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利益可分为两个方面:
其一,欧洲各国人民享用到了更多的物品。美洲的发现和开拓,使种类丰富的商品大量输入欧洲,如便利品、有用物品和装饰品等,因此,欧洲人所享用的物品得到了增加和丰富。
其二,欧洲各国的产业得到了发展。美洲为那些在当地建立殖民地的国家的国内剩余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有些国家虽没能在美洲建立殖民地,但是,美洲产品进入欧洲大市场后,必定在各国之间流转,与各国生产的商品进行交换,为他们的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市场支撑。而且,各国之间相互为对方提供市场,又可以进一步促进各国产业的发展。
特殊利益也可分为两个方面:
其一,殖民地可能会成为各强国兵力的来源,虽然这种可能性很小。
其二,殖民地会成为各强国收入的来源。很显然,这是欧洲各国垄断所属殖民地贸易的结果。就英国而言,垄断贸易使英国无论是在产业上还是外国贸易上都得到了巨大的利益。从产业上讲,它使英属殖民地的剩余产品只能输往英国,并与英国的国内产品进行交换,从而促进了英国产业的发展;从外国贸易上讲,英国对所购买的殖民地产品实行垄断低价,对外出售的国内产品实行垄断高价,通过这个交换过程,可获得巨大的利益。
我们常说,有利必有弊。这种垄断贸易在给英国带来利益的同时,也为英国带来负面的影响,这种不利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殖民地贸易大量不断地吸引其他贸易的资本,会导致其他贸易部门的资本流失,打破产业间的自然平衡。因为,英国政府若想维持对殖民地的垄断地位,惟一的做法就是全部购买这些殖民地的商品。但是随着英国殖民地内的贸易品数越来越多,政府就不得不从其他贸易部门抽调越来越多的资本,如此一来,肯定会造成这些部门的凋敝。
第二,垄断贸易必定会提高英国所有贸易部门的利润率,由此抑制国内产业的发展。由于垄断贸易排除国外资本进入殖民地,从而减少了竞争程度,提高了殖民地贸易部门的利润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垄断殖民地贸易吸引大量其他贸易部门的资本,势必会造成其他贸易部门资本量的减少,剩余资本的竞争程度也会随之降低,而其他贸易部门的利润率就会得到提高,但这种人为的贸易利润率的普遍提高,必然会使输出商品的价格提高,导致这些商品会被价格较低的同类外国商品挤出国际市场,反过来抑制国内产业的发展。
“三角贸易”是指欧洲殖民扩展时期贩卖黑人奴隶和获
取原料的一种制度。
第三,垄断贸易会使英国把对周边国家的商品贸易,转入对远方殖民地的商品贸易,迫使英国部分资本舍近求远,得不到充分的利用。距离的远近,不但决定着周转所费时间的长短,还决定着所费周折的多少。距离越遥远,所花费的时间就越长,所费周折就越多。
因此说,垄断贸易会降低资本的周转效率。本书第二篇曾指出,一国投在商品对外贸易上的资本所能推动的本国生产性劳动数量,同该资本的周转次数成正比。因此,垄断贸易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国内产业的发展,抑制了国民收入的提高。
第四,垄断贸易阻碍了农业的发展。商业部门利润率的普遍提高,会造成两种结果:一是吸引大量资本;二是使市场利息率提高。如此一来,不但用于改良土地、发展农业的资本自然会相应减少,而且,还会阻碍地租的增加。由于土地价格是地租与市场利息率之比,所以说上述两个原因都抑制了土地价格的上涨,从而也抑制了投资农业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殖民地既不能为英国带来任何收入,也不能为英国提供兵力,但是却要支付维持殖民地的大量军费,并为争夺殖民地承担战争的消耗。其不利的影响比所得利益还要大,且大得多。在此,我建议英国放弃殖民地。欧洲其他强国也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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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殖民地概况
殖民地是指由宗主国统治,没有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方面的独立权利,完全受宗主国控制的地区。广义的殖民地还包括虽然拥有行政机关、军队等国家机器,但经济、军事、外交等一方面或多方面被别国控制的半殖民地国家和保护国。
现在大多数殖民地都已获得独立,世界殖民系统不复存在,但是到目前为止仍有一些地区,如新喀里多尼亚、格陵兰、波多黎各、关岛等,仍未获得独立,不过这些地区都拥有一定的自治权。
