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要委以重任,就要授以大权。经过一番艰苦的思想斗争,帝国的皇帝终于同意戚继光打破军队原有的条条框框,建立一支私家的军队。形势逼迫皇帝不得不做出这样的决定。这是帝国自定鼎以来,前所未有的“恩宠”——对于一个武将。戚继光在不知不觉中开创了一个帝国军队的******,这让他在同僚中显得有些特别。事实上,除了得到上司胡宗宪以及中央领导徐阶、高拱、张居正的鼎力支持外,戚继光并没有获得皇帝真正的信任,一些同僚也以看热闹戏的心态冷眼旁观。
在军队中摸爬滚打近16年,使戚继光相信市井之人斗属于狡猾无赖之徒,坑蒙拐骗天下第一,保家卫国却是末流。因此戚继光招募新兵从不考虑城市居民,只中意纯朴的农家子弟以及矿工。为了能选到合适的兵源,戚继光的甄选方式显得各位特别:只要是细皮嫩肉,眼光有神、手脚麻利的一概不要。在戚继光看来,这样的人一旦开战,只会逃跑而且会唆使别人一起逃跑,十足的害群之马。
戚继光所招兵士,生活艰苦,工资不高,黄先生说:“他们日常的军饷,大体和在农村中充当短工的收入相等”。戚继光这么做,是想保持部队朴素的农村作风,但他并非吝啬鬼,只要兵士肯冲锋陷阵,斩杀敌人,另有重赏。黄先生指出:“一个敌军的头颅,赏额高达白银三十两。”
戚家军于浙江义乌正式成军时只有4000人。我们应该为这4000人感到高兴,他们遇到了一个有头脑,懂战略的优秀将领。事实上,戚继光比起他的同僚,显得格外的低调与谨慎。每次作战前,他总是预先考虑最坏的结果,比如与敌人突然遭遇,有兵士突然以各种借口脱队怎么办?比如下雨天火器无法使用怎么办?就连新兵遭遇强敌尿裤子戚继光也想到了。这当中他考虑最多的还是武器装备与部队本身的协同问题。
由于戚家军本身的特殊,使这支部队没有固定的后勤保障系统,所有的武器装备都是由戚继光以自身职权向各州府征调,然而帝国军队的武器都不能保证质量,就更不要说戚家军了。黄先生说:“各地所造的鸟铳铳管常有炸裂的危险。有的火炮,铅弹与口径的尺寸不合;有的火炮,则导火线无法燃点。”戚继光有他的解决之道“火器为接敌之前用,不能倚为主要战具。”因此戚家军的单兵武器主要是藤牌、腰刀和长枪,配之以戚继光独创的阵法,杀得倭寇鬼哭狼嚎。
1561年,戚继光在台州发起战役,经13战,斩杀倭寇3000余人;1563年,更是斩杀倭寇20000余人。东南抗倭的胜利让戚继光成为帝国最为倚重的武将,皇帝授予他总兵的官职,对于帝国的武将而言,这是一个至高的荣誉,因为按照祖宗家法,“不允许一个武人握有一省以上的兵权,即使再有升迁,也不过是增加官僚和官衔。”
东南事毕,他被调任为蓟州总兵,他以他的功勋使帝国的高层同意他带领南方的3000老部下同往北方边境效劳,这在帝国的军事制度上也是史无前例的,戚继光以他的方式打破了帝国的陈规,使得组织部门和监察部门对此都意见大发,但他们的意见都没有能改变戚继光的计划,虽然以3年时间训练100000军队的建议被当局否决,但批准了每年给予一定款项支持的请求,以使他能训练至为得意的战法,抵御来自北方草原的敌人。
戚继光在北方进行的事业与南方平寇一样顺利,他只要安心于军事建设即可,其他的事情无需他操心,别人总是能将他想要办而不能办的事做好。这一切都要归功于张居正。说张是他事业的支持者与赞助人毫不为过,一心谋国的张居正清楚戚继光对帝国的重要性。戚继光能在蓟州总兵位上一干15年,与张居正密不可分。对首席总理的关照,戚继光当然也懂得知恩图报。黄先生指出“是以首席大学士的江陵之行,戚继光派出了一整连的鸟铳手作为护卫。”但两人的关系在张居正死后却成为戚继光的致命黑洞,甚至有人指出他与张居正里外勾结,预谋不轨,实在抓不住证据,也以莫须有的方式认定他即使没有谋反之心,也有谋反的能力。
