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有一个美丽的女孩叫小薇
389700000012

第12章

子夜的狂欢节

上帝在子夜举行了盛大的狂欢节,

无数沉溺在夜生活中的男女,

慌忙的赶来扑约。

在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中,

夜夜夜夜,纵情欢歌;

夜夜夜夜,醉生梦死。

自从林雅璐和那个偶然邂逅的男人发生关系以后,小薇的日子都是浑浑噩噩的,一直是在浑浊而平静的生活中隐忍着。

听说那是个非常有钱的男人,人也是非常英俊,风流倜傥。小薇对这件事情始终都是惶恐的,并不是因为她的林雅璐和别人同居了。何况现在的大学生,同居的并非少数,广告牌掉下来,都能够砸死几个。她自己不也是正和别人同居吗?真正让她担心的是那个叫ERIC的男人,也就是现在林雅璐的BF。毕竟,女人都不是瞎子,在这个世风日下的年代里,英俊又多金的男人就像国宝大熊猫一样的稀有。不用动脑筋也知道他的身后不知道有多少女人围追渡截,抢着要做他的女朋友呢。漂亮的女人满大街都是,养眼的又不是只有她林雅璐一个。也许她现在对林雅璐,只是觉得新鲜罢了。她原本以为那天他们之所以发生关系,完全是属于林雅璐的一时冲动,过了那夜就会好的,就会回来的。可是后来他们同居了,从打心眼里说,那是在小薇的意料之外的。她害怕他会伤害了她的林雅璐,因为楠已经千疮百孔,经不起一点的伤害了。

小薇原本打算会在尽快离开罗伟,林雅璐和ERIC的同居,让她又突然改变了主意。她害怕过孤单的生活,害怕一个人的夜晚,守侯着摇曳灯光,陪伴着冰冷的床铺。她想倘若真的是那样,她一定会在回忆里疯掉死掉。仅管她并不爱这个年龄差点就可以做她爸爸的男人,但此时的她仍然像抓住救命救命稻草一样依耐着他。

曾经幻想过罗伟的妻子的外表。小薇本以为那是一定是一个糟糠之妻,在岁月的洗礼下变得陈旧的女人。可是后来真的见到了,虽然只是一张照片,她的光芒也已经让小薇感到惊讶和不可置信了。

那只是个很平淡的夜晚。罗伟在浴室洗澡,小薇躺在柔软的沙发上听着唱片。无意中发现罗伟的皮夹掉在地板上,大概是脱衣服时不小心掉的。她好心的把它拾起来,无意中滑落出一张照片。那是一张全家福的,有罗伟,他的妻子,儿子。照片上的罗伟笑容灿烂,一手搂着儿子,一手环抱着妻子,仿佛在骄傲的证明他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幸福的丈夫,幸福的爸爸。他身边的妻子是美丽娇柔的,头发挽成一个髻,露出修长精致的脖子,华丽的旗袍,让她看上去高贵优雅。岁月好象特别钟爱她,并没有在她身上烙印下过多的痕迹。仿佛是一只高傲的天鹅。她脸上没有一丝的笑容,冷冷的,让人无法接近。

小薇盯着照片,目光都集中在那个女人的身上,实在想不出罗伟为什么要对冷落他貌美的妻子。她的大脑飞速的旋转着,无法停止,连罗伟近来也没发现。

小薇。他叫着她的名字。身上湿漉漉的,只裹了一条白色的浴巾,暴露出堆积着脂肪的肚皮。

由于惊吓,她手中的照片瞬间的滑落到地面。她不知所措的,只是看着罗伟。满脸书写着疑惑和不解,像做错事情的小孩子。

罗伟弯腰拾起了照片,表情变得凝重。随后黯淡的光线中响起了沉重的叹气声,就像冬天的大雾,挥之不散。

他走到沙发旁,坐下,用一只手环抱着小薇。让她的头可以依靠在他的臂弯里。然后他开始用一种低沉的声线向她讲述关于他的故事。

我的爸爸和黛诗的爸爸是至交,感情很好。后来我爸爸有了儿子,而她的爸爸有了女儿所以两家都有让我们联姻的意思,这样不紧可以让两个家庭更加的亲密,而且可以产生很大的商业利益。所以当他们都长到可以结婚的年龄的时候,黛诗就按照家里的意愿,成为了他的新娘。她是个美丽聪慧的女子,亦是个懂事听话的孩子,她虽说是心里不愿意做我的女人,却没有想过要违背家人的意思。但是她心里一直都存有怨恨,觉得是委身于我,总是一脸的冷漠,让我无法接近。后来,我的儿子出生,我以为儿子的降临,会让黛诗有所改变。可是事实却并不乐观,她依然像是一座寒冷的冰山,当我接近时,总会有全身颤抖僵硬的感觉。我的热情在一天天的降温,一天天的冷却。所以我借口来成都,实际是想把自己拔出来,透透气。遇到你之后,我被你身上的纯净柔弱,坚强任性的性格打动。总觉得你需要人保护,于是我想做你的男人。