现代通用的“殖民地”一词来自古罗马的“Colonia”,原指由罗马公民及其家属组成的守卫亚平宁半岛海岸的村社。随着罗马统治地域的扩大,这一制度逐渐推及到新征服地区,演变成殖民制度。殖民者仍然享受罗马公民的一切权利,被征服地区的人口则无法享受罗马公民权(至罗马共和国后期和罗马帝国时期,随着被征服地区的罗马化,公民权方赋予殖民地人民)。
与本国原有领地相连的、但是具有不同的种族和文化的新征服地区是否可以被算作殖民地,一直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历史上俄国对中亚、西伯利亚和北美洲的殖民,美国的西进运动,条顿骑士团对东欧的殖民,以及古代中国某些朝代对中原周边地区(如岭南、百越、中亚、蒙古和西藏)的征服,都具有征服殖民地的性质。一些历史学家也将这些对新领地的征服算作殖民运动。但也有一些历史学家认为,这些地区被征服后经过一定时间的演变,成为与宗主国其他行政区划地位相等的新省份(或州),并采纳了宗主国的语言、文化、意识形态,因此不应该算作殖民地。
一种折中的看法是,将征服行动本身看作是殖民行为,但被征服地区作为与宗主国其他政治实体(如省、州)地位相同的实体加入宗主国、其居民享有与宗主国公民完全平等的政治权利后,该地区作为殖民地的时期即告结束。以美国历史为例,即从西部新领土归美国统治时开始,到该领土作为州加入合众国的那段时期为止,这段时期可以算是该地区的殖民地时期(例如1867~1959年的阿拉斯加)。历史上中国周边国家对中国的藩属关系也不同于殖民地与宗主国的关系,因为这些国家政治上实行内部自主,经济和军事也完全独立。事实上,这种关系有些类似于神圣罗马帝国早期的德意志诸邦与帝国皇帝、以及宗教改革之前欧洲各国对罗马梵蒂冈的臣服关系。
第二个具有争议的问题是海外领地与殖民地的区别。一些面积很小、原为荒凉无人地区的殖民地(大多是海岛),其居民为宗主国移民,享有完全、充分的政治权利,与宗主国具有相同的文化,对宗主国有认同感,或者由于太过荒凉而无常住人口,这样的地区不能算做殖民地。具体来说,比如英国的福克兰群岛、圣赫勒拿岛,以及挪威的布韦岛。法国的一些海外省虽然人种与法国本土不同,但对法兰西文化也有很强的认同感,并且不愿独立。
与之相反,如果一个殖民地被列为“海外领地”或“海外省”,但其居民因肤色、种族、信仰等原因不能享有与宗主国公民完全平等的政治权利,则该地区仍被作为殖民地看待。这方面最著名的例子就是1950年葡萄牙宣布安哥拉、莫桑比克等非洲殖民地为“海外省”后,由于当地的黑人无法享有完全的公民权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均不承认这些地区为非殖民地地区。同样的例子是,1965年11月11日伊恩·史密斯宣布罗得西亚(今津巴布韦)独立后,由于国内的黑人政治地位仍与独立之前相同,因此除南非和葡萄牙等少数国家之外,包括英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均不承认罗得西亚为独立国家,英国还提出了被称为“Nlbmar”的原则,即“非洲人的多数统治之前没有真正的独立”。
现存的殖民地和海外领地有:
英国:百慕大、福克兰群岛、开曼群岛、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安圭拉、蒙特塞拉特、圣赫勒拿、直布罗陀、皮特凯恩岛、迪戈加西亚群岛;
法国:马提尼克、瓜德罗普、法属圭亚那、留尼汪、新喀里多尼亚、瓦利斯和富图纳、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社会群岛、马约特、法属南方和南极领地;
荷兰:阿鲁巴、荷属安的列斯;
丹麦:格陵兰、法罗群岛;
挪威:布韦岛;
美国:关岛、美属萨摩亚、波多黎各、美属维尔京群岛;
西班牙:加那利群岛、休达、梅利利亚;
葡萄牙:马德拉群岛、亚速尔群岛;
新西兰:托克劳群岛;
澳大利亚:圣诞岛、诺福克岛、麦夸里岛、赫德岛;
关于重商主义的结论
奖励输出和抑制输入是重商主义提出的两大富国政策,其目的是通过有利的贸易差额,使国家致富。但是,对于某些特定的商品,重商主义者采取的政策则是奖励输入和抑制输出,这看似与奖励输出和抑制输入的富国政策相反,但其目标却相同。
首先,为保证数量多和价值大的商品的输出,重商主义提出限制那些价值不大的商品的输出,它们主要是工业原料和职业用具。这样做的目的是使英国商人处于有利地位,让他们在外国市场上能以比其他各国货物价格更低的价格出售他们的货物。为防止制造品数量过大和价格过高的输入,重商主义又提出奖励工业原料的输入,让英国人民以较低廉的价格把这些原料制成成品,从而为国家节约和积累财富。
英国的法律不奖励,也不允许职业用具输入。因为,在奖励的政策之下,就会有大量工业原料输入,当制造业发展到相当大的规模时,对于职业用具的需求也将越来越大,职业用具的制作在国内市场势必有着广阔的前景,因此,会成为许多重要制造业的生产对象。
若在此时对这种工具的输入给予任何的奖励,都会给国内制造业者的利益造成极大的影响。所以,重商主义对于这样的输入,肯定不会给予奖励,不但不会奖励,而且予以禁止。