将张居正打入不堪地步的皇帝听信了廷臣的意见,使这位帝国重臣的最后几年,如黄先生所言“坠入了寂寞与凄凉”中。最后的命运,黄先生指出“他在贫困交迫中死去。在少数几个没有遗弃他的朋友之中,有一位就是为他写作墓志铭的汪道昆。当他写到‘口鸡三号,将星陨矣’,显然有无限凄怆的感触。”
李贽:在沉闷时代寻求终极快乐
这种超越习俗的行动,在当时男女授受不亲的上层社会里,自然引起了众人的侧目而视,但是李贽对舆论不加理睬,反而毫无顾忌地对然和她的妯娌大加称赞。
——黄仁宇
“今年不死,明年不死,年年等死,等不出死,反等出祸。然而祸来又不即来,等死又不即死,真令人叹尘世苦海之难逃也。”
人生有拘束,事事有妨碍。对于生活的呆板与自由的不可得,李贽有清醒地认识。他要跳出这样一个圈套,就必须与这个世界做一个彻底的了断,寻找自己的终极快乐。在给友人周思敬的信中,他以这句话表达了自己的心声,可惜,阅信之人却没有完全了解自己这位朋友的心思。
世上有可以理解的和无法理解的事情。倘若什么都能以己之心照出彼方的心轨,那太多的事就不会发生,也就是说缺少了某种意外。李贽或许并没有强求他的那些有权有势的朋友对他这个性情古怪的人予以全盘的接受。与其说那封信是给友人的绝笔,不如说是自己一生的写照。
黄仁宇先生认为李贽是“一意孤行”之人。的确,他以他的刚硬抒写了属于他自己的墓志铭——“一心想要创造独立的思想和人格,离开了独立,他的内心就得不到满足。”因此,在外人看来活得很辛苦的百泉居士,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安然享用着最美妙的快乐。
1580年的春天,在官场上顺风顺水的姚安知府李贽辞官离任。这年他53岁,按照帝国的规制,在官场上还有上升的空间,但他彻底放弃了仕途上的进取。离任后的李贽没有返回阔别多年的家乡泉州,而是应好友耿定理之邀,携妻带女来到了湖北黄安,充当耿家的门客兼家庭教师。
李贽此行,并非看重耿家的权重门高,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完全有能力去攀附更高的权贵,但他却没这么做。都说知己无须多,酬唱遨游尽故人。李耿二人互为挚友,并非学术观点相近。较之李贽的横冲直撞,耿定理更接近传统意义上的白嫩书生。两人彼此吸引,不过是趣味相投,更重要的是,比起李贽口中那个“假道学”的哥哥耿定向,耿定理则诚实而聪慧,这是李贽最为欣赏的。而实际上,如黄仁宇先生指出的“他们之间的差异,较之李贽和长兄耿定向还要”,
对李贽而言,这样很好,如同小鱼浅底,滋味惬意,冷暖自明。当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性格巨星”。能和与自己不依靠学术而相投,生猛的活,极致的活,难道不是一种幸福吗?李贽无疑是个“世俗”的人,他认可凡夫俗子的欲望,认为穿衣吃饭就是真正的人道,就此而论,被誉为至圣先师的孔子也不过是个凡人,而那些所谓的“国家信仰”如孔孟之道、宋明理学,连吃饭穿衣都不正视,自然算不得出色的学问。作为传统读书人,耿定向对李贽的这番言论持不同意见,他认为李贽以装酷的方式在故意标榜自己,而在李贽看来,这位老学究则完全“过时”了。
除了与耿定向的学术争鸣常常使李贽心情不佳外,在耿家的日子总的说来还算不错。他总是能在与耿定理的闲聊中获知他所需要的那些精神食粮。不过1584年以后,李贽的生活又发生了一番变化。这一年,耿定理去世,与其兄长的恶劣关系使他不能在耿家继续住下去。这年秋天,李贽从黄安迁居到麻城,于次年正式在“芝佛院”住下来。