小薇,我想做你的男人。他说。

唱片继续放着,悠扬婉转的钢琴曲。罗伟的声音混合在其中,变得极度的暧昧。他低下头,温柔的看着小薇。

可是我不能够和她离婚。这关系着两个亲密的家族,商业上的利益,还有我的儿子。并且黛诗是个安分守己的女人,至少我并,有发现她做过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小薇,所以我只能够让你没有名分跟着我,其实我知道在我的心里我无法离开你的。若有一天你真的离开,我想我不知道我会做出什么事情来。只是现在想对你好,也算是对你的一种补偿吧。

他的话让她感到很窝心,再抬头看罗伟时,竟产生了怜惜和同情。眼前这个男人,除了金钱,物质,在精神上同样是一个贫瘠的人。

晚上关了灯睡觉,在昏暗的灯光下,宽大柔软的床上,做爱。汗流浃背。

在激情之后,平静的躺在身边男人的怀抱,沉睡。

天亮时,再顶着一张素白纯情的脸去学校。总是选择最好的面,出现在不同的人面前。

除了在学校不可避免的遇见林雅璐,小薇再没有和她有其他的任何的接触。就算是见了,也只是在彼此熟悉而陌生的目光中擦肩而过,没有任何的言语。但是小薇知道,她是没有忘记她的。有的时候她会因为晚起而迟到,或者教授布置的作业没有完成。但是总会有人帮她完成。她在心里亦是知道这个人是林雅璐,想对她说谢谢。可是每次面对她倔强的冷淡,喉咙就像是长了某种东西被堵塞了似的,再也无法说出口。就像是天和水,明明水的心里装的是天,天的眼里也只有水,却始终遥远得不能够接近,只是遥遥相望,无法释怀。

罗伟在生意上很忙,时常有饭局之类的。有一次,他开着车回来,进门看见小薇,就递给她一套黑色的晚礼服,让她换上。她乖戾的换好装,梳妆打扮好,出门前在外面套上了一件毛大衣,和他一起乘上了停在楼下的车。

不到一个小时,车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停下。罗伟挽着小薇下车。她的光芒立刻就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睛。男人们羡慕的看着她身边的罗伟,这让他感到心花露放,除了在公司的会议上,还从来没有人这样注意过他呢。

在豪华的开着暖气的包间里,已经来了十几个人。都是些在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桌上亦摆满了各种美味,琳琅满目。天上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满满的一大桌子。空气的温度变得燥热,于是小薇脱掉了外套,交给服务生。黑色的礼服,在边缘点缀着蕾丝的花边,群摆的地方倒有些近似西班牙的风格,有一片的流苏点缀,走路的时候会随着身体的节奏摇摆,高贵而妖娆。她的身体亦呈现出宛如雕塑品般的优美体态。举止亦是优雅,落落大方。一行人称赞着罗伟的品位高,有福气。罗伟的脸上堆砌满笑容,容光焕发,仿佛在突然之间年轻了许多。

有服务生过来开了洋酒,给每人倒了一杯。细高脚的杯子,琥珀色的液体,杯中有明明灭灭的光点。空气中弥漫着清醇芳甜的味道。男人们大声的说着话,敬酒,大都是并不很标准的普通话,听起来总有些别扭。也不时有人给小薇敬酒,她喝了两杯以后,头开始有点眩晕,脸颊泛起一圈圈的红晕,水波般的荡漾开去。于是她不得不推辞掉。后来的都是罗伟帮她喝的,其他的人,大概也都知道罗伟不是很能喝酒,也就没有再敬了,大家开始吃东西。

罗伟夹很多好吃的给小薇,大都是以前她很喜欢的食物,可现在她的胃口不好,亦觉得心口堵塞,只吃了一点点,喝起了饮料,打发着时光。

晚饭一直吃到晚上十二点多才结束。一行人又开着本田,蓝色宝马去了娱乐城。他们在三楼的夜总会要了大的包间,叫了几个小姐,上次和小薇发生冲突的小姐也在其中。额头上的伤疤已经愈合,像是褪色的记忆,如果不仔细看,并不容易发觉。又开了几瓶WISHKEY,男人们在酒精的作用下,变得兴致很高,不过时就与小姐们打得火热。

这是小薇自辞职以后,第一次来夜总会。除了某些地方又重新装修过以外,并没有其他的改变。小姐们还是原来的面孔,又加入了一些新鲜的妙龄女郎。她们仍然抽着香烟,在烟雾中隐匿着一张精致的脸。她在其间搜寻着小优的影子。上次那次意外,她早就已经忘记了,毕竟自从小薇来这边工作以后,别的小姐都不是很好做生意了。想让她走是大家的意愿,这个并不是她自己不知道的。小优毕竟还要留在这里工作,所以理所当然的会站在人多的那边,也是人之常情。她已经释怀,并且没有任何的芥蒂。

拉客的男人换成了一个穿着廉价西服,打着鲜艳领带的青年男人。说话油腔滑调,脸上堆积着过分世俗献媚的笑,一脸的讨好与虚伪。靠窗的座位空荡荡的,昏暗摇曳的灯影里再不见了小优和林雅璐,显得陈旧落寞。这让小薇感到伤心不已。

