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辨论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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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辩论中的发问技巧(3)

针对流氓罪的性质、目的、后果三点论据,逐一分析各个击破,一比较,边破边立,瓦解对方的命题,以确立应判处侮辱罪的命题。辩护人在这里不仅应该使局部服从全局,而且应使全局统率局部,特别是牢牢把握对全局有决定意义的局部,只有这样才能使分化瓦解法每战必胜,所向披靡。

论敌命题的全局结构与各个论证环节的制约关系,在分化瓦解法的进击中将产生根本的变化。如果将一个局部从其整体中离析出来,割断其局部与整体的联系,这个局部也就孤立无援,失去活力。局部孤立后的力量大大小于它原来处于系统中的力量。而局部被逐一分离,各个击破,整体也必然土崩瓦解了。这里也揭示了法庭辩论中分化瓦解的运用方法。

审讯工作中的审讯与反审讯的较量,时以辩论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方面的案例有助于对分化瓦解法的理解。审讯人与被告人之间的对立的立场、利害、手段、目标的一致,就可能形成联盟,并以狡辩、抵赖、假装、伪诈等方式协同顽抗,反对审讯一方。我们应该看到联盟内部并不都是一致的,以及犯罪团伙之间具有自私自利的共同特点,相互间必然存在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矛盾冲突,存在彼此离散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运用辩论方法施行分化瓦解战术,就显示出特殊重要的意义。

某地公安部门审理一个盗窃集团案件,拘留了两个罪犯,需要及时突审,追捕同案犯,搜缴赃物。几次审问,罪犯百般狡辩。后来根据他们之间分赃不均和为女人争风吃醋的矛盾进行分化,打破他们之间的江湖盟约。

问:你们的盗窃团伙中还有一个人你没有供出来。

供:没有了,所有的人我都说了。

问:我这样问是有根据的。

供:你可以这样猜疑。

问:真的没有了吗?

供:真的。

审讯人让另一罪犯同他打个照面,使他知道:他们均已落网,对罪犯心理施加压力,削弱对抗意识,然后继续审问。

问:刚才那人是谁?

供:不认识。

犯罪故作镇静。这是他当时最容易选择的,自认为对掩护他们伙同作案的罪行最有利的回答。

问:你不认识他?他却认识你。

供:我没有文化,无法理解你说的是什么。

问:其实你不仅认识,而且应该感谢他。

供:我凭什么要去感谢一个不认识的人?

问:不是他对你的帮助,你还继续在外面流窜,继续犯罪!

审讯人轻描淡写,却是一招"黑虎掏心",被告人为之一惊,联盟意识受到强烈震撼。

供:……

被告人没有说话,绷紧嘴唇,额角青筋直露,似乎心里在诅咒:******,一定是这老狐狸出卖了我。他既不仁我也不义。

问:他说你是吃肥头的……

审讯人步步深入,火上加油,触及矛盾。

供:报告干部,这是他血口喷人,反咬一口,他吴××是……

一触即发,被告忍无可忍,不等审讯人员说完,抢过话头,一下将吴××和他们合伙犯罪的情况和盘托出。分化瓦解的战法在这里是以引起对方集中力量"内耗"为手段的。只要能造成对手内部实力的损耗,就可使局部从全局中分化出来;分化后的局部必然四面失去依傍,削弱掩护及协同的力量,从而丧失战斗力,然后由局部的变化影响全局的变化,将使局部的胜利扩大为全局的胜利。这是分化瓦解法在法庭辩论中的丰硕战果。

分化论据,瓦解命题,分化罪犯,瓦解联盟,虽然战术上矛头针对局部,但战略上却必须统观全局。因为局部与全局间存在着辩证统一关系,两者互相对立,又互相渗透,互为前提,并构成思辨过程的本质和核心。如果只盯住论敌论证的局部,过分注意辩题的细节,而忽视对论敌命题全局的谋略思考,缺乏对其论证的概括理解,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往往难以理解对手命题的基本意义,也很难在法庭辩论中成功地运用分化瓦解法。

辩论与修辞术

《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法庭调查后,应当由公诉人发言,被害人发言,然后被告人陈述和辩护,辩护人进行辩护,并且可以互相辩论。"这就是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法庭辩论。

在辩论中,充分的理由、确凿的证据、严密的逻辑再加上有力的语言表达方法,是说服对方、使自己获胜的保证。

辩论与修辞情境的追求

郝××故意伤害一案,被告人是百货公司的售货员,在营业时与顾客发生口角,动手打了顾客,致顾客死亡。开庭审理此案时,有300多名营业员参与旁听。公诉人在法庭提出公诉,一再强调被告作为营业员应"百问不烦,百拿不厌"。结诉人忽略了法庭旁听者中有300多名营业员这一特定的修辞情境,在法庭上,无意中把营业员接受群众监督的自我道德规范,当作了一种束缚,并且重复使用这一不合修辞情境的语言,使答辩出现了被动的局面。

