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孩子素质教育:理想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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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人生价值的取向与实现(1)

人生价值涉及人生的意义和态度等人生观的基本问题,是人生观的核心问题。人们对人生价值的看法直接反映了人们对人生意义的理解和对人生的态度,并对人生的各种具体问题起导向作用。正确地认识人生价值,对于青年学生顺利完成个人的社会化,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具有重要的意义。

人生价值理论是人生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每个人在自己的整个人生观构建的关键时期,能够科学地认识人生价值现象,准确地把握人生价值的评价尺度,正确地找到创造人生价值的现实道路,这无论对个人成才,还是对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都具有现实的意义。

一、人生价值

(一)人生价值的意义及特点

对于人生价值的问题,美国当代作家麦卡勒斯曾这样大惑不解地问道:"所有有用的东西,都有一个价格,你不花钱就买不来……可是人的生命值多少钱却没有人定过价;它给你的时候,是白给的,收回去的时候也是无偿的。它值多少钱呢?"紧接着他无可奈何地指出:"如果你好好地观察一下周围,就会发现有时候它值不了几个钱,甚至一文不值。可有时候你也会发现它是无价之宝。"那么,什么样的人生是一文不值,什么样的人生是无价之宝呢?为什么诗人臧克家说"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却活着"呢?这就是人生价值问题。

随着人类社会实践的出现,统一的自然界形成了主体和客体既相统一又相对立的格局。在人类同客观外界的物质交换中,作为客体的外界物,它的某些属性能够满足主体。人的某些方面的需求,有些则暂时不能构成这种满足需求的关系,有些则根本不能。在社会实践中实现的这种主体和客体的客观联系就是价值关系。人们对价值关系的认识,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形成了价值概念。""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这就是说,价值是一种关系范畴,反映的是客体能否满足主体需要的某种特定联系。构成价值的有三个因素:其一是客体的本身属性,它是构成价值的客观基础;其二是主体的自身需求,它是价值的前提条件;其三是主客体之间的联结,这是价值实现不可缺少的环节。因此,所谓价值就是客体属性和主体需要在一定社会实践中所实现的统一。

在价值体系中,因主体需要和客体属性的种种不同的排列组合,便构成不同层次的价值。按价值关系的客体承担者划分,大体可以分为物质价值、精神价值、人生价值这样三大类。所谓物质价值,是指一切能够满足人们一定的物质生活需要的物质客体,包括经过加工的物质产品和未经加工制造的纯自然物。所谓精神价值,是指凡是能够满足人们一定的精神生活需要,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积极影响的精神产品和精神财富。从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的涵义可见,二者都是客观事物属性、作用和用途对人的满足。如物质价值中的粮食可以做人的食物,满足人的食欲,布帛可以使人保暖,房屋供人居住。精神价值中的科学理论、文学艺术、道德情操可以给人以思想上的启迪、精神上的享受。总之,无论是物质价值,还是精神价值都是客观事物的属性、作用和用途,满足主体人的物质或精神的需要。价值客体都是客观事物的属性、作用和用途,价值主体都是人。而人生价值却不然,人生价值的主体是人,客体也是人,人生价值是做为主体的人的需要同客体人的需要的一种关系,即客体的人对于主体的人的需要的肯定或否定关系。可见,人生之所以有价值,就在于他作为客体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或其它行为满足主体人的某种需要。正如德国著名诗人歌德说的那样,你要想自己有价值就得为世界创造价值。在人生价值的价值体系中,人是互为主客体的,这种互为主客体的关系具有两层含义:其一,人与人之间互为主客体,即做为客体的人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等有意义的活动,满足主体他人的需要。他人做为客体的劳动、创造等有意义的活动满足自己做为主体的需要。其二,人自身互为主客体,即人在活动中是主体,在存在中是客体,人做为客体,是他做为主体进行活动的结果与产物,人做为主体进行活动,又不能不依他的客观存在为前提和出发点。做为主体,他是有目的、有意识受一定理想、动机和热情支配的现实的人;做为客体,他是不以人的意识和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概言之,人生价值就是指每个人的一生,对他人、社会、阶级以及自身产生的某种意义和影响。

人生价值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这种特殊关系决定着它有着自己的特殊性,这也是它区别于其它价值关系的特点,即第一,它是人们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能动的创造力,正是这种创造力,创造了人类社会需要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满足了人类社会生存的需要,促进了人类社会的发展。第二,由于人的能动的创造力不同,他们创造的价值就有多少、高低之分,他们的贡献就各不相同。

