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蛋与红糖同食会引起中毒,导致身体严重不适。2003年4月,友人张某本有眩晕疾患,午膳用凉拌皮蛋与红糖玉米粥同食,下午出现高血压症状,不知是巧合还是食物禁忌引发,特此存疑以记之,供大家参考。引发高血压仅见过此一例,但是红糖粥和皮蛋同食引起口臭,却是见了不下10例,应引起大家关注。
羊肉
羊肉若与竹笋同食,据古籍记载会引起中毒。
羊肉不宜与南瓜同食:见“南瓜”条下。
羊肉与梨不适合同食,因为梨子性寒,羊肉性温,梨子中的消化酶会影响羊肉中的酵素分解,妨碍消化并会出现消化不良的现象,如腹痛、腹胀。
羊肉不宜与赤小豆同食:赤小豆能利水消肿,解热毒,而羊肉温补,二者性能不符。
羊肉不宜与猪肉一起烹调:因羊肉有膻味,产生怪味,也不宜同吃。《金匮要略·禽兽鱼虫禁忌》载:“猪肉共羊肝和食之,令人心闷。”《饮膳正要》说:“羊肝不可与猪肉同食。”按陶弘景的说法,食之“伤人心”。
吃羊肝、羊肉时不宜饮茶:羊肉、羊肝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茶叶中含有鞣质,鞣酸可与蛋白质结合,生成具有收敛作用的鞣酸蛋白,使肠蠕动减慢,形成便秘,还可使有毒物质不易排泄。
吃羊肉不宜搭配酱和醋。《本草会编》云:“同荞面豆酱食,发痼疾。同醋食,伤人心。”《本草纲目》记载:“羊肉同豆酱食发痼疾。”
民间有“羊不吃酱”的说法,即一般烹调羊肉不用酱,也不用醋。
一般也很少有人知道羊肉不宜与生鱼片、乳酪同食,《饮膳正要》
云:“羊肉不可与鱼鲙酪同食。”因为羊肉属于温性食品,而鱼鲙多用姜蒜等配料,加重其温热之性。二者所含的营养成分也会产生复杂的反应,故一般不同时食用。而乳酪是乳酸发酵或加酶使之凝固并除去乳清而制成的食品,其性寒,含有酶,而羊肉大热,二者可能产生不良反应,故不宜同食。
鸡肉
鸡肉本来具有补虚作用,若与芹菜同食,却会损伤元气。
烹制鸡肉时不要放大蒜。《金匮要略·禽兽鱼虫禁忌》记载:“鸡不可共葫蒜食之,滞气。”葫蒜即胡蒜,也就是大蒜,烹调鸡肉一般是不加大蒜的,两者味道不一。所谓滞气,就是气机不利导致胸满腹胀。
鸡肉与芥末同食会伤元气。芥末性热,刺激皮肤、黏膜,扩张毛细血管,大量食用后可使心率下降,心容量减少,鸡肉温补,二者合用,对健康不利。
鸡肉与生葱同食会导致痔疮。
鸡肉不宜与李子同食:李子酸涩,不利于鸡肉的鲜味发挥。
鸡肉与核桃肉同食易致腹泻。
鸡肉与荞麦面同食易致消化不良。
鸡肉不宜与狗肝、狗肾、兔肉、獭肉、糯米同食。陶弘景说:“鸡肉不可合葫蒜芥李食,不可合犬肝、犬肾食,并令人泄痢。同兔食成痢,同鱼汁食成心瘕,同鲤鱼食成痈疖,同獭肉食成遁尸,同生葱食成虫痔,同糯米食生蛔虫。”同食后会致泄泻。
狗肉
吃狗肉的时候如果吃太多葱不好。因为葱辛温发散,通阳利窍,而狗肉性温热,二者同食,容易助火,易导致鼻出血等症。
狗肉也不宜与大蒜同食。《本草纲目》载:“同蒜食,损人。”参见“大蒜”条下。
狗肉也最好不与菱角同食。狗肉大热,而菱角性寒,二者食性不符,故不能同食。
食狗肉不宜饮茶:茶叶中的鞣质较多,狗肉中的蛋白质与鞣酸结合,产生一种鞣酸蛋白质,具有收敛作用,使肠蠕动减弱,容易导致便秘,使有毒物质被人体吸收,有损健康。
鲤鱼、狗肉同食,可能会产生复杂的生化反应,故张仲景说:“鲤鱼不可合犬肉食之。”
狗肉与绿豆同食会导致腹胀,可以用空心菜解。
鸭肉
鸭肉与大蒜、木耳同食会导致身体不适。
鸭肉不宜与甲鱼同食:甲鱼性冷,发水病,而鸭肉也属凉性,同食易致水肿腹泻。特别是胃肠功能不好的人,还有平时阳虚水肿怕冷之人,最要忌讳。如果分开吃,则问题不大。
鸭蛋
鸭蛋不宜与甲鱼同食:《金匮要略·禽兽鱼虫禁忌》记载:“鸭卵不可合鳖鱼食之。”
