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节也许应当放在前面来说,甚至应当放在本书的最前面来说。
因为正是人类跃上马背的那一刻,处于地球两翼的东方和西方,才开始有了零星的交流,而在此之前,各自就像鸡娃尚留在各自的蛋壳里一样。因此我们把人类跃上马背的那一刻,作为人类沟通史的一个划时代的开始。
也正是因为人类跃上马背,靠马作为脚力,人类才有可能完成那些跨越洲际的大迁徙。因此,此一刻亦是人类迁徙史的开始。
它还是人类进行集团式战争的开始。在此之前,靠了高山、大河、广漠的阻隔,人类即便有战争发生,那也是部族之间的零星的战争。正是因为有了马,它才为人类提供了大规模集结和长途奔袭的能力。
而在这本名曰《胡马北风大漠传》的书中,马更是主角。西域地面的所有战争、所有人类活动,都是以马作为脚力来进行的。此其一。其二,穿越西域的世界史上绝无仅有的奇迹一丝绸之路,亦是以马和马以外别的脚力作为工具的。
那么笔者为什么迟迟地将这一节放到这里来说呢?
这是因为,在设局谋篇中,这一节还承担着另外一个任务。
即,也许是一个首先跃上马背、且手里又挥舞着铁器的民族,在一个早晨,将楼兰人赶离了爱琴海地区,从而迫使这个欧洲高贵的种族,开始了他们也许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大迁徙。
因此我想让这一节,承担一个承前启后的任务。
所谓“承前”,就是为上面那些高贵的马的故事作一小结;所谓“启后”,就是为我们进入梦幻楼叹为浪。粉漆4广:卞:、兰找一个楔入点。
这是我的想法。
人类开始饲养马,将这草原上狂放不羁的族类关人马厩,大约有七千年的历史了。在西安半坡村的原始部落里,笔者从遗址的鸿沟边捧起一堆白骨,专家告诉我这是马的骨头。这说明人类那时候就开始吃马肉了。而据此推测,人类那时候就开始饲养马了。一吃不完的马,猎人将它圈起来,久而久之它们就变成了家畜。
法国散文家布封,曾经赞叹说:人类文明史匕最高贵的一次征服,乃是对马的征服。
不过最初豢养的马,体型还很小,大约像今天的狗差不多。它是在人类漫长的豢养史中,品种逐步得到改良,才得以长到后来那么大的体型的。
接着是用马拉车。在中国的历史中,公孙轩辕驾着指南车冒着漫天大雾,在河北平原上与蚩尤展开涿鹿大战,那拉车的就该是一匹马。
那么人类第一次跃上马背,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呢?
也许是在三千八百年前,也许是在爱琴海地区!这是我为马史所下的断语。一一如果在未来的年代里,有人能提出更有力的证据,来推翻这个判断的话,那么听他的。而在眼下,在还没有找出新的证据之前,且先听我的!
也许,一只乌鸦站在牛背上,一边用嘴寻找牛身上的寄生虫,一边扬起头来呱呱地聒噪,这情景给人类以想象。也许,一只猴子从树上落下来,骑在了在森林边吃草的一匹马身!嬉戏玩耍。当然这也许不是猴子,而是狗。这是我的经验3边防站有一条狗,夏天我们巡逻时,穿过烫脚的戈壁滩,这时狗往往一跃,骑在了马背七,又把两个前爪搭在骑手的肩膀上。
不管是受了何种启示,人骑上了马应当是一件大事。