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总是唐诗最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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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漫寻酒香就诗情(1)

斗酒学士王绩

在王绩十五岁那年,和哥哥一起来长安拜访大将军杨素,杨素对王绩的才华非常惊叹,很快把他介绍给长安城里的名人。一时间,长安城里人人都知道来了个“神仙童子”王绩。长大后的王绩果然不负众望,他顺利地考中了进士,又很快地得到了六合县县长的官职,这是件十分荣幸的事,一家人都为他高兴,唯有王绩却为这个官职痛苦不堪。这是为什么呢?原来王绩太爱喝酒了,他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喝得大醉,然后昏睡到中午方醒,如果让他第二天早早地起来去上班,他实在难以做到,所以王绩接到任命书时,苦恼得几天都睡不着。

一个月后,磨磨蹭蹭的王绩终于在家人的催促下来到六合县走马上任,当上了六合县的县太爷。刚上班的几天,他一直是在压制着自己想喝酒的欲望,硬是一滴酒不沾,所以每天按时上班下班,一副循规蹈矩的老实人模样。

可是还没到一个月,王绩就憋得受不了了。可巧,这天有个朋友来看望他,王绩就带着朋友来到一家酒楼里,想好好喝上一番,似乎是要把这一段没喝的酒全都补回来。

这一喝,王绩又喝了个烂醉如泥,不省人事,回到县衙,王绩倒头就睡,这一觉就睡到了大中午。

说来也巧,本来县衙里也没有什么太多太急的公务,可偏偏这天上级公差却送来一封重要的公文,需要王绩马上签发。王绩的秘书几次来到王绩的房间,只听到房里鼾声如雷,却无法把房门打开。大家只好焦急地等待着王绩醒来。可是送公文的公差已等得不耐烦了,正在公堂里大吼大叫:“你们的县长到底是怎么办公的?这么紧急的公文都敢拖着不办?误了皇上的大事怎么办?看我回去先告你们一状再说!”

公差喊完了,还把案子拍得啪啪直响!

这一阵大叫大喊,倒真的把王绩惊醒了,王绩爬起来,胡乱地穿上衣服,草草把公文看完,草草签了字,又硬忍着火气把公差打发走。回到房里,王绩关上房门,把自己的东西整理了一下,悄悄去外面租了艘小船,等到夜深人静时,王绩带着行李下了船,趁着夜色溜掉了。

第二天六合县县衙里的工作人员起床时,却发现县长王绩的房里已是人去楼空,谁也不知道县长王绩跑到哪里去了。

“他这一招可真够绝的!连招呼都不打一个就溜了!”副县长气得哇哇乱叫。

王绩到底跑到哪里去了呢?他原本是想一个人四处浪迹天涯,天天喝酒吟诗,做个流浪自在的诗人,可是他流浪了一阵,觉得也很孤单无趣,于是又长叹一声:“天下再大,每个人也都在罗网之中,我跑得再远,也无法跑出这个罗网,还是回家去吧!”

王绩就又回家去了。

王绩回来没多久,又被召入京城里做了皇上秘书部的文官。可是文官的工资很微薄,比起他在六合县的工作来说,也忙碌得多,生活也很清苦,但王绩没有再逃跑,好像做得很安心,每天开开心心地上班下班,任劳任怨地工作着。

有一天,王绩的弟弟王静来看望他,二人在办公室里聊天。弟弟看看四下无人,就悄悄地问王绩说:“这次官做得怎么样?是不是很开心呀?你会不会再逃走呢?”王绩笑了笑说:“工作嘛,我也不怎么喜欢,工资嘛,也很微薄,只有一件事是我舍不下的,你说是什么?就是这里每天都能喝到王府的三大杯好酒,这就是我留下来不走的真正原因啊!”弟弟听了,也忍不住哈哈大笑。

谁知,哥俩的私下谈话恰好被窗外路过的同事们听到了,并且传到了秘书部的长官江国公耳朵里。没几天,江国公就把王绩找来,对他说:“每天只喝三大杯酒,怎么能够留住你呢?我看这样吧,我特批你每天喝一斗酒,你看好不好?”

“好啊,当然好了!那我更不走了!”王绩乐得手舞足蹈。

第二天,王绩真的得到每天一斗酒的待遇,王绩也真的留在秘书部。所以,当时的人们送给王绩一个称号,叫做“斗酒学士”。

唐诗中的另类风采

王安石写诗的时候经常不知道该从何处下笔,他说,“世间好语言,尽被老杜道尽”,“世间俗语言,尽被乐天道尽”。而鲁迅在写给朋友的信中,也表达过类似的意思,假如没有孙悟空七十二变,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的本事,就不要再来写唐诗了,世间的好诗早就被唐朝的人写光了。但是孙悟空再厉害,也没有跳出如来佛的手掌心,可见,想复制、再现或超越唐诗的辉煌,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飘逸如李白,沉郁如杜甫,山水田园如王维、孟浩然,塞外风情如高适、岑参:每种风格在唐朝都有体现,每种经历和感受在唐朝都有描写。想要在此中寻求突破,标新立异,确立自己诗歌的特色,实在是非常艰难的事情。

