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灵异阴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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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从没有觉得阳光是这么温暖,一直以来,我甚至是比较讨厌光的,家里的帘子时常是拉着的,阳光隔着帘子照进来,躺在摇椅上看看书听听音乐,感觉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可是这种直接照射时常会弄的你十分毛躁。

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的老爹不知道怎样了,回去没有?云爷呢,还在书店吗?这种回家的念头竟然有种一发不可收拾的感觉,待时间过了会儿,我取下了眼罩,面前的景象又打破了我的憧憬。

洞门外真的是“好热闹”。地上躺着七八具尸体,上身黑色紧身衣,下身迷彩裤子,我认得他们,而且我还亲自收拾了其中的一个,就是那些突袭的人,其中有一具还摆在最明显的位置,上身的紧身衣都不知哪里去了,阳光暴晒,身上的伤口崩开了,不断有苍蝇在上面进出,令人作呕,六七寸的口子,像是被刀剌的,可是我想了半天都想不出到底是什么武器,部落的人从来都是用石斧长矛的。

为什么这里会有这么多尸体,难道?我向前走了几步,抬起头一看,险些跌坐在地上,抬头正对的上方,是一棵大杨树,而大杨树的顶尖出,挑着一个人,披头散发,身无寸缕,面上身上全是油彩的纹路,阿俍!妈的,居然是老太婆!他不是在密道里指挥部落的人撤离吗!

没错,洞口的出处,就在阿俍洞穴的正下面,也不难想到这些人为什么会死在这里,他们就是从这里爬上去的,那么杀死他们的只有可能是阿俍的侍卫。

老太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到底还他妈活着吗!我猜那帮人可能走了,因为我在甬道里走了很久,他们要不就是也进了甬道,要不就是走了,不可能还留在这里。我揪着一根藤,快速的爬了上去。

我来到阿俍的洞穴,里面坍塌的地方已经被人刨开了,我走进去,阿俍的房屋里还是那样的,一张白色的床和一个白色的凳子,只不过被土埋过,没有原来那么干净,老太婆,你在这里待了二十二年,二十二年啊!为什么!为什么甬道里的人要叫我无大人?

我坐在了床上,就是每次我来找她她坐着的那个地方,床面还是那么光滑,我用手摸了摸床面,突然感觉上面有个地方凹凸不平,我起身过去,吹去了上面的土才看清楚,这是一个刻在床面上的字“逃”。

逃?呵呵呵,我已经没法分辨什么事真的什么是假的了,早在我下了火车时候报童就让我逃,这次我会信?还想玩儿我?这次该我玩儿了!

我荡着藤来到了我的洞穴下面,找了许久,终于找到了一个熟悉的物件,我的手表,我没有动它。

外面有很多尸体,部落的人希望天葬,这时候倒是如了愿,外面的尸体上各种鸟儿在啄食他们的身体,我没法来评判天葬的好坏,毕竟是生活的环境造就的,可是我这个时候及其需要的是一只鸟,一直可以载的动我手表的鸟,你们不是喜欢追踪吗?让你们追个痛快!

部落是不准捕食飞鸟的,所以他们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捕鸟方法来告诉我,每次我慢慢的潜去一具尸体前,上面的鸟总是很快发现了我,我试了很久都没有成功,在我就要放弃的时候,我终于看到了一只大鸟,别的我不认识,这只我却认识,乌鸦,不详的征兆。

为什么这么说,据说人在临死之前身上会发出一种特殊的味道,而乌鸦从来都是吃尸体的,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它们能很灵敏的闻到这种气味,所以小时候大人告诉我,谁家门前停了很多乌鸦的时候,那么家里就会有人出事儿,那时候我不信,老师说这是迷信,可这个时候我却觉得这是真的,。这只黑色的乌鸦是停在尸体旁的一块石头上的,并没有吃食,而是呆呆的站着,我甚至有种感觉,它是在盯着我,难道我要死?

管它呢,我觉得以它这个身板,带只手表足够了,我还像原来那样潜过去,伸手,抓住了它!为什么它不跑,我心里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一定有什么又要发生了。随后我用力的甩甩头,不,这是我自己的幻觉!

我抓着乌鸦来到崖底,把手表系在了上面,从头到尾,这只乌鸦一动不动,没有反抗过哪怕一下,眼睛一动不动盯着我,我甚至以为它死了,当我松手的时候,它用力的打着翅膀飞走了。

“怪鸟”我心想,这下够那帮人玩儿了,我要给吉布报仇,我要寻求真相。我去找他们难找,他们找我却容易的很,只要我还在寻求真相的路上,他们就一定还会出现,到时候谁死谁活全凭运气,这个时候我倒是可以玩儿玩儿你们。

共泽说,去河水,要从崖壁正对的方向走大概一天,然后向北走大概三天,于是我出发了。

我不得不说说我这一身奇特的装备,上衣内兜里装着打火机,名片和烟,左右两个兜里各揣着一颗手雷,而裤子的兜里,左右各放着一个弹夹,腰间别着一把白色左轮,身后背着一挺机枪,鞋子是一双军靴,这是从阿俍洞穴里面那人的身上扒下来的,还真巧,大小居然和我正合适,就是不知道这家伙有没有脚气,不过穿着这个走路确实比草鞋舒服多了。

我是在正午出发的,如果共泽说的没错,我就要向前走二十四个小时,那么后天的这个时候,我就该向北走了,部落没有表,所以判断时间都是看太阳的高度的,待了一个月,我也习惯了这种方法,记下了太阳的位置。

不得不说我在甬道里没有丢掉打火机是个正确的选择,这天黄昏的时候,我打到了一队野猪,你没有看错,是一队野猪不是一只,用的当然是枪,我还着实爽了一把,按着扳机一直不放,噗噗噗噗,我杀了野猪的一家,大大小小,大概有七八只……枪果然比长矛好用,只不过我这只菜鸟,几乎打空了一个弹夹,最后我想了想,还是装上另一个弹夹,对着周围一通乱扫,然后丢掉了机枪,毕竟这家伙太拉风了,恐怕我还没到河水就被山民举报了吧。

这一顿烤野猪一直吃到天黑,当太阳落山的时候,那种不详的预感又一次袭来,天空乌云慢慢的聚集,雨,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