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纳西族风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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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人生仪礼(3)

j吟花:这天晚上,近亲叔伯婶婶等要在夜里围坐新郎家中吟花。所吟花为十二种,每月一种花。它们分别是一月桃花、二月里布花、三月菜花、四月用兹花、五月亨特花、六月松花、七月斯里花、八月贝布花、九月稻花、十月白蒿花、十一月青刺花、十二月梅花。吟诵它们的目的是要从中选出一种最好的花献给家神,同时祝新郎新娘婚后的生活如同鲜花一样美好。吟完之后,由村邻亲友在院中烧上火堆,歌舞“吾猛达”。

k送别送亲者:翌日晨,主人要重新待客吃饭,并送别送亲者。院中置一张桌子,其上用酒碗压满送给送亲者的绿布料,有几个送亲者便压几份,布料长五尺。送亲者要围坐在桌子四周,先由东巴赞美宾客,后由送新娘者中的歌手吟唱,将新娘托付主人及村邻亲友关照,继之由新郎一一端起酒碗将布料送给送亲者,送亲者在接过布料之后将它搭在各自的肩上,并站起返回,其他宾客也要陆续离去。

l回门:婚后第三天,新郎与新娘要相伴回门,给近亲各送去两方米饵,两方麦饵与两瓶酒、两条腊肉,叔伯等的回礼一般为牛、羊、马、骡等牲畜,与新郎订婚后第一次去拜年时所得到的礼物完全一样。新郎新娘要于当天返回家中。

10.抢婚

在丽江等地纳西族中,抢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进行:一、男女早已缔结婚约,但因男方或女方无力举办婚礼时以抢婚的形式完婚;二、女方有意毁约,男方强行抢婚。这种情况往往会引起轩然大波,甚至出人命、打官司;三、当女子另有所爱并有殉情动机时,男方实行抢婚,以阻止恶性事件的发生。

男方去抢亲时要请七八个帮手,有时甚至多达十四五个。他们探清女子的去向后,埋伏在她必经的路上。当女子出现后,首先由男子本人动手去抢,其他人帮为推拉。有的人家要在女儿被抢后由父亲、叔伯、兄弟等前去“闹腾”,要求“放人”,但最终无可奈何,只好默认之。有的女子在被抢后逃回家中,由父母出面与抢婚者打官司,彻底毁弃旧约。对于男方来说,抢婚之后,要请老人前去女子家中谢罪,以重礼对女子家进行补偿。抢婚成亲者,一般不再举行婚典。不过,一定要请几个内亲,由东巴主持简单的点油仪式。只要额上被点油,就表明新娘已是其家庭成员,决无反悔之余地。

11.殉情

殉情在丽江、维西等纳西族地区比较盛行,其原因比较复杂。从社会性因素看,有的是因男女青年被父母指腹为婚,或从小听媒妁之言而定终身,长大后则另有所爱,于是约知己以殉情;有的是忍受不了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痛苦,以殉情了此一生;有的是男青年为躲避抽兵,相约女友以弑身。就精神性因素而言,纳西族相信在玉龙山顶存在着一个与现实世界相对立的天国,那里没有蚊子,没有苍蝇,一年四季鲜花开放,四季歌声不断,老虎当坐骑,白鹿为耕牛。这个美丽的乌托邦只为忠于爱情的人们打开大门。殉情之前,男女双方首先秘密准备,购买衣物、食品之类。及至行期,两人先至三多庙等行拜,以祈祷能顺利进入天国,进而前往预定地点,它们大都在玉龙山麓或在能遥遥望见玉龙山处。在享尽人间天伦之乐后,双双自杀。自杀的方式颇多,有滚崖、服毒、自缢、投水。如果有一人殉情未遂,便被世人视若麻疯,终生不论婚嫁。殉情基本上为一对男女,但也伴有集体自杀现象,或两三对男女,或四五对男女,最多时达八对男女。事发之后,双方父母要前去寻找。一经找到便就地埋葬,尸下埋刺,上镇土石。因为人们认为死者的灵魂将会变成无所凭依的怨魂作害于家人。所以,大部分家长都要请东巴举行祭风仪式,以慰死者亡魂,将其送往玉龙第三国。主此境者为构土西刮与游祖阿祖二神。殉情之始祖则为子普羽勒排与开美久命金。在纳西族民间,反映殉情的文学作品极多,除东巴经典《鲁般鲁饶》之外,还有大量的故事、传说、歌谣,最著名的一首民间长诗叫《殉情歌》,长达两千余行。

