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坚很长时间里都招揽机构和人口搬迁到新的首都来。他是宗教的慷慨资助者,把黄金地段留给京师佛道寺观:南北大街的东面有整整一个坊都是大兴善寺。而它的对面是道教的玄都观。杨坚鼓励人们出资建造佛寺和道观,对那些资助建造的建筑商赐御制的牌匾。二十年以后,整座城市里有一百多座佛寺和道观。
除了宗教设施外,杨坚命令皇亲国戚、大小臣工带头,把府邸搬到新城来。
消灭了南陈后,杨坚将南方的精英共十几万人迁到了新都城之中。但新的都城占地数十平方公里,实在太大了,直到隋朝灭亡的时候:新长安城的大部分地区依然荒无人烟,所建工程尚未竣工。
尽管如此,杨坚在新家里的感觉异常良好。杨坚年幼的时候曾被北周王朝封为大兴郡公,所以用封地的名字命名新都城为大兴城。
大兴,大大的兴旺,很对一个崭新的王朝的胃口。
名家回眸
梁启超说:杨坚冲刺皇位的道路,并非全部是从阴谋走向诡计,从杀戮走向杀戮的简单重复,他的的确确作出了许多成绩。不过,这还要归功于荒唐皇帝宇文赟把国家治理得太差,留给杨坚一个很差的参照物。杨坚只要作出一点小小的成绩,相比较之下,就成了“丰功伟绩”。
励精图治,锐意改革
北周建德六年(577年),周武帝灭掉北齐,统一了中国北方。但周武帝未及收拾残局,第二年就因病去世了。继位的周宣帝荒淫残暴,实施严刑酷法,强征劳役大兴土木,滥杀宗室与大臣,使社会各种矛盾严重激化。所以,隋文帝杨坚成功地取代北周,建立隋朝以后,面临的是一个矛盾重重、百废待兴的局面。
他即位以后,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诸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首先是改革官制。北周的官制有复古的倾向,模仿《周礼》设置六官。开皇元年(581年)二月,少内史崔仲方向隋文帝建议废除周六官,恢复汉魏旧制,被隋文帝采纳。中央设置三师、三公及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五省。
三师无具体职责,不置官府,没有属官,只授予德高望重的大臣,有时与皇帝论学聊天而已。三公设置官府,配备僚属,地位很高,也可以参议国家大事,但因规定“无其人则阙”,所以实际上也是形同虚设。秘书省是专业性较强的学术、事务机关,内侍省由宦官组成。因此,中央最高政权机关是尚书、门下、内史三省。三省各有分工,互相牵制。内史省是决策机关,长官是内史监和内史令,各一人;门下省是审议机关,长官是纳言二人;尚书省是执行机关,事无不总,长官是尚书令及左、右仆射各一人。三省长官共为宰相。由于宰相人数众多,加之各有分工,互相牵制,它起到了两个方面作用,一方面决策过程趋向科学化,而且达到了集思广益之目的;另一方面,相权一分为三,便于皇帝控制,避免了宰相的专权,防止了宰相篡权之事在隋朝重演,使皇权得到了加强。尚书省下分设吏、礼、兵、都官、度支、工等六部。开皇三年(583年),又改都官为刑部,度支为民部。各部设尚书一人,总管部务。六部尚书与尚书令及左、右仆射共称为八座。吏部负责官吏的选拔、考核、迁转等;礼部负责朝仪、祭祀、礼宾;兵部负责军政;刑部负责司法;民部负责户籍财政;工部掌管营建工程。
五省之外,又有负责监察百官的御史台,长官是御史大夫;掌管天下水利、渡口、船桥的都水台,长官是都水使者;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国子、将作等十一寺,分管各项事务,国子寺的长官是国子祭酒,将作寺的长官是将作大匠,其他九寺的长官为卿。又置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候、左右领、左右监门、左右领军等十二府,各设大将军一人,分领内外军宿卫。
以上各部门及其职称并非隋代首创,例如三省六部,在隋朝以前就已出现,但职权界限和名称都不大稳定,隋文帝是把三省六部作为一种体制加以确立,并且奠定了唐、宋官制的基础,而六部制,则一直沿袭到清末。
其次是简化地方行政。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两级制,但从东汉开始,地方行政形成了州、郡、县三级政权,到南北朝后期,州郡数目特别多,例如北周末年,有二百一十一个州,五百零八个郡,县的数目就更多了。机构重叠、官员数量庞大的结果是办事效率差,人民的负担也重。开皇三年,河南道兵部尚书杨尚希针对这一情况,向隋文帝上表说:“如今郡县的数目比古时候多出好几倍,有的地方方圆不到百里,数县并置,还有的两个郡管辖的民户加在一起尚不足一千。民少官多,就像十只羊有九个牧人一样。官僚人众使支出日益增多,吏卒倍增使租调年年减少。良才本来就很稀少,郡县所需数万官员到哪里去寻觅?
