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文化与中国的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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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总论——传统文化之评价(2)

(三)秦代

秦在战国时代行征兵制,大概是无疑问的。情形特别严重时,甚至连童子也上阵。例如长平之战,秦王亲自到河内,“赐民爵各一级,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不过天下一统之后这种制度就不便不加修改而仍全部的实行。此前征兵制是因各国竞争,需要人人当兵。现在天下一家,内战理当消灭,对外也不一定需要天下人都去从军。并且六国虽被武力统一,最少一部分人仍有旧国的留恋,秦始皇对这般人也不敢轻于信任,所以即皇帝位的当年(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就大规模的缴械:

大酺,收天下兵,聚之成阳,销以为钟,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宫中。

这几句轻描淡写的文字所讲的是当时一件富有危险性而办理十分敏捷的大事。秦汉时代平时禁止人民聚饮:

汉律,三人已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

汉制多承秦旧,这条汉律一定也是秦时的旧法。秦方并天下,于是就表示庆祝,特别许人民随意聚饮。这是很自然的事,人民当然不疑有什么作用。始皇暗中摆布,很容易的就把民间所藏的军械查出没收。虽然全部检出是办不到的事,被没收的一定要占很大的部分。因为此前民间都有兵器,并无禁例,所以军械一定都公开的摆列,没有藏匿的需要,检查没收并无困难。

不过有一点《本纪》中没有言明,却是很关重要的事,就是所谓“收天下兵”的“天下”是否也包括秦国旧地在内。按理秦国人民对新局面不致不满意,无需缴械。若秦人也缴械,岂非国家就要无兵可用?所以十二铜人与铜器所用的大概都是六国的铜。

但无论如何,天下的重兵都驻在关中,兵士大多必是旧秦国人。此点由秦始皇的驰道政策可以看出。秦始皇并天下的次年,二十七年(公元前220年),就开始治驰道。驰道的形势,据汉初人的传说:

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江湖之上,濒海之观毕至。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厚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

文中“东穷燕齐,南极吴楚”两句话极可注意。只讲东与南,不提西与北,可见所有驰道的路线都以秦,尤其是咸阳,为起发点,直达六国的各冲要地,以便秦兵随时能迅速地开出平乱。这证明天下的重兵驻在关中,其他各地只有轻兵镇压,或者只有郡尉所领地方的保安兵,并非正式的军队。始皇相信民间兵器大部没收,又有驰道可任秦兵随时开往各地,六国的旧地不致有大问题发生。若地方有兵驻守,我们很难想见秦二世时各地起兵何以那样容易。

秦代当初要将军队限于秦人,但事实上不免有很大的困难。内战虽已停止,边患并未消灭。并且从前各国分担的边防现在归秦独自担当,同时关中所驻以防六国复起的重兵也不见得比战国末期秦国所需的兵少得许多。所以按始皇原来的计划,一定要有感到兵不足用的一天。尤其四边用兵,与边疆的防戍,规模太大,只靠秦国人决难办到。所以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

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

这里并未说所发的限于秦国,并且秦国逋亡人等恐怕原有当兵的责任,无需特别征发。所以这次所发的一定是天下各地的人。此外还有一个证据: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天下大乱,李斯等谏二世:

关东群盗并起,秦发兵诛击,所杀亡甚众,然犹不止。盗多,皆以戍,漕转,作事苦,赋税大也。请且止阿房宫作者,减省四边戍转。

由此可见边疆戍转是关东大乱的一个重要原因,证明边疆上的兵并不是秦人,最少秦人不占多数。由始皇三十三年取陆梁地所发的人我们可知戍边人的成分:逋亡人是流民,赘婿都是贫困无赖的人,贾人是抑商政策下所认为卑贱的人。总而言之,所发的都是社会所认为下流的人。这些下流人大概没有留恋旧国的思想,所以将他们发到边疆并无危险。这是后代只有流民当兵,兵匪不分,军民互相仇视的变态局面的滥觞。同时,良家子弟渐渐不愿当兵恐怕也是秦代不得不发流民的一个原因。缴天下械,征发流民,一方面是与秦有利的政策,一方面恐怕也正合乎一般厌战人民的心理。在这种两便的局面下古代健全活泼的社会就被断送。

