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斗气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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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巡视领地

老李维斯喜欢喝酒。

他外表很粗犷,又长着个标志性的酒糟鼻,不过,他喜欢的既不是最烈的露华浓,也不是香醇的朗姆酒,他偏爱低度酒,尤其是细腻的葡萄酒。

但是,离罗格镇最近的葡萄酒庄也有两千多公里,漫长的运输线路把最普通的葡萄酒也推到了天价。所以老李维斯退而求其次,他的常备佳酿是大麦酒。

老李维斯每天早上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喝一大怀麦酒。他似乎永远也喝不醉,听到了大儿子安然无事的消息,老李维斯只不过稍稍多喝了一点儿,却好像有些醉了。

在子爵府,很多仆人都在私底下盘算,如果艾斯死了,奥巴马将继承哥哥的爵位,李维斯家族的地位不变,也许……反而不会现在这样沉寂和压抑。但老李维斯一点都不希望艾斯出事,尽管艾斯非常憎恶老他的酒瘾,从不对他假以辞色。

“老爷,子爵大人邀请您一道巡视领地,还说有一份礼物要送给你,马已经备好了。”一个仆人走了过来,毕恭毕敬地说。老李维斯以为自己听错了。那个仆人的神态也变得十分古怪:“子爵大人还特地交待,天气已经转凉了,让您务必穿上防寒的猎装。”

正门外,艾斯已经等候在那里了。他牵着一匹神俊的大黑马,马儿原地踏步不己,不住地打着响鼻,显得颇为不耐,他却不急不躁,悠然自得。

老李维斯心里生出一股温情:他毕竟我老李的儿子!一愣神儿的功夫,艾斯一拉缰绳,大步走了过去,“父亲大人,请上马。”

老李维斯登上马鞍,心里仔细地回味着那句“父亲大人”。艾斯每天早上都会向他请安,严格遵守贵族礼仪。这句“父亲大人”,他不知听过多少回,他总以为面前站了个陌生人。这一次却好像多了些什么东西。

“艾斯,你不是有礼物要送给我吗?你打算送我什么呢?”

“请恕我暂时保密。”艾斯说,“不会让你失望就是了。”

老李维斯心里胡乱地猜了一气,总觉不靠谱,习惯性地把手伸进怀里,他身上通常会有一个硕大的酒瓶,这一次却摸了个空。正觉得有些遗憾,艾斯把一瓶葡萄酒递给了他。老李维斯想也没想,拔开瓶塞就狠狠地灌了一口。然后,他拼命的瞪大了眼睛。

“这……这是开拓者酒吧的永恒之夜,老约克的镇店之宝啊,他死也不肯卖的,你怎么说服他的?”老李维斯看着下去了一小半的酒瓶,心中充满了懊悔,这小半瓶葡萄酒差不多是直接灌到喉咙里面的。

“是利益!我向他承诺了三年的免税期,老约克感激涕零,把两瓶永恒之夜全部献了出来。另一瓶我已经吩咐仆人,放进了你的酒柜。”

“那个该死的老家伙,他竟有两瓶永恒之夜,整整两瓶!”老李维斯恨恨地说。但是很快,老李又把心思转到了被他浪费掉的那小半瓶酒上,“可是艾斯,你应该早告诉我,这可是永恒之夜啊!这种喝法,不是暴殄天物是什么呢?”

艾斯矜持地说:“这也不算什么。”

老李维斯一下子就急了:“什么叫不算什么,你……哎,艾斯,这就是你要送给我的礼物么?嗯,我很高兴,很高兴。只不过,一直以来,你不是不喜欢我饮酒吗?而且老实说,你今天跟以往很不一样。你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

艾斯狡猾地问:“父亲,请问我今年多少岁。”

老李维斯:“20岁。怎么?”