胖经理走过来和小薇打着招呼,声音亲切,并且带着暧昧。习惯性的抄着手,落拓的笑。这个时候的经理,表情动作都是小薇所熟悉的,以前每次有客人来,他都副模样,只是这次的对象换成了她自己而已。以前曾经欺负过她的小姐亦变得安分了很多,姐姐长姐姐短的叫着,仿佛真是同一条根上结的果。这也难怪,现在的小薇已经不是以前那个任人欺负的小女孩了,她身后依附着一颗大树,不管有什么事情,都会替她扛着。不要说这些庸脂俗粉的小姐,就算是经理大人也得七分畏敬,三分害怕。

反客为主的感觉还真好。

喝酒唱歌尽兴了。于是有某某老板提出要HIGHT药。于是一个电话,不过时就有人把这玩意给送来了。高大的音箱里唱片换成了迪斯科。强烈的电子音乐混合着重金属,地面都仿佛在震动。他们用卡把粉分成一股一股的,然后用吸管挨到鼻孔边,吸气。吸食的时候,微闭着眼睛,深呼吸。像是让身体在享受着一次巨大的盛宴。小薇看着他们的模样,觉得滑稽,一个人偷笑。她突然记起张卫键主演的一不喜剧片的台词:啊,空气多么清新, 啊,世界多么美好。

有男人把那玩意递给小薇,叫她也吸。她害怕的躲到罗伟身后,连连摆手。小姐们也像男人的样子,吸食着粉末,表情奢侈而享受。于是,一群人,男人和女人。,围成一圈,摇着身体,晃动着脑袋。有的抱着音箱,头摇的跟要甩飞起来似的。音箱里DJ大声的叫着:摇啊摇,摇啊摇,给我一颗药,我就跟你笑,给我两颗药,我就……人群亦变得更加的疯狂,沉溺在巨大的兴奋之中,无法抽离。

摇了一圈,停下来,发小费,每人几张粉红色的大钞。又接着再摇,再发。小姐们笑得花枝招展,声音甜蜜得似乎可以勾人魂魄。大概心里在想,要是天天都有这样的主儿,做几年下来,也可以成款姐,趁早收山享福去了。罗伟也是没有HIGUT的,在沙发上坐着,陪着小薇。喝酒。是洋酒兑的雪碧。这也是小薇喜欢的味道,苦涩中带着刺激。滑过喉咙亦会有

凛冽的感觉。偶尔他也会起来跟着那群人跳跳,只是略微的扭动着,倒像是个老态龙钟的老人,小心翼翼。其间,有一个小姐问罗伟借用了手机,说是有急事,她的没电了。借去不多时又回来了,笑容可鞠的还给罗伟。小薇只依稀的记得是那个额头上有黯淡疤痕的女人。

凌晨四五点,终于玩累了。一群人又吆喝着下楼,钻进跑车,各自回自己愿意去的地方。小薇坐在罗伟的车里,头脑晕沉沉的。耳畔似乎还响着电子音乐,重金属的声音,人也似乎还在地震般的地面坐着,左右前后的摇晃着。她亦觉得胃里翻江倒海,难受得要命。赶快叫罗伟在路边停车,在花坛边吐了起来。吐完了,又接着吐,像是要把胃给掏空一样。罗伟下车过来扶她,上车,用外套包裹着她。她闻着他熟悉的气味,突然莫名的想起林雅璐,又忍不住轻声抽泣。

回到家,小薇沐浴完,在床上昏睡了一天,头痛得像要炸裂似的。迷糊中感觉自己被某个温暖的身体拥抱着,亲吻着,轻抚着。她在想这个人是谁,是谁,却总理不出个头绪,越想越乱,全身乏力,又昏睡了过去。

以后罗伟亦叫她陪他去。她想都不想就拒绝了。

头痛胃痛的滋味,她是不想再尝试了。

你频繁地想起了《如果,爱》里那段结尾的画面。周迅(孙娜)凝视着前方,落下了一滴真情的泪水还有那段让人感动的对白。

“你忘了吗?我说过帮你出书。……昨天晚上,一位老朋友给我讲了个故事,很感人。故事发生在青岛,但后面他都忘了……”

“那个故事我记得,是他一直想拍的。故事发生在一个晴朗的夏天,有一片绿绿的草原,草原的尽头有一个盐湖。……他每次都会把地方弄错,那个地方是青海,青岛是没有盐湖的。如果有一天一定要拍这一个故事,一定要在青海。从夏天开始拍,到冬天结束……这是我一直想要演的一部戏。”

他仿佛又回到了许多年前的时候。

那个岁月的世界还很简陋,世界安静得好像只有美好。对于丑恶、妒忌、流言飞语这样的词汇,他想都没想过。

那一年的冬天,下了一场大雪。大雪弥漫了三天三夜。早上,冰天雪地的北方,只看到冒烟的烟囱在寒风中凛凛地矗立。房檐挂满了晶莹剔透的冰溜。他把自己裹在了棉衣里。那个时候他还小,母亲背着他沿着一条冗长而古老的街道一直慢慢走去。

