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旅游小刘美国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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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二周(1)

华人姑娘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同事说,要搞定国内来的姑娘,最好的办法是带她去海边,趁她被美景吓傻,把生米做成熟饭!

他反复强调,趁热打铁,下手要坚决。我还问呢,你们美国人骗姑娘,那还不跟玩似的。

这你就不懂了,他说,僧多粥少,热乎劲一过,人就冷静了。人一冷静,发觉美国其实很无聊,看你的眼光也是婚后的了,再想上手怕就难了!

纯属经验之谈。一般来说,白人还是极少找华裔。说华人姑娘受欢迎,是相对华人男性而言的。在公司嫁给白人的,有是有,但极少,大多数还是族内消化。华人男子娶了白人女孩,那是奇迹,必遭围观。

哦,对了,有段恋情,在公司流传甚广,不妨说一下。

我们有个华人女同事,是博士,高级工程师,这都没什么,要命的是她身材特好,外号冰冰。在国内就早有耳闻,说她是美国总部的不安定因素,差点导致几大创始人反目成仇。等我见到她,已不再年轻,但风韵犹存。她坐在位子上,抬起头来,冲我淡淡一笑,一张白白的脸蛋,一对大大的眼睛。后来开会,她站到白板前面讲服务器新架构。没了遮拦,她的身材才使我大吃一惊!平心而论,她的面容还不如我暗恋的那个,但那手势,那身段,那匀称的美,真不是一般美人可比。她的声音虽然悦耳,却隐约含着一股霸气,知道自己很美并习惯了这种美的人才会这样。

据说,当年华人工程师正争得头破血流,传来了她嫁人的噩耗。而且还是闪婚,从相恋到结婚不足一个星期!更匪夷所思的是,她嫁给了一个墨西哥魔术师!说是开车去兜风,路过一个小镇,看到魔术表演,立刻被俘获了。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嫁给了一个流浪艺人!这下激起了民愤,大家团结起来,参加完她的婚礼之后,约了一支墨西哥足球队,故意找茬儿干了一架,打完还喝得烂醉。

唯一的好处是,公司空前团结,不到万不得已不招墨西哥人。

后来找了个聚餐的机会,我开玩笑问她,你怎么这么狠心,当初是怎么想的?她说,被他们追得太紧啦,产生了逆反心理,想找个有意思的人,找个不一样的人,结果后悔也来不及了,生了三个孩子,呵呵。美国这点好,爱嫁谁嫁谁,不用经过七大姑八大姨的层层审核。

“华人姑娘受欢迎”,这句话所蕴含的悲催的群众基础是:硅谷聚集着无数嗷嗷待哺的华人男性工程师。

不管多难看的女的,过来就是宝。刚下飞机,就被抢着带去看海,从此再也不住宿舍。

他们说,这叫羊入狼群。我觉得是把一颗糖扔向了太平洋。这可不是开玩笑。我们部门凡是来过美国的姑娘,最终都晋升为嫂子。那些没有晋升的,不是结了婚,就是同性恋——对了,有个不雅笑话:美国开发的炮弹,全部被中国QA吸收了!

非常不幸。这次过来三个女的,其中两个结了婚,另一个是杨芳——此芳非彼芳,我的芳去了西雅图。

两个已婚的,一个叫周葵,一个叫李甜。

我是这么想的。大家都已婚,反而没了负担,在不影响双方家庭的前提下,在伟大的美国留下一段娇艳的回忆,对你我的人生都是一种丰富,对吧?

可自从到了美国,我就没见过周葵。她消失在了加州阳光下。当年我们一起进公司,相约一起午餐,我总能多吃几碗。一晃快五年,上海的阴霾侵蚀了她的容颜。每次打水路过她,我都激励自己:趁着年轻,有什么事儿赶紧去做!

来美国之前,我还特意找周葵,说一起看海去。她说,好啊!谁知她早到了两天!我知道有一个美国同事也在暗恋她,莫非,看海?不敢想!周葵对外宣称,去胡燕家住了。直到我离开美国,才等到她的消息:杰文,帮我带个Kindle回去吧。等Kindle通过第三者传递到我手中,早已没了体温。

每天中午路过女生宿舍,望着那被阳光擦亮的窗沿,我不由得发问:谁来一起午餐?