艾斯说:“是的,我才20岁。每一天,我都在成长,思想也会产生变化,尤其是经历过一次生死之后,我觉得我突然长大了,你认为呢?父亲。”

“如果是这样……”老李维斯想了想,说:“孩子,我很高兴看到你的成长。”

“另外,我的父亲大人,如果区区两瓶葡萄酒也算是礼物的话,你也太小看我了。这不过是开胃菜,后面还有更大的惊喜等着你。”

艾斯骑上另一匹大黑马,却见奥巴马飞快地跑了过来,“哥哥,你们这是要上哪儿去?”。

艾斯一拉缰绳,把大黑马调了个头,“我们要去巡视领地,你也去吧,小男子汉。”

奥巴马仰着头说:“我那匹小马摔断了腿,已经不能骑了。”

“那我们就合乘一骑,你还怕我这匹大黑马驮不动你吗?”艾斯手臂一长,把奥巴马抓上了马鞍。

“他妈的,这两兄弟,什么时候已经变得这么亲热了?”老李维斯眼眶湿润了,他一迷糊,就又咬开瓶塞,狠狠地灌了一口永恒之夜,片刻之后,再次发出懊恼的惨叫……

奥巴马乐得呵呵直笑,艾斯脸皮抖了抖,轻拍马臀,早等得不耐烦的大黑马得得地跑了起来。

罗格大峡谷自东向西不过十几里,领主府在最东头,他们没有惊动其他人,连一个侍卫也没带,出了峡谷向广袤的永冻原飞驰而去。

李维斯家族的领地呈狭长的弧形,纵马环绕领地跑一圈需要一整天时间,面积却并不太大,约摸四、五千平方公里。不过对于弹花匠而言,这已经相当于一个地级市的行政面积了。

永冻原并非不毛之地,虽然厚厚的冰层覆盖着大地,但照样有许多强悍的植物破冰而出,无数动物活跃其间。在极北的冰原上,还有异常珍贵的高级魔兽。作为一个贵族,如果没有一两只魔宠,你都不好意思出门。所以罗格镇不但出产紫晶沙,还可以作为冒险者深入冰原捕捉魔兽的前进基地,未来的发展前景十分可观。这也是为什么老约克愿意用两瓶永恒之夜交换三年的免税期,如果仅靠罗格镇居民目前的消费力,他才不会做这样的亏本生意。

从罗格大峡谷出来后,气温立即下降了四、五度,如果是在冬季,山谷削弱了冰原上刮过来的冷空气,峡谷内外的温差可以达到二、三十度。永冻原的居民在漫长的进化中,身体越来越抗寒,但也没法承受这样的严寒气候。在李维斯家族的领地上,罗格大峡谷是唯一的适居地。

“奥巴马,如果你觉得冷的话,我们可以放慢速度。”

健马疾驰,寒风如刀。艾斯脱下披风,把奥巴马裹了起来,只露出两只眼睛在外面。

“还好啦,我可不像你想的那么孱弱。但是哥哥,我们究竟要上哪里去呢?已经走了十公里,但我们一直没有停下来过,这可不像是巡视领地的样子。”奥巴马被捂在披风里面,闷声闷气地说。

“很快就到了。”艾斯转过头,对着老李维斯说,“到时候,父亲大人,你会大吃一惊的。”

老李维斯蹙起了眉头,他就有点喝酒的爱好,对他来说,还有什么礼物比永恒之夜更好呢,他实在是想象不出来。

骏马飞驰,领地上出现了数不清的高大乔林,有冷杉、云杉、落叶松,甚至珍贵的铁桦木;雪地上散布着各种足印,有驯鹿的、有马鹿的,有狼獾、貂、猞猁、松鼠、花鼠;马蹄响声间或惊起一两只啄木鸟、交嘴雀,或者松鸦。虽然还没有见到低级魔兽的影子,但这块充满生机的领地让艾斯非常满足。

“哥哥快看,那是什么?”奥巴马伸出手,指着不远处一只五彩斑斓的大鸟。

那大鸟拖着淡棕色的尾羽,爬在松树下,羽翅张开,醒觉地注视着眼前的不速之客。算上长长的尾羽,它有一米那么长,上体翠绿,腹羽深红,头颈又是金黄色的,十分漂亮。

“那是红腹锦鸡,奇怪,它为什么不跑。”艾斯的记忆中,这种生物完全没有攻击力。在雪地上,它的颜色极为显眼,是以天敌无数,但它的速度惊人,又胆小谨慎,一遇到人或其它天敌,立即飞奔而逃。

