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道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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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道教的要旨(4)

老子对于这一点,说了一句很有意思的话。他认为与“人道”相反,“天道”乃是“损有余而奉不足”的,也就是说,天道导致一种平均化的趋向。我们知道老子所说的“天”,不是有意志的、人格化的力量,而是一种自然的力量。那么,到底“天道”怎样发生作用呢?老子没有细说,我们却不妨作一些推究。

按照老子最基本的哲学观点,事物总是要向它的反面转变。那么也可以说:富者与贫者之间,必然地有一种相互转化。这话听起来很玄虚。不过,即使在****时代,也少有世世代代保守富贵的家庭;从世界历史来看,世界的经济文化中心,也是不断发生转移的。今日的中国人纷纷向国外涌去,但一千多年前唐朝的都城长安,却是一个外国商人与留学生云集之地。所谓“沧海桑田”,变化无常是不可避免的。这,也许可以说是“天道”。

另外,我们也可以这样想:从自然的观点看,人类生而平等,不平等也是违背“天道”的。所以,人类有史以来,就未曾停止过求平等的运动。世界性的三大宗教:佛教、基督教、******教,在其创始的阶段,都是为受压迫者说话的,带有鲜明的平等意识。尽管这些宗教在后来发生许多变化,但在其基本典籍中,仍然保存了提倡平等的教义。在人类历史的漫长过程中,反复地发生平民革命,这也是社会进步的巨大动力。有趣的是,小说《水浒传》写梁山好汉反抗政府,把劫富济贫称为“替天行道”。在他们看来,“天道”恰好是“损有余而奉不足”。这代表了平民的社会理想。平民革命使得没有一种权力垄断和财富垄断能够无限期地维持下去,而且最终使社会向平等化的方向发展。现代社会虽然有许多弊病,但比较古代社会,终究是合理了许多吧?

至于目前世界上的国家关系,虽然发达国家控制世界经济的局面尚不知何时才结束,但无数的事实已经表明,人类如不谋求协调发展、共同富裕,许多根本性的矛盾永远无法解决,人类永远不得安宁。而这一点正在渐渐成为人类的共识。

所以,一方面是“损不足而奉有余”的“人道”在起强大的作用,另一方面,“损有余而奉不足”的“天道”或换一句话说,导致人类走向贫富均等的力量,长远看来,似乎是更为强大。

七、善摄生

道家或道教徒都是追求长生久视的理想的,所以很重视养生之道,老子讲“摄生”,庄子有“养生主”,都是在求达到长生久视的境界。老子主一切效法自然,养生更是如此。自然最显著的形象就是天地,天地是长久的,它象征长生,所以老子主张养生以天地为法。他说:“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这段话用现代语意译,就是说:自古迄今,天还是这个天,地还是这个地,所以说“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的原因,是因为它不自贪生,所以才能长生。这话怎么讲呢?一切生物,都是依靠天覆地载,雨露滋养,才能生生不息。一看这“四时行焉,万物生焉”的现象,就可得到证明。天地不但不自贪生,而且以万物之生为生;万物的生生不息,也就是天地的永生长存之道。圣人体会了这种道理,所以常把自身的事放在脑后,或是置之于度外;但是他的收获,竟自然而然的自足了,这就是“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的道理。这还不是因他遇事无私,才能成全他的伟大吗?这个成其私的“私”字,是指“身先”“身存”而言,亦即所谓“真我”。至于老子讲到善摄生,更有一段最精辟的道理。他说:“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盖闻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无死地”。这段话用现代语意解说,是人始于生而终于死。生谓之出,死谓之入,故说:“出生入死,”。当人生的时侯,四肢九窍都属于生,都是活动的,故说:“生之徒,十有三”。当人死的时候,四肢九窍都属于死,都无生机了,故说:“死之徒,十有三”。再看人生的过程,自幼小以至老死,中间必有许多劳动,动必有损,损而不已,则四肢九窍亦同归于死地。故说:“人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庄子说:“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正是这种道理。这就是说人方生的时候,即是方死的时侯,,方死的时候,也是方生的时候。本来,这四肢九窍合成的肉体,终归是与草木同腐的,不是人的真生命;人的真生命,是与道同体的,道不死,人的真生命也不死。但要保住这四肢九窍合成肉体的自然生命,必须懂得养生之道。听说善于养生的人,在陆地上走,遇不见害人的兕虎;到军中去,受不到伤人的甲兵。因此,兕牛虽凶,无所投其角;虎虽猛,无所措其爪;刀兵虽利,无所用其刃。这又是因为什么缘故呢?因为善养生的人,他根本就不到致死的境地去,所以遇不到伤害人的东西。至于一般的人,都只重视肉体,并重视肉体的享受,所以想尽方法,用尽气力,以求声色货利的享受。结果,不但其生命保持不住,即四肢九窍的躯壳,已早归死所了。这是什么缘故呢?就是因为人越把肉体看重,而肉体越保持不住。如果不为声色货利的私欲所勾引便不会到那些足以致人于死的地方去,也就能保住自然生命,进而由“长生久视”达到“死而不亡”的境界。

