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大家都会考虑这些需求之乐和我第一章所说的需求之爱的相似性。不过,大家也许记得,在那里我承认我曾不得不抑制一种倾向:诋毁需求之爱或者甚至去说那根本不是爱。对大多数人来说,这里可能存在着一种相反的倾向。我们很容易不遗余力地对需求之乐大为赞赏而对欣赏之乐紧皱眉头:前者是如此的自然(一个魔力四射之词),如此的必要,如此的凭借极其自然避开了过度;而后者,是不必要的,并且为形形色色的奢侈和邪恶洞开方便之门。关于这一主题,如果我们缺乏足够的素材,我们可以打开文学宝库的阀门,让斯多葛学派的作品奔涌而出,直到我们收获满满。但是,在整个搜索过程中,我们必须小心翼翼,一定不要贸然采取一种道德的或者评判的态度。人类的思维通常更执着于赞扬或者诋毁而不是描述和阐释,并且试图以价值来评判每一种差别。因此,那些无可救药的批评家们永远无法评判两个诗人的本质差别,除非把他们当作竞选某一奖项的候选人,再按照他们的个人喜好才能排出顺序。对于乐趣的分类我们切不可照搬套用。现实是纷繁复杂的。这一点,事实已经对我们发出了警告:欣赏之乐一旦(由于沉溺成瘾)产生质变,即沦为需求之乐。
不管怎样,对我们来说,这两种乐趣的重要性在于它们在多大程度上可以预示我们之“爱”(严格地说)的特征。
口干舌燥之人,刚喝完一杯水后会说:“哎呀,我刚才就想要这个。”嗜酒成性的酒徒,“呷了一小口酒”之后,也许也会这样说。
那个清晨散步时路过香豌豆丛的人,很可能会说:“这味道是多么香啊!”品酒师在抿了第一小口名贵的红葡萄酒之后,也许同样会说:“这真是好酒。”谈论需求之乐时,我们倾向于用过去时态来描述自我的感受;而谈论欣赏之乐时,我们倾向于用现在时态来表达对对象的反应。其中的原因不言而喻。
莎士比亚曾以如下的诗句,来描述专横的欲望得到满足时的情境:猎之狂狂,
一朝得手,
又恨之狂狂。
不过,最单纯、最必须的需求之乐具有某些相同的特点——当然,仅仅是某些而已。这些需求之乐一旦为我们所拥有,虽不会令我们产生憎恨,但是它们必然会极其出乎意料地全然“从我们身上消失”。当我们修剪完草坪,口干舌燥地走进屋子时,厨房里的水龙头以及水杯对我们是极具诱惑力的;不过六秒钟后它们的吸引力便荡然无存。早餐前和早餐后,煎炸食物的气味是迥然不同的。另外,请允许我举个最极端的例子。在一个陌生的小镇上,当我们一眼瞥到一扇门上写着个“男”字时,便会顿时喜出望外,高兴得几乎值得吟诗庆贺一番。我们大多数人不是都曾有过这样的时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