“我知道了,它是在孵小鸡,那棵树下肯定有它的窝。这红腹锦鸡时常把虫草当成昆虫误食,最是滋补不过。母亲大人不是一直想养几只鸡吗,就养这个好了。小奥,去把它们一窝端了,母亲大人一定欢喜得很。”

“好咧。”奥巴马纵身下马,身手颇为灵活。他的斗气虽然只有2级,但他才十三岁,天赋可入中上之列,也只是在天才的哥哥面前,才戴上了笨蛋的帽子。

奥巴马缓缓地靠了过去,脚步越来越沉重,身后留下深深的足印,蓦地用力一蹬,雪地上炸起一团雪花,他整个人像一头小豹子似的扑了过去。

“好家伙,如果在地球上,奥巴马的身手比得上最厉害的特种兵了。”艾斯心念疾转,“可是在斗气世界,力量的大门,连我也只是看到一个轮廓,不知真正踏入那道大门,加入俱乐部是何等风景。”

奥巴马一踏一扑,不可谓不帅,可惜却是明珠暗投了,那只红腹锦鸡压根没打算躲闪,它身下就是鸡窝,里面有尚未出世的小鸡。

“果然在这里了,一、二、三……一共有六颗蛋。”奥巴马一把抓往红腹锦鸡,却又为难了,“哥哥,这窝鸡蛋不好带走,咱们抓走它们妈妈,它们迟早落入野兽之口。要不……干脆饶了它们一家。”

“你这个小笨蛋。做事情跟练斗气一样,要动脑筋知道不?”艾斯翻身下马,随手扯了几把干草,塞在鸡窝里面,“咱们连鸡窝一起端走,我这马儿跑得又平又稳,你只要抱稳了,要是打烂一只,我把鸡窝吞下去。”

奥巴马嘻嘻笑道:“要是我悄悄打烂一只,你是不是也要把鸡窝吞下去?”

“吞你个头。”艾斯在他脑门上拍了一巴掌,兄弟俩嘻嘻哈哈地重新上了马。

“艾斯真的跟以前完全不一样了。”眼前的一切,老李维斯心中感慨万千。老李维斯的妻子是在乡下的一个农场长大的,一辈子老实本份,平凡善良。李维斯一家从艾瑟伊公国中部搬到最北边的罗格镇之后,她最大的心愿不过是养几只鸡,养一头奶牛,可是她已经是贵族的母亲了,再加上艾斯的洁僻,这个简单的心愿就不好实现了。她从来不抱怨什么,强作欢颜,但谁都知道,她一点也不开心。“这一下,你总该开心了吧,儿子已经学会关心人了呢?”

“父亲大人,你在想什么?”艾斯勒住缰绳,发现老李维斯走神了。

“没什么。”老李慌乱地抹掉脸上的泪痕,“怎么突然吹风了,刮得我脸上生痛,艾斯,你就不能提前揭开谜底吗?”

“就快到了。”艾斯一骑当先,往东驰去。老李维斯只得拍马跟在后面。马行不到两公里,艾斯勒住缰绳,兴奋地往前一指:“你们看,就是这里了。父亲大人,这就是我要送给你的礼物,一个葡萄酒庄!它是艾瑟伊公国第一个葡萄酒庄,也是史上第一个建立在永冻原上的葡萄酒庄。”

老李维斯和他的小儿子极目远望,白雪、灰松,稀稀疏疏的野草,天地一片苍茫。哪有葡萄酒庄的影子?

奥巴马用力地抓着头,老李维斯叹了口气,说:“艾斯,如果你想跟我开一个玩笑,以此作为礼物,我想,我已经收到了。至于葡萄酒庄,我是真的没有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