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元王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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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忽必烈开府金莲川(2)

牙剌瓦赤为燕京行省断事冒,与不只儿等管理汉地财赋。他们不知安抚,草菅人命,民无以措手足。忽必烈“极知汉地不治”,却不能进行干预和厘正。河南与宋境接,而“民无依持,差役急迫,流离者多,军无纪律,暴掠平民”,加之边无备御,南宋不时扰边,“内地之民,多被杀虏”。壬子(宪宗二年,1252)忽必烈采纳史天泽、姚枢的意见,请分河夕卜昕属试治之,不令牙剌瓦赤有所钤制,得到蒙哥允准。于是设屯田经略司于汴,以忙哥、史天泽、杨惟中、赵璧为使,陈纪、杨果为参议。在西起邓州,东到陈、毫之间,列障戍守。“察奸弊,均赋税,以苏疲困;更钞法以通有无;设行仓以给军饷”。严惩贪官,整肃吏治。设屯田万户于邓州,置屯田于唐、邓,授以兵士、耕牛,敌至则御,敌去则耕。在卫州设都运司,转粟于河,令民人粟,储于沿河所设五仓,以解决军粮供给。二三年内,河南大治。

其年夏,忽必烈受命征云南,刘秉忠、姚枢从行,枢以宋太祖时大将曹彬取南唐不妄杀人为谏。第二天,忽必烈对他说:“汝昨夕言曹彬不杀者,吾能为之。”第二年,师至大理城,姚枢裂帛为旗,书止杀之令,未曾妄杀一人,由此民得相完保。刘、姚劝谏之功不可没。大理既下,留大将兀良哈台戍守。以刘时中为宣抚使,与白蛮大姓段共同安辑。

癸丑(宪宗三年,2253),蒙哥大封局姓,允许忽必烈在河南汴京与陕西北京间自择其一。他接受姚枢的建议,选择关中。针对诸将在北京大治府第,以豪华相尚的现象,忽必烈分遣诸将戍守兴元诸州。同时奏割河东解州盐池以供军食,立从宜府于京兆,屯田凤翔,募民受盐入粟,转漕嘉陵。又立京兆宣抚司,先后以孛兰、杨惟中、廉希宪为使,“京兆诸郡臂指陇蜀,诸王贵藩环拥周布,户杂羌戎,尤号难治”。他们“摧摘奸强,扶植贫弱”。严惩残暴扰民者,关陇大治。立交钞提举司,印钞以佐军用。又以姚枢为劝农使,督劝农桑,许衡为提学使,兴办教育。

丙辰(宪宗六年,1256),忽必烈将改变在桓、抚间设帐而居的状况,命刘秉忠相地筑城。秉忠选择桓州东、滦水北的龙岗,与贾居贞等共同经营,三年告成,定名开平。开平介于游牧草地与汉地农业区之间,既便于同蒙古大汗所居的和林联系,也便于控制中原,是沟通、联系南北的理想之地。

开平的兴建,是忽必烈用儒臣治理汉地初见成效和信心增强的结果。儒臣们牛刀小试,就使邢州、河南、陕西的面貌改观,这本是蒙古国加强对汉地统治和治理的大好时机。正当忽必烈准备起用儒臣大展宏图之际,却遭到了来自蒙古贵族内部保守势力的干扰和阻挠。

宪宗蒙哥虽有志于继承和发展父祖的事业,但在靠军事征伐取得东至高丽,西达西亚、东欧的广阔地区后,他没有准确地把握时机,适时地由军事征伐转向政治治理,却一味坚持“遵祖宗之法,不蹈袭他国所为”。他即位后所发布的命令都是些针对一般性问题采取的治标办法,没有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深入了解各地区现状的基础上制定一系列巩固统治的措施。而对蒙古贵族内部的矛盾斗争及由此引起的各兀鲁思的独立倾向认识不足,没有相应的对策,依然希望以大汗的身份坐镇漠北,控制四方。在用人行政上,他所奉行的依然是窝阔台时期的权宜措施。

忽必烈势力的发展,声望的提高,对蒙哥不无威胁。他依靠儒臣推行的汉法使习惯于任意勒索的蒙古、色目贵族受到了限制,侵犯了他们的利益。于是,忽必烈遭到了企图保持现状以维护既得利益的宗亲和掌握汉地财赋大权的官员的反对。他们向大汗告发忽必烈,罪状是“王府得中土心”,“王府诸臣多擅权为奸利事”。

古代风景画鉴赏丁巳(宪宗七年,1257),蒙哥解除了忽必烈的兵权。当蒙哥亲征南宋时,令塔察儿(斡惕赤斤之孙)领左翼军,而以有“脚病”为名,不令忽必烈领兵出征。同时,遣亲信阿兰答儿为行省丞相,刘太平为参知政事,率囊家台、脱因等到陕西、河南检核财赋。他们在关中设钩考局,用一百四十二项条款对河南经略司、陕西宣抚司大小官吏进行考校审查,声称除史天泽、刘黑马外,其余诸人皆可不向大汗报告,不经批准直接由钩考局定罪处治。他们“钩校考索,不遗余力,又取诸路酷吏分领其事,大开告讦,虐焰汹汹”,“恣为威酷,盛暑械人炽日中,顷刻即死”。仅陕西宣抚司死于威刑者就达二十余人。

