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秦王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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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重农抑商的贯彻与落实(2)

4.铜贝,是模仿海贝样子做出来的铜质货币,后世因其面上文字不可识,习称蚁鼻钱或鬼脸钱。流行于楚。

5.郢爰,是楚国的金币。系一种扁平且钤印有“郢爰”两字的小方块。

商业的发展,也使得富商大贾越来越多。由于从事商品贩卖能迅速致富,拥有巨额资本,令包括国君在内的各种人刮目相看。所以商人的地位在春秋末、战国初已显著上升。当年曾帮助越王勾践“卧薪尝胆”打败吴王夫差的范蠡,后来就弃官经商去了。他在“商海”中搏击了19年,3次致富千金,号称陶朱公。孔子的弟子子贡经商于曹、鲁两国之间,家富千金。他常常带着成群的马匹,驮着礼品聘问各国。一些卿大夫也跻身于商业贸易的行列,既当官,又经商,弄权、挣钱两不误,如魏惠王的大臣白圭,采用“人弃我取,人取我与”的办法,从事倒卖谷物活动。他在丰年抛出丝、漆,收进谷物,待到荒年歉收又售出谷物,收进手工业产品,从中牟取巨额利润。《史记·货殖列传》说,白圭做生意追赶时机的劲头,就像猛兽下山一样,凶猛异常。白圭自己也吹嘘道:“我做生意,就好像伊尹、吕尚用计,孙子、吴起用兵,商鞅变法一样。如果没有善于权变的谋,当机立断的勇,人卖我买、人买我卖的仁,和狠抓时机的强,虽然想学我这套办法,也是不行的。”当时的商人都佩服他,尊他为“祖师”。他那一套掌握时机、贱买贵卖的生意经,成为战国商人普遍运用的手法,并一直为后世商人所推崇。

社会上的贫富悬殊在加大,一些商贾富比封君,而广大的老百姓则难以维持温饱。有的只好靠借债度日。这样,高利贷就发展起来。齐国的孟尝君,就是一个有名的高利贷者。他家养着食客3000人,食邑的收入不足以供养他们,就向穷人放债,从中取得利益。到战国末期,连堂堂的周天子赧王(公元前314~前256年在位)也不得不向高利贷者借钱,在他无力还债时,还要东躲西藏逃债呢。后来欠债实在太多,他索性就不回宫居住,在外造了一座高台,躲在上面。人们称之为“逃债台”。所以后世就把负债多叫作“债台高筑”。

商人在经济上掌握了大量财富以后,便要求参与政治。战国时期有些大商人不仅交通王侯,插手政治,而且还成为政治舞台上的重要人物。最著名的就要数吕不韦了。这位投机商在发了大财后,竟然还意识到:经营珠宝生意固然可以获得百倍利润,但如果辅佐一个王孙当上国君,就可得到数不尽的利润。于是,他转而做政治上的投机,并最终当上了秦国的丞相。

春秋战国时期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使一些人发生恐慌,如临洪水猛兽。于是,抑商的思想与政策,就在中国历史的舞台上出场了。

四、何以抑商:思想与措施

不过需要说明一点,在抑商理论提出以前,中国人对商业活动和商人的轻视乃至歧视,既已存在。春秋时期的齐国政治家管仲(?~前654年)将国中居民分为士、农、工、商4类,规定他们分区而居,不得杂处,也不许改变身份。4类人中,“商”居于末位。管仲是一个懂经济、善理财的改革家,他对“商”尚且如此看待,其他的统治者就更不待言了。

儒家创始人孔子,虽有学生子贡经商致富,从现有材料也看不出他对此举以及商业行为有任何直接的否定意见,但是,他所一贯倡导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却着实地将商人身上习见的投机取巧、追逐利润的行径,给彻底否定了。

最早明确提出“重农抑商”思想的人,乃是商鞅。他认为商人对国家依赖性小,而且有钱,不容易听使唤;农民被土地束缚,对国家依附性大,一旦国家有战事,只有农民才肯积极出力;同时国家也只有依靠农民,才能发展农业,才会强盛。“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商鞅又认为,人民务农则“朴”(朴实),“朴”则安居乐业、不生奸心,并听从官方的命令。商鞅清楚地体察到,农民辛苦而所得少,商贾安逸却得利多,如果农民纷纷弃农经商,国家必然失去立国之本。据此,他主张用提高粮食价格、加税等办法让经商无利,从而限制商人势力的发展,让农民安心务农。商鞅还提出不准贩运可以牟取暴利的奢侈品,不许商、农直接买卖粮食;对农民则少征徭役,以利他们多垦荒田,多种粮食。这样,农民致力于农,国家实力增强,便可称雄天下。