12.入赘

入赘是一种女婚男嫁的婚姻形式,在有女无子时,由父母选一个女儿留在身边招婿入赘。它普遍存在于东西两个方言区中。在丽江、中甸、维西、永胜等地,其程序与嫁女基本相同。在宁蒗县红桥乡,其入赘自有一些特色,特介绍于下:

(1)提亲:大多招姑表兄弟或舅表兄弟为赘夫,在双方父母协商同意之后,求得各自斯日长辈的认可。接着,由女方父母托媒人前去提亲,男方父母应将媒人所带来的礼物--一罐酒、一筒茶置于锅庄石上,并约定正式祭锅庄订婚的日期。

(2)祭锅庄:到了约定日子,女子之兄弟或姐妹两人同媒人一道带一罐酒、一个装有二十余个粑粑、若干对鸡蛋、一个猪心、一个猪肾、一块猪脾的盒子,以及一条猪腿、一圈猪膘、一节香肠、一些现金、一两筒茶叶,前去男方家祭锅庄拜祖先,男子家则应通知族人前来受礼。待亲族到齐后,由一男子诵始祖之名,并告曰××男子已许给××女子。男子父母设宴招待族人,以表明全亲族同意这桩婚事。对于那些因病或年事太高而不能出席祭锅庄仪式的人,主人要将佳肴亲自送去一份。

(3)迎亲:迎亲成婚要选择吉日。婚礼分两天进行:第一天,新郎在两个兄弟或两个姐妹、族中近亲二三人、男伙伴二三人的陪同下,与前来接亲的媒人、迎亲者等前往女子家。临行时,新郎要哭别父母。在他上马时,村中男伙伴要加以阻挡,表示难舍难分。待媒人给男伙伴们一一敬酒之后,新郎才被放行。出行时,村中每家门口都要摆上一盒糖果食品,以示惜别。送亲者每人手捧一个盒子,里边各装有粑粑、鸡蛋、猪心、猪肾等物。父母所送的陪嫁品为衣物、牲畜、现金等。当天,男方送亲者从新娘家得到的是一人一套衣物,以及一些粮、酒、肉。到达女家门口后,新郎不宜立即进门,而应在用松枝搭成的迎亲棚中休息,并在送亲者(男伙伴)陪同下于此住宿一夜。村中男女老少要于这天晚上欢歌达旦,以示庆贺。

第二天,新郎要根据东巴选定的吉时进入女子家大门,有一背水女子在前为他引路。进入正屋后,新郎坐床左,新娘坐床右,两家亲人围火塘而坐,举行祭锅庄仪式。东巴一一念诵祖先名字,以达到保佑新婚夫妇健康长寿之目的。背水女子则为新郎新娘点油。这时,院中举行赛酒仪式,先由一位最年长者讲述喝牛角酒的来历,并赞颂主人。然后,大家传喝牛角酒,直至一个个酩酊大醉。晚上,村邻亲友又要前来唱歌跳舞,并邀新郎新娘参加。

(4)回门:第三天,新婚夫妇要一同到新郎家,他们要带一条猪腿、一二坛酒、一二筒茶叶作为礼物。他们一到,新郎父母要请同族亲友前来喝酒相庆。新婚夫妇一般不在当天返回,要住上几天。

入赘者保持自己的姓氏不变,子女续母姓,也偶有续父姓者。入赘者在村中不受任何歧视,与一般人享有同样的权利。

13.走访婚

在宁蒗县永宁等地纳日人中,盛行一种走访婚。其特点是男不娶、女不嫁,子女取母姓,财产按母系进行计算。这种婚姻离合自由,可长可短,不受任何契约的制约,完全以感情的好坏决定两人之间的关系。一般是男子到女子家中过夜,暮去晨返。男女之间互称“阿夏”,即朋友之意。严禁在亲族中间结交“阿夏”,若有发生,必处以极刑。