(四)楚汉之际

六国遗民的复国思想,秦代用民的过于积极,是秦亡的两个主要原因。各地起兵叛秦的多是乌合之众。例如陈胜起兵的基本队伍就是发遣屯戍渔阳的人,彭越起兵时所领的不过是些强盗与流浪少年,黥布也是强盗头目,郦商是流氓头目。《史记》中常常讲到这些人到各处“略人”、“略地”或“徇地”。所谓“略人”云云就是到各处招募流氓的意思。这些初起的都是流氓集团。在起事的人中,只有项羽、刘邦两人的兵比较可用。两人起事的地方(沛与会稽)都是战国时代楚国的旧地。楚在战国末期是秦以外最强的国家。各国在亡国的前夕抵抗的能力已经消灭。原故虽然不很明显,但秦的奖励战杀与大规模坑杀降卒恐怕是使列国的青年与壮丁日愈减少以至抵抗力几乎消灭的重大原因。所以五国最后吞并时,秦国反倒不觉特别费力。只有楚国情形不同。李信当初率二十万人攻楚,为楚所败。后来老将王翦用六十万兵才把楚国解决。可见楚国仍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六国虽都有散兵游勇,恐怕只有楚国余的退伍士卒比较盛多,因为《史记》与《战国策》中都没有亡国时楚国军队为秦国大批屠杀的记载。在以前二三十年间秦国的兵力多用在北方,无暇顾到楚国,在别国大受痛创时楚国的元气仍得保全。所以楚国虽亡,可能的实力还是很大。“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谶语意义虽不清楚,必有事实上的根据。当时的人恐怕都觉得只有楚国将来或有翻身的能力,甚或将秦推倒。所以北方起事的军队都不值章邯所领的秦兵一击,只有楚军可与秦兵一拼。太史公将这种情形描写得极为透彻活现:

当是时楚兵冠诸侯,诸侯军救巨鹿下者十余壁,莫敢纵兵。及楚击秦,诸将皆从壁上观。楚战士无不一以当十,楚兵呼声动天。诸侯军无不人人惴恐。于是已破秦军,项羽召见诸侯将。诸侯将入辕门,无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视。项羽由是始为诸侯上将军,诸侯皆属焉。

巨鹿之战虽有善战的项羽为将,但若无比较强悍的兵,也决难与历来有胜无败的秦军相抗。这次战争的结果极为重要。当时秦国最大的一支军队由章邯率领,驻在巨鹿附近的棘原,与项羽有过几次小接触,都不利。但两方大军若背水一战,胜负正不可知。所以项羽虽已击破巨鹿的秦兵,对这支大军能否应付还是问题。章邯若能败项羽,秦朝的寿命或能延长下去也未可知。章邯与项羽的相拒是历史上一个紧要的关头。但最后的结局却是出乎意外的荒谬可笑。因为后方有赵高作祟,章邯于是不经大战就带二十万的劲旅向项羽投降,并为诸军的前导向西攻秦。然而项羽对这支强大的秦军终不敢信任,于是乘夜把它全部坑杀。这是战国以来最末次的大批坑杀降卒。这支军队代表当时秦国实力的主体,从此秦的命运不卜可知。同时这支军队又可说是最后的一支国家军队,代表战国时代所遗留下来征兵制度下有训练有组织的正式军队。

从此以后,这类的军队在中国历史上就完全绝迹。各地起事的人虽都打着六国的旗号,实际他们谁都不代表,只代表他们自己。军队并不属于任何国家或任何地方,只属于他们自己。此后的军队都是个人的军队。军队的品格、纪律、战斗力等等都靠主帅一人。主帅若肯忠于国家,他的军队临时就是国家的军队。主帅若要反抗国家,十有八九他的军队是牺牲国家而拥护主帅的。列国并立时所激荡而生的国家主义到统一之后渐渐衰弱。用六国的名义推翻秦朝,可说是旧日国家主义的回光返照。