听听这些有关农与商、“本”与“末”关系的议论,再看看由此而产生出的种种措施,对生活在20世纪末的我们来说,是十分有意思的。这“意思”主要的不在于我们需要就这种抑商的主张和做法,对秦国或秦王朝究竟是对还是错,或有多少对、多少错作出评价,从而“以史为鉴”,而在于这类主张和做法早已深深地影响了中国的历史、中国的文化,已深深地浸染了中国人的民族心理,因此,听一听、看一看,会有助于更多地了解我们的民族、我们的文化和我们自己。顺着商鞅所开的头,我们再听下去,看下去。

战国末期的韩非进一步阐述了“本”、“末”关系及其与国家盛衰兴亡的内在关联。他将“本”解释为农,并将其等同于粮食生产。又将“末”指为工商,把从事手工业、商业的人叫作“游食之民”。韩非大概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对“本”、“末”作出如此明确界说的人。他提出要对一切“无耕之劳而有富之实”的行业予以限制,批评商人和手工业者剥削、掠夺农民,是“五蠹”(音度,蛀木之虫)之一,应该让这些人少而地位卑下。韩非提出只有农业才算是生产劳动,而工商业皆不是。显然,韩非为重农抑商的政策提供了新的理论支点。

由商业投机而发迹的吕不韦,在他以执政者的身份出现在秦国时,也张扬起重农抑商的大旗。他主编的《吕氏春秋》收入《上农》等4篇代表农家观点的论著,和法家一样,《上农》也反对“民舍本而事末”,而且认为人民务农不仅是为了“地利”,还可以“贵其志”。对此,《上农》着重谈了3点:1.农民朴实而易于驱使,这可以依靠他们守卫和作战;2.农民稳重而不发表私见,这能使他们守法而努力生产;3.农民因财产累赘而难于迁徙,这可以使他们死守一处而没有二心。《上农》还指出,人民如果抛弃农业而从事工商“末”业,则会变得巧诈多变,不守法令,没有是非。这当然就会对统治者带来不利。从这番对重农与政治稳定之间关系的阐述看,吕不韦是将重农抑商提到统治之“术”的层面上加以把握的。

受韩非思想的影响,秦始皇进一步推行重农抑商的国策。这不仅实施于秦的本土,还贯彻在连绵的兼并、统一战争之中。每当攻城掠地成功,秦的统治者往往就将被判罪的“罪人”赦免,将其迁到新夺得的土地上去,以补充这些地方农业劳动力的不足。同时,又不断地从山东六国的旧都或大城市中,将旧贵族和大商人驱逐出去,让他们脱离原来的生活基础,流放到外地,以加强管理。留意读史的人会发现,西汉初期由冶铁而成巨富的豪强之家,几乎没有一家不是在战国后期被秦流放出来的。像蜀地临邛(今四川邛崃)的卓氏,其祖先是赵人,本来在赵已从事冶铁业而致富,秦破赵时被迁到临邛。临邛的另一位巨富程郑,也是被从它处迁来。南阳宛地(今河南南阳市)的孔氏,其祖先本是魏人,原本在魏也以冶铁为业,秦伐魏时被迁至南阳。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下令“使黔首(庶民、平民)自实田”,让平民向政府自报占有土地的数额,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承认其土地私有。这使全国范围内涌现出一大批个体农户,并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劳动生产率也随之提高。秦始皇又采取李斯的建议,将先前的“重本抑末”政策改为“上农除末”。不过要注意,这时的“末”仅限指“商”。“商”被放到了“农”的对立面,被视为非生产性劳动,应予去除。

秦王朝对商人进行了残酷打击。例如,在公元前214年(始皇三十三年)迁往岭南的十多万罪人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是商人及其后代。同时,又奖励农垦,秦始皇用免除徭役等方法,先后将大量人口迁到边疆和劳动力不足的地区去开垦荒地。如公元前211年(始皇三十六年)迁3万户去北河、榆中(今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一带,给爵一级。这些措施促进了这些地区的发展。

秦始皇的“除末”政策,从理论上讲,是和韩非的思想一样,过于偏激。因为道理很简单:当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无论什么政府、什么社会,都离不开商业活动。在中国,中央集权制下的自然经济,也需要商品经济作为补充。故而,“除末”在理论上是说不通的,在实践上也是不可能的。但是,事情又似乎并不是如此简单,因为,秦始皇的“除末”究竟意味着什么?又推行到何种程度?这些看来尚需做进一步分析。