冬天早上的街道,人群寥落,仅有稀疏的车辆飞驰而过。他觉得寂寞而寒冷。他喜欢伏在母亲的背上看太阳,阳光会变得格外温暖而明媚。清晨的天空开始变得蔚蓝起来,心多么的自由。

那一刻,母亲又给他讲了那个故事。故事里,生长在雪国的男孩,坚强而勇敢,长大后男孩成了一个英雄,为了保卫雪国的安危而死于非命。

每当听到这里,他就会哭得没有了眼泪,然后孩子气地安静地在母亲的背上睡去。睡梦里他感觉到母亲背着他,就这样微笑着一直慢慢走了下去。像是遥远地消失在了哪一个街角。雪地里只看到凌乱的脚印和弥漫着冷光的白日。

多少年过去,他总觉得无限漫长白色世界的尽头,仍保留着母亲那年轻的容颜。

还记得那是他孩提时的年代。

那个时候,红领巾鲜艳地在他胸前飘荡,见证着他的成长。为得到那条红领巾,他付出了很多的努力。因为在他幼小的心灵当中,佩戴红领巾是一种别样的光荣。

他的学校“躲避”在这个城市的一条小路的尽头。学校因路而得名。印象中那个时候路还很宽阔,车辆还可以很容易地来往穿梭。

那个时候城市还比较简陋。路的两边只栽种了两排高大的梧桐。春天到来的时候,紫色的梧桐,花开花落。每一个上学放学的清晨和黄昏,微弱的光芒照耀并调染着一切,色香四溢。

每当他走过这里,总是顽皮地用力踩踏坠落的花朵。脚下就发出清脆的响声。他喜欢听这样的声音,有时候他觉得这声音比任何乐器的声音都要悦耳。

那时候他还不懂得触景生情,玩耍成了他最大的向往。

从那个时刻开始,他走在路上,然后停了下来,会突然地望着天空发呆。

透彻而辽阔的蓝天、雪白而柔软的云朵、彩色的飞翔的鸟儿……他似乎看到了这些。他笑了。孩子般地笑了。特别的天真,特别的烂漫。

黄昏下,他是第几次走过这里,大概连他自己都不记得了吧。昏暗的光线照着他。他一步步地走着。他的背影是紫色的。他年纪那么小,连灵魂好像都是紫色的。就这样过了很多年。他好似看到了,他的臂膀在日渐宽阔。他的脸部轮廓也日渐凹凸了起来。有的时候,他好像没有听到过什么。只看到暮色里,许多人无声无息地从他的身边匆忙而过。就像加速播放的影片一样迅速。

他很奇怪。他甚至有点疑惑。就这样,许多年以后。他才懂得,这是生命中所谓的过客。

那个年代里,他每天都过得很快乐。天真着,烂漫着。脸上时时刻刻挂满的都是温暖而明媚的笑容。之后,他就这样,就这样悄无声息地长大。过去的不复存在。而未来却可以预见。

这段影像在他的记忆中,经过了很多个岁月的沉淀和搅拌。已经顽固地生成,流淌在他内心的最深处。

这似乎就是他童年记忆中一段最美的景色。

他们是生长在北国的孩子。

在他们那里一年可以看到几个月的落雪。他们都喜欢看落雪的模样。看落雪铺天盖地地包裹整个城市。

那一年,依然是个漫天飞雪的冬天。大雪飞扬,簌簌地连续飘落了几天几夜。冰天雪地,天空持续阴霾。那个冬天城市变成了雪城,那是他们作为雪城的孩子在一起的最后一个冬天。

因为大雪,因为路滑。因为她是女孩,因为他是男孩。所以他有了机会,也有了理由。可以幸福地骑着单车小心翼翼载她走过每一段来回的路。对于这样的要求,他奢望了太久,等待了太久。而她这一次也终究没有婉言谢绝。他的愿望也终于在这个冬天里得以实现。对于她,他的要求仅此而已。

行走在马路上,大风迎面凛冽而过,寒冷的气流瞬间刺入每一处骨髓。但每一次他都能感觉到,她那略显粉红色的脸庞,贴近他略显单薄的后背时所给予他的温暖。

每一次到达女孩家的门口,她总邀请他去家里坐坐。那是他多年来一直的奢望,但他还是每次都拒绝了。他胆怯了。他怕突如其来的一切,会让他语无伦次。他总会脸红,害羞是他的本性。

他还是最喜欢安静地看她离去时窈窕的背影。每次望着她渐渐消失的影像,他的内心就涌现出从未有过的甜蜜。双眸如水晶一样晶莹明亮。嘴角挑起幸福的笑容。他觉得那一刻他是个幸福的人。

