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词,是法院审完案件,拟订判决书的用语。因为是公文,显得比较墨守成规,刻板冗琐。但如果你是一位诙谐风趣的法官,你的判词风格就别树一帜了。下面请欣赏几则古代妙言断案,谐语判决的佳作。
宋朝时,人们很注重穿衣打扮,讲究各种修饰,其中有一种在发梢系一铜钱以示富贵的装饰。崇阳县管理钱库的一名小吏想偷拿钱库里的钱,但怕被抓住,于是他每天上班时就将一枚小钱系在发梢,回家后便解下来。每天如此。新任县令张咏处处明察秋毫,不久便识破他的诡计,以盗窃国库的重罪拘押起来,打人死牢。小吏认为仪拿一枚小钱,又没有杀人放火,判死刑实不应该,于是高喊冤枉。张咏提笔写了16个字,然后义正词严道:"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判词精妙在理,小吏只得服判。
福建莆田县有一寡妇求批改嫁,太守易大人问她嫁给谁,寡妇答:"拟嫁给东邻裱画的陈二官。"易大人戏判道:"批改嫁,批改嫁,嫁与东邻陈二官。春色恼人眠不得,月移花影上阑干。嫁!嫁!嫁!"
清康熙年问,福建泉州"风月庵"内有一年轻貌美的小尼姑,与一位姓孙的公子相爱,想还俗嫁他为妻,便向州衙递上呈状。泉州知府大人接状后,便在小尼姑的呈状上批道;"准、准、准,准尔嫁夫君。去禅心,超梵尘,脱袈裟,换罗裙,免得孙(孙)敲月下门。"判词既有文采,又富情趣,妙韵悠长。
罗律师巧举金表
30年代中期,香港茂隆皮箱行由于货真价实,生意十分兴隆,引起了英国商人威尔斯的嫉妒。他蓄意敲诈,便到茂隆皮箱行订购3000只皮箱,价值20万港元,合同写明一个月取货,逾期或不按质按量交货,由卖方赔偿损失50%等等。他的条件十分苛刻,但皮箱行为了争取生意,还是同意了。到交货时,威尔斯却以皮箱内层有木料,不符合合同上所写的"皮箱"叻理由,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按合同规定赔偿50%的损失。开庭时,港英法院偏袒威尔斯,企图判茂隆老板冯灿诈骗罪。律师罗文锦接受了委托,出庭为茂隆辩护。
罗文锦站在律师席上,取出一只金表问法官:"法官先生请问这是什么表?"
法官说:"这是金表。可这与本案没有关系。"
罗文锦高举金莠面对法庭上所有的人说:"这是金表,没有人怀疑了吧?但是请问,这金表除了表壳镀金之外,内部的机件都是金制的吗?"旁听者同声议论:"当然不是。"
罗文锦律师进一步一语道破:"既然没有人否定金表内部的机件可以不是金做的,那么茂隆的皮箱,显然是原告无理取闹,存心敲诈而已。"
法官无言以对,只好宣布威尔斯败诉。
港英法院有意偏袒英国商人,因此不能以常法辩护。罗文锦提出一个貌似与皮箱案毫无关系的金表问题。实际上是引导法官承认金表不全是由金子做的这一常识,指出了要求皮箱也可以含木料的合理性。
在大庭广众之下,法官再有心偏袒英商人,也不能自相矛盾、出尔反尔,只能判英国商人败诉。
错吃熊掌的风波
我国现在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有些不法商人利用这段时间经济尚未步人正轨。规章制度不甚健全,执法力度不严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之机,大发昧心财。
据报载:两名女大学生来到一家个体餐馆,翻看桌子上的菜单发现:熊掌20元,心想都说熊掌名贵没想到今天有幸见到,只要20元一盘,不如破费一次来两盘尝尝。
于是她们叫来了招待员,报上熊掌两盘,还要了些其他食品。一会儿,菜上齐了。她们吃完之后,叫来招待员结帐,招待员开出帐单,两位学生一看,竟然是4025元。
学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熊掌每盘2000元,你看菜单。"招待员说。
女学生翻开菜单一看,果然是2000元,只是后面两个零小一些,前面20大一些,猛一看,是20元,其实中间没小数点。这下她们急得几乎要哭了。这时,老板走出来,看了几眼付不起钱的女学生说:"没钱,就请将证件留下。"她们乖乖地交出了学生证。学校学生会出面跟老板交涉,看是不是能少收一点钱。老板斩钉截铁地说:"一分也不能少,如果三天之内不把钱付清,便立即向法院起诉。"
两位女学生只得忍气吞声,多方筹措,凑齐4025元,第二天把钱送去,赎回了学生证。
一个星期后,有个律师知道了这件事,决定为她们挽回损失。他叫她俩到餐馆向老板索取了两盘熊掌价4025元的发票,律师拿着发票来到工商局。他们研究了有关的法律条款后,便来到该餐馆。工商局的同志对餐馆老板说:
"有人指控你出售熊掌,违犯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必须处以2万元罚款!"
老板想赖是赖不掉的,有刚开出的发票为证。老板耷拉着头,他的狼狈相不亚于一周前交不起钱的两个女大学生。他低声地说:"我拿不出这么多钱。"
"拿不出钱就停止营业,吊销营业执照。"
"同志,事情是这样,我们这里根本就没什么熊掌,所谓熊掌都是用牛蹄筋冒充的。"老板供认道。
"既然你用牛蹄筋冒充熊掌,欺诈顾客,根据情节,也应罚款2万元,同时将顾客的钱退回,另外还应赔偿1000元的精神损失费!"
在以法律为武器的严厉进攻面前,老板只得乖乖地缴械投降。
像这种个体老板是纸老虎,只会欺负社会经验不足的学生,一旦遇到懂得法律知识的人就会原形毕露。
这位打抱不平的律师的确是经验老道,他以法律为依据,制造了一个二难论题:
假如熊掌是真的,那老板是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罚款2万元;假如熊掌是假的,则是欺诈行为,也应罚款2万元。
这个不法个体老板只有承认事实,甘愿认罚。
借题反驳巧致胜
古希腊二个富翁有三个儿子。很不幸,在他临死时三个儿子都出远门做生意去了。富翁立下遗嘱:财产平分给三个儿子。他选定了诚实的管家保管。为防止某个儿子独吞财产,富翁交待管家:只有三个儿子同时来领遗产,才能给他们。
富翁的三个儿子陆陆续续回到了家里。然而老大听说了消息,先到管家这儿,骗管家说因为他是老大,两个兄弟派他做代表来取钱的。管家本来不同意给钱,但禁不住老大的哄骗,给了他,谁知老大拿着钱逃走了。
两个兄弟知道后,很生气,就告到了法院,要管家赔钱,否则就拿他的全部家产作抵押。管家很着急,一个律师见此情形,主动答应为他辩护。
管家和富翁的儿子们各自带着自己的辩护人来见法官。儿子们的律师紧紧扣住原来的约定坚持要管家赔偿钱财。这时,管家的律师站起来说:
"法官先生,富翁的钱就在管家的口袋里,他可以马上还给他们,只是富翁立下这么一个遗嘱,只有他们兄弟三人一起来的时候,才能把钱交还。这样吧,让他们兄弟三人一起来,他们马上就可以把钱取回去。"
法官要老二、老三去找老大,而老大早已无影无踪,两个人什么也没捞到。
管家的律师巧借对方的话题:只有三个人一齐来,才可以把钱交出来,而现在只来了两个,当然也就不必把钱拿给他们。就这样,管家打赢了这场官司。在这种情况下,巧借对方论题进行反驳不愧是一种有效的致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