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幻情我的男人是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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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红蕖清丽的杏眼紧盯着空中的那粒有名的仙物潋滟珠,眼睛瞬间变得幽深,嫣红的嘴唇微不可见地张了又合。他和胡粼打了好几百年的交道了,了解这位狐仙大人修为深不可测,武力值奇高,可是却爱惨了他的妻子。黄鼠狼研究的生子丹药,当真是胡粼梦寐以求的,值得他用一颗珍稀的潋滟珠来换。这样看来,他的交易应该是算数的。

想到这里,红蕖的声音有些暗哑:“好,我答应你!”这才是他心悦诚服的答应,而不是方才迫于这只万年老狐狸的超高武力口是心非的同意。

临离开,胡粼又转身看向红蕖,蹙眉道:“你,不准再看我的玫娘!”

红蕖:“……我有妻子了……。”

胡粼还是不放心,狠狠瞪了红蕖一眼,这才转身离开。在他的眼里,时间所有的女人比不上他的玫娘,因此他觉得一定得把所有对玫娘的觊觎都扼杀在摇篮里。

大概是天公作美,这几日都是艳阳高照,双石碑的麦田里很快就出现了挥动镰刀割麦的村民。

这日一大早,李老大带着张毅和胡粼,把做好的精细雕花家什用刨花裹上,小心翼翼地放在了板车上,给张豁嘴家送了过去。

张氏在做早饭,玫娘就把挂在东屋墙壁上的四把镰刀取了下来,拿了磨刀石,搬了个小凳子走到门外的小河边开始磨了起来。

她做活甚是细心,没过多久,就把四把镰刀的锋口磨得又快有利。

玫娘移了移凳子,脸朝东方,举高手中的镰刀,眯眼看着镰刀的刀锋,想着最后再检查一下。

正在这时候,她眼前的阳光好像被人遮住了,眼前一下子暗了下来。

玫娘正要说话,立在她眼前的白衣男子弯下腰来看着她:“姑娘,顺便帮我磨一下刀,好不好?”

这是一个极之好看的男人,玫娘只想到了一个形容词——夜空明月。

这个男人就像夜空的明月一样清冷皎洁,散发着泠泠的清辉……

玫娘心跳很快,她垂下眼帘不敢再看,接过男子递过来的弯刀,发现刀鞘黑黑的,似金非金,也不是皮质的,磨损严重的刀鞘上还刻着一枝含苞待放的桃花。

她抽出了弯刀,眯起眼睛看了看,发现真是该磨了,锋刃那里一点刃都没有了。

玫娘撩了点水洒在锋刃上,放在磨刀石上一下一下磨了起来。

玫娘很想抬头再看看这个男人,可是她实在不敢看,只怕自己再看一眼,就舍不得移开眼睛。

她的手有些发抖,却竭力去控制着,手臂都有些僵直了。

等玫娘把弯刀磨好预备递给那男子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身旁空荡荡的,只有一块被村民洗衣服时用作搓板的青石留在那里,方才那个明月般的男人不见影踪。

玫娘拿着弯刀,起身四处巡看了一遍,果真没有那个男人了。

这时候她家东隔墙的张大勇的老婆王爱枝端着一大木盆脏衣服走了过来。

玫娘忙问道:“爱芝婶,刚才你见没见到一个穿白衣服的挺好看的男人?”

王爱枝是一个五短身材的女人,素来爱说爱笑,她当即就取笑玫娘:“哎呦,我说玫娘,我一直在大门口摘川椒叶子,哪里看到什么好看男人?你该不是思嫁了吧?”

她在大青石前蹲了下来,拿出棉油皂和脏衣服,一边把衣服泡到河水中浸湿,一边望着玫娘挤了挤眼睛:“玫娘,我看你那小女婿可是够俊的,你可别吃着碗里看着锅里啊!人啊,得知足!你若是再三心二意,我可是要去告诉你家胡小哥的……。”

玫娘没想到自己单是问了她一句话,就得了这一长串回答,不由又好气又好笑,也不提那柄弯刀了,把弯刀和自己那几个镰刀放在一起,脱了鞋子卷起裤子,蹚水去对面摘了一大捧木耳菜——胡粼爱吃素,她预备中午和面给他做木耳菜素面。

摘完菜回来,玫娘还是没等到那个白衣美男,就带着那柄弯刀回家了。

她想着弯刀不值几个钱,就先放在东屋和东厢房之间的储物间里好了,待那男人找来了,她再把弯刀还给对方。

胡粼回到家,发现玫娘正在灶屋里和面。

他果真吃到了玫娘亲手擀的清清白白的木耳菜素汤面,觉得好吃极了,细长的狐狸眼瞟了取他的空碗去盛面的玫娘一眼,含笑道:“玫娘,今天的面很好吃!”