那时候天空还是混浊的,没有半点透明。寒风吹过,吹动着他的最后一点爱怜。然后永远冰冻在了那个冬天里。

多年前的一个断章。像是在梦开始的地方。一直留在记忆的最深处。

一个雾气缭绕,像是梦境一般的清晨。眼前的一切,朦胧得若即若离,没有丝毫的透明。

月亮还不肯就此昏睡过去,太阳已经在大海的彼岸欲于苏醒,演绎着日月交辉的旷世景色。是那般不可思议的美丽。

记得那是多年前,风清凉而又舒适地吹动他软软的头发。他牵着母亲的手指,天真地漫步在松软而干净的海滩上。在那样浓重的雾气里他看不清一切。那时他只有三四岁的样子。他还小,他或多或少地有些迷失感。而这一刻,母亲手心的温暖给予了他力量。

那是夏天的一刻,像是清晨的一瞬间。远处是接着天边的大海,正在苍茫中卷起白浪。天空让海水更加透彻碧蓝。云,一层一层重叠地堆积在一起,向远方浮动而去。

他听出了那是一群叫做海鸥的飞鸟。清脆地鸣叫着从海面飞起,它们在空中滑翔。飞向太阳燃起的方向。太阳明朗,雾气开始渐渐地被光芒冲散退却。安静得如同油画般绚丽。时间静止,空间没有边界。

他跟随母亲的身影,一起在被海水浸润的沙滩上蹲了下来。母亲在给他挖着隐藏在沙滩深处的虾蟹。阳光温暖地斜射在了他们脊背的一侧,是那样的安详。

他那恬静的微笑,像是在证明自己从未有过的快乐。

我以为我看到的是一张黑白色的泛黄照片。

但我又似乎是走在了一个古老而荒废的城市里。城市里破旧的街道,空旷,空旷得好似丧失了所有生机。到处都是黄土堆积起来的小丘。路边,寥寥无几且衰败的草木,在凌厉的冷风中摇摆。一只不知道姓名的鸟,电光一样地掠过,落下暗色的羽毛。这里,再也没有了人群,都已经逃离得没了踪影。现在只有你和我。我倒并不惶恐,只是有一点点惆怅。

我拉着你向着任意一个方向迅速奔跑起来。

那又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我看上去比你还要神色慌张。仿佛身后有呐喊声此起彼伏。我们像是在逃亡,那是个未知的逃亡。这一夜没有光明,我们鲁莽地穿梭在黑暗中。

我忽然醒来了。那是个燥热的早上。我起身去冲凉。我看到乌云接近了地平线。天空正悬挂着大把的水汽。一只喜鹊飞来落在了阳台上,正在对着我雀跃。

夜里或者是清晨。我分不清了。仿佛这应该是在梦镜里吧。

那是个大约在北京冬日的有些阴霾的午后。空气里缭绕着雾霭,略微清冷的温度。铅灰色的天空里再也没有更多或者明媚的光线从窗外照射进狭小的房间。不过借着昏黄的光亮,你还是能够看得到灰尘肆意的在房间里的四周跳跃。房间里安静地摆放着些破旧的家具,还有几面斑驳的墙壁。黑白的梦境,没有光线,所以看不到古老的木窗投射在地面上的如同往事一样的痕迹。

那天下午,我,周迅,仿佛还有姜文。我们在北京的这个不知名的昏暗的小屋里拍戏。记忆里是一部类似《如果,爱》一样的文艺片。只剩下整部戏杀青前的最后几个镜头的拍摄。故事结尾类似《如果,爱》一样,充满着泪水,充满着离别,充满着怀念,感人至深。我和周迅面对面很投入的靠着家具坐在地上。所有剧组的人都站在我们身旁的不远处。等待着我们把最后的一个镜头完成,然后随时庆贺整部戏的杀青。

最终我和周迅,我们都被故事里的事而感动,没有多少刻意的表演,就已经很自然的泣不成声。镜头里我双手扶着墙壁慢慢地滑躺到了地上,仿佛永远安静的睡去一般。然后故事就这样以我们的泪流满面和背景音乐的幽怨迭起,至此结束。

此刻,整个剧组所有的人员都围了过来。大家伙都没有太大的兴奋,用彼此感性的心灵庆贺我们这部戏的顺利杀青,也同样感谢这么多天来不能忽略的每个人的努力。谁都没有太大的欢呼,也可能是累了,我们只是围坐一团把手彼此放在一起。我们每个人的笑容代表着我们由衷的喜悦之情。

这样的一个轻描淡写的经过。黑白的世界,一直虚幻着我们的大脑。即使这并不真实的一切,我甚至也久久不能忘记。波折不已。

生活如果变成提线木偶的境地,那么是该称作命运上的幸运还是痛苦。渐渐的你会觉得自己甚至开始有点力不从心。

在楼宇的上方,看到碧蓝的天空。我的心情通常快乐。

我在我的房间里放了音乐。

蔡琴的静谧,王菲的感伤,甚至于许飞的青涩。或许这都是我所喜爱的声线。

那是什么时候的盛夏时光?路边的灌木被烤焦了一样,无精打采。午后。我和C约定坐在咖啡厅里,一起吹着冷气,听着音乐。她陪我一坐就是一下午的时

间,我们好似安静地说过些什么。音乐那么空旷,好像,好像我们一起走进了音乐的殿堂。我有了一点点的感伤。

这一刻,时间过去了。我们一生中能听到多少首音乐?谁还记得你徘徊在那条熟悉的路口时,每一次哼唱的是哪一首曲调?那是快乐,还是忧伤?