五、在“抑商”与“重商”之间:问题的实质

其实,不管是“除末”还是“抑末”,都不是要完全取消商品交易和商品经济,而只是想将其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和一定的发展水平。抑商者也好,除末者也好,往往都还有“重商”的一面:肯定商业活动的某些积极作用。商鞅说过:“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也。农辟地,商致物,官法民。”意即务农、经商、从政是国家的3种主要而且合理合法的职业。他强调:“贵人贫,商贫,农贫,三官贫,必削。”意谓农、商、官3种人如果都穷,国力便会削弱。显而易见,商鞅将商业和农、官同样视作国家所必需的。他要求抑商,很重要的一点,是为了稳定并保证农业有足够的劳动力,也就是为了达到重农的目的。《吕氏春秋·上农》也说过:“凡民自七尺以上属诸三官,农攻(意为:治)粟,工攻器,贾攻货。”承认农、工、贾各有所属,各治其业,可以并行不悖。即使是抑商思想非常偏激的韩非,也曾对商业互通有无的作用做过肯定(见《韩非子·难二》)。

因此,抑商政策与商业的发展并不是截然对立的。谁若将两者对立起来看待,许多现象就不好理解了。

重农,一是为了发展农业生产,二是为了储备和随时提供军事力量,第三还有利于加强统治和管理,因为农民朴实,而商人“奸巧”。这些经《商君书》、《韩非子》和《吕氏春秋》的阐述,已经非常明白透彻了。它告诉人们,重农抑商政策,除了是着眼于发展经济、扩充军备和武力,还与政治上的专制主义、文化上的愚民政策相辅相承。明了这一点,就能进一步认识到:只要商品经济不损害甚至还有利于统治时,统治者就完全会从“抑商”变为“重商”。

秦始皇的“除末”政策,看来是颇为灵活地加以运用、贯彻的。对东方六国的大工商业主,他视之如韩非所说的“蠹虫”,坚决、无情地予以驱逐、流放。像前面提到过的赵国的卓氏,这位昔日的大富商在秦始皇灭赵国后,被强制迁徙。那时,夫妻俩是推着一辆车子,步行离开原住地。

然而在原秦国本土,并不一概地“除末”,相反,不断地有开发丹穴和经营畜牧业而成为巨富的。巴地有位名清的寡妇,因开发丹穴内的丹砂(氧化汞),得到了很多钱财,又由于她能坚守家业,于是就获得秦始皇的称赞,并为她造了“女怀清台”,从而名扬天下。还有一位叫倮(音裸)的乌氏(今宁夏固原县东南)人。他买了精美的丝织品献给游牧部族的戎王。戎王赠还他大量家畜。倮后来就致力于畜牧业,并成为巨富,也得到秦始皇的褒奖。可见,如何抑商,对统治者而言,有一个“度”的问题。这个“度”就在于如何能够有利于统治者的利益。像清、倮之辈,既不触犯秦始皇的专制统治,又能得到秦始皇的欢心,或许还有助于粉饰升平,所以不但不遭贬抑,反而获得称誉。

六、作用与评价

从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段看,秦国的重农抑商政策,基本上是成功的。它限制工商业以保护和促进农业生产;反对工商业者的投机取巧行为而调动人民务农的积极性;通过扶持小农经济来巩固君主集权制的社会基础;在兼并战争中及统一六国后,又用贬黜、流放六国豪富的手段,来达到消除社会动荡因素的目的……这一切,使得秦国迅速强盛起来,并最终完成了统一的大业。

在先秦,坚定而持久不懈地施行重农抑商政策的,惟有秦国。然而到头来,秦笑在最后,而那些农业、手工业和工商业的发展水平一度远胜秦国、并老是耻笑秦国的国家,最后都纷纷败下阵来,其中的奥妙值得玩味、思索。

秦王朝在度过20来个年头以后便覆亡了,但是,从商鞅到秦始皇所发展、形成的重农抑商的思想,却没有随之消亡,而是跨越、保存、影响了整整2000年。秦汉以降,历代王朝无不奉行以农立国、“重本抑末”的政策,虽然各自特点可能有所不同。对于从汉迄清各代重农抑商的作用及其评价,不在本文的范围。但笔者还是想指出一点:中国近代的落后与统治者老改不掉的“重本抑末”的思路,和因长期纠缠、固执于“本”、“末”之辩而积久形成的社会心理存在关联。

一种政策,从成功,到失败,不同样值得深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