另外,法庭旁听群众成分如何,是发表公诉词时要考虑的重要的修辞情境。一般情况下,旁听的群众大都是其他行业的职工干部,可以用一些普通的法律用语。而对_些难懂的法律名词,则尽量不用、少用,必须用时应加以解释,把某些法律专用术语变成通用语言。如果参加旁听的群众多是工人、农民就应注意用语的朴实、具体、易懂、大众化,使他们听得明白。

下面是公诉人在一桩拐卖儿童案件中,根据旁听群众多是街道妇女的情况发表的一公诉词:

"被害者的父母为找孩子,曾在15家报刊上登寻人启事,到5个省进行寻找,花了2000多元。孩子与父母分离了4个月之久。给父母、孩子在精神上造成巨大痛苦。并且,厂里还为寻找孩子先后派出48名职工,花费2500余元,给社会造成经济损失。"

这段公诉词在修辞上最突出的特点是选用数量词,使所说明的事理十分具体。目的是着重揭露了罪犯对被害者家庭、对社会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后果。在发表公诉词的过程中,旁听群众鸦雀无声,当听到公诉人控诉罪犯给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时,他们愤怒地要求让被告站起来,以示痛责。

辩论与修辞题旨的明确

向法庭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提请法庭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促使被告人认罪服法并起到宣传法制、教育群众的作用,是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根本目的。为此,公诉人出庭发表公诉词或进行法庭辩论时,都应围绕这一目的进行。从修辞的角度来讲,使用语言要注意修辞题旨的明确。

张××交通肇事一案,辩护人提出:"铁路交叉口有弯道,有扳道房,又有树木,夜间行车不易远望,无法预料,不应负刑事责任。"

辩护人的这种说法显然为当事人推脱罪责。对此,公诉人是怎样答辩的呢?

公诉人一方面承认这一事实是客观存在,有一定理由:另一方面明确指出:"不易并不是不能远望,司机应当特别注意远处的情况,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通过交叉路口时一看、二慢、三通过和看不清火车动向不走的规定执行,这次事故的发生就是因他违犯了这一规定,疏忽大意造成的。因此他犯的是疏忽大意过失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以上答辩说明公诉人发现和掌握辩题准确,在反驳辩护人的偏见时,注意了符合辩题的修辞题旨,运用修辞手法土的同义手段进行充分说理,前两句诉之以理,后两句诉之以交通法规,从多方面批驳"不易远望"的说法,从而顺理成章地得出"肇事者犯的疏忽大意过失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结论。

辩论与语体风格的筛选

每个案件的犯罪原因、动机、目的不同,实犯罪的手段、情节、危害的严重程度及认罪态度等方面不尽相同。公诉人为了取得良好的法庭效果,或诉之以理,或动之以情,其公诉词在语体风格上呈现出各种差异。试作比较:

对青少年犯罪案件,公诉人需要在揭露罪行的同时进行教育感化。如:在薛××盗窃一案中,公诉词详细叙述了这个|9岁的罪犯由学生时代拾金不昧,到走上社会后追求物质享受、进行盗窃犯罪的变化过程,然后指出:

"人生的道路是漫长的,充满着坎坷,每走一步都不能丧失警惕,特别是青少年经历短,社会知识少,如果盲目追求、迷恋物质享受,就很可能走上歧途,陷进犯罪的深渊。"

这是一个多重复句,着重从因果关系上论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性。在语言风格上,它属于论说语体。

对民愤大、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公诉词就不能再用规劝的语气,而应在揭露犯罪、分析主观因素和恶性后果上下功夫。如:在审理花××故意杀人一案时,公诉词这样揭露被告的罪行:

"一天晚六时,花××去挑水。其妻认为花××身体不好,大黑路滑,夺过水桶就去挑水。花××却认为是杀人"良机"……他窜到井旁,强行将妻子向井里推去。其妻倒在井台,头上鲜血直流,两手紧紧抓住井台,"呀,呀"直喊,以求生的眼光望着花××。而花××不顾夫妻之情,一手按头,一手扒开其妻的手,猛推妻臀部,把妻推人井内。"

这一段公诉词,在叙述被告罪行时加进了描写性的词语,行文带有文学色彩。其修辞效果,使被害者惨遭杀害的形象十分具体,再现了花犯丧失人性的丑恶嘴脸,从而起到了揭露和打击犯罪、感染听众的作用。

总而言之,法庭辩论是一场唇枪舌剑的语言交锋,需要十分讲究辩论艺术与修辞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