之后,KTV里,歌声响起。物是人非。变换的是喜新厌旧的流行。曾经那些陪伴我们成长的曲调,大概也被我们遗忘得差不多了吧。

就像我们跟新的朋友快乐地在一起。却忘记了曾经是跟谁一起长大。我们的记忆有限吗?每一天都是谁从我的身边经过?别怪我,真的不记得了。

如果这叫做过眼云烟,因为这样的烙印在脑颅里并不深刻,那什么又叫做记忆犹新呢?是不是就像我对C的记忆。她安静地坐在我的身边,没有任何的要求。她拿手机拍下了我认真看书的样子。她笑了,那么快乐,却总透着点苦涩的忧伤。

当然我们不可以奢望完美。野心,每个人都不缺少。但谁都不会拥有一切。如果有一天,我还是希望记忆驱散忘却,就好像光芒驱散乌云。

这样的一个下午。我昂起头,乌云压得很低。水墨一样地密布在天空。地面上一切都好

似染了青灰色,像是水墨画一般绚烂而新鲜。城市里空荡的街道上,好似只有我一人在徜徉。我突然觉得世界变得狭窄起来。

是种渴求安全临近的感觉,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而紧迫。

从前,在北方,每当寒冷的冬天到来的时候,夜晚漆黑,深沉。大多的时间,房间里空荡的只有我一人。我总喜欢把自己整个人裹在厚厚的棉被里。这我会觉得安逸和温暖。我以为远离了恐惧也远离了孤独。多么荒唐而自欺欺人的游戏。其实,一条棉被能够隔开什么呢?这是寻找一种内心的抚慰吧。

还是它,安全感。是那种近在咫尺、迫切需要的安全感。

在生活里,我碰到过许多上了年纪的中老年人。他们并不喜欢子女们为他们置办的大房子。他们知道自己的孩子孝顺,不过他们依旧还是要回到曾经的小房子里。那里虽破旧窄小,不宽敞也不奢华。然而那些宽敞与奢华的背后,总是带来强烈的孤单与落寂感。在偌大的房间里,每一天醒来就被空旷和冷清所包围。可以想象那是多么的寂寞而悲伤。

多少年风雨过去了,他们并不再对物质有所追求。他们只希望我们能够平安、健康。我们呢,还是多给老人们些精神上的关爱。

安全感。我们要把这个带给爱我们的人们。

世界像是一瞬间安静了下来。

结束了,一天的忙碌也该结束了吧。我眼前仿佛浮现出了很多张脸庞。无论是满足、喜悦、期盼,还是遗憾、悲伤、失望。这都将一起被带入梦乡。

突然的安静,有的时候我都没有察觉到。这个时候,明亮的月光从窗外斜了进来。落在了软绵绵的被子上面。恰到好处地抵消了彼此的清冷和闹热。我舒适地躺在被窝里,闭着眼睛,想到了那些事。

比如说,二十岁之前。我没有具体的梦想。我觉得之后要能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那就是不错的状态。

那个时候,我每天都会看书,然后记下些文字。大概二○○三年吧,秋天到来的时候。我试图讲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从年少讲到年老,从春天讲到冬天,从相识讲到相爱。

某些原因将故事中断了。现在回想起来,那次的讲述包含了多少幼稚的想法和青涩的言语。然而记忆中,那个时候,那些文字却让我感到了快乐,也感到了充实。

比如说太阳和月亮。当我们去刻意观察它们的时候,它们像是没有表现出任何走动的迹象。正是这样,静动不明,我们才会感叹时间的流逝。也正是这样,一个个白昼转瞬即逝,一个个黑夜转瞬即逝。

比如说让你做一件你喜欢的事情,每个人应该都会乐意去做,毕竟做自己感兴趣的事很美好。然而这件事情如果被罩上了以任务和利益为目的的光环,那它也就同时失去了最初让人挚爱的意义了。

这个世界真的很公平。无论人或动物,无论富裕或贫穷,是都可以看到日出和日落的。记得几年前的一个清晨,天空微微有光亮,我和C就走在近山畔。大风卷动我们单薄的衣衫。我看到C转过山,突然不见了。在眼前,我看到了海平面上升起赤红的太阳和海平面下C那幽暗的背影。

凌晨一点三十分。每天大约这个时间,我会在月光的陪伴下睡去。

生活每继续上一段时间,我的心情就会被切割出几天的郁闷或者低沉。任何的事情不再为我所动。少说话多做事。失去了任何面部表情的传达。只想一个人安静地待着。

真的是一段时间中仅有那么几天。像是具有周期****。别人大可不必为我担心,我自己也不会为自己担心。这应该叫做什么呢?是相对于快乐的一种回光返照?像是形容得不那么确切,或许,大概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忧伤吧。

现在阳光每一天都是灿烂的。我昨天花费了一下午的时间去收拾房间。现在房间变得整洁而宽敞起来。充足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斜射进来。原来阳光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让我心情愉快。