所以应该存要去闲,并小为大,这样既可节省国家的财政支出,又可优化地方官员。”太子少保苏威也建议废郡。于是这一年的十二月,隋文帝正式下令废除郡一级行政,五百多个郡被撤销,同时还裁撤了一批小州小县。这样,变六百余年的州郡县三级制为州县二级制,减少了很多官吏,提高了办事效率,也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同时也便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第三是改革官吏的选拔、任用制度。隋文帝尽管没有明确废除九品中正制,但这一制度已名存实亡。取而代之的是开皇七年(587年)正月,下令诸州每年举荐三名贡士。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又下诏令五品以上京官以及各州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文帝选拔官吏方法的改革,为科举制的产生奠定了基础。但在当时,依魏晋以来之遗风,据门第高低选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一旦发现,隋文帝即予以惩治。如代理吏部尚书卢恺在选用官吏时,讲求门第而不按照才能,竟被隋文帝撤职查办。
在地方中下级官员的任用方面,隋文帝还废除了州郡辟举制。自汉朝以来,州、郡、县的长官是由中央政府任命,另外,地方长官的几个主要副手也由中央政府委派,其他的僚佐则全由地方官在本地任意选用,所以,地方政权多被当地的大姓豪强所把持。隋文帝将地方官自辟僚佐的权力收归中央,较高的官员由吏部尚书负责选用,下级官员由吏部侍郎负责选用,凡九品以上地方官一律由中央实行任免。开皇五年(585年)二月,隋文帝做出规定,各州刺史及长史、司马每年岁末朝集京师,由吏部对其政绩进行考核,予以黜陟。以后又规定,刺史、县令三年一迁,佐官四年一迁,不得连任,而且仕人不得在本地做官,以防枉法徇私。
第四是减轻刑罚,制定《开皇律》。开皇元年,隋文帝夺取政权以后,命令尚书左仆射高颎、上柱国郑译、杨素,大理少卿常明,刑部侍郎韩浚,比部侍郎李谔,兼考功侍郎柳雄亮,率更令裴政等人全面系统地修订法律。裴政熟习历朝典故,当时参加修订法律的十余人中,凡有疑难问题都向他请教,高下取舍也多由他裁决。所以,裴政在修律的十余人中地位虽不算高,其实是核心人物。十月十二日,新律修成,颁布实行。新律的基本精神是“以轻代重,化死为生”,废除了前代枭首、轘裂、孥戮、鞭刑、宫刑等酷法和谋叛罪以下的收族之罪。隋文帝在颁布新律的同时还规定,百姓如有冤屈者,可以逐级上诉,若上诉至尚书省仍不予受理,可诣阙敲响登闻鼓,直接向皇帝申诉。对死刑尤为慎重,后来做出规定,诸州所判死罪,不得立即执行,须移送大理寺复核,然后上报刑部批准。
执行死刑时,需上奏三次,方可行刑,以防止冤案发生。
