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李国文说三教九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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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好汉奸”论(1)

汉奸,有好的吗?当然没有。

但有一种论调,认为附敌者中,确有一些好的,比较好的,由于不得已的难处而落水的好人,譬如周作人,即是。“好汉奸”论,就是这些并非等闲之辈的文章中,曲笔为之回护,粉饰,吹捧,美化,而得出的结论。随着这位伪华北政务委员会教育总署督办的文运日盛,鼓吹愈炽,“好汉奸”论,也越来越热烈。令人匪夷所思。

想想,也不禁呜呼,与知堂老人同时代,文章写得同样好的郁达夫先生,跑到南洋去,搞抗日宣传,最后,死于日寇的屠刀之下,真不如去当个“好汉奸”了。他有一千次机会当,他不当,偏要让鬼子“死啦死啦”地干掉,实在是天大笨伯了。

也许由于产生卖国贼的年代,离我们越来越远的缘故,那种曾经有过的切齿痛恨的感觉,渐渐淡了。即使在电影里出现戴墨镜,穿黑色拷纱衫裤,腰里别盒子炮的汉奸形象,也多是供人调笑的丑角。可见时间真是一帖最好的安慰剂,人们对于二战劫难的记忆,即或当事者本人,也远不如五十年前那样强烈。

或许,这正是人的可贵之处,不能永远生活在冤冤相报,再无终结的仇恨当中。于是,说不上是宽容呢,还是有意地忘却,就对那些人最坏的方面,尽量不再作过多的计较。罢了罢了,无论如何,半个世纪都过去了,也不能总是没完没了地清算。这样,使得某些心有不甘的先生们,耐不住寂寞,一定要给周作人头顶上增添几道灿烂的光环。

无独有偶的,这种翻过头来倒清算的回潮现象,不仅仅在中国,西方也有呼应的,真是不亦怪哉。

最近,德国有一位叫多洛丝哈根的女作家,出版了《没人逃脱削发的命运》一书。这部名不见经传的洋人着作,国内目前还没有见到全译本,从简介的短文中,大略知道一些内容。二战期间,在德军占领下的西欧、北欧,有许多与德国军人“私通”的女人,战后,她们因此受到了残酷的惩罚。文章的标题,颇具耸人听闻的效果,《字烙在额头上》,副题《二战中与纳粹“私通”的女人们》。读了这篇肯定她们“私通”行为,并谴责民众残暴的文章以后,按照这个逻辑推演下来,中国的周作人“好汉奸”论,自然也站得住脚了。于是,敬奉者视若神明,膜拜者为之洗罪,出版者大把捞钱,别有用心者拿他来否定进步文学,知堂老人名前的兴旺香火,成了近年来文坛的一方风景,也就不必大惊小怪了。

这种脑筋急转弯,未免太快的世道,让人寒心。

二战中,贝当和赖伐尔的维希法国政府,被称之为法奸,那时孤岛上海的法租界里,有一条马路,叫做贝当路,义愤之士要求改过名的;挪威陆军军官吉斯林,给德国人当狗腿子,被称之为挪奸,他的名字遂成为“卖国贼”的同义词,甚至在辞典中,有这样一条专属词语。如果因与法西斯“私通”,就给这些妇女,锡以法奸、挪奸的罪名,钉在耻辱柱上,当然是不合适的。但民众不肯原谅她们,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们终究和日本鬼子强征的随军慰安妇不同,不是十分强迫地为德国侵略者献身,怎么说,这是不光彩的行为,本国同胞的谴责,无可非议。

至少在战争刚刚结束之际,对侵略者的仇恨之火,报复情结,不是那么容易淡忘。任何稍有良知的人,不能忘记这样一个背景,当德国女作家笔下这些妇女,与法西斯“私通”时,就在波兰的奥斯维辛的集中营里,成千成万的妇女,还有儿童,正一个个脱得赤裸裸地,排队走进毒气室;当这些“私通”的女人,“为元首贡献一些德国人后代”的寻欢之时,也是那些受难者,头发剪下来作织物,皮肤剥下来做灯罩,金牙敲下来再熔铸,被兽性的法西斯残暴蹂躏之日。那么,饱受二战创伤的愤怒群众,做出一些过头的事,值得在五十年后予以清算吗?

我很佩服这位女作家的无动于衷,对残酷的往事,那种“零感情”式人全然不顾。而战后当地民众,对这些附敌的女人,一时冲动的报复行为,却大做文章,是不是有点儿小题大做?

应该说,与德军私通的女人,某种程度上说,也是?

实话,我觉得大作家萨特,无须大惊小怪,假如他的邻居,是一位这样身份的女人,德国鬼子进来出去,他作为一个法兰西人,会感到开心吗?