此次狱讼是蒙古统治集团在治理汉地上两种不同政见矛盾冲突的结果。所谓“王府得中土心”正是以汉法治汉地的结果;而“诸臣为奸利事”则是汉地诸臣选择忽必烈为实现其政治抱负,甘心为其效劳的反映,他们在管理财赋中,为王府谋利侵犯大汗利益的现象是存在的,他们把本属大汗的钱物送入王府,以增强王府的经济实力。阿兰答儿等人广为罗织,目的则是打击忽必烈的政治势力,破坏他的改革计划。如何保存实力,渡过这场危机,是忽必烈面临的最大难题。作为藩王,忽必烈是无力与蒙哥对抗的,汉地儒臣一方面承受着大狱的压力,一方面设法缓和矛盾,结束危机。

面临残酷的迫害,史天泽、廉希宪、赵璧等挺身而出,身任其咎,以避免更多的牺牲;姚枢则建议忽必烈晋见蒙哥,以解除他的疑虑。他说:“帝,君也,兄也;大王为皇弟,臣也。事难与较,远将受祸。莫若尽王府妃主自归朝廷,为久居谋,疑将自释。”这是个大胆的有风险的办法。忽必烈采纳了。兄弟相见之际,疑团自释,蒙哥下令罢钩考局。此时,正值塔察儿东路军失利返回,于是忽必烈自请率军南征,得到准许。

戊午(宪宗八年,1258)十一月,忽必烈自开平起行,第二年二月,抵邢州。以杨惟忠为江淮荆襄湖南北等路宣抚使,郝经为副从行。五月,于军中征东平宋子贞、李昶,访问得失。子贞对以“本朝威武有余,仁德未洽。所以拒命者,特畏死尔,若投降者不杀,胁从者勿治,则宋之郡邑可传檄而定也”。昶上疏:“论治国,则以用贤、立法、赏罚、君道、务本、清源为对;论用兵,则以伐罪、救民、不嗜杀为对”。忽必烈都表示接受。当忽必烈进至鄂州时,已得到蒙哥死于四川合川的消息。郝经遂上《班师议》,指出:“宋人方惧大敌,自救之师虽则毕集,未暇谋我。第吾国内空虚,塔察国王与李行省(李班)肱髀相依,在于背胁;西域诸胡窥觇关陇,隔绝旭烈大王;病民诸奸各持两端,观望所立,莫不觊觎神器,染指垂涎。一有狡焉,或启戎心,先人举事,腹背受敌,大事去矣。且阿里不哥已行赦令,令脱里赤为断事官、行尚书省,据燕都,按图籍,号令诸道,行皇帝事矣。虽大王素有人望,且握重兵,独不见金世宗、海陵之事乎!若彼果决,称受遗诏,便正位号,下诏中原,行赦江上,欲归得乎?”忽必烈采纳了他的意见,与南宋缔结密约,于己未(1259)年底返回。

注释

①拭指为蒙古人的一种风俗,在小孩第一次出去打猎时,将肉或油脂抹在他们的大拇指上,预示成功。参见《史集》第一卷第二分册《成吉思汗记》(六)。

②《元史·刘秉忠传》;苏天爵《元朝名臣事略》卷七《太保刘文正公》,中华书局影印元刊本。

③程钜夫《雪楼集》卷六《海云简和尚塔碑》。

④《元史·赵璧传》、《西岩集》卷一九《赵璧神道碑铭》。

⑤⑥《元史·王鹗传》,《元朝名臣事略》卷一二《内翰王文康公》。

⑦《元史·世祖纪》。

⑧⑨《元朝名臣事略》卷二○《宣慰使张公》。

⑩《元朝名臣事略》卷七《太保刘文正公》。

《元史·姚枢传》,《元朝名臣事略》卷八《左丞姚文献公》。

《元文类》卷一○《尚书刘文献公》。

元太宗时,用耶律楚材言,于中原以科举取士,戊戌年(1238),命刘中等以词赋、经义、论三科取士,得四千多人,称戊戌选。

《元史·姚枢传》,《元朝名臣事略》卷八《左丞姚文献公》。

两答剌罕即八答(巴歹)和启昔礼(乞失力黑)。答剌罕为勋臣封号,授与对成吉思汗本人及其家人有恩者。享有九次犯罪不罚乞免除赋税、自由选择牧地、俘获与猎获物归己以及可随时入见大汗等特权。

《元史·史天泽传》,《元朝名臣事略》卷七《丞相史忠武公》。

姚枢认为:“南京河徙无常,土薄水浅,泻卤生之,不若关中厥田上上,古名天府陆海。”

《元朝名臣事略》卷七《平章廉文正王》。

史天泽父史秉直、刘黑马父刘伯林皆在太祖时降蒙。天泽、黑马太宗时已为万户,分别参与灭金、西征,握有兵权。

关于钩考陕西、河南钱谷事,并参见《元朝名臣事略》所载《内翰窦文正公》、《平章廉文正公》、《丞相史忠武公》、《左丞姚文献公》、《枢密赵文正公》及《牧庵集》所载《谭澄神道碑》、《姚枢神道碑》等。

《元史·姚枢传》。

《元史·宋子贞传》。

《元史·李昶传》。

郝经《酸川集》卷三二《班师议》,《元史·郝经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