但世事难料,偶尔也会有黑马出现。那些初生牛犊,并不知道河水深浅,只要勇敢,常常可以无意中闯开一番新世界,“不走寻常路”说的也就是这个道理。走在别人的后面,模仿得再好,你也只能是第二;但是开创属于自己的人生,你却将是永远的第一。唐代诗人张打油是个中翘楚。他凭借自己的勇气和才华,开创了另类唐诗的风采,也因此令自己名垂千古。

关于“打油诗”的名称,历来有不同的争议。有人说是姓张的诗人在打酱油的路上写作的此类诗歌,故有这一称号。但普遍的观点是中唐时期,一位名叫张打油的人,他写的诗因别出心裁,无法归类,故用他的名字定义,唤作“打油诗”。其中最着名的一首,就是《咏雪》:

江山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

张打油《咏雪》

这首《咏雪》,通篇不着一个“雪”字,却将雪落大地给人们造成的视觉“误差”写得非常清楚。黄狗因身上的落雪而变成了白狗,白狗因为雪落在身上,看起来比原来更要胖了。虽然十分口语化,但却的确要费一番心思才琢磨得出如此构思奇特的诗句。

虽然这首“咏雪”是张打油的代表作,但其真正作为一种品牌得以推广,还得益于一次偶然的机会。

传说,某年冬天,一位大官到宗祠祭拜,结果发现大殿雪白的墙壁上写着一首诗:六出九天轻飘飘,恰似玉女下琼瑶。有朝一日天晴了,使扫帚的使扫帚,使锹的使锹。

官爷一看就怒了,这是谁呀,胆敢写这种七扭八歪的诗,也不怕祖宗笑话,还写到这里来了。他命令周围的官兵前去缉拿此人,要捉回来治罪。这个时候,师爷不慌不忙地说:“大人不用找了,除了张打油,谁会写这种诗啊!”于是,官爷下令把张打油给抓来。等张打油听了大人的训斥后,摇头耸肩做无辜状,说:“大人我是喜欢胡诌,但是也不至于写出这么烂的诗来啊。不信的话,我愿意接受您的面试。”

官老爷说,好啊,安禄山兵变,围困南阳郡,你不如以此为题来做一首诗。张打油清了清嗓子,“百万贼兵困南阳”,大人一听,好诗啊,开局气势非凡,于是捻须微笑,赞叹不已。张打油继续道,“也无援救也无粮”。

在场的人面面相觑,官爷心说,“虽然有点怪异,但也算勉强可以接受”。

于是,请他继续念。

历史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折,张打油恐怕也没有想到,自己的诗又一次达到了“永垂不朽”。有时候,写诗也需要一种机遇,后代有无数行家里手,绞尽脑汁,力求独辟蹊径,写出自己别样的诗风但都收效甚微。而清代乾隆皇帝更是一生笔耕不辍,写了近两万首诗,以求流传百世,却不幸,一首也不曾被人记得。可这个缺乏专业诗歌培养,也没有高雅文化造诣,甚至连明确的身份都弄不清楚的张打油(有的人说他是农民,有的人说他是木匠),竟然在唐朝别立新宗,开天辟地,开创了一条属于自己的诗歌奇幻之路,不禁令人啼笑皆非。这一切,似乎都得益于他在这位大人面前续写的后半首诗:

百万贼兵困南阳,也无援救也无粮。有朝一日城破了,哭爹的哭爹,喊娘的喊娘!

张打油得意洋洋地念完了自己的诗后,大家哄堂大笑。这“哭爹喊娘”

和“使扫帚用锹”如出一辙,从精神实质到语言风格,都深深地打上了“张打油”的烙印。所以,张打油不但没有因此获罪,还从此威名远扬,成为中国“打油诗”的鼻祖!

很多人觉得打油诗都是一味的通俗、不分平仄,方言、俚语都能入诗。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细看此类诗歌,便可以发现,其实“打油诗”的首句,一般写得都很“入眼”,有时候不但不低俗,还很有气势。只是这种力量和劲道常常不能持续在诗中,经常是上半句说得气贯长虹,下半句说得萎靡不振,前后语意虽然顺承,但意境却截然不同,仿佛大帽子下面扣着个小脑袋,又像上身穿着名牌西装,下身却只穿了条休闲短裤。怎么说都非常搞笑。但正是这种别样的“山寨情调”拉开了中国打油诗的序幕。此后因其通俗与幽默,蓬勃发展,瓜瓞绵绵。连现代文学大师鲁迅也写过一首拟古的打油诗:

我的所爱在山腰;想去寻她山太高,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鲁迅《我的失恋》节选

爱人赠我浪漫温馨的百蝶巾,我却回赠了贼头贼脑的猫头鹰,不解风情就算了,还顺便讽刺了恋人的风雅,如此以低俗对高雅,也算是对传统爱情模式的一次挑战了。所以,周作人说,“思想文艺上的旁门往往比正统更有意思,因为更有勇气和生命。”很多时候,文艺上的雅俗,不过是人们在特定时期的一个历史定义,鸳鸯蝴蝶派作家张恨水,在上世30年代不也曾经因为俗文学而被人冷落并忽视吗?可是,当历史的板块开始松动,那些生机勃勃的又常常都是这些所谓的民间文学。