李甜也不跟我们一起午餐。她和我们宿舍的周鑫,都来自西安分公司,被人唤作“西安富婆”。妙龄少妇被叫富婆,是好事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每天中午看到她撑着一把遮阳伞,在其他宿舍男生的簇拥下,太后出宫般去吃饭。

我常骑车尾随,怎奈竞争对手太多,不敢提看海的事儿。后来李甜挣脱束缚,非要跟我一起去黄石公园,才在彼此的生命中留下一段珍贵的回忆——这是后话。

我也留意其他女人。

我指的是,那些已经拿了绿卡,在这边带孩子,顺便工作的女同事。她们一般上午十点到公司,吃完中饭回来是下午两点,到四点半左右就挎包离去。欣赏她们,你得抓紧时间,否则留给你的,只有办公桌上的余香。

有她们在办公室,明显热闹多了,常听到以下感叹:

“哇,你们家老三长牙啦!”

“瞧瞧,我种的菜,碧绿吧?”

“太刺激了!昨晚去K了一首歌!”

有位女同事,有回开会老走神,望着窗外的阳光发呆,说话前言不搭后语的。实在听不下去,我打断她,怎么了今天?

她突然站起来,神秘兮兮地把门窗全关好,一转身,双手握拳说:我就要生孩子啦!一帮女的欢呼起来,像是欢庆第一颗卫星成功上天。也难怪,都是博士,一毕业生孩子就是非常非常的晚婚晚育,何况拖到现在?

公司生活

娱乐基本靠手。晾起的内裤,带着股淡淡的忧伤。

每天九点半起床,刷牙洗脸出门去。建中给我配了一辆自行车。到公司不用刷卡,去餐厅吃水果和点心。赶到座位打开电脑,新闻还没看完,就有人叫你吃中饭。

按原路返回宿舍。

建民切菜,周鑫掌勺,听胜哥讲国家大事,等建伟进门便开席(他主要负责夜宵工作)。把碗洗掉,上床午睡——说到午睡,外国同事很不理解,中国人怎么白天睡大觉?大白天的,正是日上中天的时候,十几亿中国人在同一时间进入了梦乡。多耽误事儿啊,还有脸说自己勤劳呢!

睡到下午两三点,回公司等中国同事上班。

其间,我去找建中和凯子抽烟。因为要交重税,美国的烟特别贵,最便宜的是中华,也要将近7美元。烟鬼们都从祖国带烟,公司没有一个不是烟贩子。由于不准室内吸烟,吸烟区在离建筑25英尺以外的地方。站在阳光下抽烟,让我们觉得,美国的烟就是白。有时小松鼠会过来要烟,建中一跺脚,它蹿到树上去了。我们追了过去,仰望那被大树枝撑起的蓝天。

抽烟回来,已经到了六点,晚餐时间。

一边骂晚餐是垃圾,一边把垃圾吃完。胡乱跟中国同事开一下会,办公室已经走光了,只剩下墨西哥的清洁工,拿着“嗡嗡嗡”的吸尘器,宣告一天的结束。

我在公司待到很晚,一般十一二点才回去。不是因为忙,而是因为要跟老婆孩子聊天,公司网速快。在上海,我养成了临走之前巡视办公室的习惯。在美国也不例外。每晚我都能碰到胜哥,他头戴耳机,一头枯黄的乱发,在神秘灯光笼罩之下。

胜哥,我走过去说,忙呢?

忙啥呀,他咧嘴一笑,混呗!

胜哥一皱眉,我知趣走开,估计有什么大事在祖国悄然发生。

深夜骑车回去,经常轧到松鼠,刚开始有点怕,后来盼着遇到打劫的。与其无聊,还不如有故事发生。胜哥说过,无论是否真的死去,你都在这永久性的茫茫黑夜里,走投无路,束手待毙。

推门进屋,看到每人抱着一台笔记本。建民在网上购物,建伟在看《非诚勿扰》,周鑫和祖国的老婆在视频聊天。

我过去就把建伟的本子合上,问,泼父!今天泼了吗?

建伟立刻起身,就等你了,开泼!

为了显示肱二头肌,建伟经常身穿印有“清华”字样的短袖T恤,把滚烫的油泼到面条上,顷刻升起一股浓香,把大家的胃口全部泼醒。于是,放下手中的工作,宿舍里响起贪婪的吮吸面条的声音。我吃得瘫倒在沙发里,钩着一只空碗,嘴角还留有一抹老干妈。

我的妈呀!我说,这顿给泼的。

太饱了,在床上难产般翻滚。我支着身子,女人般抱怨:建伟,你看看,都是你害的!

又撑啦?建伟含羞一笑。

凌晨两三点,勉强入睡。

每周四,公司提供免费午餐。这时你就看出来了,什么叫“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白人、印度人、华人、黑人都是分开坐的。每周五下午,有个Happy Time,是免费喝酒的时间。说是听领导讲话,其实是找凯子喝酒。喝得我满脸通红,趴在那儿直叫唤。

建中老劝我,免费也不能这么喝啊!

哎哟,我说,胃病又犯了,你摸摸?