在这次的大混乱中,旧的爱国思想就寿终正寝。汉代虽常有内乱,但决不是由地方爱国思想所推动的内乱。爱国思想本由列国竞争所产生,天下一统之后爱国思想既然源泉枯竭,当然要趋于消灭。同时将当初狭义的爱国观念崇高化,推广于天下一统的大帝国,在理论上当然是可以办到,但实际只有极少数想像力较大、信仰心较深、知识较广的人或者能了解这种大而无外的理想,大多数人对这种观念根本不发生兴趣。爱国观念中消极的成分较积极的成分浓厚得多。爱国志士与其说是爱本国,不如说是恨别国。恨恶别国,轻视别国,是爱国观念的必需条件:要不然,爱国观念就必渐渐衰弱以至于消灭。秦代与楚汉之际就是中国历史上这种大转变的时期。爱国的观念消灭,爱天下的观念流产,人民渐多不愿入伍,结果就产生了一个麻木昏睡的社会。

(五)西汉初期

汉初在理论上又恢复了战国时代流行而秦代临时间断的征兵制。当时力役与军役是同一件事。据董仲舒说:

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

颜师古注:“更卒,谓给郡县一月而更者也。正卒,谓给中都官者也。”

在乡间当差称“更卒”,在中央当差称“正卒”。这些正卒实际恐怕就是保卫京师宫殿以及各官署的卫士。同时在地方当差的,除为地方官署服役外,又是地方的军队:

《汉仪注》云:“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陈。”又曰:“年五十六衰老,乃得免为庶民,就田里。”

这种种的力役与军役总称为“更”。更又分三种:

更有三品:有卒更,有践更,有过更。古者正卒无常人,皆当迭为之。一月一更,是谓卒更也。贫者欲得顾更钱者,次直者出钱顾之,月二千,是谓践更也。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亦名为更,律所谓繇戍也,虽丞相子亦在戍边之调。不可人人自行三日戍;又行者当自戍三日,不可往便还,因便住,一岁一更。诸不行者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是谓过更也。

这显然是事实修改理论的现象。天下统一后无需人民全体当兵,并不是这种新更赋制的主要原因。即或无需全体上阵,在地方受训练是每人可做也是健全社会每人当做的事。现在有践更的规定,一定有许多人根本就不再与军役发生任何的关系。并且这些人既能出雇更钱,多半都是在社会上地位比较高、资产比较厚、知识也比较深的人。春秋时代是上等社会全体当兵,战国时代除了少数以三寸舌为生的文人外是全体人民当兵,现在上等社会不服军役而将全部卫国的责任移到贫民甚至无赖流民的肩上。所以汉代称这种制度为“更赋”,其中“更”的成分恐怕很少,“赋”的成分却极重要。“过更”当然完全是一种戍边税:“践更”虽不是直接交纳与国家的一种税,但国家既正式承认有钱者雇无钱者代替当兵,也等于一种税。少数“卒更”的人虽可说是直接尽国民当兵的义务,但实际他们恐怕都是终身当兵的,因为他们自己的期限满了之后就继续受雇“践更”或领饷“过更”。所以汉初在理论上虽仍行征兵制,实际所行的已是募兵制,不过尚未有募兵的名义而已。秦代发流民的临时政策到汉代就成了国家法定的制度。

汉高帝出身民间,对一般人民不肯当兵的情形恐怕知道得很清楚。所以他定制度时已默认征兵是不能实行的:

高祖命天下郡国选能引关蹶张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常以立秋后讲肄课试,各有员数。平地用车骑,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楼船。

