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金色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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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九岁前的甄艳

甄艳一九七一年九月六日呱呱落地。黄黄的头发,浑身毛茸茸的,大大的眼睛黑黑的眼珠,白胖胖的脸上点醉着一对小酒窝,就像商店里卖的布娃娃,很惹人喜爱。父母把她视作掌上明珠。左邻右舍,父母的同事来家里看望,都说孩子的生日占得好,男占二五八,女占三六九,只要占一个数都是比较有福气的孩子。更何况甄艳占了两个吉祥数,将来肯定大富大贵。人们七嘴八舌的谈论,父母听了喜上眉梢,合不拢嘴。

在那物质不丰富的年代,甄艳的营养是很充足的,因为爸爸妈妈有一个好单位,两人都在县城的罐头厂上班,分东西是经常的事。妈妈的奶水好,她象气吹一样蹭蹭地成长,三岁时就比同龄人大出一截,牙齿长满后又露出洁白的小虎牙。一笑露出的小酒窝、小虎牙满叫人喜爱的。

由于妈妈上班,她放在外婆家,外婆和她家是邻居,白天她在外婆家和外婆一起玩游戏。外婆虽说不识字,却很会逗小孩玩,一个布娃娃外婆就能让她玩得兴致勃勃,外婆教她与布娃娃说话,说话的内容无非是你几岁了?妈妈呢?爸爸呢?外婆再一一教她回答这些问题:“妈妈在上班,爸爸也在上班。”甄艳刚会吐字,却一字一板说得清清淅淅,说完后她笑嘻嘻地晃着小脑袋,幼小的年纪显现出刚回说话的喜悦感。外婆有时将布娃娃弄倒,拉着哭声说:“好疼呀!好疼!”然后再让甄艳给摔疼的布娃娃揉揉身子。她就会用胖乎乎的小手一边揉一边说:“不哭、不哭。”一个布娃娃玩出好多花样,随着外婆摆弄布娃娃的动作,外婆的喜怒哀乐常把甄艳逗得笑声连成一片。咯咯地笑、银铃一般的笑,爱笑是她从小就有的一种习惯,外婆也从她的欢笑里享受到了天伦之乐。

由于爸爸妈妈在同一单位上班,单位分什么东西总能分到两份,分到肉和蔬菜,外婆就变着花样地为她包饺子、包小包子、包混沌,再加上单位分的鱼罐头、肉罐头、水果罐头,被外婆定时定量的一调节,汤汤水水把甄艳养育得健健康康,她的脸像杏花一样,白里透粉,粉里带着白,嫩嫩的,只要一碰,似乎就有要滴水的感觉。她不但脸细嫩粉白,酒窝越来越深,而且越长头发也越黑。都说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她从小就是越变越好看。外婆说:“甄艳的酒窝是聚宝盆,泪蛋蛋是金豆子,脸上渗出的水珠子也是金豆子,艳艳把金豆子都装在聚宝盆里,一辈子吃不光用不完。她瞪大了眼睛望着外婆,嘴里说着:“金豆子,聚宝盆。”黑黑的眼珠透着灵气、带着光泽。谁见了都想亲一亲、抱一抱。

晚上,妈妈把她接回家里,爸爸教她背唐诗:《悯农》、《登鹳雀楼》《咏鹅》……四五岁时,她就能背诵好多唐诗。当她晃着小脑袋背《悯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时,妈妈就告诉她,种田人苦,种田人累,种田人汗珠子掉地摔八瓣,我们吃他们种出来的东西要爱惜,不要浪费。妈妈还告诉她作《悯农》诗的李坤,他诗作得好,可他做了官以后生活就开始奢靡,奢靡就是极度浪费的意思,他爱吃鸡舌,每顿饭一盘鸡舍,耗费活鸡二百多只,后院杀的鸡堆积如山,他不再考虑农民的疾苦了。他变坏了,他想找一个会作诗的人和他聊天,别人对他嗤之以鼻,不再理他。后来他被罢了官,还诛连九族三年不得做官。人呐!得越学越好。不能变坏。变坏了就成了孤家寡人,就要遭到惩罚。他瞪着眼睛望着妈妈似懂非懂地听着。妈妈也是有意识的在讲故事中让她学会词语,什么奢靡,孤家寡人,嗤之以鼻了。妈妈还给她讲孔子和项橐的故事:项橐是燕国的神童少年,听说孔子很有学问就来问孔子,“什么水里没有鱼?什么火里没有烟?什么树上没有叶?什么花没有枝?”孔子说:“你这问的是什么问题?江河湖海都有鱼;柴草灯烛凡是火就都有烟;至于植物没有叶子就长不成树啊,没有树枝也开不了花啊。”项橐一听晃着小脑袋说:“先生您错了。井水里没有鱼,萤火虫发的萤火没有烟,枯死的树上当然没叶子,天上的雪花没有枝啊。”孔子长叹到:“后生可畏啊!你太厉害了。我愿拜你为师啊!”妈妈的故事讲完了告诉她:孔子这个大学问家能拜小孩为师,多了不起啊!做人就是要向孔子那样谦虚,好学,只要别人比自己强就要学习。爸爸说:“你给他讲那么多她能懂吗?”妈妈说:“慢慢地熏呗,自然就懂了。她学什么都学得很快,左邻右舍送了她小才女的雅称。她不仅聪明还被妈妈打扮地很漂亮。

