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三江”水能开发与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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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怒江水电开发与民族文化的保护繁荣(2)

这是最重要的、核心的部分,也是我们讨论怒江水能资源开发与民族文化保护繁荣的基本出发点。或者说,探讨当前怒江水能资源开发与民族文化的保护繁荣,必须紧紧抓住生产方式对民族文化的决定作用这个问题来分析和认识,必须牢固地记住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序言中的教导:“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9]只要我们抓住了根本,从源头上把握住文化产生和发展的原因,对问题的认识就不难一目了然了。

根据上面的探讨分析,结合现在的实际,我们对怒江水能资源开发与民族文化的保护繁荣特提出如下一些观点。

一怒江水能开发是怒江流域民族文化及其发展的一种必然选择

人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活动,就是文化的创造活动。人的存在和发展,始终是一个人与自然相互交换能量的过程,人向自然界索取了某些物质,用以满足自身的某些需要;之后,又有某些新的需求要进一步去索取,再来满足人的某些方面的需要,人就这样一步步来维持自己的生存与发展,进行着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的创造活动,从文化学的角度讲,就是文化的创造活动。人所创造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是文化结晶,同时也是人要进一步发展的前提和所要铺垫的基石。人利用自己所创造的思想和文化指导自己的行动,是文化的价值和功能的一种表现。

从采集业、渔业到畜牧业,然后再到农耕种植业等。随着人类历史上和中国工业化发展的这一趋势,即农业走向工业、以工业为农业的发展而找出路的过程等,在全国的大部分地区,这已经成了农村生产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怒江水能开发正是当地老百姓在这种大形势或“大文化”的影响下顺其自然地选择的一种生产方式。换言之,怒江地区由于具有以下特点,即三个落后,才导致怒江人从怒江水能开发上去找出路。

一是生产技术落后。依赖自然的程度大;土地和劳动力利用率低;单位面积产量低。适宜农业发展的条件不足,有相当一部分地区还是原始的刀耕火种农业。农业生产力水平低,刀耕火种、轮歇耕作的原始农业占相当比重,传统的水田犁耕农业比重较小。全州73万亩耕地呈垂直分布,高山地占28.91%,山区半山区地占63.47%,河谷地占7.62%。水田仅有11万亩,62万亩旱地中约有70%分布在海拔1600米以上温凉和高寒山区,农业基础设施极差;且人多地少。即使是坡地人均也才有1.6亩左右,全州灌溉面积只有12万亩左右,人均只有亩,虽然怒江的土地开垦数只有3%多一点,但在脆弱的生态环境面前,已不能再开垦。由于农业生产条件太差,怒江粮食不能自给,主要的粮食作物是玉米。由于气候冷凉,霜期长,加之山高坡陡,保水保肥性差,粮食平均单产仅149公斤左右,每年返销8000吨粮食。这说明,农业生产力的落后,甚至不能解决最基本的吃饭问题。这种状况必然制约着怒江地区经济的发展。

二是生产力的落后。表现在生产方式的单一,经济生活主要以农业为主。产业结构单一,发展不协调。农民就业集中在农业领域,农民增收渠道单一。经济基础薄弱,农业在怒江地区占据着绝对的优势,二、三产业的收入在农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很小。以森林、采掘和建筑业为主的第二产业就更为薄弱,且这些产业都是以资源为依托的,科技含量不高,仅属于初级开发,由于科技、人才及设备等条件的限制无法进行深加工,生产效益极其低下。

三是由于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的落后而导致第三产业落后。由于这些设施发展非常缓慢,所以在农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非常小。第三产业由于怒江地区的自然条件以及其基础设施落后、社会发育程度不高等原因,发展非常缓慢,比重不大。无高等级公路,无铁路和航空,水运、交通设施落后,通讯、能源等基础设施差。由于社会分工程度不高等方面的原因,农业劳动力转移困难,农民就业渠道单一,使得怒江地区农民很难从其他产业获得收入,农民增收异常缓慢。工业生产主要是森工、采掘和建筑。在实行封山育林后,森林工业基本退出。

所以,当他们将对水能资源做出开发时,这种选择至少是他们对自己的生存来源的一种寻求、一种尝试。一旦农业、种植业和养殖业等不能解决生存问题,即确实再没有更好出路的时候,从水能开发上找出路,这完全是正当的、合理的要求,而且也是符合文化发展规律的一种表现。《易经·系辞》说:“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摆脱这种状况的根本出路,是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来进行资源开发,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产业,才能够为解决当前怒江流域面临的人地关系危机找到出路。

因为水力资源是怒江州最富集的资源,是可持续发展的主要依托,“在怒江没有哪一种选择像水电开发这样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怒江不开发,势必影响怒江49万群众的发展权;怒江不开发,各级党委政府就很难向还在非常贫困状态的人民群众做出合理的交代”(注:这是怒江州州长欧志明的原话);再说,人所创造的思想和文化会积极地服务于人,为人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指导。人是文化的创造者,又是文化的体现者,文化围绕着人而存在,又由一定文化载体的人去创造和发展。

说到底,所谓怒江地区的民族文化,实质上就是怒江地区各族人民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而怒江水电资源开发,就是怒江人民对新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选择利用,从而也就是怒江人民对发展现代经济现代文化的一种意愿和选择。当有人提到要以旅游业来替代水能开发,在我们看来,那只是一种“只知其一,不只其二”的观点。怒江人半个世纪的经历和曲折,已经用铁的事实证明,只有把自然资源转化为工业资源,只有把怒江水能开发出来成为自己的经济来源,甚至看成是“天字第一号”资源,即从工业化生产这方面去寻找出路,才是符合自身实际的需要及符合文化发展规律的一种选择。

二怒江水能开发符合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历史性和局限性,因为任何事物都是一定历史的条件下的产物,它都难免被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当时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所制约。考察怒江流域的民族文化,同样如此,它也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也有不可避免的历史性和局限性。新中国成立前,它是恶劣的自然环境、低下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和封闭的社会生活环境长期交互作用的产物,它所具有的历史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