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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游牧北京

不知道为什么,我越来越习惯以游牧民族后裔的身份,来观察北京。并不具备草原血统的我,梦却与钢筋水泥的城市一向隔阂。最喜爱骑车逛北京一和搭乘公共汽车、打“的”抑或步行相比。骑一辆单车,最喜爱的路线是长安街,尤其在夜晚,十里长街,华灯怒放,我简直觉得自己坐在高傲的马鞍上,拚命践踏着命运的齿轮一记住这种感觉吧,一位诗人在横穿北京,在向这座城市的历史冲剌。“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据传是唐朝孟郊进士及第后的感赋。然而今天,一位落魄的诗人,以同样的心情游牧北京。

不要提那些陈旧的问题:骑手为什么歌唱母亲一在城市的怀抱中,既渴望归宿又寻找出路,我流浪的青春是不断加速的。每每这种时刻,风吹过耳,如同巨大的呼吸,说不清给予我灵魂的,究竟是慰藉还是剌激?我想象着堂吉诃德,想象着浪漫主义时代的最后一位骑士:我的风车在哪里呢?我的对手在哪里呢?所以,请允许我歌唱那辆自行车,它是我在这座城市里最热爱的交通工具,也是最私人化的钢铁坐骑。

这不是我的故乡,我的故乡没有霓虹灯。一位诗人流浪在长安街上一对于我来说,北京是一座别人的城市,它的繁华、它的尊贵,全是属于别人的。但只要把一张书桌留给我就行了,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只要把一条清洁的马路留给我就行了一深夜里,我尾随一辆演奏着音乐《铃儿响叮当》的洒水车,风一样掠过你们大家的梦境,对沿途的五星饭店、超级市场、银行、邮局、电影院、岗亭视而不见。这才是我的北京,抒情诗人的北京,子夜零点的北京。当男女居民纷纷入睡的时候,我还醒着,诗人还在城市的梦里醒着。请不要盘问我是谁,在一个诗歌被驱逐到野外的时代,在精神被物质磨盘挤压的城市,我是最后的哨兵,这是我的最后一班岗。请允许我以田园诗人的身份,在曲终人散的夜晚,在灯火辉煌的长安街上,怀揣着古老的光荣与梦想,游牧北京!

白昼则是另外一个世界,完全相对立的世界,也是平凡的世界。单位的考勤制度与人际关系,市面上高档商品的标价,风云变幻的股票行情,交通规则与车水马龙的抵触,金钱与权力的竞争……这一切都使我神情恍惚。我几乎不愿上街,一出门就无法回避这个时代由噪音、烟囱、齿轮与欲望混杂的风景。即使上街我的双手也下意识地揣在牛仔服的衣兜里,这注定我以保守的姿态与工业社会的文明擦肩而过一我怕我的幻想会破碎的,幻想是这个时代的易碎品。城市没有白日梦。城市没有勇气在白天做梦。白天的城市,哲学家一样清醒,钟鼓楼浪漫的杵声已伴随没落的王朝遥远了,构成轻易听不见的古典。

幸好自行车还没被这个时代抛弃。自行车是我梦想的替代品。我像鱼一样在茫茫人海,在城市的暗河里出没。我摁着车铃在曲曲折折的胡同里穿行,仿佛听见遥远的朝代,有无形的马群在嘶鸣。骑手的天堂在马背上。马背上的诗人是自由的。我以思想、以文字、以激情游牧北京,纸上的蹄声悠扬,坐地日行八千里……

我在北京巳经八年了一相当于打赢一场抗战的时间。我也至少算半个北京人了。只是我从来不曾怀疑自己,依然拥有外省青年的血统。这比宿命还要逼真的血统哟。北京的移民生涯使我目睹了青春残酷的一面,简直像揭自己艰难愈合的伤口。我不敢轻易重温来北京后的第一个年头所遭遇的人与事,与昔日同来的是昔日的疼痛。我成长的烦恼,是属于北京的。

最大的烦恼是没有房子的烦恼。这也是许多中国人共同的烦恼。我是其中之一,深深体会到它比疾病还要折磨人。第一年在西城三里河借朋友的房子住。借房子跟借钱一样,无法坦然,在别人的屋顶下生活,是尴尬的一如同从灵魂里披露的一块补丁,能怎么掩饰呢?三里河紧挨玉渊潭,那是一座不收门票的公园,可整整一年里,我从未跨进公园的门槛,原因很简单:没有心情。

朋友的房子是一套老式三居室的一间,和一对技术员夫妇合住,厨房与洗手间共用。我在室内临时架了张钢丝行军床,唯一的行李是一箱旧书与衣物,局促地塞在床下一这张仅供栖身的床位就是我在北京最初的滩头阵地,可我那沐风浴雨的流浪者之梦,常常在城外徘徊,未能安全登陆。所以北京对于我来说,是一座别人的城市。我在梦乡里都无法获得真正的自由。朋友也是位文人,经常呆在家里写稿或会女朋友,为尽量避免过多麻烦他,我总是在单位呆到很晚才回去睡个觉。