开皇三年年末,隋文帝阅览刑部上奏,发现当年定罪的案件数目达一万,认为这是法律过于严密所致。于是命令苏威和秘书监牛弘等人对刑律加以改定,除去死罪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四条,徒罪、杖罪等千余条,删繁就简,定留五百条,编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十二篇,这就是隋《开皇律》的定本。《开皇律》被史家誉为“刑网简要,疏而不失”,对后世影响很大,着名的《唐律》就是在《开皇律》的基础上修订的。所以《开皇律》尽管早已失传,但它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第五是改革府兵制。由于府兵连同家属都入军籍,可以不交纳租税,于是有些人为逃避赋税就冒充府兵家属挤入军籍。针对这种情况,开皇十年(590年)五月,隋文帝发布诏书说:“魏朝末年,因天下大乱,战争不断,军人南征北战,无固定居处,没有土地房产,像流民一样,实在是值得同情。从今以后,军人户籍一律属所在州县,享受与当地百姓一样分配土地的待遇。”隋文帝对府兵制的这一改革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扩大了兵源,府兵不再局限于原来只有军籍的人。另外,将府兵制与均田制密切结合起来,实现了兵农合一,既有利于发展生产,又扩大了政府的赋税来源。一般认为,府兵制的发展划分为前后两期,前期为鲜卑兵制,为大体兵农分离制,为特殊贵族制;后期为华夏兵制,为大体兵农合一制,为比较平民制。而前后期的分界线则是隋文帝对府兵制的改革。
第六是调整赋役。开皇三年,下令将成丁年龄由十八岁提高到二十一岁,每人每年服役天数由三十天减为二十天,调绢由一匹减为二丈。北周实行盐酒专卖,盐池、盐井禁止民间开采,酒也是由官方经营,隋这时也罢去盐、酒专卖,深得民众拥护。开皇十年六月,隋文帝又令五十岁以上丁可用交纳绢布等实物的方法代替服役。
对赋役的上述调整,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从整体上缩短了农民服役的时间,可以使农民将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农业生产上去,对隋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特别是“免役收庸”制的出现,虽然还只是局限于五十岁以上的人,但可以模糊地看出由劳役地租向实物地租的转变,为唐初“输庸代役”制的出现开了先河。
第七是整理户籍。南北朝以来,户籍十分混乱,为逃避繁重的赋役,有的整家整户地逃亡脱籍。例如原北齐地区,被称为“避役惰游者”竟占当地人口的十分之六七;有的谎报年龄,诈老诈小;有的一个宗族或乡党聚集在一起,只报一个户口,即所谓“百室合户,千丁共籍”。上述遗风至隋初尚存,严重影响政府的财政收入。为改变这一现象,隋文帝在减轻赋役的同时,大力整顿户籍。开皇初年,全国人口不满四百万户,到隋文帝末年,全国人口达到八百多万户,翻了一番多,这样赋税收入也就增加了,增强了国力。
第八是设置义仓。开皇五年五月,民部尚书长孙平见天下州县多遭水旱之灾,百姓饥馑,于是上书曰:“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古时候,耕作三年可余下一年的积蓄,九年就可储备三年的粮食。虽遇水旱之灾,而民无菜色,这就是由于劝导有方,事先有充足的储备的原因。去年关内大旱,庄稼歉收,陛下运来关东地区的粮食,并开发仓廪,赈济百姓,才使饥民渡过难关,这充分显示了陛下的仁政。但治理国家,不能临渴而掘井,需未雨而绸缪。请下令诸州刺史、县令,功课农桑,做好粮食储藏工作。”隋文帝采纳了长孙平的建议,命令诸州百姓在每年秋天根据贫富状况上交数量不等的粟麦,储于村社,名为义仓,又称社仓。若遇灾年,当社有因饥馑不能存活者,即以义仓之谷赈给。自此以后,各州都积蓄了大量粮食。开皇五年以后,关中地区连年大旱,而关东地区遭遇大水,到处都是饥民,隋文帝派苏威等人分道开仓赈灾,使贫下之民深受其惠。