作为人生哲学基本范畴之一的人生价值不同于价值和人的价值,具有自己突出的特点:

1同物的价值相比较,人生价值具有完全彻底的实践性、独有的能动创造性、丰富多样性和再生增值性

人生价值所包含的社会实践是完全的、彻底的。当然,物的价值在总体上也是离不开社会实践的,它的三个因素不完全是这样。例如客体的属性就是客体所固有的。而人生价值的三个因素,即客体潜在价值、主体各种需要和主客体间的联系,全部是社会实践的产物,一点也离不开社会生活。建立于社会实践基础上的能动创造性,标志着人生价值的本质。物的价值只能被动地被发现、被挖掘,其埋没和丧失,它自己是无能为力的。人生价值就不同了,它是个人自觉地主动地创造出来的;价值的有无和大小,个人努力不努力是主要制约因素之一。由于人生价值的实践性和创造性,它就可以满足主体的多方面的需求;拥有真正的多样性。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主要同人的物质生活相联系;也有某些物对人有审美意义,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精神需求,但却是相当狭隘的。有意义的人生,不仅可以创造出物质财富,而且可以创造出许许多多精神财富,例如知识的、道德的、政治的、艺术的、宗教的等等,以满足人类及主体自身认识和改造世界的需求、交往、协调、管理、审美以及完善自我的需求。同时,也决定了人生价值具有再生和增值性。物的价值随着该物的消耗而消失。而人的价值却不然,正如俗话所说,人可以留芳百世,也可以遗臭万年。这表明,无论人生价值的精神方面,还是物质方面,都不会随同个人的死亡而即行消失,相反倒是具有强烈的再生和增值特点:整体上集中地表现为文化的继承和发扬,表现为科学技术的流传和发展。个体上突出地表现为历史上杰出人物的不朽。

2同人的价值相比较,人生价值具有单向性的特点,着重强调个人贡献的意义

人生价值的特定关系中,主体、客体相对固定,不可易位,价值指向是单方面的,着眼的是个人(客体)对他人和社会(主体)的关系,表示这个特定个体的人生意义。这是同人的价值有明显区别的。人的价值表明个人和他人、社会的关系,主体、客体可以易位,而且价值意义是双向的,既含有个人对社会的价值意义,也含有社会对个人的价值意义。个人对社会的价值意义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人生价值;社会对个人的价值意义则表明人的地位和尊严,以及更深层次上的人类解放的程度。由此可见,人生价值只反映人的价值双向关系的一个方面,二者说明问题的领域、广度和深度都是不同的。人生价值这种单向性特点,决定了人生价值所说的人专指个人,强调价值客体的个体性,着眼于个人对社会和他人尽了什么责任,贡献了多少。与此不同,人的价值中所说的人,既包括个体,也包括群体,又可说明阶级、人民、人类的意义和地位。人的价值,从历史观的角度更强调群体的价值、阶级的价值和人民的价值。

因为人生价值和人的价值两种价值关系所包含的内容及所具有的特性不同,所以,在评价中二者也存在着种种差异。人的价值涉及到社会对个人、个人对社会两个方面,取决于它们的复杂联系。两个方面统一和不统一所造成的种种区别,就使得人的价值及其评价受到很多限制。完全意义上的人生价值,只能是两个方面的统一,这只有在实现了公有制以后,才有可能出现。在阶级社会中,无论劳动大众,还是少数剥削者,由于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同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这两个方面本末倒置,极少得到统一,所以,几乎不存在完全意义上的人的价值。对人生价值的思考和评价,就完全不同了。人生价值只揭示个人对社会所具有的意义,完全意义上的人生价值可以存在于各个社会时代,评价中较少受到限制,适用的时间、空间比较广泛。例如大禹、柳下跖、岳飞、洪秀全、孙中山、******等人,虽然他们生活于不同时代,代表着不同的阶级利益,其人生价值包含着不同的质和量,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即完全可以肯定他们各自的人生价值;面对着他们,后人都能够从中得到人生的启迪。

总之,人生价值从伦理角度表明人类个体通过社会实践实现的对他人和社会所具有的某种作用和意义。它是人生哲学体系中的基本范畴,是同哲学和历史观中的价值、人的价值概念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