奖励输入的手段往往是免税,甚至有的时候是发放奖励金,制造业原料的进口也是如此。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免税办法的推广,会因为大制造商的贪欲而大大超过可正当地看作加工原料的范围,这种情况在英国体现得最为突出的就是麻纱。麻纱虽然是制造品,但是却免征关税。不过,从中得利的只有那些织工头目,至于制作麻纱的工人,奖励政策并没有使他们从中得到什么,他们始终是无人保护的穷人。
制造商都是以极低的价格进口原料,又以低廉的价格雇佣工人加工成完全制品,所以他们能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出售完全制品,从中获得最大的利益。
那些大制造商,为了达到高价出售他们货物的目的,可谓是不择手段、费尽心机。他们不但态度强硬地要求立法当局对他们自己的麻布的出口发给奖励金,对一切外国麻布的进口征以高关税,还要以尽可能低的价格购入纺工的制品,且要求奖励外国麻织纱的进口,以便与本国形成竞争。
在雇佣工人方面,他们则利用一切手段来压低自己所雇织工的工资,恨不得把工人身体里的最后一滴血都榨干。
所以,依上所述,他们企图提高完全制造品价格或减低原料价格,都是为了自己能牟取更大的利益,与劳动者的利益丝毫无关。
总的来说,重商主义所要奖励的产业,都是与那些大的有钱有势的制造商的利益有关,至于为贫苦人民的利益而经营的产业,不是被忽视就是被压制。
不过,这种关于免税和针对麻布出口发放的奖励金的规定并不具备长久的法律效力,发给奖金鼓励进口的也只是针对从美洲殖民地进口的制造原料。
从所属的美洲殖民地进口商品,重商主义认为这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因为若从其他国家进口同类商品,必须缴纳很高的关税,这会使货币大量流向其他国家。在通常情况下,美洲殖民地的利益和宗主国的利益被看作是一致的。两者之间的财富,可以不分彼此,共同享用。从宗主国流向殖民地的货币,会由于贸易差额,全部回流到宗主国来,换言之,无论英国在所属殖民地上花多少钱,也不会减少一个铜板。
但事实并非如此,惨痛的经历已经将这种制度的愚蠢性暴露无遗,在此无须多言。如果美洲殖民地真是大不列颠的一部分,此种奖励金便可认为是对生产的奖励金,但依然要遭受这类奖励金所要遭受的一切非难。
重商主义在对原料出口的抑制政策上,也是根据情形而定,但基本上都是使用绝对禁止和征高关税这两种方法。
现在我们就来具体谈谈英国的呢绒制造者们是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的。
与英国其他种类制造业者相比,呢绒制造者们最大的成功就在于他们说服了国会,使国会成员相信国家的繁荣依存于他们这种业务的成功与推广。因此,他们不仅轻而易举地获得了对抗消费者的垄断权,即绝对禁止从其他国家进口呢绒,而且取得了对抗牧羊人和羊毛生产者的垄断权,即同样禁止活羊和羊毛的出口。
甚至,他们还极力说服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对这些权益加以巩固。于是,英国又多了一部令很多人抱怨不已的苛刻法律。
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呢?
禁止活羊和羊毛的出口,受到直接影响的当然要数内地羊毛商,其他诸如沿海贸易等产业亦会因羊毛产业而受到间接影响。
英国政府听信呢绒制造者的言辞,为防止输出,对境内的羊毛贸易采取了极为苛刻烦琐的限制手段:
第一,规定羊毛不得装在箱内、桶内、匣内,只可用布或皮革包装,外面写着三寸长的大字“羊毛”或“毛线”,否则没收货物及其盛器,每磅罚3先令,由所有者或包装者交纳;
第二,除了在日出及日落之间的时候,羊毛不可由马或马车搬运,也不可在离海5里以内由陆路搬运,否则没收货物及车马;
重商主义提出的两大富国手段,虽是奖励输出和抑制输入,但对于某些特定商品,
则所奉行的政策又似与此相反,即奖励输入和抑制输出。
第三,邻近海岸的小邑,在一年内,对由小邑或经过小邑而运出或输出羊毛的人,提出控诉,如羊毛价不及10镑,则处以罚金20镑,如在10镑以上,则处以3倍原价及3倍诉讼费的罚金;
第四,倘有人私通小邑官吏,以求减免罚金,则处以徒刑5年;任何人都可告发。
这些法规颁布后,即在全国通行。对于这些不合常理的限制,呢绒制造者们也找出了种种借口和理由企图来证明它的正当性。
如英国羊毛具有特殊品质,比任何其他国家的羊毛都好;其他国家的羊毛,不搀入若干英国羊毛,就不能造出有相当质量的制造品,尤其是精良呢绒,非英国羊毛不能织成;英国若能完全防止本国羊毛输出,就能垄断几乎全世界的呢绒业,没有谁能与之竞争,英国就可随意抬高价格,售卖呢绒,并在短期内凭借最有利的贸易差额,取得最大的利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