我唯一的家具是添置了一辆五羊牌自行车,作为城市大背景下移动的个人化舞台(类似于吉普赛的大篷车)。之所以勉强称其为“家具”,因为两袖清风的我再无其他产业了;或者说骑在自行车上,我才能捕捉到些许回家的感觉,在茫茫人海里穿梭,暂时抚平游子的孤独。偌大的北京城,只有两只军轮是属于我的。我建立在车轮上的个人主义之家哟,它的概念只有自己能读懂。我空中的家园,风雨无阻,阳光灿烂。从此我便爱上了北京的大街,这是全中国最开阔的街道了,除了交通警察,谁也无权拦阻一位流浪诗人无声的游行。我感伤的诗歌,是在车轮滚滚中完成的。

单位在朝阳区的农展馆,我每天上下班都横穿北京,单程就需要一个小时,这也是充满幸福的一个钟点:外省人的大篷车,在横穿北京的历史与现实。我埋下身躯蹬着脚踏,不再分辨东南西北,而进入时间的轨道,我眼神投向的是明天。明天的后面还是明天。就像草原上的骑手凭借日出日落赶放羊群,我数着指头,计算自己在北京城里重复的游牧,从来不曾为此而感到疲倦。我就把它当成苏武牧羊来常演不衰吧。寒风凛冽的冬天,我按响车铃伴奏,哼着流行歌曲给自己取暖或打发寂寞,米黄色风衣的下摆被嗖嗖地掀动着。谁把我当作一部边缘磨损的旧书在翻阅呢?

尤其是星期天或节日,单位关门,我骑车满大街闲逛,住所周围方圆十里的商店、银行、邮电局、广告牌,我全像对自己的指甲一样熟悉。哦,熟悉的街景,陌生的路人,是北京给我最深刻的印象。也有情绪波动到极点的瞬间,头脑像保险丝被谋生的烦恼烧红了,我便自己给自己“断电”,以缓解紧张;常常是挑一家最近的电影院,顾不上看海报就买票进去,在黑暗的阶梯剧场里以拙劣的剧情填充自己,以淡忘所有操心的事情。我像个大白痴似地凝视着屏幕,什么都不想一一我曾这样给自己治疗创伤,说起来也没什么可脸红的。人毕竟还是人嘛,神也无法钢筋铁骨。运气好的话能赶上新上市的进口片,后来连国产片都看遍了,索性钻进嘈闹的录像厅里,专挑那类能分散注意力的港台武打或枪战片,在情天恨海里划几次自由泳。曲终人散,灯光渐亮,发现周围尽是些嘴唇上刚长出淡淡茸毛的高中生,不禁哑然失笑。我成了生活的“留级生”。生活和我开了个黑色幽默的玩笑。

我是单位食堂的常客。我的铁饭碗永远供奉在食堂的职工碗橱里。住所附近的小吃店,我也不时光顾。囊中羞涩,我挑选的总是小吃。西长安街上“晋风”做的山西刀削面,西四十字路口的炒肝和小笼汤包,新街口卖的朝鲜冷面与凉菜,都不错嘛,很容易满足一位异乡人清贫的愿望。说实话,这么些年来在北京也箅混出了个人模狗样,但仍挺怀念那些小吃店朴素的招脾(那简直象征着平民化的北京),并遗憾很少再有和它们亲近的机缘。我怎能拂袖忘却在北京城里“打游击”的那一年呢?又怎能忘掉那一年里和生活展开的艰辛而惨痛的拉锅战呢?

我很朴实地从衣食住行方面,回忆刚来北京的那一段生活,甚至不回避往昔的尴尬与狼狈。这是一种和记忆保持平等的姿态。我发现这只是一本单薄的流水帐。我本来想追忆一些美妙的故事,可最终发现,那一年的北京,对于我没有故事可言。那一年,我没有钱,没有房子,没有女朋友,没有很具体的幸福感,甚至某些脆弱的瞬间还没有信心,但这不是很真实、很正常吗?这本身不就是一个最有人情味的故事吗?那一年最爱昕的歌,是张楚的《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即使往事是可耻的,但我真有权利对自己隐瞒那一小段灰暗的个人历史吗?今天晚上,又何妨将它公开呢?

写到这里我简直要掷笔了。跟那一年的脆弱与坚强、忍耐与抗争、挫败与疼痛相比,我今天或未来的解脱、欣慰、骄傲抑或荣耀,反而被映衬为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不值一提了。那一年的心情,才是真正高傲与宝贵的。

那一年,我逆风而行的青春流浪在北京一我美其名曰“游牧北京”。

每每漫步在长安街上,我便恍然想起自己是个外乡人。一辈子也忘不掉第一次走过长安街的心情,忘不掉那个身影单薄、肩负破旧行囊的外省青年,面对作为国家象征的天安门所发出的最初的惊叹。我在广场上停顿了足够做一个梦的时间,我通过下火车时新买的市区交通图认识北京。所以直到现在,北京在我心目中,仍然是一张地图的形状。上北下南,左西右东,任何一个地名都会使我联想到它在地图上所处的方位一这就是一位外乡人头脑中概念化的北京,平面的北京,纸上的北京。