文中的“选”字很可注意,“选”实际就是“募”。不过不被选的人要直接纳一种免役税,名义上算是认为大家都有当兵的义务。

汉初的兵力极其微弱。楚汉竞争的劳民伤财只能解释这种情形的一部分。征兵制破裂,募兵制又没有完全成立,兵制不定,组织一个可用的军队恐怕很不容易。同时又逢边疆上有强大的部落集团出现,以致大汉帝国只能守而不能攻。汉高帝虽然统一天下,却被匈奴困于白登,后来贿赂阏氏才得脱险。高帝算是受了一番教训,从此知道匈奴不像项羽一般人那样容易对付,只得委曲求和,行和亲的政策。高帝死后,单于冒顿甚至向吕后下求婚书:

孤偾之君生于沮泽之中,长于平野牛马之域。数至边境,愿游中国。陛下独立,孤偾独居;两主不乐,无以自虞。愿以所有,易其所无!

中国虽受了这样大的侮辱,吕后虽然怒不可遏,终不敢向匈奴发兵,只得婉词谢绝冒顿开玩笑的请求:

单于不忘弊邑,赐之以书。弊邑恐惧,退日自图:年老气衰,发齿堕落,行步失度。单于过听,不足以自污。弊邑无罪,宜在见赦!窃有御车二乘,马二驷,以奉常驾。

冒顿还算是好汉,肯认错,回想自己向岳母求婚未免过于无聊,覆书向吕后谢罪。后来文景二帝时中国虽照旧和亲并送重礼,仍不能防止匈奴屡屡寇边,焚杀劫掠。

汉代最后一次壮丁的全部或大部被征发,只限于一个地方,就是七国乱时的吴国。吴王濞下令吴国:

寡人年六十二,身自将;少子年十四,亦为士卒先。诸年上与寡人比,下与少子等者,皆发。发二十余万人。

吴不只征发壮丁,连老幼的男子凡能勉强上阵的也都发出。除吴外,七国中楚最强,但史籍中没有楚国兵额的记载。这里所谓吴楚二国就是战国末期楚国的地方,也是秦末惟一兵强的区域。楚汉之争时项羽就是以此地为根据地,并且由垓下楚歌的故事可知项王的士兵大部都是楚人。七国之乱是旧日楚地武力充实的最后表现,以后就长久的寂寞无闻。天下也不再有征发全体男子当兵的现象。

(六)汉武帝

到汉武帝时(公元前141-前87年)兵制上各种不健全的办法都发展成熟;所以武功虽盛,却是建在不稳固的基础之上。因为一般人不肯当兵,武帝就开始正式募兵。旧日戍边的制度在人心涣散的局面下极难维持,于是屯田的制度成立。募兵与屯兵仍有时感到不足用,就大批地发囚徒,甚至雇用外族人当兵。一方面由于汉初六十年的养息,一方面由于武帝能牢笼人才,在种种的畸形发展下中国历史上居然有空前绝后纯汉族的大帝国出现。

汉初中央有南北军。关于南北军的组织与统制,《汉书》中没有清楚的记载。南北军有多少兵也不可考。在理论上南北军或者是由郡国的人民轮流番上,但实际上恐怕终身当兵的人必定不少。南北军的兵额不见得很大,只够维持京师的治安;国家需用大军时,多半要靠郡国临时调发。这种办法或者可以维持苟安的局面,但若想彻底解决边疆的问题,非另辟途径不可。武帝看到这一点,所以即位后就招募精兵维护京师。第一种称期门,次一等的称羽林。至于期门羽林从此就代替了当初的南北军,或与南北军并立,或与南北军混合,都不可知。最少由武帝以下南军的名称未再提及,似乎期门羽林是代替了南军。武帝所选的都是关西六郡(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的良家子,从此六郡多出名将。期门羽林专选强健武勇的子弟。例如元帝时甘延寿是北地人,善骑射,为羽林,后升为期门,屡次有功,至于封侯。这虽是较晚的例,甘延寿却是一个典型的六郡子弟,是以当兵为职业而起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