14.阿夏同居

在宁蒗县永宁、大兴等地纳日人中,阿夏同居分女居男家与男居女家两种形式。前者又叫短期同居,即男子到女家同居几年并生一二子之后,可以提出离开,并带走子女。只要同居者双方同意,父母对此不加阻拦。后者又叫长期同居,即男子取得女子父母同意之后,终生住在妻子家中,对家庭财产等具有继承权力。除外,也有男女双方都离开各自的家庭单独居住生活的情况。这种婚姻不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双方只要有共同生活的愿望,便可组成家庭养儿育女、成家立业。

四、丧葬

纳西族的丧葬也分汉式与本民族传统形式两种,前者“或请缁流道士诵经典,各具酒食相奠魂及奠期,主人请乐工奏乐灵侧,名曰细乐,缠绵悱恻,哀伤动人”。其历史不长,仅开始于二百年前。土葬无疑是清雍正二年丽江地区改土归流、强行汉化的附产物。火葬是本民族自古以然的葬俗。直到今天,在中甸三坝、宁蒗、盐源、木里等许多纳西族地区,仍保留有火葬习俗。关于其起源,东巴经中有这样的记载,在诺伴普时代,人类尚无葬俗,诺伴普的四个儿子在母亲死后不知怎样处理母亲的尸体。他们只好将母尸分成四份,一人得一份。老大叫“普”,不知相当于今天的什么民族。他取走一份,将其炖吃了事。老二叫“伯”,相当于今天的普米族。他取走一份,并将其藏于松树之下,相沿成习,直至今日。老三叫“沃”,相当于今天的汉族。他取走一份,并将其埋在土中。老四叫“纳”,相当于今天的纳西族。他取走一份,用火加以焚烧。但是,“纳”最初并不知道怎样火葬为好,只好用麻秆做燃料,因此没能将母尸烧尽。一急,他将没有烧尽的尸骨扔进水中,流水将尸骨漂到了米利东主神的门前。于是,董与色将火葬的方法教给了“纳”,让他改用木柴为燃料,并分男女火化。《丽江府志》对当时纳西族的火葬有如下描述:“土人亲死,即入棺,夜用土巫名刀巴(即东巴)者杀牛羊致祭,亲戚男女毕集,以醉为哀。次日,送郊外火化,不拾骸骨。至每年十一月旬,凡死人之家,诣焚所,拾灰烬余物,裹以松枝瘗之,复请刀巴念夷语,彻夜再祭以牛羊,名曰‘再祭’。”

为了改革纳西族的火葬习俗,历代丽江府流官都不遗余力地按照汉文化的模式进行“移风易俗”,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任丽江知府的山东寿光人王厚庆便是其例。《新纂云南通志》中有这样的记载:“……丽俗尚火葬,厚庆教以棺殓礼,其风顿息。”尝赋一诗曰:“火葬魂皆惊,刀巴咒入魔;此风犹未革,遑门政如何!”根据《丽江府志》的记述,土葬始于束河和顺之母:“自束河和顺母死,殡殓如礼,择地阡葬,题主刻铭,人不见其祸,此风渐革矣”。尽管这样,直到50年代初期,许多纳西族地区仍实行火葬。在实行土葬的地区,对那些非正常死亡者也要进行火葬。就具体葬式而言,除了分正常死亡与不正常死亡两大类外,在正常死亡者中又按职业、社会地位、年龄等分成多种葬式。

(一)汉式葬俗

1.含殓

在丽江坝区,人将死去,家人及族中至亲要守候在床边,并将早已准备好的殓放入其口中。殓在纳西语中叫“萨撒”,为一小红包,内有茶叶、银末、米(男子九粒、女子七粒)。它是供死者前往祖地之途中所用的盘缠。在含殓时,一位长者要于一旁高喊死者三代祖宗之名字,请他们前来认领死者。

2.报丧

一经死去,家人大哭,并立即报丧。对于村邻,一般鸣枪相报,对于远处之亲友,则要派人前去通报。接到噩耗者,要立即放下手中的活计,立即奔丧。如死者为女性,其族中亲人要在抵达后查验死尸,以断是否为含冤死去等。听到鸣枪,村邻也要纷纷前来凭吊。