真正的本地人肯定不会这样,他们说起某一处名胜古迹,就像念叨自己的街坊四邻一样语气平淡、神态悠闲。因为他们和北京没有任何距离感,他们天生就是北京的一部分,即使在最富于诱惑力的历史与文化景观面前,他们也不至于像远道而来的外埠游客一样易于激动。

在这座城市里我有过长期漂泊的经历,那时候最恐惧的是冬天,我在东郊租借的那间破落的农民房没有取暖设备,低空掠过的西北风如吹口哨的魔鬼斯扯得我油毡覆盖的屋顶哗哗作响。我冻满裂痕的心感到北京的天空很高,风的上面还有风。这一切就像被剪辑过的黑白电影般一晃而过,单位终于在沙滩北街一带给我分了间房子,虽然不足平方米,但我已很满足一毕竟有这么一小块北京的土地归我所有,证明我巳扎下了最初的根。总是想起前些年沸沸扬扬的某项“购买寸美国”的商业活动,花几千美元就可在世界各地邮购寸美国土地的所有权(仅够插一根旗杆的),手持烫金的地产证书,痴迷于美国梦的异域顾客会觉得拥有了一份精神上的商品一至少,兌现了梦想的一部分。在精神上,他们可以认为自己是美囯的主人之一。刚搬进新居的那个夜晚,我在四壁之间激动地踱步:我终于拥有了平方米的北京,够奢侈的了。我终于拥有了独自打开心目中的北京的一把钥匙。

渐渐疏远了寄居郊外贫民窟的凄凉辛酸,我每天和大多数本地居民一起骑车上下班,在忙碌中淡忘掉自己原始的身份。我开始以半个北京人自居,用略带有南方口音的普通话交谈,偶尔在街上有谁向我问路我毫不思索就给他指出正确的方向……黄昏我习惯于散步,从住所往西走十分钟,就是故宫后门。一抬头便能看见那座吊死过明朝最后一个皇帝的景山,我总是过其门而不入。向南池子方向一拐,没多远便是长安街了,永远车水马龙,连风似乎都是热的。然而,只要一踏上长安街,那洋溢着皇家之气的古典建筑便会提醒我:这是北京,这是城市之上的城市,而我,不过是一位跻身其间的外乡人。

也许,由于多年与这座既平民化、又充满贵族气的都市肌肤相亲,我巳逐渐被它同化,我的性格、身份、脤饰与形象无不带有它鲜明的痕迹,然而只有一点自始至终都未有改变,那就是口音。无论我怎样尝试着努力,那脱口而出的散发江南水乡气息的方言,会在漠漠风沙的氛围中固执地证明着我遥远的籍贯,证明着我是来自南方的移民。口音的无法更改正如血缘,口音是隐藏在我身体里的看不见的根,随时随地注释着我生命的渊源。由于经常性的搬迁,我生活中保留下来的旧东西越来越少了,只有口音是我生命中顽固的隐士,是打在记忆里的一块补丁。有时,走过长安街靠近火车站的那一段,迎面走来一群操着南方口音的供销员模样的乘客,我便会像无意间听见谁远远地喊我名字般停顿住脚步一此时此刻,南方作为一种口音出现,我几乎怀疑风尘仆仆的故乡正搭乘在这趟晚点的列车上。

等到反应过来,我会自嘲地摇摇头,继续往前走,经过东单路口的那排百货商店便进去随便挑一件故乡出产的土特商品一一譬如一包牡丹牌香烟,拆封之时我会很仔细,生怕失手损坏了图案熟悉的商标。点一支牡丹牌香烟在长安街的夜市上散步,伴随唇上忽明忽灭的火星,会觉得故乡在与我共呼吸……

大北窑、建国门、东单、天安门、西单、木樨地、军事博物馆、公主坟、苹果园……十里长街,华灯初上,我闭上眼睛都能背诵出沿线的汽车站名。即使我停下脚步,思想仍然凭借惯性在熟稔的路线上延伸:金木水火土,唐宋元明清,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北京,我是爱你的,虽然我是你时间隧道中的匆匆过客,是一位悄有思乡病的外省青年。我是把你当作一部精装的旷世精典来对待的。一座城市对于它的本土居民来说,类似于一部购买后归自己所有的书,总觉得阅读的机会有的是,常常未经翻阅即完好如新地搁置在书上,覆盖着看不见的尘埃。但对于远道而来的外埠游客来说,这座城市则是仅供借阅、需要定期归还的书,于是他便尽可能在有限的时间内读懂读透,甚至渴望背诵出其中最精采的段落。北京,这就是我对你爱的方式,在你丰富的内涵、巍峨的结构面前,我永远是一位一知半解但充满探险精神的外地读者。我恨不得像盲人一样用手指读你、用耳朵倾听你,直至发现你与我理想中的模式完全吻合。

北京,你的每一页,都已复印在我记忆里。一位长安街上的外乡人,怀揣着北京,怀揣着这个灸手可热的地名,也怀揣着自己对这座城市的理解与膜拜,高耸衣领,逆风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