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此岸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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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经历陪审团

美国公民,受法律保护,同时也有尽法律责任的义务。陪审团则是美国公民在法律上最基本的义务。当然,有人是可以被豁免的。比如七十岁以上的、在校学生、不能用英文沟通的、有年幼的孩子需要接送的等等。案件有大有小、有长有短,大而长到欧·杰·山姆森的杀人案,陪审半年一载;小到开车违规,半天一日完成义务。身为亚裔,若一心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不去劳命伤神,很简单,以语言作理由就可逃避。

我们四十八人的候审团,按八人一组分为六组,整齐列队走进法庭,分座在走道两边的三排座位上。先是原告,然后是被告律师通过向我们集体问答和个别提问来挑选陪审人。律师特别对在座的几位有工程背景的个别提问。轮到我时,我按着律师的问题回答了我是结构工程师,可以做公正的评判。或许因我是四十八人中唯一的亚裔?或许因我是女性?或许因我不是极端分子?或许是成全我陪审团的经历?陪审团名单出来,我是十二名陪审团成员之一。

接下来的五天半,我们十二位陪审人,每天早上去市中心的法院,坐在陪审团的位置上,听取双方律师对证人的取证。每隔一两个小时休庭,我们陪审团成员就被带进与法庭相连的休息室。带我们进出法庭的是位女警察,看上去她完全没有女性的娇柔。她身着黑色警服,挎着枪,往那里一站,两腿分开,一副受过训练的样子。熟悉了,严肃的脸则掩藏不住和气和笑容。每次休息时,便拿着水果糖来给我们吃,像是安慰一群耐着性子听老先生讲《三字经》的学童。我们也就像被哄着的孩子一样,理直气壮地吃了还要带几块回法庭。休息室里摆着一张长形桌子,其大小正好够坐十二个人。十二位当中有五位女性,除我之外有三位非裔,其余是白裔。休息时,大家聊天的、看书的、打电话的。

法院大楼门外的墙上有法院的标志——天平,天平上的指针在正中,标志上写着“平等和严格公正对待每个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个案子属于民事案件,对我来说还颇有兴趣。这是施工公司起诉建筑材料公司的案件。施工公司说造成施工质量差的原因是建筑材料有问题,而建筑材料公司说建筑材料没有问题。五天的时间里,十来个证人依次登场,其中有工程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教授、销售员、公司老板等。开始双方律师与证人问答。律师通过这个取证过程,试图让我们陪审人接受他们的观点。

在取证过程中,我们唯一做的事情就是竖着耳朵听。久了自然就有些疲倦,我又坐在前排不好闭目养神,后排座位就时不时传来酣声。

从个人喜好讲,我个人比较喜欢原告方的证人。证人的证词比较客观,律师看上去也不奸滑。被告方的证人似乎有些狡辩,教授的表现也有欠学术的正直。但是,原告律师缺乏经验,远不如被告律师老练;告建筑材料不合格的证据不足;最后的证人是被告方的教授,由于原告律师缺少工程知识,不能识别教授的错误的证词,在教授面前栽了大跟头。这是原告律师的败笔之一。

除此以外,虽然原告律师看上去较诚实,但对大多数不懂技术问题、早已疲倦的陪审员来说,问案时间冗长实在不是明智之举。而被告律师精明干练,问案时间短,三言两语却能抓住要害。三五天下来,听证的陪审员的耐心和注意力渐渐减少,时间控制得好无形中让被告律师占了上风,对原告律师失去信心。这是原告律师的败笔之二。

最后一天下午,所有的取证结束,我们又回到休息室。这回可不同,我们被反锁在里面,法官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份投票卷,上面有八个问答题。所有的案卷都给了我们作参考,只有那位女警官可以出入,在我们和法庭之间传递信息。这八个问答题的投票将决定双方的输赢。按规定,答案只有是和否,每个问题必须有至少十个人的答案一样。有几个问题颇费解,大家对自己投票的权利极为重视,对有争议的题目进行认真的讨论,反复数次才达到十人标准。有趣的是如果不能达到法庭的要求,我们这个陪审团将前功尽弃,重新换另一班人马上场。

当我们陪审团再次回到法庭时,除了法官及工作人员之外,原告被告双方所有人的眼睛都闪烁着紧张和焦虑。一家欢乐一家愁,我真不忍心看输家的失落。然而,法律面前,不能感情用事,要靠证据说话。走出法庭大楼,阳光灿烂,可我的心却十分沉重。

虽然大多数的美国人都不情愿作陪审员,但一旦被选上,都会按照法庭的要求认真去做每一件事情。大家每天都是按要求的时间提前到达法庭;不论是休庭时,大家在休息室聊天,还是每天结束后,结伴而行去公车的路上,从未违反规定,与他人讨论此案件。

几天之后,我收到法官的信,其中有法官的感谢信和一份调查问卷;我还收到一封来自赢家的感谢信。

如果这家建筑材料公司输了,将要赔偿近五十万美元的巨款。当然,舍得花钱请个精明干练、伶牙俐齿的律师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