玫娘一听,很开心,秋水眼眯了起来:“真的?”

胡粼点了点头。

玫娘也不急着取碗了,笑着道:“那我晚上给你做苋菜酸汤面片!”

胡粼望着她的眼睛,又瞟了一旁瞪大眼睛看戏的泰山大人和大舅子一眼,向着玫娘眨了眨眼睛。

玫娘被他这么一弄,觉出了自己有些忘形了,脸有些红,转身离开了。

李老大哈哈大笑起来,对胡粼道:“胡小哥,等明年秋天玫娘满了十五岁,我就给你们办婚事!”

他指着胡粼居住的西厢房道:“你们住在西厢房怎么样?”

胡粼眼神闪了闪,道:“爹,这事情不急,待我和玫娘商量一下再说吧!”

李老大满脸的笑,笑得眼睛都看不到了——对于女婿愿意事事都和自家女儿商量,作为岳父,他还是很乐意的!

这日凌晨,天还灰蒙蒙的,胡粼就起来了。

他走到玫娘住的西屋,在窗子上轻轻敲了三下。

玫娘马上也醒了。

玫娘梳洗的时候,胡粼去灶屋烧了一大锅水凉了起来。待玫娘梳洗完毕,俩人一起去了小河对岸的菜园子去采薄荷叶做薄荷茶。

这时候天蒙蒙亮,空气清冷中带着麦秆被隔割时发出的清香,极是好闻。玫娘故意夸张地用力吸了几口,做出陶醉的表情。

胡粼侧脸看着她,心里暖暖的。他脱下自己的外衫,披在了玫娘单薄的肩上:“玫娘,早上还有些冷呢!”

玫娘垂下眼帘,把他的外衫穿在了自己身上——虽然是夏天,可是这大清早的,还真有些冷!

待李老大张氏他们起来,玫娘和胡粼已经把平板车拉了出来,把镰刀、草帽、捆麦子的绳子和盛着薄荷水的瓦罐全都准备好了。

除了张氏留在家里做饭看家之外,李老大率领着儿子、女婿和女儿雄赳赳气昂昂出发了。

割麦子的时候,胡粼把的那畦麦子紧挨着玫娘的那畦。他本不会割麦,就认真观察玫娘。

胡粼发现玫娘果真没有吹牛,割麦的速度堪称全家第一。她先割了两把麦子,把这两把麦子的麦穗对齐缠绕好,连在一起放在了地上,预备着用来捆麦子。

做完这些,她弯着腰,左手揽麦子,右手挥舞镰刀,割的飞快。待够一捆了,玫娘就把这些麦子码整齐,堆在方才做好的麦环上,用力一勒,捆在了一起。

对于玫娘这个技术,胡粼暗自称奇,很快便模仿着做了起来。

他的速度更快,很快就要超过玫娘了,为了保持与玫娘同步,胡粼干脆一人把了两畦麦子。

玫娘和胡粼割得快,率先割到了麦田的另一端。

胡粼让玫娘坐在麦田前的田埂上歇息,他去对面拿薄荷茶去了。

待胡粼提着瓦罐和粗瓷茶碗回来,却看到玫娘坐在田埂上,而那个该死的张小四儿正站在玫娘对面,低着头对玫娘说着话。

张小四儿低头看着玫娘,玫娘坐在田埂上仰首看他,他们之间的距离非常近,近到了胡粼觉得堵得慌的地步。若是以前的他,一定会想办法趁玫娘不注意的时候杀了张小四儿,可是如今的胡粼,同玫娘一起经历了那么多世后,他有了新的想法——为了能生生世世同玫娘在一起,不能妄造杀孽!

他放慢了脚步,离老远就开口道:“玫娘,薄荷水拿来了!”

玫娘听到胡粼的声音,心里一慌,用力推了张小四儿一下。

张小四儿闪在一边,英俊的脸上带着笑意,和胡粼打招呼道:“是胡小哥啊!我和玫娘聊几句!”

胡粼淡淡笑了笑,走到玫娘身边,挨着玫娘坐了下来。他把手中的陶碗放在了身前的草地上,倾斜着盛着薄荷水的陶罐,倒了一碗薄荷水,自己端起碗尝了尝,递给玫娘:“味道还不错!”

玫娘接过陶碗,把碗里余下的薄荷水一下子全喝完了,又递给胡粼:“再帮我倒一碗吧!”

张小四儿站在一旁,脸上带着笑看着玫娘和胡粼。

玫娘晒黑了一点,可是眉睫浓秀眼含秋水,波光流转间别有一番韵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