(二)人生价值历史发展和种类

生活在现实生活中的每个人都要自觉与不自觉地对人生的一系列问题进行考察评价,从而形成人生价值观念。人生价值观念,是一个阶级历史的范畴,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能动反映,并随着社会经济、政治关系的变化而军生变化。不同的社会、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价值观。即使生活在同一社会中的人,由于个人生活目的和生活实践不同,也会产生不同的人生价值观念。因而,任何人生价值都是具体的、历史的,而不是抽象的,从历史的发展看,不同的历史时期人们给人生价值赋予不同意义。

在原始社会,人类刚刚脱离动物界,生产力水平低下,面临猛兽和自然灾害的严重威胁,人们无法单独谋生,只有共同劳动,共同生存。在这漫长的群居生活中,人们思维能力不发达,自我意识不发达,思想意识极其简单和朴素,因而没有形成关于人生价值观这类社会意识。

奴隶制社会,把人类带进了文明时代。在这个社会,阶级对立出现了,奴隶主成了统治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者,他们可以借助于权力来买卖奴隶,扩大自己的势力。因而,奴隶主认为人的价值主要在于掌握权力的大小,占有生产资料和奴隶的多少,在于肉体和心灵的享乐。奴隶是被统治阶级,没有任何的人生自由和独立的人格,因而也不可能形成比较系统的人生价值观念。但在一些奴隶起义的口号中和某些民歌中,也反映出他们对人性的追求,对自由的向往。奴隶主阶级把自己视为天生的统治者,坐在由掠夺剩余财富支撑起来的高位上,第一次看到了人类整体中伟大而又渺小的"自我",意识到了自己的个性、理性和力量。在奴隶主的视野里,个人对财富的占有就是最高的"善"、最大的"人生价值"。而奴隶只是自己的财富品种之一,根本就不是人。甚至被马克思誉为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的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中也公开提出:"奴隶作为用品(财产)而言,应该完全属于运用他的人。"在这种片面的被扭曲的价值关系中,奴隶主和他们的思想家们,只看到自己的独立人格,不承认奴隶也有自己的独立人格。所以,人生价值问题是奴隶主为自己阶级的特定利益和狭隘目的首先提出来的,是把奴隶排斥在外的。在此基础上,奴隶主把追求现世的感性享乐当作至高无尚的幸福。这种实际通行的价值原则,最初被古希腊两位哲学家德漠克利特和亚里斯提卜系统地概括为"快乐主义",后来的伊壁鸠鲁把奴隶主的这种人生哲学推向了最高峰。伊壁鸠鲁曾在雅典举办"伊壁鸠鲁学园",在学园的大门上,他题词说:"旅客啊,这里对你会是好的;这里最高的善就是快乐"。面对着人格被摧残,人生价值被压抑、被泯灭的不合理现象,奴隶阶级曾不断发出不平的呼喊和发动殊死的抗争,以获取做人的权力。但是,他们始终未能摆脱被奴役的地位,没有形成比较系统、深刻的人生价值观体系。

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成为统治阶级,在其内部形成了严格的等级制度。皇帝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享有最高的权力,其下是诸候、官僚、大夫等,这些人可以依靠权力,获得他们想要得到的一切。他们认为人生的最大价值就是权势,有权就有了一切,他们用"等级"和"门第"作为衡量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标准,同时他们也认为,人生一世,就在于追求身心的享乐。

农民在封建社会有了一定的独立人格,但终究没有摆脱对地主阶级的依附关系,没有摆脱等级森严的封建制度,他们处于封建统治的最底层。农民继承了奴隶阶级的价值意识,他以更大的牺牲和更广的规模向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抗争,借以争得和显示自己的人生价值。他们的人生价值目标就是为实现"均贫富,等贵贱"而奋斗,但最终都成了空想。这些口号反映了农民阶级要求平等,要求推翻封建统治的愿望。地主阶级的人生价值观成为当时社会上主导的、实际通行的人生哲学。它的理论表现形式在中国是"孔孟之道"。封建主义人生价值观,以"官本位"为核心,以人在宗法等级制度中的地位来确定人生价值。那个时代有句老话,叫做"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其高何在?在于做高官,随之而来的是身价百倍,光宗耀祖。这其实正是封建书生眼光里的人生之路,同时,封建地主阶级也同奴隶主阶级一样,崇尚和实行享乐主义。"人生如梦,为欢几何","今朝有酒今朝醉,管它明天是与非","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之类的处事格言,正是地主阶级享乐主义价值观的真实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