无论怎样,张打油能够以另类诗风在“诗歌的朝代”中确立风格鲜明的路线,张打油那种天不怕地不怕、积极冒充“诗人”的勇气,都为多彩、宽容、活泼的诗坛增加了欢快的微笑和创作的灵动。

诗仙酒仙皆李白

诗仙李白也,一袭青衫飘逸游于世间,“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谪仙人嗜酒,小小一樽金杯,盛下李青莲多少心事多少愁!李白不畏权贵,狂放不羁。杜康以来那么多人沉溺酒中,但大都成了酒鬼,只有李白成了酒仙。诗仙酒仙皆李白,他的诗歌中始终洋溢着浓郁的酒香。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将进酒》

这首诗作于李白离开长安之后。

不惑之年的太白应诏往长安任职翰林院,本为布衣的他却让唐明皇李隆基“降辇步行,亲为调羹”,可见李白当时的人气。

连李隆基自己也感叹这个李白不简单。李白就是李白,朝堂的威严非但没有让他亦步亦趋,相反天子的接见让这位仙人更加潇洒,喝酒赏月写诗,好不自在。酒喝多了,诗兴大发之时,管他天上地下,杨玉环也被招呼来磨墨,高力士为他脱靴!恐怕喝再多的酒,也只有李白一人敢如此狂妄洒脱。

是的,至于李白,有什么值得畏惧呢?大不了一走了之,仰天长笑倚剑天涯,任性的他就曾放语“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光寒十四州”。

天真与浪漫的理想主义让李白与朝堂的处世哲学背道而驰,最终与曾热衷的政治理想渐行渐远。他以为李隆基好比汉武帝,于是便自比司马相如。哪知道,这时的李隆基沉溺美色,执政大权落入旁人手中,孤独的李白受尽排挤。眼里揉不进一粒沙的诗人怎能逆来顺受,“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于是,李白又醉了,这一醉不是累月却是经年。不甘束缚的他重又开始漂游的生活,在开封,他和好朋友对酒当歌,写出了这首千载不朽的《将进酒》。诗中,岑夫子、丹丘生都是诗人的好朋友。酒逢知己千杯少,心中的愤慨不平也唯有此时才能毫无保留地流露。

黄河水一去无回,青丝如雪实难更改。诗的发端荡气回肠,带出的却是伤感的悲叹。有人称之为“巨人式的感伤”,颇有道理。

李白的独特之处在于他没有将这悲继续太久,否则他就不是李白而成了李清照或秦观。他笔锋一转,纵情欢乐,“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金樽已满,烈酒入肠,强烈的自负之感和怀才不遇受尽排挤之时运,让心中涌动多时的情感喷薄而出,“天生我才必有用”声如洪钟,震惊了一代一代的诗人,直至今日仍余音绕梁。

欢愉是表面的,不遇的心越隐藏却越欲盖弥彰。“古来圣贤皆寂寞”是孤傲的李白为自己找的一个华美的借口,“唯有饮者留其名”是难能可贵的清醒的自我认识,如若太白知道今日的他在史上确实因了他的酒与诗而留名,定要再痛饮三千杯吧!

酣梦之时,尽管当了“五花马,千金裘”,什么功名什么金银尽情舍了去,换钱买酒,愿“与尔同销万古愁”,何等旷达的心胸能放下世间诱人的种种,怕是唯有太白不测的酒量方能容下这万古愁情。

醒是一生,醉亦是一生。李白评价自己道:“兴酣落笔摇五岳,诗成啸傲凌沧州。”离开酒就不是李白的诗了,诗中的酒也因李白而别有味道,酒、诗、李白早已融为一体,成为酣醉的一种状态,成就了李白,也辉煌了唐诗。与酒有着不解之缘的李白醉在酒坛中,醉在天地间。在长安供奉翰林期间的李白,虽说不上是春风得意,却也洒脱无拘,“欢言得所憩,美酒聊共挥”“我醉君复乐,陶然共忘机”,酣醉于一种无拘无束,飘逸自由的风味中,任尔东西南北风,将尘世的尔虞我诈泡在酒坛里一扫而空。

这和古希腊神话中的酒神精神颇为相似。李太白和酒神狄奥尼索斯都是少年精神的代表,他们身上永远闪着人类童年时期的天真浪漫和洒脱,借着酒的烈与甘,乐观不羁地回归自己的精神家园。不同的是,酒神是神,饮酒作乐再无怅惘;而酒仙是人,终要受世间羁绊,酒入愁肠化为传世诗篇。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

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

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在宣州谢朓楼上,李白终于醒来一回。昨日之日是无数个弃他而去之日,那些逝去之日无可挽留,而所要面对的仍是无数不知来者的今日。这两句感慨读起来与五柳先生那句“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有相同的韵味。人无法阻止水的流淌,抽刀断水总是徒劳。也许在这一点上李煜更加聪明,他将满怀愁绪投向东流的一江春水,没有举杯消愁也没有抽刀断水,但最终难逃厄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