黄仁宇先生说“芝佛院”“不是正式的寺庙而仅仅是私人的佛堂,但规模却颇为宏大。院中有正殿、左右厢房,还有和尚的宿舍和客人的招待所。”李贽所居之处,是整个佛堂的最高处,那里空气清新,视野宽阔,如黄先生所述“水光山色尽收眼底”。
李贽能寻得这样的室外桃园,首先是出于他与佛堂住持相熟的缘故,这位红尘外的朋友对李贽内心的渴望有着最为深刻的理解。为了使这位性格孤僻、追求极致生活的友人能在这青灯古佛中寻得一丝慰藉,佛堂的主人经常举办茶话会,使这位福建人在异乡感到生活的快乐;李贽选择离黄安较近的麻城,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本文开头提到的周思敬。周思敬是麻城望族,他在李贽内心最焦灼的时候给了他无微不至的帮助,使他能不为稻粱烦恼,在不成体系却一语道破世间本相的文章里肆意展现自己的价值取向。
李贽是幸运的,他交到了许多真心的朋友,这些朋友个个位居显要,但对李贽却从不端架子说官话,在他们看来,与李贽交朋友是他们的荣幸,因为在对方的身上,他们看到了真实的自己。很显然,这是一个相互影响的过程。诚意相待而不理俗世所谓,这就是真名士自风流。李贽做到了这一点。他要的是真实,而不是迁就。
梅国祯是李贽到麻城后新结交的朋友,有相见恨晚之感,两人的关系,按黄先生所言就是“过从甚密”。两人似乎无话不谈,即便是在寒冷的冬夜,李贽或梅国祯也会提一壶温酒去对方的家中小叙,尤为难得的是,梅家的女眷从不抱怨叨扰之罪,错过与闺中密友的约谈时间,也害得她们无法按时入眠,对肌肤保养造成伤害。她们天真的笑声和灵动的双眼证明了李贽的到来丰富了她们的少女生活。
在这里我们不能忘了一个寡妇,她就是梅国祯的女儿梅瞻然。这位美丽的寡妇拜李贽为师,时常独自出入于佛堂,李贽也不避讳。黄先生指出:“这种超越习俗的行动,在当时男女授受不亲的上层社会里,自然引起了众人的侧目而视,但是李贽对舆论不加理睬,反而毫无顾忌地对然和她的妯娌大加称赞。”这倒有点阮籍之风,两人的确也有相似之处,但李贽更追求“纯粹”。
这个世界不管浑浊还是清澈,李贽都不是一个人在生活。家庭或是家族的羁绊总是让他感到窒息。他的精神世界在朋友和美景的关照下,毫无羁绊地飞翔着,但是世俗的肉体却还在让他忍受着来自家乡对他的摧残。
黄先生为我们指出李贽曾有过的一段遭遇:“当时倭寇犯境,城市中食物奇缺。他虽然只是一个最低级的文官,也不得不接受亲族的拥戴,负起了为三十多人的大家庭寻找饮食的义务。”
这是一个不该有的义务,也是极具“中国特色”的义务,这种义务将个人与家族紧密联系起来,使很多人蹉跎于“亲人的名义”下。潮流一点来说,他是一个社会人,而不是家族人,他有自己的追求,有自己的人生,亲族不能将全部的希望寄托在他一个人的身上。这不现实也很可笑。黄先生指出“他不能把读书、做官、买田这样的生活道路视为当然,也琧待摆脱由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集体观念。”
1588年的夏天,李贽剃去头发,遁入空门。这一年他61岁。虽说遁入空门,却不守戒律,吃饭照常来,玩乐自在心。当地卫道士为此经常举行反对李贽的抗议,而李贽只回应一句话:“我可杀不可去,头可断而身不可辱”。李贽以他的言行在死寂一片的湖水中投入了一块大大的石头,聪明如他,当然知道这将意味着什么。或许我们可以这样说,李贽以他“主动作乱”的方式引起政府的注意,继而将他批捕审讯,在他看来,当生命走到72岁时,这样的形式才能成全自己对生命自由和信仰自由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