——没有察觉到武汉的樱花花期结束了没有,朋友说青岛的樱花正在热烈地开放着。

——现在突然好想看《暗恋桃花源》这部话剧。

——我听了马修莲恩和宗次郎的音乐,真的很好听。

——有段时间没去过电影院了。好像一直都没有我喜欢的电影可看。

——那天我在书店买了本叫《马利与我》的书。马利是条小拉布拉多犬,一只原本比某些人都要善良和可爱的动物。

应该提到的是,BLOG上我收到了许多朋友给予我的生日祝福。谢谢你们。你们让我觉得你们是些可爱的人。那种幸福和快乐的温暖,似乎每天都在温存着我的心。总幻想着生活中如果我们相识,那该是多么好的朋友。

生活本是残忍的,但也是美好的。没有了残忍,美好也就失去了意义。就算残忍与美好并存着来临。我也要欣然地接受。

一直以来,我总考虑着用文字讲述一下我的过往。在我成长的这第二十一个年头上,我还是觉得我的阅历十分浅薄。曾经的岁月是那样的平淡及千篇一律。可能是因为太熟悉自己的原因,我向来品味不出哪一段光景有着怎样浓郁的香甜、有着记叙的意义。也或许是害怕记起了快乐更记起了那些悲伤吧。

平淡预示着顺利,顺利预示着幸福,幸福又该预示着什么?是该知足常乐,或是庆幸幸运。

最近的生活真的像是很喧嚣的样子。连着几天一直在忙碌,觉得有一点疲惫了。我还是喜欢多一点一个人的时间。这一定不是寂寞,而是享受。

午后。我心平气和站在三楼的阳台上。那么安静。在淡黄色阳光的沐浴下,一群飞鸟鸣叫着穿梭在无限蔚蓝的天空。它们飞往西方,那里为一方净土。没有丑恶与杀戮,只有美丽与善良。那里有它们的梦想,那里总有白莲花一直高贵地开着。

我注视着人世间的苍茫,我幻想着再过多少个年月,这个世界也会变得如此极乐而祥和。真的希望,爱与阳光能普照到每一个人的内心。

子夜的寂静。播放着一点点伤感的音乐。

时间就这样过去了,甚至连一点声音都没有留下来。也不具备太多的回忆吧。

每一次待在北京,我总会捕捉到一些浓郁的感受,然后用来慰藉或多或少的记忆。始终如一。

北京是个有点特殊的城市,只有它完全可以做得到,把时代与岁月接合得如此游刃有余。我习惯了去很自然地享受这一切。

比如说,选择不同的方式旅行就很好。得到的可能是不一样的收获和力度。

在许多天以后,我确信我会重复地做同一个梦。同样的画面和质感,同样的角色和言语。熟悉而又遥远的光线,被焦距大幅度地拉近。泛黄的无限循环的经历。

觉得孤独与悲伤的时候,我会想到一些人,那些能够让我耳熟能详的名字。我又意味深长地怀念起粗糙的旧时光。一滴一滴的泪水渗透胸腔,润湿了整片心房。

我所熟悉的人们,当你们在KTV里欢快歌唱的时候,有没有怀念起我的声音?当夜晚你们即将沉睡之前,脑海里有没有浮现出我的容颜?

又过去多长时间没有再相见了?时间真快。我不会是正在一点一滴地要把你给忘记吧?

爱尔兰的气息

曾经一度迷恋恩雅的音乐。

每个像这样宁静的午后。我总会让音乐响起,然后每一个音符慢慢渗透、滋润室内的空气。反复呼吸,闻到的是一种异国风情的气息。

多数时间听华语歌曲,外国歌曲听得则是少之又少。恩雅的音乐,感染着我,这次有点例外。

她的音乐,总是很快就可以让你找到所共鸣的点、面。很简单地就可以让你醉生梦死,梦一般沉醉。

都说那是种天地间最美的心灵对话。音乐如水,静静地流淌,抚平你心灵的每一处创伤。她的音乐有一种静默,含蓄却又隽永,是丰沛的美。

没有歇斯底里的宣泄,没有痛彻心扉的悲鸣,没有肝肠寸断的哀哭。有的是畅游天地的自由自在,于大自然中翱翔的激越昂扬。

喜欢的就是这种,有着天一般的空灵,水一般的清澈,风一般的柔和,山一般的宏伟。加入些爱尔兰的独特风味,用灵性的嗓音抒发着安静与孤独的味道。这可以称得上是某种极致。

喜欢拿恩雅与王菲作比较,觉得有颇多相似。只不过一个是辽阔的清澈,一个是遥远的悠扬。一个是潭碧绿的湖水,一个是片湛蓝的天空。少不了的是都有那种骨子里的感伤。

《老地方》,是任贤齐的歌曲。

也算是听着他的歌长大的人。他的歌似乎代表着曾经的一段时光。曾经陪我走过了一段难忘的岁月。现在听他的歌,听他的声音,会很容易重温起过往,回到了那个大人小孩都会哼唱《心太软》的年代。