妈妈识文断字,心灵手巧,家里的一台缝纫机在妈妈的控制下,为甄艳缝制出漂亮的裤褂、小裙子和连衣裙。夏天妈妈给甄艳穿上连衣裙,配上太阳帽,再穿上亲手给她做的小黑凉鞋,去照相馆摆出各种姿势:有手拿鲜花张着嘴巴笑的,有一本正经像个小大人的,有跳舞姿势的。这些都是在她幼年时留下的一张张靓丽的身影,看了照片家里人就喜欢叫她小公主。

妈妈、爸爸、外婆三人配合起来让甄艳在活泼、健康中、在唐诗中、在情爱中舒适地成长。用妈妈的话说:“穷养儿子富养女。”意思是小女孩要给她的物质优厚一些,情爱多些,长大后才不至于见别人的东西就眼红,不会被物质和情感的引诱而上当受骗。男孩子要让他饱受一些苦痛,长大才有所作为。正如警句所言:“自古雄才多磨难,纨绔子弟少伟男。”

妈妈在甄艳四岁时生了个男孩,吃、穿比起甄艳来要苛刻多,两岁时都没有穿上一件新衣服,艳艳小时的衣服改一改、缝一缝就变成弟弟的了。甄艳喜欢弟弟,爱逗弟弟玩,时常问妈妈怎么不给弟弟做新衣服?给弟弟做新的吧!我穿旧的,小小年纪懂得关爱弟弟。不料弟弟两岁时却因高烧连续不退,在医院医治无效而一命呜呼。后来才知道这期得病的孩子大多数都是出麻疹和水痘,大夫误诊用了大量的凉药退烧,使疹子和水痘出不来,如果用些清瘟解表的药,疹子就会很顺利地出来,再注意疹后的护理孩子不至于夭折。那时县城的医疗技术不高,人的法律观念淡泊,要是现在主治大夫说不定要赔付患者多少治病失误的人命钱。

弟弟的离去,让这个和谐幸福的家庭失去了平衡,爸爸、妈妈、外婆都陷入了极度悲痛之中,起初妈妈哭的死去活来,那哭声泣鬼魂,惊天地,让谁听了都有撕心裂肺的感觉。后来妈妈变得话语少了,爸爸爱喝闷酒了,外婆似乎也少言寡语了。家中被一种沉闷压抑的空气笼罩着。每当艳艳喊:“弟弟呢,弟弟在哪里?”妈妈就会把她搂在怀里,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流下来,落在艳艳的脸上、身上。渐渐地家人的情绪好起来,把爱全部投在了甄艳身上。由于幼小,她还不知道弟弟永远离她而去了,时间长一点,她竟然忘记了弟弟,从此弟弟的话题在家中不再出现,弟弟的离去,恍恍惚惚梦一般在她的头脑中消失了,她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她的幼年是欢乐幸福,自由自在的。外婆和妈妈的怀抱是她温馨的港湾;爸爸和妈妈又是她的启蒙老师,她说的话越来越多,背诵的诗越来越多,懂的道理也越来越多。

七岁时,妈妈把她送进了小学,给她扎上羊角辫,穿上漂亮的衣服和鞋子,高年级的同学们羡慕她的穿戴,喜欢她的模样,常常在课间把她抱起来转圈轮,她就咯咯地笑个不停。从小就是个讨人喜欢的小姑娘。

上课时,她是个敢举手发言,口齿伶俐回答问题准确的好学生,语文课上崭露头角,但她对数字并不敏感,常常是书写的很好却结果算错。妈妈发现了这一问题,在家里反反复复的训练。她竟然也喜欢上了算数。小学的二年里,她都是名列前茅的好学生,运动会上有她百米冠军的荣誉,“六一”儿童节的演唱会上有她百灵鸟般的歌喉。二年里,她在别人羡慕的眼光下成长,在别人的喝彩声中扬眉吐气。长大后,她也常常为小学一二年级的学习生活沾沾自喜,回味无穷。老师给的表扬,同学给的掌声,高年级大哥哥大姐姐给予的关爱,在他的记忆力扎下了深深的根。九岁前的她,生活在金色的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就是走到天崖海角,老态龙钟也会铭心刻骨,永不忘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