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了“单打一”式的发展模式,把统筹兼顾称之为是“背着包袱,拖家带口赶路”。这种看法是不对的。统筹兼顾不是放慢发展速度,更不是不去发展。在三江流域,经济发展能上就不要下,能快就不要慢。当然,“欲速则不达”,要想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不把握好发展节奏、发展步伐是不行的,不照顾到影响发展的方方面面更是不行的。尤其现阶段,三江流域面临着严重的开发与保护的矛盾,面临着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两难抉择,正处于三种矛盾状态之中:其一,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相对和谐与现实“超短期行为”和“公地悲剧”情况并存。一方面,由于三江流域的工业发展阶段及其程度的滞后和人们依存自然的素朴意识及其环境意识的新觉醒,使得人与自然相互关系具有和谐相处的一面。另一方面,由于制度、体制和谋生及“政绩”的需要而引起的破坏生态的“超短期行为”又随处可见,习惯和崇尚“公地的自由享用”所造成的有限范围内的无度开垦、砍伐、放牧的“公地悲剧”,从未间断。其二,环境资源丰富性的巨大优势与资源的脆弱性和不平衡性并存。一方面,三江流域是我国天然物种的基因库,植物王国和动物王国,源头性水能资源、物种资源丰富,其环境资源具有不可替代的巨大优势。另一方面,却又长期伴发着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和频繁的泥石流,地区性森林资源耗竭,生物多样性锐减,56以及大量贫困人口与资源保护的矛盾等,其环境资源又具有相对劣势的一面。其三,倡导、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与投入严重不足、措施乏力并存。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把生态保护和建设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突出重点抓生态,召开会议,制定条例,颁发文件,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确实取得一定成效;另一方面,生态保护和建设所需资金、人力、物力严重不足,管理措施滞后,政策引导、法制监督不力,使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难以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上这些矛盾和问题集聚在一起,如果不对这些问题进行通盘的考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任何方面“单兵突进”的发展都是不可能的。
党的******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总体上包括了对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即“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着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要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退化所导致的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矛盾。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树立系统观念,运用系统分析方法,坚持局部利益服从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服从于长远利益的原则,加强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坚决关闭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坚持对企业排放的监控监管,加强对环境状况的监督和执法,同时加大对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的宣传力度,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保护和改善自然恢复能力,遏制生态恶化的趋势。
其次,要处理好粗放型增长方式与有限的生态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粗放型增长方式必然给已经十分脆弱的环境增加巨大压力,当人类生产生活排入物质超过了环境的自净能力,生态平衡将被破坏,生态系统将丧失其原有的功能和作用,环境的恶化将不可避免。就三江流域而言,粗放型增长方式仍然是目前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要改变这种状况,除了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用信息化提升工业化之外,还要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入手,减少结构型污染,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用科学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保科技队伍建设和环保执法力度,确保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再次,要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传统观念认为,发展经济必然带来生态环境不同程度的破坏,二者是不可统一的。
这种认识有失偏颇。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对立统一存在于一切矛盾运动之中,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这对矛盾也不例外。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就要把切入点放在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上,充分利用科技的力量,以生态发展促进经济发展,通过经济发展来带动生态环境的改善,建立循环经济运行模式,以循环经济化解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用循环经济原理来发展新产业,调整老产业,把发展与环境二者很好的融合在一起,形成良性循环的互动关系,以文明的经济发展和优良的生态环境互动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此外,坚持将环境成本纳入各项经济分析和决策过程,改变过去无偿使用环境并将环境成本转嫁给社会的做法。
八科学发展观要求可持续发展。但“可持续发展”不等于在现阶段无所作为
三江流域既是边疆民族地区,又属于西部后发展地区,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尤为紧迫。我们要抓住当前国际国内千载难逢的有利时机、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机会,抓住国家掀起水利水电大开发的有利时机,趁势而上,推进三江流域水利水电开发事业的全面发展。造福于人民,造福于云南各民族群众,造福于子孙后代。