第九是统一货币和度量衡。北朝后期,币制十分混乱,官方发行的钱币就有四种之多,民间私铸之钱,品类更加繁杂。开皇元年,隋文帝下令铸造五铢重的铜钱,名曰五铢钱,一千枚五铢钱重四斤二两。在四面诸关各置样钱百枚,从关外来的商旅行人所带钱币都需经过勘验,与样钱不同者,一律没收,熔化为铜。
新钱铸成后,虽然明令旧钱一律禁止使用,但北周的五行大布钱、永通万国钱和北齐的常平钱等由于百姓习用已久,在民间贸易中仍然流行,私铸钱币事件亦时有发生。开皇四年,隋文帝下诏,若旧钱再不能禁止,或再发生私铸事件,罚当县县令半年俸禄。开皇五年正月,隋文帝又下诏严禁。从此以后,货币始归统一。隋文帝又规定以古尺一尺二寸为一尺,以古斗三升为一升,以古称三斤为一斤,通行全国。货币及度量衡的统一,方便了民间贸易往来,促进了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
第十是提倡朴实文风。东晋、南朝以来,文风趋向奢华,流行骈体文,讲究对仗和平仄,辞藻华丽、工整,读起来朗朗上口,但思想空洞,缺乏实际内容。
这种文风,也浸染北方文坛。隋文帝十分厌恶这种浮华的文风,曾下诏令,天下公私文件信函不许使用骈体,而用写实的散文。治书侍御史李谔是隋朝朴实文风的积极倡导者,向隋文帝上奏说:“曹操父子三人崇尚词藻,作文不注重内容,好雕虫之小技,上行下效,遂成风俗。齐、梁两朝其弊最甚,朝野文士为一韵而争奇,为一字而争巧,连篇累牍,竟无一句实词,积案盈箱,唯写风云之状,世俗以此为高,朝廷据此选士。既可名利双收,士子趋之若鹜,文风愈加浮华。
将宿儒视为古拙,推文词之士为君子。因此,公文日益繁琐,行政愈加混乱。今朝廷虽有诏书,文禁浮华,但外州远县弊风仍盛,轻薄为文之人选充吏职,仁孝敦厚之士不加收用,这都是因为刺史、县令不遵风教之故,请治刺史、县令之罪。”李谔的奏文被隋文帝颁示天下。开皇四年(584年)九月,泗州刺史司马幼之因文表华艳被御史台治罪。由于隋文帝的大力提倡和强制推行,六朝靡丽的文风略有扭转。
隋文帝在开皇年间所进行的改革大致就是上述十项,旧时史家在评价隋文帝时曾说:隋文帝躬节俭,平徭赋,仓廪实,法令行,君子咸乐其生,百姓各安其业,没有以强凌弱、以众欺寡之事,人口众多,百物丰富,朝野欢娱。二十年的时间里,天下安定,一片升平气象。所以历史上将隋文帝的统治称为“开皇之治”。史家所言虽不免夸张,但也有一定的事实根据。隋文帝统治的二十多年间,人口由不足四百万户增至八百多万户,各大粮仓储积的粮食多者一千多万石,少者数百万石,各地义仓的粮食也都堆得满满的,京师长安及并州(今山西太原)府库里的布帛各有数千万匹、段,到隋文帝末年时,全国的粮食、布帛储备可供五六十年之用。国库如此充裕,是魏、晋以来几百年没有过的,几乎达到了盛唐的水平。
名家回眸
吉同钧说:唐朝“开元盛世”的出现,是在建国一百多年以后,而隋朝仅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隋朝经济发展、社会强盛的原因虽有多种因素,但隋文帝励精图治、锐意改革之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