行了!建中说,这叫民族劣根性,懂不?

旧金山

周六,建中要开车送我去旧金山,被我拒绝了。朝圣的路上,只容得下一个人。他给我配了头盔、自行车和手机,叮嘱我,有事打电话。

担心******局势到凌晨三点,接近中午才起床,骑车去赶火车。

美国的公交系统接近报废,一天没几趟,据说正在讨论取消火车。月台上没几个人,一点都不着急,都在沐浴阳光。

怕坐错方向,找个人问问吧。长椅上坐着位大哥,我不太分得清墨西哥人和印度人。一问是印度的,在旧金山读硕士,正从弟弟家返回学校。

我来自上海,他来自孟买,都是国际大都会。我夸他们的舞蹈和电影,他夸我们的金牌和制造。他父母去过北京上海,说中国发达,楼高。我没去过印度,问他大象和猴子是不是常去逛商场。我能感受到孟买人的骄傲,贡献了全印40%的税收,港口吞吐量占50%,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电影工业,等等。

跟美国比怎么样?我问。

他说,当然还是美国好,我喜欢小城镇。

火车迟迟不来。

我问他,印度是不是还有种姓制度,女人还要陪葬吗?他给我一堆解释,大意是穷山僻壤才有。他问,你们的房子是不是自己的?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接连发问,你们是不是不能生孩子,如果生了两个怎么办,强制人流吗?领导人不是选举产生的吗?为什么不能用Facebook和Google?

是这样,这些外交问题,轮不到我来回答。我的孩子有缺陷,我当然清楚,可别人当面指出来,还是难以接受。当我辩护的时候,发觉一个更严峻的问题:英文太吃亏,被人掐住了脖子,四肢乱蹬。他反过来抢救我,连说好多个I see,I see——你see什么呀阿三!

他跟我合拍大头照。头碰头说,在印度,You can do what you want to do。阳光刺眼,我不得不皱起眉头,显得忧心忡忡。

火车终于来了,我不想移民印度,更不想跟他上同一节车厢。

自行车可以带上火车,有专门锁车的地方。列车员在唠嗑,偶尔把麦克风扯过来,嬉皮笑脸地报一下站。

下车后,我在城里骑车闲逛。

旧金山像重庆。逛街是体力活。替那些车担着心,走U形或M形,下到坡底亲一下地面,冲上坡又嗷嗷乱叫。车都停在陡坡上,悬着,太容易溜车了,总担心没拉手刹,感觉你往车屁股上踢一脚,立刻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碰碰碰……

那么漂亮的房子,要是让我去住,该多难收拾啊,每天还得浇花。忽然明白什么叫“洋房”。所谓“洋房”,即洋人的房子,跟它的主子一样,要的是个性,宁死不同。满眼五颜六色的房子,没有一栋是相似的,仿佛在喊:老子宁可烧了,也不能跟你们一样!

祖国过去邮票上还有二十多种民居呢,如今全拆了重建,把你空投到一个小区,分不清是广东还是东北。

站在山顶十字路口,街道尽头是海洋。到处都是光影移动,回头一望色彩斑斓,温暖又伤感,像在回忆前世。这样的午后,总叫我想起那个她。

海风吹来,我点了一根烟。

去了唐人街、九曲花街和渔人码头。

据说是美国最大的唐人街。大多数人讲粤语。除了中英招牌的店铺,还有商会、祠堂和佛院。毛笔字写在白纸上,贴满三四层的门楼,看样子是晚清遗留下来的。直说了吧,没有丝毫的不敬啊——唐人街像鬼街。见过死人住的纸楼吧,每一层一排白脸小纸人,放在灵堂里准备烧往另一个世界,就那种风格。我有几次噩梦的背景,原来就是大火中的唐人街。可能是港台鬼片看多了,也可能是我把老祖宗的东西都丢光了,见到活的反而以为撞了鬼——后来在这里,我跟一个晚清移民的后代,有过一次触及灵魂的交谈。

九曲花街就不细说了,太鲜艳,累眼睛。

在渔人码头碰到很多怪人。裸男啊,吸血鬼啊,狼人啊,小头上刺花,大头上长草,鼻孔里挂耳环,有个家伙把鲜红的舌头扣在了脑门上。在老外的皮肤上,经常看到汉字,“忠”“忍”“爱”“兄弟”,还有主席头像,都是来自古老国度的图腾。我不太能理解大面积刺青。他们肯定没学过国画,不懂得什么叫留白,太满了,脱光了是条大花蟒。总之,在旧金山怎么打扮都正常,像我这种正经人反而不正常。

人哪,都不愿承认自己很普通。但我也真不觉得糟蹋自己的肉身就叫有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