随后,我在电话里问了几位作家,和几位非作家,询问他们对于这则报导,这个镜头,和当时西方民众的粗暴做法,有些什么看法,是不是也像萨特那样惊呼?出乎我意料的,所有人的反应,都相当平淡。一位非作家的前中学校长,“哼”了一声以后,大不以为然地反问我:“在‘****’当中,这种将头发剪掉,予以示众的刑法,我还亲身领教过的呢!至今被薅的头发,还留下疤痕呢,也不就这样了吗!”接着我又问,如果,万一,有人认为汉奸有好的,你怎么看?

她的回答倒也简短,说:“别扯淡了。”

看来,中国人和外国人看事情,谈问题,着重点是很不相同的。外国人把脸上刺上耻辱标志,比之与侵略军睡觉这件事本身,还要在意些。中国人,认为当汉奸,是罪不可恕的,而受一点应该受或不应该受的惩罚,时过境迁,往往不太在乎。削去女人头发,以示惩戒,从多洛丝哈根的书,和萨特的惊呼,证实外国人当回事的,而在中国人的眼中,就不大当回事。

因为,外国自中世纪以来,文明渐进,野蛮稍寝,削发刺面的黥刑,已不存在。而在我们这个文化古国里,将头发剃掉一半,或在头发中间,像犁地似的豁开一条沟,这种官方用,民间更用的刑法,从宇宙洪荒,到十年“****”,断断续续,从未绝迹过。红卫兵还想出一个挺富黑色幽默意味的名称,叫做剃阴阳头。这种惩罚一旦成了家常便饭,中国人自然“虱多不痒,债多不愁”。羞辱多了,也就“死猪不怕开水烫”,还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她奇怪我征询她对这篇文章的意见,当即幽我一默:“你当过****,在‘****’中,没关进牛棚,没给你剃度过?”说实在的,若非她的提示,我也差点忘了个干净,可见“好了疮疤忘了疼”,是我们许多人从心灵深处特别贱皮子的根源。所以,多洛丝哈根的书中,那种对于羞辱惩罚的敏感,我们中国人是不能体会的。

这或许正是东西方人的差异之处,凡着意于人身的侮辱,凡损及到人格的尊严,外国人敢跳出来,下帖子邀请对手,到郊外树林子里去决斗;普希金就一辈子与人决斗,一言不合,便掏出枪来,最后他终于死在决斗中。而中国人,一旦碰到无法咽下这口气的时候,虽然有十分豪壮的成语,“士可杀而不可辱”,把脖子梗起,把脑袋抬起,但真打算作殊死一战,来个鱼死网破者,极少。大多数到了非低头不可,不低头就杀头的那一步时,通常也就苟且偷安了。好在这时候,在汉语言里另一句差堪自慰的成语,“忍辱负重”,又能派上用场。

逆来顺受,是从有皇帝那个时代,就渐渐成了中国人的安身立命之本。剃个阴阳头算什么,又不是我一人被剃,剃了也不是不能再长,即使不再长出来,又如何,人又不是为头发活着。一个民族的语言,多少能表现出一点儿民族性格。“好死不如赖活着”,不晓得外国是否也有类似的民间谚语?这七个字,可以说概括了大多数中国人信奉的人生哲学。

那一天,被拘押到场的,谁也没有发出惊呼,谁都把脑袋乖乖地伸出来,等候剪子推子的光临。庆幸的是那天批斗时,比我更该“剃度”的走资派,也多了些,小将们急着往台上押解,不知哪位造反大佬发话:“算了算了,小不拉子就免了,台上也站不下,让他们滚蛋!”于是我抱头鼠窜而归。当然,免剃者我,摸摸头发尚存,竟有获得保全首级的侥幸感。但我环顾左右,同在牛棚里其他被“剃度”者,也不因为失去头顶的半壁江山,而痛不欲生,而气冲牛斗,照吃照喝照睡不误。多洛丝哈根描写的两个男人按着,两个男人推剪的场面,像我等久经沧海的老运动员来说,司空见惯,肯定不在话下的。

萨特惊呼,因为他是西方人,因为他崇尚人道主义,因为他在那个具有一定文明质素的社会里,中世纪的野蛮行径,早被资产阶级革命扫进历史垃圾堆,尽管他在二战期间,曾是法国地下抵抗运动的一员,或许他也并不能宽容这些与法西斯“私通”的妇女,但决不会与愤怒的民众同仇敌忾,因之,他不赞成这种削发刺额的私刑,不支持民众回到圣女贞德那个时代,是出自他的良知和文明精神,无论如何,人类已经进展到20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