春秋战国,社会处在大动荡和大变化之中,各家各派,都提出自己的治世方针。儒家的办法,是提倡礼教,宣扬仁义:礼是礼仪制度和行为规范,仁义是道德修养:在孔孟这一派人看来,经过礼的教化,使人心归于仁义,便可以天下大治,万世清明。简言之,儒家寄希望于制约人性和改造人性。

道家则反对这一套主张。《老子》中说:“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仁义和礼,被看成是大道不行于人世的结果,是巧伪与奸诈的根源。而庄子更提出一点,是礼教和仁义对人性的戕害。

庄子主张:人应当遵循其“真性”即自然本性而生活,“无以人灭天”,即不要拿人为的规则去改变乃至毁灭人的天性。就像凫的腿本来短,硬要把它接长是不行的;鹤的腿本来长,硬要把它截短也就糟了。《马蹄》篇还专以伯乐驯马作了形象的比喻:马,有蹄可以践霜雪,有毛可以御风寒,嚼草饮水,翘足奔跃,这是马的真性。纵有高台大殿,对它并无用处。伯乐自称会管理马,于是用铁烧它,剪毛削蹄,烙上火印,络首绊脚,把它栓连起来,编入马槽,马便死去十分之二三了。然后让它饥饿、干渴、使它驱驰、奔跑,以训练它合于规矩,此时前有口衔缰绳的羁勒,后有皮鞭竹荚的威胁,马就死去大半了。圣人以礼乐仁义治理百姓,不就是如此情形吗?

更明白一些,庄子又说道:“尧既已黥汝以仁义而劓汝以是非矣”,“吾未知圣知之不为桁杨接摺也,仁义之不为桎梏凿枘也”。“黥”是在脸上刺字的刑,“劓”是割去鼻子的刑。桁杨、桎梏,均是枷镇一类刑具:接摺、凿枘,是联接这些刑具使之成为一体的构件。这里,我们看到庄子已经最早提出了“礼教杀人”的问题。

我们不必因为谈论老庄,就一笔抹杀儒家。在儒家学说被孔孟提出和宣扬的先秦时代,原是包涵了某种程度的理想色彩;即使在这一学说经过改造而成为官方统治思想以后,也有适应于历史需要的一面。问题在于:任何一种以改造人性为目的的学说,必然导致对人性的戕害。后世“礼教杀人”的无数事实,正是证明了庄子的敏感。

譬如说“孝”罢。敬爱父母,原来是人性中天然的东西,不必当作特殊的美德来提出。但是,当统治者企图“以孝治天下”,把“孝”的道德引申到荒谬地步时,便会使人性扭曲,出现稀奇古怪的景象。中国古代传说中“二十四孝”的故事,诸如“割股疗亲”、“卧冰取鱼”,都是不近人情的事情。东汉时候,由于“孝”的美名可以博得高官厚禄,便有人一面长年在墓前的草庐中为亡母守丧,作出“若孝”的模样,一面在墓道里同妻妾作乐,生下一群儿女。“孝”的美德,变成极为滑稽可笑的东西。

又譬如男女相慕,原也是人情之常,即使孟子,也还承认“食色性也”。宋代的儒者,为了达到人为的道德完善,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竟把男女之事,视为罪恶。有人为了约制****,特地在帐子里挂上父母的画像,因为在父母的画像前,便不敢做那种“污秽”之事。自然的人性,在戴上仁义的枷锁之后,竟会变成如此丑恶的模样!

更可怕的是礼教演化到后来,对女性形成强大的迫害。不过是百年以前,中国的土地上还到处可见所谓“贞节”碑坊。而每一处碑坊下,不是埋葬了一条鲜活的年轻生命,便至少是埋葬了一个女子数十年光阴。小说《儒林外史》记载,穷秀才王玉辉在女儿“殉节”死后,居然仰天大笑,说是:“死得好!死得好!”这既是惊心动魄的事情,又是那种时代里司空见惯的事情。

以上只是随手举出一些简单的例子。这样的例子,在中国的古代记载中,岂止是成千万?而尽管从庄子已经注意到仁义为刑具、礼教戕害人性的事实,封建礼教却在中国延续了二千多年,而且是愈演愈烈。终于到了“五四”前后,人们再一次发出“礼教杀人”的控斥,发出彻底推翻旧礼教的呐喊。

那么,老庄崇尚“自然”的学说,是否可以当作一种理想的东西呢?事情绝非如此简单。老子、庄子他们对于人的自然天性的赞美,其实也是毫无根据的。贪欲、仇杀,何尝不是人类天性中的组成部分?纯任“自然”,恐怕只能存在于人类最原始的阶段;在任何稍有发展的社会中,都不可能不对人性有所约束。这正是儒家学说能够在中国历史上占据主导地位的原因。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要求打破约制,满足人的自然本性,和维持约制、建立稳定的社会秩序,是两种相互冲突的力量。它们各有各的合理性,各有各的作用,也各有各的偏颇。但是,从最终的结果来说,约制的力量将会逐渐缩小,尤其那些扭曲人性的约制,将会一步步被打破;人性中的自然成分,虽永远不可能完全得到满足,但会得到越来越充分的满足。这就是人类走向自由的漫长道路,从中我们也看到庄子学说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