在那个年代里,我比现在张扬。幼稚。天真。鲁莽。

我们不应该喜新厌旧。但时代毕竟在变幻莫测地发展着。

都说岁月无痕,也许他的音乐就是留在我们这一代人心中,一道过往的痕迹。

听着这首《老地方》。开始把曾经的年少整理。分类。再总结。

过往,再简单不过的解释,是成为过去的往事。

往事随风,一次次从生命里吹散到任何一处遥远的天涯。

过往,总是有整幅整幅的画面历历在目。毕竟有整整二十来年的光景,就算从有记忆的那一刻开始,也算不得短暂了。

那天跟F聊起以前的光景。F说我哪一刻有了灵感之后,应该认认真真地记录下来。我跟F说我想记录的时候,却不知道该从何记起。

我怕记录的不像记忆那般给予的味道是甘甜又富足。

我始终一如既往地认为自己是个不怎么会讲故事的孩子。现在我觉得我以前是错误的。我并不是已经忘却曾经的故事,而是本来就没有追忆过去的故事。

我相信有一天过往中的那每一处老地方,都可以在我的记录之下,变得魅力无限……

很多年之后。也许离我们越来越远的年代,又会越来越近。那该是文字与记忆的无限魔力吧。

有一天,我站到了那个舞台的中央,那个属于我的舞台的中央。亿万人为我欢呼,为我喝彩,为我鼓掌。我为自己祈祷着,我们彼此的爱交融汇合。温和,热烈。我们享受着快乐。那么多的闪光灯对着我闪烁,你们这一刻给予我的所有祝福及温暖的目光,最让我觉得自豪,觉得幸福。

当我意识到巨大的飞机每天都从头顶轰隆隆飞过的时候,我明白了原来我并不寂寞。

品尝过夏天的味道吗?是个浓郁而泛滥着墨绿色的世界。略带黏稠的夏风从身旁轻轻地飘过,触摸到了我的手指和脸庞。我看到了不远处那荒废的高墙上,站立的一排飞鸟在欢快地歌唱。

夏天那带着草汁腥味的气息里,已经留下了我很多记忆。记忆走进发黄、黑白的时间。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每当闭上眼睛的时候,我看到的似乎却只有你那清晰而锐利的面容。

昏睡了一个早上。醒来。安静地坐下。

脑子里很混乱。这种感觉不好。我从不喜欢无所适从的感受,我总是习惯整理得一切都条理清晰。

沉寂一会,思路渐渐明朗。

选择了不理其他事情。夏天的午后,用掉大段大段的时间,不动声响地在家里发呆。然后写着喜欢的文字,看着你们在我BLOG上的留言,我们在一起。

我们人不多。但完全可以在一起安静地说说友谊与善良。

我们有时候很渺小,从不被人关注,不过什么时候一旦有了小小的光亮,我相信我们就会很自在地活着。

想起了那天看的一部片子里,女主角的话:

“其实原来女人很可悲。每次我们去美容院美容的时候,他们总会推荐给我们这样那样的化妆品。原来女人就是一直靠这个在掩盖着自己的丑陋。”

不只是对女人而言。或许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在想方设法地用一切东西掩盖自己的缺点。

用智慧。用语言。用钱财。用地位。用衣物。用一切所能拥有的东西,日复一日地扬长避短。

带着副面具去生活。没有人觉得不累。

或许,原来生活中,我们看到的都是彼此的影子。每当我们离开人群,一个人独处的时候,那才是自己真实的模样。

拿出自己真实模样的时候,都是一样的平凡,没有美丽与丑陋,没有高低贵贱之别。这个世界向来都是公平的。

谁都是赤裸裸地来了,又赤裸裸地去了。一样的平凡,一样的平等。每个人都要有信心,可以在自己有限的生命里活得精彩。

现在我身旁空无一人。意念中感受到的不是无助而是单薄。

在这里,隔窗以外,是个公交站牌。

我可以看到公交车陆续停靠又开走。重复而简单。

然而总有些人在等待,等待属于自己的那班车。

像是一直在送走一些熟悉的人,又迎来一些陌生的面孔。

就如生命,如此般一如既往地轮回。

已经送走了关心我的人。此刻,我一个人,站在天桥下的路口。

许多个陌生人与我擦肩而过。不可能记住他们的模样。

我单薄地矗立在那里。我分不清是风穿我而过,还是我穿风而立。

我有点难过,是有一点点孤独感的难过。

我蓦然想起不能删改的事实。我开始哽咽,然后就泪流满面。

房间里,一个人的夜晚。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我频繁地起身喝水。然后再悄悄然地躺下。

月光从窗外移了进来,是那样的晶莹而清澈。

我听到了,楼下依稀还有车辆飞驰而过。我看到了,窗外天空中飘浮的云团如水墨般地盛开。

我在思考。我在感触。我在憧憬。我在梦想。

我不知自己何时入睡。梦里我似乎遇到了许多人,经历了很多事。

我们辗转了好几个站点。

站在这里看这个奢华的城市所包含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渺小和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