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收入的来源与赋税
财富及土地是君主或国家的收入源泉。君主的财富可以自己使用,也可以将其贷于他人使用。自己使用获取利润,贷于他人获取利息。
早期原始社会的政府,国王公共收入的主要部分是利润。小共和国最大收入是从商业经营的利润来获取的。汉堡从葡萄酒窖和药店经营中获取利润,其他比较大的国家则从公共银行和邮局来获取。邮局本来是一种商业企业,政府垫付资金设立了邮局、购买和租用邮运的设备,通过运送邮品所收取的邮费来偿还政府垫付的费用。垫付的资本不是很大,邮运这种业务很透明,其收益不仅是肯定的,还能立即带来巨大的利润。
君主往往也会经营其他的商业企业,其经营的结果是大都以成功告终,但浪费也会导致其经营业务的失败。君主的业务代理人,总是认为主人有用之不尽的财富供他们操纵其代理的业务,从不控管货物价格的一切成本,还与君主一样过着奢侈浪费的生活;他们仍然能以适当的方法捏造账目来掩盖实质性的浪费,积聚有君主那样庞大的财产。
从货币的利息中,国家也可以获得一部分公共收入,就像从资本的利润得到这种收入一样。贷借于外国或本国的臣民的一部分财富,是国家积蓄中的一部分。
这种方法的使用是否适如其度,与成功有密切的关系,其功效须视三个要点的情形而定:要点一,对于金银货币以外的其他交易媒介有多少需要,换言之,向外国购买的消费品有多少需求必须以金银换购;要点二,利用该方法的政府信用如何;要点三,信用证券全部价值,决不可超过在没有该证券的情况下流通界所需金银币的全部价值。
资本和信用具有不稳定不经久的性质,这就使得它们不适于充作确实的、稳定的、恒久的主要收入来源,任何一个已经超过游牧阶段的大国政府,从来不会由这种来源取得其大部分公共收入,只有使用适如其度的方法获得一部分公共收入,才能给予政府安全和尊严。
地租之所以成为国家主要收入来源,是因为土地是一种确实和恒久的资源。在近代,战争及准备战争占了一切大国必要费用的大部分。但是在希腊及意大利古代的共和国,每个市民都是兵士,服役也好,准备服役也好,费用都由他们自备,国家无须支出很多的费用。一项数额不太大的地产的地租,足够开支政府一切必要费用了。同样,在欧洲古代君主国以及封建时代,及其他国家也有着同样的结果。
全部土地所能够提供的地租也不足以应付普通支出,这是欧洲多数文明君主国的现状。全国所有的土地即使管理犹如它们都属一个人所有那样,其收入仍难以达到国家向人民征收的普通收入那么多。人民由土地获取的收入,不是与土地地租成比例,而是与土地产品成比例。人民通过土地获得的产品只能归人民逐年消费,或者用以交换他们所消费的其他物品。无论什么原因,人民土地收入一直处于有减未增的局面。
在欧洲现代文明国家中,没有一个国家通过国有土地地租获取大部分公共收入,但所有的欧洲君主都拥护属于王室的广大领土。王室领土大都属于王室林园,可在这片林园从没看到树木,从产物与人口两方面来看,王室领土失去原有的价值,则造成人民和国家不必要的损失。如果出售王室的土地,王室领土一旦变为个人财产,就会得到很好的改良和耕植。产品会随着土地改良而增收,人口随之增加,人民收入和消费也因此增大。人民收入和消费增大,君主从关税及国产税得到的收入也随之增加,这样既有利于君主也有利于人民。
王室领土能更有利地获取收入,最好的办法是向人民公开拍卖王室领土,这样才不会使全社会人民付出多于君主所享有的其他任何同等收入所付出的代价。文明国的君主由领地获取的收入,对人民个人是有损无益的,只有将王室土地更好地分配,才能让人民和国家都有收益。
属于君主的土地可用作公园、林囿及散步场所,其目的是供人民游乐与观赏,不仅不是收入源泉,并且为了保持原有的观赏风貌,还得时常出费修葺。文明君主国只能拥有这样的土地。
君主或国家所特有的两大收入来源是公共资本和土地。文明君主国家支付的必要费用的大部分,人民须拿出一部分私人收入,给君主或国家作为公共收入,人民拿出的这部分私人收入,也就是税收;另一个收入来源则是王室的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