大憨用手指指远处的一个山梁,一步三回头地走了,鹰的翅膀扑闪了几下,但没有跟上去。
大憨越走越远,翻过一道山梁,只剩下一个黑点了。
林浩春一挥手,转身想上马回去,但他突然大叫一声,声音凄惨。
高贵森回头一看,不见了林浩春,循着声音一抬头,林浩春竟和大鹰一起飞起来了。确切地说,是鹰的利爪抓进林浩春的头颅,带着他升到半空中。
高贵森吓坏了,但他无能为力,他就张着大嘴,一直看着大鹰带着林浩春飞过山梁,飞到大憨跟前。他看到大憨背起林浩春,一转眼消失在山梁后面……
几天以后,林浩春血淋淋的首级被悬挂在城门楼上,旁边还有一告示,说林浩春勾结洋人,残害义和团,已经被正法。当时,很多清兵将领,不知道林浩春是怎么被义和团从戒备森严的京城抓走并杀死的,吓得很长时间不敢出城。
【发表于《古今故事报》】
黄鹤观
北周时,八百里秦岭腹地有一座黄鹤观,据说是因为此地有黄色的野鹤而得名。
此事不知怎么被皇帝宇文觉知道了。宇文觉心想自己贵为天子,天下奇珍异兽自然应归他所有,于是,下令让黄鹤观所在地的武光县令田光仁立即派人捉拿黄鹤,择日送到京城,好让他开开眼。
宇文觉下圣旨也就是一闪念的事,但可苦了田光仁。虽然黄鹤观在武光县内,但要从县衙到观里,光山路就有近百里。圣命不能违,田光仁只好带着捕快,又找了几个猎人,连夜向黄鹤观进发。
因为山路越来越陡,田光仁只好弃轿,和其他人一起往山上爬。田光仁虽然只是七品县令,但也是自小读书,哪受过这罪?只累得他气喘吁吁,捂着被荆棘划破的胳膊龇牙咧嘴。这帮人边走边歇,看到黄鹤观时,已是第二天的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