鸭蛋与桑葚同食会引起胃痛。每年端午节前后几乎都有吃了鸭蛋和桑葚引发胃疼来看病的病人,特别是吃了咸鸭蛋疼得更厉害。
猪肉
猪肉最好不与香菜同食。《饮膳正要》载:“猪肉不可与芫荽同食,烂人肠。”香菜可祛腥膻气味,然与猪肉同食,既耗气,又失去补性,对于身体无益。当然“烂肠者”姑且认为是《饮膳正要》的作者为了提醒读者而用的“猜想”吧。
猪肉不适合与梅子同食:因梅子酸涩,影响猪肉的消化,不宜同食。《金匮要略·禽兽鱼虫禁忌》记载:“猪脂不可合梅子食之。”
猪肉不宜与荞麦、葵、白花菜、胡荽、牛肉、羊肝、鸡蛋、鲫鱼、豆黄、龟、鳖同食。李时珍云:“合荞麦食,落毛发,患风病;合葵菜食,少气;合白花菜、吴茱萸食,发痔疾;合胡荽食,烂人脐;合牛肉食,生虫;合羊肝、鸡子、鲫鱼、豆黄食,滞气;合龟鳖肉食,伤人。”以上这些食品同食后对身体有害。
猪肉不宜与牛肉同食:见“牛肉”条下。
猪肉千万不要与驴马肉同食:《金匮要略·禽兽鱼虫禁忌》记载:
“驴马肉合猪肉食之,成霍乱。”即可能出现吐泻。
猪肉和虾同食有害,虾助火伤阴,与猪肉同食有损健康。《饮膳正要》记载:“虾不可与猪肉同食,损精。”
猪肉不适合与田螺一起吃。猪肉酸冷滋腻,田螺大寒,二者同属寒性,容易伤脾胃,故不宜同食。
食猪肉不宜饮茶:茶叶有收敛特点,若同食,会导致便秘和消化不良。
猪肝
猪肝与西红柿、辣椒、豆芽、花菜同食会大大损失营养。这是因为猪肝中的铁铜离子元素丰富,而辣椒、西红柿、花菜富含维生素C,在酸性环境中容易破坏,能使维生素C氧化为脱氢维生素C而失去原来的功能。
医书记载猪肝不可合鹌鹑同食,李时珍云:“合鹌鹑食,生面皯。”
面皯即面黑,即产生色素沉着。
猪肝不可合鲤鱼同食:鲤鱼能益气健脾清热解毒,利水消肿,通乳,而猪肝与鲤鱼性能不合。李时珍云:“合鲤鱼肠鱼子食,伤人神。”
鹅肉
鹅肉与柿子同食容易产生严重不适。可用绿豆解救。
鹅肉与梨子同食容易伤肾脏。
鹅肉与鸡蛋经常同食易伤元气。湖北名医张梦侬老先生有治癌症让病人喝热白鹅血的经验,平时我们也经常对病人推荐这个方法。荆州王某家境殷实,每次杀鹅取血,鹅肉反弃去不食,送给邻居下酒。
邻居赵某,在夜场里唱歌,每天要赶几个场子,所以经常吃煮鸡蛋来充饥和维持体力,连续几天免费享受了鹅肉的美味,晚上吃了鸡蛋以后,嗓子疼而哑,唱歌也没有了底气,来门诊看嗓子时,我们告诉其两食相忌,从此赵某再也不敢在吃鸡蛋时吃鹅肉了。鹅肉属于发物(第一章徐达的故事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再加上鸡蛋在这里充当了类似“催化剂”的作用,所以鹅肉的“发性”增强了。可见,元气未见伤,“底气”却不强。
5.水产品“混搭”而不“胡搭”
水产类食物有动物和植物之分,动物类包括鱼类和贝壳类。植物类如藕等不在此处介绍。
水产类食物具有益气养血,健脾补肾以及利水消肿之功。适应于体质虚弱,身体羸瘦,疲乏无力,饮食减少等。鱼类多具有补而不滞的特点,而贝壳类食物则稍壅滞。
在食用禁忌方面,由于此类食品多属发物,食用后常会引发宿疾,诸如患有疮疖痈肿、皮肤病者不要食用。
甲鱼
甲鱼与苋菜同食可出现呕吐、腹痛、肝脾肿大等病症。《金匮要略》记载:“龟鳖肉不可合苋菜食之。”清代吴谦说:“龟鳖皆与苋菜相反,若合食,必成鳖瘕。”鳖瘕,相当于现代所说的肝脾肿大。
甲鱼不宜与橘子同食:橘子含果酸较多,与含蛋白质较多的甲鱼同食,其果酸可与蛋白质凝固,影响蛋白质吸收。
甲鱼不宜与鸡蛋、鸭蛋同食。《金匮要略·禽兽鱼虫禁忌》:“其肉不得合鸡鸭子食之。”食用会发冷气,体质虚寒者尤不宜食。
甲鱼不宜与猪肉、兔肉、鸭肉、芥末同食。孙思邈指出:“不可合猪兔鸭肉食,损人。不可合芥子食,生恶疮。”
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