3.洗尸

在派人前去报丧之后,孝子要执香及一些钱币前去河边买水,男子为九碗,女子为七碗。买回之后,将水温热,洗净死尸,换上寿衣,并用棉丝塞紧七窍。

4.设灵堂

灵堂设于正房的堂屋中,堂屋之门板尽行撤去。屋中央按纵向搭一平床,死者被安放其上,头朝外,脚朝里,下敷棉,上盖白布单,中压一土基,然后再加盖新被褥。死者脸上罩一张草纸,俗称阴阳纸。在平床之前置一四方桌,桌上燃长明灯,点香,摆上茶、酒、肉、菜等供品。其中,放一碗米饭,上立一煮熟的鸡蛋,并插放两枝筷子。若夫妇都已死去,两根筷子均插在饭中,若还活有一人,则应插一根,横放一根于饭中。待布置妥当,死者亲属要披麻戴孝,守候在灵侧,每有亲友前来祭奠,都要恸哭,以示哀痛。直至入棺为止,要派专人守灵,不能让猫跃过尸体。

5.入棺

棺材为木制,一般为黑色,仅有达官贵人使用红漆棺材。有的人家早已制好棺材以压寿。有的则早已备好棺木,只需请木匠应急制作。有些年纪不太大或暴病而死者,需要临时买棺木、制棺材,忙得不亦乐乎。入棺大都在死后第二天晚上进行。盖棺时,不能用铁钉,只许用木楔。棺头留一小孔,以作亡魂通道。入棺时间依死者生辰而定,与之同属相者都需回避。在一些地方,入棺前先念祭文,并念诵死者之子(孙)名单,然后由执事执一只活鸡,将其猛然砸死,并击碎一个碗。一经盖棺,不能开启。

6.悬白

办丧事的第一天要悬白,即,将白升于屋后所竖高竿之顶。白用棉纸糊成,有垂穗,它代表阴间所用之钱,是送给死者在冥界花销的。白以死者之性别及社会地位之不同而不同,一般男子为九节,女子之白无节而圆,官人为八节,大官僚为十二节。除白之外,有的人家还要在灵堂立金童玉女,以及狮、象、鹿、马,以供死者在阴间使用。这一天,所有门柱上都贴上挽联。

7.开吊

次日清晨五更,孝女及近亲中的女子要向死者供点心、米粥,并哭灵,以示最后一次供奉。哭灵者要缅怀死者的一生,赞颂其美德与功绩,表达从此永诀的悲哀。早饭后,所有亲友都要络绎不绝地前来吊唁,棺前要供上鸡肉、猪肉、羊肉、粥,并哭灵,以示最后一次供奉。哭灵者要缅怀死者的一生,赞颂其美德与功绩,表达从此永诀的悲哀。早饭后,所有亲友都要络绎不绝地前来吊唁,棺前要供上鸡肉、猪肉、羊肉。道士在灵侧挂好神像、手敲木鱼。谈经班在一旁演奏古乐。开吊开始,孝子披麻戴孝、脚穿草鞋、手持哭丧棒、肩扛魂幡跪于灵前,孝妇跪在其后。他们随道士的号令祭拜三次之后,退跪灵柩两旁,改由其他亲友分批祭奠。主人要为祭拜者分发孝布。

8.发灵

发灵既可在开吊之日进行,也可在其后一天进行。这天要大宴宾客,招待村邻亲友。一早,主人要请人去挖墓穴。墓穴或遵照死者生前所选而掘,或请道士看风水、向山、靠山而掘。掘成之后,掘墓穴者要守于其侧,不让任何动物进入其中。

出灵之前,先在灵柩必经的路上燃烧死者的旧物,如草鞋、梳子、衣物、烟杆等,其旁用三根长约五寸的绿树枝围成三角状,其上抵一碗,碗中盛水,其下烧火。在院中,孝男孝女再次向死者诀别,然后移至离门数十步外跪下。这时,道士令人撤去灵桌,将一碗装有数枚铜钱的净水碗用刀劈碎,将降下之白放在灵柩之上。突然,门口枪声大作,表明已是出灵时间。道士及吹鼓手从灵前向门外走去,大孝子肩挎一个裹有一碗饭的麻布包站起,并随道士等向祖坟方向行进。其后是扛着棺材的队伍。棺材出门后,要从跪在门外的孝男孝女及其至亲头上越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