就目前国际上的情况看,当前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水电开发率极高,有的国家甚至高达90%以上,水电资源开发已接近饱和。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世界上有24个国家依靠水电为其提供90%以上的能源,如巴西、挪威等国;有55个国家依靠水电为其提供50%以上的能源,包括加拿大、瑞士、瑞典等国;有62个国家依靠水电为其提供40%以上的能源,包括南美的大部分国家。全世界大坝的发电量占所有发电量总和的19%,水电总装机容量为728.49十亿瓦。而发展中国家的水电资源开发水平却极低,一般在10%左右,按最近水能资源普查结果看,中国水能资源开发也只达到百分之十几。另外,发达国家的人均能源消耗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以美国为例,其人均用电量是中国的十几倍,水库拦蓄水资源量的比例,远远高于我国。因此,发展中国家要进一步发展,要解决电力能源问题,不修大坝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我国提出2020年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的目标,据测算,届时国家需电力装机9.3亿千瓦,其中水电装机要在当前基础上增加1.7亿千瓦,达到2.5亿千瓦。这意味着今后平均每年要新增水电装机100058多万千瓦,才能满足翻两番的能源需求。更何况大坝还承担着防洪和水资源配置的任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在高度重视生态问题的同时积极地、大规模地进行水利水电建设。
当然,目前在对待大坝的态度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一般而言,国际上对大坝问题的看法主要有两种观点:发达国家不同意修大坝,认为大坝建设将对生态造成影响;发展中国家主张修大坝,认为不修大坝经济无法发展。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国际上对大坝建设看法的不同,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客观反映。尤其在水资源及水利电力开发方面,世界各国在21世纪的任务和问题各不相同,所采取的政策和决策机制也是会有极大区别的。
从国际对比看,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经基本完成,欧美发达国家的水电开发比较早,在20世纪50~60年代,发达国家的水能资源开发已达70%左右,当时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建设的矛盾问题并不突出。现在发达国家基本上不再对未开发的20%~30%的水能资源进行大规模的开发。但中国情况不同,我国的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衡。南方水多,北方水少,整个北方地区,尤其是西北地区干旱缺水十分严重。鉴于中国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不均,以及中国目前所处的初级发展阶段,肯定还会修很多大坝。就中国的情况来看,目前我国已经开发和正在开发的水能资源只占经济可开发量的30%,即使我们考虑开发要达到欧美发达国家20世纪50~60年代的水平,也还有1.5亿~亿千瓦的水能资源需要开发。因此,在今后20年,围绕着大坝建设、水资源及水利电力的开发,我们国家是大有可为的。
坚持科学发展观既是一个宏观的问题,又是一个微观的问题。从宏观的视角看,我们的党委和政府只有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努力提高领导发展的能力,牢牢抓住21世纪头20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运用自己掌握的权力,制定和实施正确的纲领、政策、措施。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快转变职能,不断提高统筹兼顾和协调发展的能力,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千方百计加快发展,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和指导三江流域的经济社会发展,从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从微观的视角看,三江流域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也要胸怀全局,鼓足干劲、趁势而上,大干快上。同时注意统筹协调,在制订计划、安排工作、出台措施时,不能顾此失彼。总之,面对改革和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从上级决策机关到具体的部门单位,都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在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上加以体现,在工作部署中加以贯彻,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落实。
三江流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涉及许许多多方面的系统工程。而且发展又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这诸多方面之间密切联系,相互促进,全面谋划,统筹安排和运作,才能整体推进;才能一步步地接近既定目标。我们要充分认识三江流域自然生态资源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充分认识保护和开发三江流域自然生态资源对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的重要意义。既不能以牺牲三江流域自然生态资源为代价去片面追求经济发展,也不能以牺牲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和物质经济利益为代价去孤立地奢谈“保护”,而要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如果一味强调保护,而不重视科学合理地开发,区域内各族人民得不到实惠,那么人民群众就没有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而如果只一味强调开发,不重视保护,自然生态受到破坏,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最终也会受损。只有采取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等措施,加大对三江流域自然生态资源的开发建设力度和保护力度,才能确保最原始、最本质、最质朴的三江流域生态环境永驻,青山常在,清泉长流;同时使三江流域内的14个少数民族30万人口与全国人民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党的******提出的,建设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
作者系****云南省委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